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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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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是国家规定管制的,容易用于制造毒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料和配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详细规定了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目录。由于易制毒化学品的双重性质,它既是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必须的重要物质,同时也是制造毒品的原料和配剂,需要严格加强管理,在储存上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 1.储存场地要求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储存于特殊药品库,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危险品仓库内,储存场地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要求,并设置明显标志,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特殊药品库与危险品仓库。 2.储存原则 分类存放。库房

2、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分类存放;易制毒化学物品必须根据其不同特性专库专储,尤其是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物品,应按腐蚀性、易燃性等分类存放;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易制毒化学危险品,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 3.出入库管理 易制毒化学品到库后,应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及时卸货,轻手轻放,严禁撞击,在待卸货期间,应指定专人看管,1双人验收;验收人员应校对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标志、生产厂家等资料,检查包装是否残破、泄漏、封闭不严、包装不牢等。 易制毒化学品按生产指令限额双人发放,双人复核,双人领用,做好出、入库登记工作。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特殊药品库与危险品仓

3、库。 4.日常安全检查 日常检查的方法,分为逐日检查、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三种,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 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的管理情况,库房严禁动用明火,特殊情况下须进行申请;电源管理情况,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防爆要求,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设备;货物包装是否破损变形,物品有无潮解风化;堆垛是否稳固,货物堆垛一般不得超过两个包装件,如各种酸、碱的存放;库房是否漏水,温度、湿度是否达标;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失灵等。一旦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 第二篇: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管理 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产成品登记入账管理制度。应记录每

4、班次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投料、产量等数据,办理产成品入库手续,记录资料和入库单及签收凭证应整理为产成品登记台账及档案。2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由专人管理,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实行“双人双锁,双人领取”。 3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编制易制毒化学品储存禁配表,由储存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同时属于危险化学品的,要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 4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制度。须凭出入库单据办理出入库,查验出入库易制毒化学品品种和数量,履行出入库签收手续。应记录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时间、品种、数量,以及入库时来源和出库

5、时去向等要素。记录资料和出入库单据应整理为出入库台账及档案。 5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库存盘点,认真核对账面数与实物数并记录清查结果。发现易制毒化学品库存量与出入库数量不符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发现被盗、丢失应立即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案。6企业应当保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的完整性。生产、储存设备设施要符合安全生产等有关要求。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使用状况,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必要时进行更新。 7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和有关规定。企业的储存设施(包括租赁的)要保证符合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储存要求。无封闭墙体的简易棚不得用做仓库,仓库应配置防盗报警等监控设施,并有专人值守。 第三篇: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

6、安全储存管理制度专题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储存管理 1、储存易制爆化学品必须设立符合标准的专用仓库,并根据易制爆化学品的品种、性质、数量和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室及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易制爆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生产、储存、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

7、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储存、保管易制爆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分类分项存放,堆垛,间距符合有关规定,不得超量储存;遇火易燃易爆的易制爆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化学性质相互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不通的易制爆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内货同一储存室存放。 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制度。 易制爆化学品要建立专用账目,并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易制爆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对库存易制爆化学品经行定期底盘检查,发现丢失被盗时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健全库区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烟火。 易制爆化学品安全

8、使用管理 1、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场所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所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设备和必要的防护、救护用品。 2、严格遵守领取、清退制度,当班用剩余的易制爆化学品下班、交接班前必须退回原发放部门保管。 3、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设备、容器和工具必须固定使用,用毕妥善保管并及时清洗消毒。 4、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通风良好,要严格出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将个人生活用品存放在工作场所,严禁在工作场所饮水进食,严禁在工作场所从事妨碍安全的活动。 5、使用易制爆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才能上岗操作。易制爆化学

9、品现场处理 1、接报 值班人员应记清报告或通知人姓名、单位、时间、现场发生的时间、详细地址、现场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的指示,并按现场情况准备所需面具、呼吸器等防护装备及有关技术资料后迅速赶赴现场。派出所接报后应迅速派员,清理无关人员。 2、丢失被盗现场调查勘察、记录现场及周边环境情况。 了解记录有关时间、地点及接触人员、发现人员情况。 了解保管押韵制度、措施、交接手续、丢失过程、丢失品种、数量、之情人情况。 从管理角度查明原因,找出漏洞。配合专门机关侦破案件。 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现场工作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3、投毒、中毒事故现场调查 调查当事人和知情人,详细记录时间、地点、发案的

10、原因和现场目睹情况。 收集残留物,寻找其他可疑物品。 协助刑侦部门查破案件,提供管理情况和技术数据。 了解保管、使用、运输、安全措施各方面详情,找出问题,研究改进工作。做好全面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写出报告。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制度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制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

11、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易制爆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试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10、贮存、运输

12、、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1、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3、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的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急救规则 第一条发现有人中毒或受其它伤害,应

13、立即打电话通知卫生所。第二条救护人员佩戴好自身的防护器材,以两人为一组相互照顾,进入毒区抢救中毒者。如进入酸区,必须穿戴好防酸衣靴和手套。第三条迅速将受害者抬到空气新鲜,温度适宜处,解开领口、腰带,脱去被毒物污染的衣物,清楚呼吸道异物,注意保暖,毒物的性质和中毒的程度予以急救。 第四条受害者在塔、罐、容器内部中毒,如一时难以救出,应先给其带上防护面具,以防进一步中毒,再设法和等待专业人员到场急救。第五条在发生多热中毒和伤害时,救护人员须听从当班负责人统一指挥,在处理机器、设备事故时,必须听从从车间意见,不得瞎指挥和擅自操作,以防事故扩大。 第六条在抢救工作中,救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自己使用防护器

14、材情况,若感到身体不适和呼吸困难,空气瓶压力降到40公斤/平房厘米,应立即撤出毒区,有病者不准参加抢救。 第七条在救护骨折、烫伤患者时,应细心加以保护,用担架转移患者以免伤势加重,从空气中转移患者时,用救生带捆好,严防碰撞,摔伤。第八条麻醉性、窒息性气体中毒时,若中毒者已经停止呼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强制输氧,不得中断,直至患者呼吸恢复正常,或经医生确认死亡方可停止。 第九条对氨气、氯气、硫化氢、氟化氢、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刺激性毒物中毒时,除电击式外的停止呼吸外,一般情况禁止施行人工呼吸,只能给予输氧,并尽快送医院处理。 第十条对于呼吸转弱和面色青紫的缺氧患者,应迅速给予自主输氧,一氧化碳

15、中毒者,最好给予含5-7%二氧化碳的氧气,并应予以较长时间的自主输氧。 第十一条当眼镜、皮肤为液体酸、碱、氨水等引起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水冲洗,但被浓硫酸灼伤时,且不可用水直接冲洗,应迅速将酸液擦去再用大量水冲洗,以免发热过大,引起更大的痛苦。第十二条当苛性碱溅入眼内时,要用3%的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净水冲洗,当酸类物质溅入眼内时,要用4%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再用净水冲洗。 第十三条当眼镜被电弧光灼伤时,用纱布沾上硼酸水覆盖眼上再送到医院处理。 第十四条凡被液氨低沸点液态气体引起化学冻伤时,应立即送医院处理。 第十五条凡被蒸汽、热水、热油或热设备管道烫伤时的急救方法为: 1、一度烧伤:症状为皮

16、肤发红,稍有发肿,可涂凡士林油或烫伤膏; 2、二度烧伤:皮肤起水泡,周围发红,有疼痛感,应防止弄破水泡防止感染,可涂凡士林油和龙胆膏、烫伤膏,再用消毒纱布包扎伤口; 3、三度烧伤。皮肤上下组织完全坏死,形成感觉丧失,其周围发红疼痛形成水疮。禁止涂任何油类膏类,用碘酒或双氧水将周围健康皮肤施行消毒,复以纱布,并立即送医院医治。 第十六条抢救触电伤者,应先切断电源,或用不导电的竹竿和干燥木棒等挑开电线,切不可用手直接拉触电者,伤者已停止呼吸应立即用救护器或施行人工呼吸法进行抢救,如同第三十二条所述。第十七条抢救空中摔下及头部受打击而脑震荡,昏迷不醒者,应解开衣服,将头及上身稍置高处,而使仰卧,若脸

17、色苍白时须使其头低下,头部施行冷敷法,若同时兼有创伤,骨折和脱臼,立即送医院治疗。 第十八条抢救高温中暑者,应使其仰平卧于空气流通处,松开领口,腰带等处,使呼吸得以自有。并高置头部,频频挥扇送风于中暑者旁侧。使头部、胸部冷却(可用湿毛巾盖复面部)摩擦其上下肢。如停止呼吸,可施行人工呼吸,如以苏醒,可让患者多饮冷开水,防止心脏再次衰弱,醒而复眠,恐有生命危险,应注意监护。 第十九条抢救溺水假死者,须脱掉衣服,移置温暖处。如溺水者已大量吸水,可将其腹部俯卧于卷成圆形的被服上,将其腹部俯卧于抢救者的膝上,而使其上体向下而俯其头,用手掌扶溺水者额部,略抬其头,以拳轻轻捶背或以手掌自腰向背强力压迫,务必

18、使其吐水,并立即使用救护器或施行人工呼吸进行急救。如同八条所述。 “五双”制度 爆炸物品管理中的“五双”制度是指双人保管,双把锁(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不论任何爆炸物品仓库,都必须坚持“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就是保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一人休息,须有第三人顶替。两把锁的钥匙必须两人各执一把,不能由一人执掌。发货时必须两人同时在场。领料要两人同去,并负责送到。双本账是保管员执一本帐,物资管理部门或保卫部门执一本账。易制爆品购买凭证保管、填写、审核使用签批制度 1、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存放在保险柜中,由专人保管, 2、由双人每天检查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并用台帐登记。 3、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

19、证的填写由使用部门申请(注明名称、数量、规定时限、销售单位和运输单位),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经办人到凭证保管人员处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4、保管人员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5、经办人须带身份证办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6、经办人携带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到交警部门办理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和易制爆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单。 7、销售单位须认真填写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回执。 8、经办人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回执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 9、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用完后由保管人员送还原发证公安机关,再领取新的易制爆化学品购买凭证 第四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易制毒

20、化学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易制毒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易制毒品安全管理。 3.责任者 安环部、保卫科、制造部、储运部、销售部及其他使用单位。 4.程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和XX省禁毒条例的有关规定,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4.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4.2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联络员、仓管员、使用人员进行

21、政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4.3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均由联络员携带XX县区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上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购用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每证仅限购买一次。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7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 4.4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4.5购用证明仅限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应由购用单位派员前往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4.6

22、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是本单位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4.7易制毒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 4.8易制毒化学品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

23、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9使用部门(车间)须开具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出库时联络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联络员陪同领用人将易制毒化学品送到使用部门(车间)。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 4.10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易制毒化学品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

24、余的易制毒化学品送回仓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易制毒化学品在本部门(车间)。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第九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4.11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应注意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残液的回收和处理,不得将含有易制毒化学品成份的残液直接排放出厂外,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4.12制定易制毒化学品操作规程。 第五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XX县区人民医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

25、号),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易制毒化学品。为了加强我院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规范行为,在保证我院医疗科研需要的同时,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教育 1、由医务部举办培训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及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参加人员包括全体医药技人员及有关行政职能部门。 2、科室业务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掌握有关规章制度及相关知识。 3、科室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教育工作,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4、将禁毒工作纳入职工

26、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采购 1、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采购。 2、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由我院采购部门指派专人持证统一购买,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购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药剂科药库购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设备科购买。 3、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需向XX省公安厅提出申请,办理购买许可证。 4、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XX县区公安局备案。 5、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供货方要查验供货方资质,并向供货方出具我院购买证明。 6

27、、禁止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结算。 7、相关的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证明材料复印件要保存两年备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药剂科药库保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设备科保存。 8、各采购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或者备案的公安机关以及市卫生局报告本部门上年度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情况;有条件可以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计算机联网,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9、要求供货方送货到我院指定验收场所。 10、采购人员应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 三、保管 1、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场所,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2、保管员要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和化

28、学性质及安全保管要求。 3、要随时了解易制毒化学品库的库存、实物的情况;物品摆放要符合规定,做到分类安全合理、摆放整齐,并配备消防器材。 4、要建立专门的易制毒化学品进出登记台账,如实记录日常进出的品种、数量、日期、领用人、保管人等情况,并保存2年备查。 5、人员进出仓库必须严格,禁止领用人单独进入易制毒化学品库,库门要随开随锁。 6、发现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要立即向上级和保卫科汇报,采取必要的控制措制,由保卫科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由院办向XX县区药监局和XX县区卫生局报告。 四、领用 1、领用人须熟知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 2、领用人进出库房须在

29、保管人员带领下领取,不得私自进出易制毒化学品库。 3、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量应尽量满足教学科研单次使用量,不应大批量领取积压。 4、领用人应按照保管人员的要求在相关的领用凭证上签字。 5、领用人在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使用安全盛器盛放运输,确保安全。 五、使用 1、使用部门及个人应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 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

30、物品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有: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5、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6、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品。危险品的标志清晰。 7、因治疗疾病需要,患者、患者近亲属或者患者委

31、托的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可以随身携带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但是不得超过医用单张处方的最大剂量。医用单张处方最大剂量,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公布。 8、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科室,应有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台账,如实记录品种、数量、日期、使用人、使用原因、保管人等情况,并保存2年备查。 六、报废 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3、易制毒化学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由医院后勤管理科统一收集,后报市环保局集中处理。 4、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七、麻黄素等属于重点监控物品范围的易制毒化学品,贯彻实行国家药监局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2号)等有关文件。 八、法律责任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章、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章第20页 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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