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物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县博物馆免费开放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XX县博物馆免费开放时的文物安全、观众安全和公共设施安全,实现文物陈列展厅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以更好地服务大众,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值班方面: (一)博物馆实行领导带班、职工轮班,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安全值班制度。 (二)每周为一班,每班分正副班共两人,全权负责本周安全、卫生、电话接听及相关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三)正副班交接时间每天为12时,14时30分;18时,20时。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轮流值守,节假日不休,做到不空岗、不误岗,确保安全。 (四)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启防盗报警系统,否则可视为脱岗,若发生事故造
2、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负责。如遇停电,系统无法运行,值班人员更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五)按时交接班,若交接某一方在15分钟内不到者可视为脱岗,若本班发生事故,由脱岗一方负全责。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工作日志,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和来人登记;要随时检查门、窗、锁是否完好,文物库房及展厅是否安全正常,照明及报警设施、消防防暴器械是否正常,发现问题或隐患,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 1假,也不得由他人顶替。如有特殊原因需顶班者必须请示馆领导同意后,另行安排接班人员。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要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值班日志,特别是对存在的隐
3、患和问题及处理情况要进行详细地记录。接班人员必须对所交实物:门、窗、锁、照明、防暴、消防、通讯、电视监控录像防盗报警设施以及文物库房和展厅(通过电视监控)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接班。在周一馆长总交班时,必须由库房、展厅管理人员、交接人、监交领导对库房、展厅等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登记、处理。交接人、监交人签字后方可交接。并将工作日志、值班日志交办公室存档。 (十)由单位一把手负责牵头对安全值班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时间为每周一;也可通过电话或实地随时抽查。对检查的情况要做详细记录,对脱岗、误岗等行为单位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展厅管理方面: (一)展厅实行集体负责制。各展厅
4、实行两人两锁或三人三锁的总门出入管理办法,管理人员各持钥匙不能离身、不能复制,不得交由他人保管。 (二)所有陈列文物必须办理严格的出库登记手续,做到与库房文物档案帐帐相符,帐物一致。所有陈列文物要建立规范的档案,做到帐目清楚,资料齐全,档案一式两份。 (三)陈展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馆里规定的时间开放展厅,如有特殊需要临时开放展厅时,必须经馆领导签字批准,且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开门。 (四)陈展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礼貌待人、尽职尽责,树立良好形象。 (五)陈展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展览日志,整理汇总观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陈展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六)陈展文物如有调整变化,必须
5、做好出入库手续,同时做好陈展文物档案的调整手续,附文物入库收据,补办所展文物档案手续。 (七)陈展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陈列文物安全情况,文物保护环境服务设施情况,包括展厅照明、消防、排风换气设施、展柜玻璃等易碎易掉部件,以及防虫、防鼠、防潮、卫生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和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保持环境卫生,确保文物安全。 (八)陈展文物在陈列、调整、检查、保养及照明、防盗报警、电视监控录像、展柜等设施的维修中,必须严格操作规程,采取妥善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否则造成文物的损坏或重大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陈展文物一般不能进行拍摄活动,实属工作需要进行拍摄的,必须严格执行文物拍摄管理暂
6、行办法,办理有关手续,方可拍摄。 3 三、文物库房管理方面: (一)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库房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房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二)文物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三)库房应规定安全容量,文物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随意堆砌。入库时按文物级别和类型挂牌标明,避免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四)对照明系统、防火设备等按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保证完整好用。应保持良好通风,可安装通风设备。 (五)库房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尽快处理。 (六)库房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七)外来人员未经博物馆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库房,工作人员要入库须两人以上,并做好入库登记。 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全馆人员须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