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规章制度一窗受理.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115703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8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规章制度一窗受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规章制度一窗受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制度】一窗受理 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制度 第一条一窗受理是指项目办理时涉及到一个部门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处室,由该部门政务大厅综合窗口负责统一受理、材料内部流转,窗口统一发证的审批行为。 第二条一窗受理分为规划一窗受理和住建一窗受理两类并联审批。 第三条政务大厅规划综合服务窗口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具体承办(牵头)窗口;政务大厅住建综合服务窗口为建筑施工许可证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具体承办(牵头)窗口。 第四条申请人携相关材料在综合窗口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 规划(住建)综合窗口通过联审会办的方式对并联审批项目的材料进行初审,由各处室分领各自所需要的材料进行审核,形成联审会办单交申请人,并进入并联审批流程。规划(住建)相关处室要积极配合政务大厅承办(牵头)窗口完成并联审批件的咨询、办理、回复、反馈等工作,参加联审会议并形成联席会议纪要,按照联席会议纪要要求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项目立项并联审批流程 见附图 第六条政管办对并联审批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履 行制度职责进行考核。对认真履行上述职责的并联审批窗口工作人员,政管办将根据其履职情况和项目单位的反映,给予加分,在年终评先评优时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对违反本制度的,一经查实,给予教育或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做出相应的处理;属窗口单位责任的,将纳入对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目标考核范围。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