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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统计局统计调查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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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县区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 XX县区统计局工作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的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统计工作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区委、区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经济建设统计资料,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标准。 3、搜集、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4、组织实施周期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协调区内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5、统一审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公布

2、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6、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咨询服务、统计信息数据处理和统计年鉴的编印工作。 7、对本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进行考核与奖励。 8、负责全区各项责任目标值基数的审核及统计综合汇总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XX县区统计局各项制度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强龙沙统计法制化进程,规范统计业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自我约束,自我完善,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数据的准确度,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下面是各项制度的详细内容: 专业岗位责任制度

3、 为了确保统计局各专业人员出色的完成本专业的月报、季报、年报等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专业岗位责任制度: 一、各专业人员要认真搞好本专业的月报、季报、年报等各项工作,做到准确、及时,被市局通报的专业:报表每差错一笔,扣专业人员人民币10元。 二、各专业人员要及时对本专业资料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各专业要积极撰写分析资料和专题调查报告。 三、加强学习,强化质量意识,杜绝虚报、瞒报、违造、篡改统计数据,发现一次取消年度优秀公务员评比资格,情节严重者,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四、未经领导审核而报送的报表和提供的数据出现问题,责任自负,并根据情节给予10至50元罚款

4、。若出现重大问题,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五、对发现报表单位利用数据弄虚作假,谋取利益,不检举、纠正或者利用所搞专业之便帮助起报单位弄虚作假的直接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会议制度 (一)会议分类 统计局会议为局长办公会议、党支部会议及民主生活会、业务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 1、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是统计局实行集体领导,进行民主决策的重要会议。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事项有: (1)研究解决行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分析、研究、部署本局阶段性工作和重要工作。 (2)传达学习区委、区政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提出贯彻意见。 (3)听取各专业及普查中心工作汇报及有关中心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就

5、提出的工作进行讨论和部署。 主持人:局长出席人员:区局人员、区普查中心人员。 2、党支部会议及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会议是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事项有: (1)研究提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意见、党的组织建设,研究加强本局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工作。 (2)审批支部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 (3)讨论需要在局党支部成员中统一思想认识的重大问题。 民主生活会议是局党支部成员检查思想、工作,交心通气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1)按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上级党委、纪委的有关要求,检查局

6、党支部班子以及党支部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 (2)根据上级党委、纪委的要求,就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对照检查。 (3)交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持人。局党支部书记 出席人员:局党支部成员及全体党员 3、业务会议 业务会议是传达市、及本局的重要工作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的重要会议,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内容有:(1)分析、检查和总结近期工作,并对下步工作做出部署。 (2)传达贯彻市以及本局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做出贯彻落实的具体部署。 4、局职工大会 局职工大会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思想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政治觉悟的学习会议,其内容有: (1)组织传达贯彻党的路线、

7、方针、政策和有关省、市会议精神以及文件精神。 (2)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以及各种法律法规和进行社会主义公德教育。 (3)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和重要工作,通报统计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等。 (4)就全局的学习、纪律及其主要事项作出要求和安排。 (二)会议纪律 1、按时参加会议,中途不溜会,确有事需要中途离开要请假。 2、参会人员因事不能到会要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3、集中精力开会,认真作笔记,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准说小话。 机关学习制度 一、每周四集中进行政治或业务学习,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

8、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领导讲话和先进经验;学习经济管理和专业知识等。 二、学习期间工作人员要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如学习期间有特殊原因,需履行请假手续,对耽误学习的要自觉补课。 三、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全体工作人员除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外,应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 四、各专业人员尤其要深入学习自己分管的专业知识。为了提高各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各专业人员必须在月末和季末10日内撰写出本专业统计分析报分管领导。 五、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学习,并拟定学习计划和内容。 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9、员法的规定,经报请区主管领导后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局在岗职工必须按照区政府统一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二、实行上下班签证制度。在统计局办公室设立“考勤登记表”,从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上午和下午,在考勤人的监督下,上、下班时各自签证,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当月汇总,公示三天,送分管区领导和局长审核批准后存档,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的依据。 三、“考勤登记表”内容包括:(1)迟到:指按照区政府统一规定的上班时间,无故超过20分钟到岗。(2)早退:指按照区政府统一规定的下班时间,无故超过20分钟离岗。(3)旷工:指没有正当理由,不经请假批准而不到岗的;无

10、故超过60分钟到岗或离岗的,每2次视为旷工半天。(4)请假:指在正常工作时间因私不能到岗而事先说明。 四、请假办法。(1)局长直接向区领导请假。(2)请假1天及以下的,由局长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由局长提出意见,区领导审核批准。(3)请假半天及以上必须提交请假条,经批准后,交由本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全年累计请病假不得超过20天(不包括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丧假5天,法定产假90天,晚婚者半年),全年累计请病假超过20天和请事假10天者,取消年终各项评先资格。 请假半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要求事前书面请假,确因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再书面请假。如果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作缺勤处理。凡是政策性规定休假

11、的,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具体实施。 (一)考勤工作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当天考勤人员共同落实,由考勤人员督查,局长巡查。 (二)每次上、下班,原则上由本人及时签证,不能补签或提前签证。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而不能签证的,应向领导报告,由领导通知考勤人员代为签证。局长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而不能签证的,告知当天考勤人员代为签证。 (三)对旷工的人员,由考勤人员当天在其签证处打“”。 (四)签证时必须实事求是。如有作假或协助他人作假的,均作旷工论处。 党风廉政教育制度 一、为加强统计局自身建设,保持队伍的纯洁性,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领导干

12、部廉政准则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三、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教育负总责。 四、局长根据职工工作分工,对职工的廉洁从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五、全体职工根据各自工作分工,对所属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负责。 六、局长和全体各专业负责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的责任按规定和实施办法执行。 七、工作如出现规定、实施办法所列的违纪行为,按规定、实施办法和上述责任进行责任追究。在其他各项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应负责任的,即按上述责任关系进行责任追究。 八、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枉法,不得个人私自收取费用。 九、不得挪用和借用企(事)业资金办私事,在生活方面不

13、得提出无理要求。 十、严格收费制度和收费标准,不乱收费,减免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批准,不得私自减少按规定应收的费用,收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批准,收费必须出具正式发票。 十一、到基层办事、接待上级和工作相关业务单位,在生活上坚持从俭原则,不得大吃大喝,不得借工作之便游山玩水。 十二、不准在公务时间、公共场所和下基层打麻将,不准以任何形式赌博敛财,严禁上班时间喝酒、酗酒。 十三、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单据坚决不报销,财会人员依法理财、理帐。 十四、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来信来访不推不拖,及时登记,认真办理,否则如涉及本局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保护检举人合法权益,做到事事有交待

14、,件件有落实。 十五、清政廉洁要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互相监督,及时表彰好人好事,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十六、凡违反以上第 八、 九、 十、十 一、十 二、十三条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通报、上报并建议党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合理开支,保证局机关工作正常开展,保持经费收支平衡,特作如下规定: 一、财务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由局长一人审批报销。原则上2000元以上开支需经局长办公会研究。 二、严格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各项经费支出要有合法的凭证,凭证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然后报局长审批。 三、购买办公用品应事先拟定计划,由局办公室提请局长同意,统

15、一购臵,不得“先斩后奏”。同时完善采购领用手续,领用人签名验收。 四、办公用品采购一般由办公室选择两家定点供应商,明码标价供应。 五、因公市内出差,差旅费自理。没有特殊情况,出差人员不允许打的士(紧急情况除外)。 六、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凭证”,由局长批准。所借款应于出差返回后或公事办毕后一周内报销还清,不得拖延。 七、机关会议和招待就餐实行定点、限额和登记制度,地点由局长办公会议后确定,标准按15元/人、20元/人、25元/人三档定餐(不含烟、酒),午间一般不上酒水(省外来宾例外)。 八、各类业务会议前,相关专业负责人应提出申请,由局长交办公室办理有关食宿事项。会议结束后,由办

16、公室登记结帐。 九、机关接待来宾,本着“热情、周到、廉洁、节俭”的原则安排。就餐由局办公室安排,对口专业参加,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和标准。就餐地点及金额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登记。 十、机关突击性加班,由局办公室安排盒饭,严格控制桌餐。 十一、各专业对所需印刷的报表资料,应事先列出清单,经局长同意后,交局办公室,统一联系承印单位付印。工作文字表格的打制、复印没有特殊情况一律在局内部进行。 十 二、尽可能控制电话费支出,严禁工作人员拨打信息电话、严禁个人因私事挂拨长途电话,不允许拨打市话找朋友聊天.十 三、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时报账,要积极地向局长提出节约开支的合理化建议。机关财务收支情况一

17、般每季度向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通报一次。 档案管理制度 为使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区人事、业务等档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局统计工作实际与需要,特制定XX县区统计局档案管理制度。 一、领导重视 局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分管人事、业务档案管理方面工作的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并常督促文件资料管理工作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二、归档范围 1、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于归档范围。 2、上级机关及国家统计局和省、市统计局、区委、区政府颁发的需要本单位贯彻

18、执行的文件材料。 3、其他文件材料及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4、本单位颁发(包括转发及其他相关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 5、代上级机关草拟的并被采用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材料。 6、本单位汇总的统计报表、图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库片)等。 7、本单位领导干部任免、调配、专业技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转证、定级、调资、退职、退休、医疗、奖惩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立卷归档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XX县区档案局的具体要求,把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立卷归档。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按照要求进行装订。 四、档案的查阅或借阅 1、因工作需要或

19、其他原因,查阅本单位的有关人事方面的档案材料需经局领导批准,然后与负责人事档案的负责人一起查阅,但不得拿走、不得复印。 2、因业务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查阅非人事方面的档案需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3、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必须经局第一把手批准。 4、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且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单价不足500元,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我局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管理、调配使用,要以实

20、物形态进行分类、编号、建卡、登记,建立起严格的验收、保管、入库、借用、报废等手续,任何人不得转移、赠送、私自占用。 三、局内、普查中心配备的固定资产,要明确专人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一式两份,局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一份,科室保管员一份。 四、对全局的固定资产每年清点一次,属正常损坏不能使用的,经领导批准后,可办理报废手续报废更新。对管理不善故意造成的损坏、丢失现象,均由当事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五、固定资产的购臵,首先编制预算,说明购臵原因、数量、单价、金额,经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局领导批准,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购臵,若属专控商品,则由办公室办理完控购手续经区有关单位审核批准后才能购臵。 六

21、、工作人员调出,所使用的公有财产,应主动将自己的共有财产交给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由办公室开具收据,人事部门才能办理调动手续,财务部门办理工资转移证,否则,人事部门、财务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工作制度 为了强化统计系统全面基础工作,规范数据采集程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数据的采集 1.采集的范围。各种普查、调查所涉及到的我区所有街道(直辖村)、社区和居民、农户、机关、事业、企业、个体工商户。 2.数据采集工作的原则。遵循实事求是依法调查、严格程序各负其责。 3.数据采集工作的要求。必须深入到数据源头进行详细认真的调查访问,通过调查取得的第一手资料,

22、不得随意篡改;采集的数据(表)必须要有调查单位(户)的盖章签字和调查人员的签名;采集的数据要走访当地有关人员进行验证、核实,以求进一步确认数据真实可信。 4、采集的数据要和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并写出调查说明,交给主搞人员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退由调查员负责核实。最后交评审小组进行审核、签字。 5、承办单位和调查员应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数据采集。 二、数据的审核1.采集回来的统计数据应与报表上的数据审核一致,主稿人提供相关报表和数据质量评估报告(包括与上年同期数据的对比分析)。 2.经审核发现有重要差错和疑问的数据,由主稿人员负责核实或调整,再由评审小组审定。 3.数据经过审核无误后,由分管

23、领导把关、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时上报。 4.数据审核的要求。数据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分析全部由主稿人独立完成;审核出错,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主稿人承担具体责任,分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并详细登记,作为考核依据。 三、数据的报送 1.报送的时间。按市、区统计局规定的份数和时间准时上报。 2.报送的方式。联网直报的企业根据指定路径准确在网上上报,其他单位原则上由统计人员亲自送到市、区统计局,经专业负责人审核、签收为准。 3.报送的要求。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和遵守报表制度,确保区统计局上报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求真务实,全力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争取一次性完成上报任务,避免重复调查;要全面客观,加强对

24、上报数据的分析,每上报一种数据必须附有相关数据变化说明。 数据质量签字负责制度 一、统计数据质量采取分级签字负责制,既符合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制度和规范、办法,又考虑到XX县区实际工作的需要,易于理解,便于操作。 二、对上报区统计局的报表,基层统计人员对数据认真校对审核,并由报表统计员确认签字以示负责。 三、局内各专业负责人员对各自分管专业的数据审核把关,上报市局前对数据质量签字确认。 四、局内分管专业领导或局领导对所列示的数据进行逐一核对确认,并进行签字后报送市局,确认后的数据统计人员禁止修改。 五、报表质量出现问题,各专业人员应负有主要责任,分管专业领导或局领导负有领导责任。 六、统计数据

25、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各类统计人员对所签字的统计报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应按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绝不姑息,若出现重大问题,建议送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数据信息发布制度 一、为更好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进一步规范各类统计信息在社会各界的使用和发布,避免多方发布可能引起的错误、误导或数据矛盾,准确、及时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局定期发布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的统计信息。主要包括:全区经济运行,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指标,财政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居民生活、节能降耗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和资料。 三、月度信息主要

26、以统计分析的形式发布。主要数据必须经局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 四、半年召开一次全区主要统计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会。 五、每年定期发布统计公报。 六、信息发布由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组织。重大信息由区统计局办公室与区政府信息网络中心等单位建立联系,对统计信息进行统一发布。 七、部门经济社会资料涉及全局性的,在向社会公开发布前,需经区统计局审核同意。 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1、向上级部门报送的统计数据,要与台帐或基层报表数据相衔接,保持数据的连续性,若发现不一致,应进行调查核实。不经过核实或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统计数据失真,责令重新核实,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2、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的统计数据

27、,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供,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提供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责令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3、对外或对区内有关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必须是已经定案或经过评估认定的。属于统计业务范围内的,应当如实提供,对不属于统计业务范围内的,应当说明原因,对拒绝提供又不能说明原因或提供虚假统计数据对外界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4、对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报送单位反馈,并要求其说明原因、进行复核或修正。若明知报送数据质量有问题而放任自流的,追究承办人员责任。 5、对统计调查、资料整理、综合汇

28、总各个阶段的统计数据,必须认真审查复核,确保数据质量。因失职或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分管领导或承办人员的责任。 6、统计人员应熟悉报表内部,报表之间的填写要求和逻辑关系,确定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对采集的统计信息,统计人员要进行真实性和逻辑性审核,以确保数据的真实可用。 7、统计人员经初步整理审核后,对一些增减起伏较大或与正常情况相悖的资料,要做进一步地了解和分析归纳,对符合实际的,按规定上报,对仍把握不准或有疑义的,应提交评估小组评估后上报。 8、对收集的基础统计资料,经整理审核,并核实无遗漏、无重复时,方可进行微机审核及汇总,坚决杜绝粗估冒算行为的发生。 9、区统计局业务人员对初步汇

29、总后的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后报请主管领导审核。 10、严格按照重大数据质量评估制度的要求,对符合评估制度要求的各项数据按规定做好评估。 11、严格规范报表报送程序。各统计人员要认真遵守统计报送规定,统计报表必须经专业人员审核无误,经主管领导审核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12、统计局主管领导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统计人员对统计局负责人强令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照统计法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3、各类统计报表实行微机和纸质形式同时保存,并对纸质打印的各类统计报表于次年二月底前装订成册,进行妥善

30、保管存档。若人员变动的,要进行严格的资料交接,对因保管不力造成资料丢失或毁损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统计执法检查制度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统计法律法规,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及时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每年的月、月定为全局的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月。为使此项工作能规范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机构和检查员的职责 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和统计法规检查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统计检查机构和统计检查员的职责是: 1、宣传贯彻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统计法规、规章。 2、检查统计法律、法

31、规的实施情况,查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3、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人员或单位,依法进行处罚或者向有关单位、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对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的人员或者集体,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5、完成上级统计机构下达的统计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任务。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根据统计法、实施细则、XX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按照统计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所有在XX县区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属单位)均可以列为检查的对象。 检查的主要范围: 1、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或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统计调查机关

32、; 2、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调查资料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群众举报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和个人。检查的主要内容: 1、统计调查对象有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行为的; 2、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3、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4、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 5、未经法定程序报经审查或者备案,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 6、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 7、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未经调查单位或本人

33、同意,泄露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8、逾期不办理统计登记或变更、注销统计登记手续; 9、任用未取得统计证的人员担任专业统计工作。经指出不纠正的。 三、检查的责任分工法规专业: 1、建立统计违法案件线索来源登记台帐。 2、负责全局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上级机关或领导批办的,部门、单位或公民揭发检举的统计违法案件的审查工作。 3、按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一般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取申辩和举行听证、处理和结案。 统计违法行为一经立案,法规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34、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4、负责统计行政复议审理和统计行政诉讼案的应诉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操作。 5、对依法作出的统计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他专业: 1、根据法规室要求抽调人员参加全局的统计执法检查。 2、负责本专业日常工作中发现的统计违法案件的审查工作,每年在统计检查月内向法规专业人员提供案源不少于两件。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写出立案报告、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法规专业人员,由法规专业人员审核后送交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查处。 上述有关的证

35、明材料,包括(1)印发的报表制度或调查文件;(2)印发的指标解释、填报说明;(3)印发的培训通知及讲义;(4)会议签到记录;(5)平时报表上报时间和质量情况的记录;(6)统计报表催报单、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存根及送达回证;(7)其它与案件处理有关的旁证材料。 统计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成调查组。由专业人员负责,并参与进行调查取证。第二阶段,调查结束后,根据违法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等,由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调查时取得的各种证据交局务会研究决定。第三阶段,由法规专业人员负责处理及结案。 四、检查人员纪律 1、做好日常统计工作,服从法规专业制定的统一安排; 2、到

36、有关部门或单位执行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 3、严格依法办事,不接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宴请及礼品; 4、坚持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不委托被查当事人办理私事,不为被查当事人牵线说情; 5、遵守保密规定,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案情; 6、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查清违法事实,认真做好调查笔录,收集有关证据。 7、调查现场不作定论和处罚。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局法规室负责解释,实施。 2、凡违反本制度规定,将视情节轻重对部门和个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促进资源共享,确保信息系统安全,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

37、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局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系统平台和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坚持为统计业务服务的原则。 三、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业务信息系统、门户网站系统、计算机房建设等。 四、局办公室会同区采购办、科信局、监察室负责信息化建设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项目申报 五、各专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先向局办公室申报,由局办公室会同有关专业对项目是否符合上级业务的建设规范、项目的资金来源如何落实等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意见提交局领导研究。 六、各分管专业申报材料必须包括建设依据(上级有关文件)、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其他区(县)的实

38、施情况等。 第三章项目评审 七、局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批示,组织对项目的评审,对金额较大的项目,请示局领导后,提请采购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八、项目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财政部“金财工程”建设规范; 2、安全保密评审,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3、是否能和现有系统进行整合,资源共享,提高系统利用率,降低成本; 4、项目设计和建设有无考虑数据的安全备份,有无提供相应的安全等级保护; 5、项目建设规模是否和实际需求相适应,项目预算资金是否合理,项目资金的来源是否有保障。 九、系统设计开发单位必须有信息化建设资格证书。没有取得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开发工作。设计

39、开发单位必须按照资格证书确定的等级,从事相应的建设项目的设计开发工作。 十、项目评审通过后,由区统计局会同区采购中心与科信局提出项目建设申请报告,经区领导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订标书,进入政府采购流程。 第四章项目验收 十一、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后,中标单位应向我局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书,局办公室会同监察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对重大项目经局领导同意后,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十二、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上级统计部门的规范要求及项目建设合同、技术资料为依据。 十三、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内容: 1、检查项目是否达到计划任务书和合同书的总体要求; 2、技术文档是否齐全,

40、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3、检查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4、使用的设备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标准的规定要求; 5、项目是否达到相应的安全保护等级标准; 6、系统连续运行的记录报告; 7、系统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是否已熟练地掌握管理、操作要求; 8、管理制度、操作要求是否建立和健全; 9、系统维护是否有保障; 10、项目的财务决算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十四、凡未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不得付款。 第五章运行维护 十五、项目验收运行后,责任科室领导应根据不同的岗位,设臵相应的权限;操作员应设臵登录口令;系统管理员特别要注意保护好超级用户密码,定期查看设备的运行

41、情况,发现有异常时要及时与维护商沟通,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十六、项目系统管理员要做好数据的安全备份工作,系统维护商在进行系统维护时,项目系统管理员要亲临现场,确保数据的安全。 十七、本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业务和技术培训制度 为了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1、各项培训会议,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必要时有试题并备案。 2、积极参加各级组织对统计人员举办的授课培训,强化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 3、统计人员不定期对报表单位统计员、街道统计助理进行业务指导和软硬件技术培训,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统计人员每年必须达40个课时的专业培

42、训或学习并作好笔记。 5、各专业知识的固定学习地点为本室,学习时间一般定为周二下午。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处理的国家秘密安全,结合我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应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输出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系统和区统计局、街道办事处、直报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以及使用这些信息系统和网络的一切用户。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区统计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保密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施行局领导负责制,负责本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

43、保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 三、网络信息保密和信息发布管理 3、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4、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配臵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防泄密、防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5、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联网应当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等技术措施。 6、系统内线专网、办公系统网络必须专网专用,不得处理与系统业务无关的事务。 7、个人不得在局统计信息系统、办公系统电子公告、聊天室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8、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统计系统信息和数据进行备份,确保统计信息系统安全。 9、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10、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 11、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访问应当按照权限控制,不得进行越权操作。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数据库不得联网。 12、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13、存储过单位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 14、在计算机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须经局领导同意。 四、网络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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