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公车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1.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理申请调派,总经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予派车。 1.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1.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1.5费用报销 1.5.1公务车油料由财务部发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机代付,回公司凭发票实报实销。 1.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及时报告。 1.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
2、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理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1.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1.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
3、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承担比例。 1.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公司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13发生人为原因造成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
4、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1.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公司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15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16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17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18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19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20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
5、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1.21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接货时应仔细清点所装货物内容,做好交接记录,送达目的地后应准确发放所需物品,并与接收人做好交接登记工作,不得擅自挪用运送货物,如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1.22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1.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1.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1.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26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总经办对其负有解释权。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