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公车管理规章制度 公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公车管理,有效调度和使用车辆,保障车辆安全,最大限度地满足单位业务用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证照保管、车辆年审、保险、缴费和维修保养等工作。各股室用车需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根据重要性顺序派车。 二、公车一般只用于公务。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个人利用公车经商、对内对外承包经营。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三、车辆维修、保养应填车辆报修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保养。原则上公车维修、加油必须在办公室规定的维修点、加油公司进行。若于行驶
2、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征得分管领导的批准。 四、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每次行车前由使用人负责核对车辆里程数据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及时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负责组织不定期抽查,对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报分管领导提出通报批评。 五、车辆应在每天下班前停回单位停车场,严禁私自将公车开回家。如有特殊原因需停放在外面的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并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 通法规或车辆损毁、失窃等情况,由驾驶人负责相关罚款或赔偿理赔额外所有损失
3、,并予以处分。 六、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在正常因公出车时违章受到处罚,罚款除冲红灯由驾驶员全部负责外,其他情况按以下情况处理: 市内部分,任何路段超速都由单位和驾驶员各负责50%;违规越线等其他违章情况,驾驶员负责25%,单位负责75%。 市外部分,高速路段超速由单位和驾驶员各负责50%;普通路路段,若超速低于50%,由单位负责,若超速为50%以上,则由驾驶员负责10%,单位负责90%;违规越线等其他违章情况,驾驶员负责25%,单位负责75%。 特殊情况可提交单位会务工作会议讨论决定。 七、在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法规或发生事故,由无照驾驶员或车辆借出人负担全部罚款或损失。 八、驾驶员使用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九、办公室负责统计每月公车经费使用情况表,并在党建网等进行公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