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正小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永正小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禁止学生不携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火种等进校园,禁止班级内焚烧可燃物品、使用明火; 二、学校厨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三、在学校范围内需临时使用明火,电气焊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向学校教务处办理动火证,做到“一批三定”(动火审批、定人、定点、定措施); 四、学校内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非持证电工不得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 五、对电气设备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六、各班级、功能室放学后,应关闭所有电源,并安排专人检查电源关闭情况; 七、禁止在教师宿舍内使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