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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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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消防知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高等学校消防管理规定》和《福建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工作组织机构 1、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应遵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学院院长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院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学院根据需要,确定本院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为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3、学院应设立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责任部门,按规定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4、学院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和协作,积极支持关心、帮助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5、学院应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院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整体规划,确保 二、消防经费的投入,并随学院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而逐步增加。 二、消防安全职责 (一)学院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XX省教工委有关消防安全方针政策,落实学校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 2、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分析和通报学院安全情况,督促学院做好消防工作; 3、会同学校各部门,不定期对学院进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 4、把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参评校“文明先进单位”工作; 5、及时总结、交流消防管理工作经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班级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在消防工作中不履行安全责任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传达落实上级布置的消防工作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学院消防管理规定,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组织体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将消防工作要求融入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批准和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确保学院消防安全所必需的经费投入,审核消防经费的使用情况; 4、开展消防安全责任签约活动,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定学院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积极组织演练,提高师生员工遭遇火灾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6、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1、拟定和完善学院消防安全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拟定和完善学院消防安全制度,检查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并加强督促; 3、拟定消防消防工作的经费预算,报请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核; 4、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做好消防设施的配置和保养;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拟定重点部位的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在学院师生员工中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组织应急疏散和灭火的演练; 7、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 三、日常消防管理 (一)学院组建义务消防队,形成消防安全网络,加强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操作和管理。 (二)根据学院情况确定防火重点,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1模拟法庭; 2.学生宿舍; 3.资料室、各类档案室; 4.实验室 (三)学院制定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内容如下: 1.组织机构(包括: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通信联络组、灭火行动组); 2.接报火警处置程序; 3.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的程序和措施; 5.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四)学院应妥善处理好防火和与防盗的关系,统筹兼顾,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按国家规定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该设施完好有效。严禁: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 3.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五)举行大型集体、舞会、晚会、招生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组办部门应当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和应急疏散措施;按规定需要经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同意方可举行的,应向学校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上报属地公安部门批准。 (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和销毁危险化学品的,必须遵守国家和市有关危险品管理规定与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压气体等危险化学品的,应做到少量存放,专人负责,规范操作,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具。 (七)使用危险品的实验室应建立有机溶液回手处理制度,禁止将实验中有机溶液、腐蚀性和放射性液体直接排放到下水管道内,应盛放于专门容器内,放置在指定地点,统一回收处理。 (八)严格控制在民用冰箱内长房放挥发性易燃液体浸泡的试验标本,防止易燃气体在冰箱内聚集,遇静电火花引起爆炸。 (九)禁止在宿舍使用易引发火灾的电器设施(如热得快等)。对在防火重点部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师生,应按照宿舍管理制度和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十)学院应加强消防技防经费的投入,逐步建立技防报警中心,做到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 四、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学院教育部门应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适时地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等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内容:主要以消防法律法规、常见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疏散逃生、现场急救和起火灾扑灭等。 (二)学院应经常开展形式多样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围绕“119”消防活动日的主题内容,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2、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春防、冬防),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板报、学院广播台等采用组织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3、组织师生员工参观消防宣传教育基地。 (三)组织师生员工开展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消防演练以火灾报警、现场急救、疏散逃生、初起火扑救为主。 (四)做好消防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专业兼职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其他以照法律规定应当接受安全培训人员到专门机构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五、防火安全检查 (一)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纪录。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学院发现火警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六、按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福建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消防档案管理和消防制度建设等。 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篇: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信息与动态 二00七年第四期(总第二十二期) 法学院记者团主办 2007 年 9月 30 日 本期目录 学院经纬 §我院积极参与承办2007年“海峡法学论坛” §法学院隆重举行成立五年庆典大会暨优秀校友事迹报告会§法学院与XX县区人民检察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法学院隆重举行2007级新生开学典礼 §法学院2007级新生入学教育暨军训工作圆满结束§我院06法本2班获校十佳团日活动评选表彰§我院召开新学期两委干部工作部署会议§我院04法本(1)被授予省级先进班集体 §我院辩论队三位同学代表学校参加2007年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 法学论坛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梁慧星教授来院讲学§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陈云生教授来院讲学§我院兼职教授福建警察学院院长熊一新教授来院做专题讲座 学院掠影 1学院经纬 精英的盛会 ——我校积极参与承办2007年“海峡法学论坛” 8月18日至19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省文化交流中心、省法学会和我校等多家单位共同承办的第五届“海峡法学论坛”在福州召开,会议主题为现代金融法制: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出席开幕式并代表论坛组委会和各主单位致辞。出席开幕式的还有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鲍绍坤,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美香,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营官,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理事长游德馨,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省台湾法研究中心总干事、我校兼职教授宋峻,我校副校长汪征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台湾政治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台湾华冈法学基金会、香港律师会、省律师协会及我校法学院、经济学院师生等200多名代表参加了论坛。 会上,金融法学界和金融学界的知名专家教授,以及金融实务界的精英,围绕本届论坛主题就现代金融法制及其趋势、防范金融风险、完善现代金融法制、加强对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金融服务、建立海峡西岸金融合作试验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与会人员还就金融业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基本问题、外资银行开放后客户风险的法律、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及组建海峡产业投资基金、大陆与台湾的qfii制度比较等问题进行研讨。(李溢明) 法学院隆重举行成立五年庆典活动 9月22日上午,法学院在我校旗山校区隆重举行学院成立五周年庆典大会。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陈营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阮荣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梁慧星,省市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兄弟院校、共建单位的领导来宾、我校领导张金栋书记、黄汉升副校长以及校友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等近千人出席了大会。 2大会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黄晓辉主持。法学院院长林旭霞首先代表学院对出席会议的领导、来宾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简要地介绍了法学院五年来的发展情况和所获成绩。 随后,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肖新建作为来宾代表发表讲话,对法学院五年来为我省法律事业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以及在法律学术研究上获得的丰硕成果表示诚挚的祝贺和感谢。校友代表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三八红旗手黄雯、在校学生代表邱伟明也先后致词,共同表达了对法学院美好的祝愿。 最后,黄汉升副校长代表学校向法学院表示热烈的祝贺,充分肯定了法学院五年来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所获得的突出成绩,并提出了三点希望。 期间,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黄张华宣读了来自各地各单位的贺信、贺电;院长林旭霞向四位优秀校友颁发了兼职副教授聘书。会后,校友代表作了先进事迹报告,他们的成功经验使同学们深受启发。在院长林旭霞的陪同下,校友们驱车参观了校园。我校百年的历史文化和美丽的校园风景给校友们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象。 下午,优秀校友代表与在校学生代表在法学院会议室开展了座谈。 (法学院梁莹) 一次聆听,一生教诲 9月22日上午十时,法学院在图书馆礼堂举行了校友报告会。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丁萍、全国人民满意检察官——XX市XX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振朝、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长清等校友莅临大会现场。法学院全体师生共同参加了此次报告会。大会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黄晓辉主持。 大会中,三位来自不同工作岗位,有着不同人生经验的校友给我们展示了 自己的风采。不管是法律人应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还是如何成为出色的法律人才,他们都一一为我们道来。也许是校友们不畏艰苦,勤奋好学的精神打动了我们,也许是那一个个不计酬劳,不辞辛苦的助人事件让我们动容,也许是他们敢于与命运斗争的勇气鼓舞了我们,现场不时穿来阵阵雷鸣般的掌声。掌声中交杂着我们的敬意与感动。 大会于十一时三十分圆满结束,此次大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加深了校友与在校师生的感情,更让同学们领悟到了法律人应有的风采。(记者团舒旋) 校友同聚贺院庆共话未来谋发展 9月22日下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五年院庆校友与师生代表座谈会,在法学院会议室隆重举行。座谈会由黄晓辉书记主持,校友代表丁萍、陈春夏、陈文科、陈子定、陈秀敏、林庆高、纪峰,在校教师代表张文锋、刘宜军、龚丽梅、周章金、李英等及学生代表参加座谈,林旭霞院长、黄张华副书记、黄建荣副院长、杜力夫副院长及陈振规原副院长也参加了座谈会。 在座谈会中,校友代表不仅表达了他们对学院五年院庆的衷心祝贺与深深祝福,还以他们成功的经历与在座师生共勉,并对后辈们提出诚挚的希望,希望法学院的学子们能够“勤于学习,积极进取”,“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优秀校友们的事迹催人振奋,令在座的师生都为之鼓舞,为之骄傲,使整场座谈会洋溢着浓浓的师生情、校友情。 此次座谈会的顺利举行,不仅联络了法学院与广大校友的感情,同时,广大奋战在法律实践一线的优秀校友的加盟,也为法学院人才培养注入了新力量。我们相信在广大校友和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法学院的明天会更加美好,更加辉煌。(04法学蔡欣欣) “象牙塔”与社会的碰撞 ——我院与XX县区人民检察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9月17日下午,法学院与XX县区人民检察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在旗山校区人文楼举行。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黄汉升教授、XX县区人民检察院高扬捷检察长、政治部陈淑阳主任,教务处副处长朱锦懋教授及法学院师生代表共计50余人出席了仪式。 会上,黄汉升副校长对校院共建事宜表示祝贺并寄予希望,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和XX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分别致辞并代表共建双方签订了共建协议书。 根据协议,校院双方将在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及实务调研,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构建法律教学实践基地,拓宽人才培养渠道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建活动,此外,XX县区人民检察院还将一次性投入八万元资金用于共建大学生法制教育基地。(李溢明) 新的面孔,新的气象 ——我院举行07级新生入学典礼 2007年9月2日,我院于新校区模拟法庭隆重举行2007级新生入学典礼。会议由院党总支副书记黄张华主持,院长林旭霞教授、党总支书记黄晓辉教授、副院长黄建荣副研究员、副院长杜力夫教授及部分教师代表和全体07级新生出席开学典礼。 开学典礼在院长林旭霞的致辞“气有浩然,学无止境”中拉开序幕。在热 5烈的掌声中,林旭霞院长首先对07级新生的入学表示热烈的欢迎。讲话中她对新生提出了三点要求:一,学会立志。在充分体会我校“立诚致广,知明行笃”的校训精义的前提下,坚持我院院训“明德求真,恢弘人文理想;崇理尚法,献身社会国家”。二:学会做人。不仅应注重提升自身知识水准,更应着力锤炼自身品格修养。要学会相信别人,也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竞争,也要学会协作;学会严格,也要学会宽容;学会倾听,也要学会表达。三:学会博览群书。用知识来丰满自己,在法律的道路上越走越宽。院长希望新生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能够秉承法律人律人律己的态度,做好每一件可以做好的事情。 紧接着,教师代表彭思彬老师,老生代表李婧同学以及新生代表陈琦颖同学分别发表了讲话。最后典礼在振振有声的入学宣誓中结束。(记者团舒旋) 法学院2007级新生入学教育暨军训工作圆满结束 在结束了为期两周的军事训练以及一周的入学教育后,我院07级新生的大学入学教育暨军训工作圆满结束。 从9月1日新生入学至9月21日新生教育结束,在这短短的21天中,新生们不仅认识了他们的大学,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奋斗目标。不仅不再骄躁,反而更加坚韧。在感受校史、校训、校风教育,经过大学生心理教育,并初步了解校园文化后,新生们更加融入学校。我院的新生们在了解学院的历史后,不禁为前辈们的奋斗所震撼,更加坚定了对法律的崇尚,加深了对法律的热爱。并将这一份热爱与执着带入生活。在本次军训会操表彰大会上我院获得军训总成绩二等奖,并在内务上也荣获二等奖的好成绩。“长江后浪推前浪”,我们祝愿07级的新生们更上一层楼。(记者团 舒旋) 法学院06级(2)班团支部获“校十佳团日活动”称号 在我校即将迎来教育部本科评估和建校100周年庆典的背景下,法学院06级(2)班团支部积极响应校团委的号召,围绕着“文明礼仪教育”,对“讲文明,树新风,我与师大共奋进”主题团日活动进行了细心的准备和严谨的布臵,开展了主题为“播撒文明火种,相传百年文化”的团日活动。 在经过精心的前期准备工作之后,5月6日晚7点,在笃行楼209教室进行举办了此次主题观摩会。观摩会分为3个篇章:文明篇、新风篇、奋进篇。经过团支部成员的共同努力,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得到老师、同学的充分肯定。通过网上投票、资料评审、活动展示与演讲等考评,本次活动获得了“校十佳团日活动”的称号,并于9月19日在师生活动中心举行了隆重的颁奖典礼。 (06级 陈欣) 我院召开新学期两委干部工作部署会议 9月21日下午,我院在法学院党团活动室召开新学期两委干部工作部署会议。院党总支副书记黄张华,院团委书记李溢明,0 4、0 5、06级辅导员以及全体两委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黄张华副书记主持了此次会议。 会议围绕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展开。首先由各部门负责人介绍本学期的工作计划以及期初重点工作安排。而后各年级负责人总结了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并就具体工作的开展给予了意见。在听取了各部门工作汇报后,院团委书记李溢明老师就团委、学生会本学期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各年级辅导员针对年级团学工作实际也对新学期两委工作发表了意见和看法。最后,院党总支副书记黄张华老师就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同时对新学期我院两委干部在工作中所展现的良好精神风貌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 (记者团 舒旋) 典型示范榜样带动 ----我院04法本(1)被授予省级先进班集体 日前,中共XX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XX省教育厅、共青团XX省委员会授予我院04法本1班为“XX省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04法本蔡欣欣、邱伟明、徐莹等三位同学分获“2006—2007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记者团 舒旋) 唇枪舌剑精彩纷呈 -----我院李昂、李婧、李秋实、林承杰同学代表学校参加 第六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 2007年7月24日,我院辩论队李昂、李秋实、李婧及林承杰四位同学代表我校参加由XX省科协闽台科技交流中心、福建海峡电台承办的第六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几经角逐,我校代表队以优异成绩击败台湾国立中山大学代表队,其中李婧同学荣获“第六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优秀辩手”的光荣称号。大赛期间,我校辩论队与台湾选手们共游榕城,融洽相处,关系甚密。闭幕式上,两岸学子们一同表演节目,尽显两岸大学生青春风采与两岸教育事业的成功交流。其间福州电视台、海峡卫视及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先后报道,并予以好评。本次辩论赛无疑地成为两岸学子友好关注、共同进步,乃至两岸教育事业共同发展的典范,也将促进海峡两岸的进一步交流。 (06法学 林承杰、于伟) 8法学论坛 法学大家莅临我院 物权新法传递精神 ——记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梁慧星教授讲座 2007年9月21下午,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物权法》起草专家组负责人梁慧星教授应邀来我校讲学,为广大师生做了题为《物权法若干问题研究》的学术报告,近500名校内外师生参加了学术报告会。 在两个小时的讲座中,梁教授结合今年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就物权法条文中的几个重要理论问题做了深入而细致的介绍。梁教授首先向大家讲述什么是物权法,什么是物权。接着,他介绍了不动产和动产的区别,特定物与种类物的区别,请求权与支配权的不同点。然后他解说了我国特有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最后他通过许多生动的案例来说明物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席间,梁教授朴实无华的语言、非凡的才气、逻辑严密的思路给听众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后的半个小时,大家纷纷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与梁教授进行探讨,梁教授用浅显的话语为同学答疑解惑,道出了法学的真谛,在座师生皆心悦诚服,讲座被推向高潮。 听完本次讲座,同学们都感到印象深刻、受益匪浅。梁慧星教授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一个民法学者对民生的关注,感受到了一代法学大师深厚的法学功底、长远的眼光、以及其身上闪耀的一个法学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记者团卢宝莺舒旋) 熊一新教授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并做讲座 2007年9月14日,学校的模拟法庭显得格外的热闹,在全体法学院师生的见证下,福建警官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生导师熊一新教授被聘为我校的兼职教授。校长李建平教授亲自向其颁发聘书,法学院院长林旭霞教授主持仪式并致欢迎词。 9在颁发聘书仪式结束后,熊一新教授给同学们做了“社区警务理论与实践”的专题讲座,受到全体法学院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欢迎,同学们受益匪浅。 科学与法治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陈云生教授莅临我院 9月24号下午,文科楼二楼法学院会议室内座无虚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陈云生教授在这里为我院师生做了题为《科学法治观与法治科学化》的专题讲座。 陈教授首先从一篇有关于“物权法出台”的文章着手,指出我国“重立法、轻执行”的立法现状;随后简要介绍了《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以及随着物权法的出台,民商法学界涌现出来的“有必要降低宪法地位”的错误观点。陈教授还向同学们阐述了“代议机关至上”观点的错误性;最后,他还耐心地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讲座在阵阵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记者团孙涛舒旋) 学院掠影 1、舍歌大赛——我的地盘我做主 唱出寄情,舞动青春。9月20日晚,06法本 (一)班举办了第一次舍歌大赛。班级全体同学以及06级辅导员梁莹参加了此次活动。以宿舍为单位,演唱各自精心挑选并准备的歌曲。歌曲串烧中,接连举行了精彩而又指挥的竞猜活动。此次活动在丰富课余生活之外,还加强了对同学全面素质的提高。生活与学习两不误。 (记者团舒旋) 2、游记——南~北~澳 大海,博大胸襟。大海,诗意连绵。9月16日,06法本 (四)班以及06法本 (二)班在南北澳举行了联谊活动。同学们在感受大海的魅力之余,不忘嘴上功夫。 10分成小组的同学们,把早已准备好的餐物以及餐具搬出来,享受了一顿虽然味道怪怪但心里甜甜的特别烧烤大餐。此次活动的开张不仅丰富了大家的课余生活,而且在增进同学的友谊上也让大家对福建的景观有了认识。 (记者团舒旋) 3、中秋寄情 中秋佳节,明月当空,思念的情丝飘逸在学子的心中。为了能够让同学们感觉到家的温暖,大 一、大二等多个年级都举行了丰富、热闹的活动。06法本 (一)班与07级的学弟学妹们举行了“饺子联谊”,06法本 (四)班的同学在天台上举办了“赏月晚会”。这些活动不仅加深了彼此之间的情谊,更让佳节在外的学子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记者团舒旋) 4、星级宿舍评比 环境对于学习以及生活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基于去年的工作经验,我院近期开展了“星级宿舍评比”活动。活动由学生会生劳部承办。活动主要内容在于每月一次的全院性质的卫生大检查,采取新的评比制度,并给予优秀宿舍星级奖予。本活动获得学院的高度重视。星级文明卫生宿舍评比制度的开展必将使学院的同学的学生生活环境更上一个阶梯。(记者团舒旋) 指导老师:黄张华李溢明梁莹主编:舒旋 除了法律,我们别无所崇;除了良知,我们别无指引;除了正义,我们别无追求。 主送:院党总支、院各科室、各教研室、院团委、院学生会、各团支部、各班级 抄送:校领导、校有关部门、校学生会 第三篇: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置学院重大突发安全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保障学院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福建师范大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学院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及周边重大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等事故;洪水、地质滑坡、地震以及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灾害事故;以及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属地为主原则。学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以中心学院领导、指挥、协助应急处置为主,有关信息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院“一把手”是学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4、及时处置原则。学院突发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及时到岗,快速控制局面,解决问题。以及时、快速减少危害的程度,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 5、依法处置原则。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学院突发安全事故。 四、事故的级别 根据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故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将突发安全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或死亡3人以上,对本地区教育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故(Ⅱ级):学院所在区域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死亡3人以下或出现人员伤害,对本地区教育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3)较大事故(Ⅲ级):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院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4)一般事故(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院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五、组织指挥体系 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安全的负责同志任组长,辅导员、学生安全员为组员。 六、运行机制 1、学院建立健全门卫值班,校园巡查、消防、食品安全等内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强化学院日常安全管理,特别是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学院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登记造册,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解决。 2、学院接到预警信息报告后,要进一步核实、判明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报告校党委,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处置措施及事态发展情况应及时报告。 3、学院在确认可能引发事故灾害的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开展工作部署,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学院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4、做好应对学院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七、具体措施 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灾情的师生应及时向学院报告,接报后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院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解救受困人员,利用现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以控制火势,并采取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停止非消防用水等紧急措施,避免继发性灾害。 2、根据灾情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必要时联系120急救,在消防、医护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医护、消防人员开展人员施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3、出现重大火警时应全力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疏散至安全地带;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协助消防部门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院发生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院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迅速采取切断现场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措施 1、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院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组织学院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120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害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院开展各类大型校外活动必须按程序报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院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报告、积极争取校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租用车辆要在检查其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达到安全要求,具备营运资格;是否办理了相关保险之后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接送师生的安全。 2、校园及周边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学院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拨打122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遇有学生、教职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和作出处理。 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处置措施 1、校内出现不法分子冲击校园、行凶斗殴、威逼抢劫等非法侵害时,在场教职工应尽力予以制止,无力制止、制服的应及时报告学院领导;事态严重的,应同时拨打110报警,有人员伤害的拨打120急救电话,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2、学院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配各种力量,在公安民警到达之前,尽力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和延续,尽可能将不法分子制服,全力保护学生安全不受侵害,学院财产不受损失。 3、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集结或疏散。如需要的话,通过校园广播发出指令信号,各辅导员、任课教师迅速到岗指挥学生快速有序集结或疏散到安全地带。 4、为防止不法分子逃逸,行政值班人员应及早通知门卫关闭校门。 5、注意保护现场,密切配合公安民警调查取证。 校园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1、学院发生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院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遇有学生、教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在爆炸事故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秩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洪水、地质滑坡类灾害事故处置措施 1、雨季,学院要加强对教学楼、宿舍等建筑物以及附近山体情况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疏散人员。 2、学院要加强与水文、地质等监测部门联系,一旦获悉将发生泥石流、山洪信息时,应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立即对师生采取紧急疏散和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停课。 3、突发泥石流、山洪时,学院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避险。避险时,不要顺泥石流沟向上游或向下游跑,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不要停留在低凹处。 4、救护被泥石流伤害的人员时,应立即清除其口、鼻、咽喉内的泥土及痰、血等,排除体内污水。对昏迷的伤员,应将其平躺,头后仰,将舌头牵出,尽量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如有外伤应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方法处理,然后转送医院。 地震灾害事故处置措施 1、突发地震时,师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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