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灵宝职专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传染病防控及相应保障措施、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理及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管理。 第三条为了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每年制定相应的防治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校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并且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防治,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电话、等通讯工具。 第五条学生科、总务科、教务科承
2、担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由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对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建立传染病登记册和预防接种登记册。 第七条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教,各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第三章疫情报告制度 第八条校办公室为责任报告单位,负责本校的疫情报告工作。 第九条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上报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一条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
3、非典型性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 第十二条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在2小时内向XX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四章发生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发现疫情马上启动疫情应急预
4、案。 第十四条在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防控工作各组织机构,并分工协作。 (一)组织指挥组。负责进行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 (二)卫生防疫组。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出现疫情时实施对环境不间断的消毒,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注射,预防用药等。组织对疫区人员的体检、卫生宣教和疫情报告等。 (三)医疗救治组。对发生疫情的病人及疑似病人进行诊断救治,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并视具体情况请求上级医院会诊、支援或转诊。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所需药品、器材的采购、供应及生活保障。 第十五条分设隔离病房,用于传染病人的隔离治疗,并由专人进行清扫消毒。 第十六条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统一要求,实施建议学校做出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建立疫情信息员报告制度,每天向校医室报告前一天的疫情,由办公室负责统计上报。 第五章预防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体检。做好新生入学的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以季节性传染病为重点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对各班班长进行一定的培训,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第二十条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为学生实施计划免疫,应接种率达100%。 第二十一条对食堂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定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和定期消毒进行监督,并建立相应制度,定期检查。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