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切实管好用好各类测绘仪器设备,充分发挥每一台仪器设备的作用,是保证测绘产品的质量水平的重要因素。 1.仪器的保管与使用 1.1公司设专门的仪器设备室由办公室管理并设兼职设备管理员一名,负责本公司仪器设备的归档、登记、发放、入库、检查、保养、送检等各项工作。 1.2每台仪器设备均应有自己的使用记录卡,记录卡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填写并保存。 1.3仪器领用者(测绘工程部负责人或项目部兼职设备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需用仪器(设备)的类型和数量。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由设备管理员与使用者一起清点、登记发放出库。 1.4仪器出库时,领用者应对每一台仪器进行开箱检查,确认仪器状态
2、正常、箱内附件齐全,检查无误后,在仪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设备管理员填写“仪器使用登记卡”。 1.5工程施工期间,仪器操作员负责所用仪器的安全保护。作业过程中,仪器(包括主、付站)周围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有人看护。如雨天作业,必须采取防雨措施避免仪器淋雨。需要迁站时,仪器应装箱上锁。 1.6工程完工后,仪器领用者应将所有的仪器设备进行清查。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由直接责任人填写仪器丢失(损坏)登记表。设备管理员与仪器领用者共同对照领用记录簿进行查对,并逐台仪器开箱检查。发现问题由领用者负责解释并处理检查确认后,归还人在“仪器使用登记卡”的“归还人”栏内签字经保洁处理后,仪器方可入库。 1.7仪器入库
3、后,由设备管理员对“仪器丢失(损坏)登记表”进行审查,按有关规定确定赔偿金额,报公司领导审批。 2.仪器维修与检定 2.1仪器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安排,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后送仪器维修站或厂家进行维修。在外地施工的仪器需要维修时,经测绘工程部负责人批准后可在当地就近维修。 2.2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仪器检定计划,保管仪器检定证书。凡需强制鉴定的仪器应提前1个月报公司领导,以保证每台仪器的检定周期连续有效。 3.仪器丢损赔偿 3.1仪器出现丢失或损坏时,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由有关责任人负责赔偿。丢失仪器(包括附件等)按折旧后的余额计算赔偿。 3.2仪器发生损坏时,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维修,由有关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赔偿。 3.3凡发生仪器丢失或损坏事故,直接责任人均应写出详细的事情经过。根据情节轻重,除按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外,必要时还应进行行政、经济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