1、小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武胜县石盘乡黄石小学 贫困生资助制度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一)上级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 (二)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设立的资助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
2、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元者界定为“贫困学生”。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函,并提出申请,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年级主-1- 任审查; 2、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审核、公示; 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报政教处审批。 (三)学校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学校资助 学校设立特贫困学生资助金,对特贫困生进行登记,纳入资助计划。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