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姜小学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精) 二姜小学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会委员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主席(副主席)对单位工会全面负责。 (二)工会委员会实行分工制,委员必须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对工会主席(副主席)负责。 (三)工会委员会每年组织委员集中学习12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工运理论,工会基础知识。 (四)工会委员会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总结本年度工作,研究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 (五)适时组织发展新会员,力争使职工入会率达100%。 (六)工会委员会每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23次有影响的职工活动。 二姜小学工会各项会议制度 (一)每年召开1-2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2、讨论审议学校发展和改革等重大问题,推荐先进集体、个人。 (二)每年至少召开2次工会委员(或扩大)会议,研究工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听取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工会工作的进展情况,部署工会工作。 (三)每月召开1次工会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互通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商讨制定落实措施。 (四)凡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到: 1、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无理由迟到者,扣罚10元/次。 2、认真记录,积极发言。 3、及时宣传贯彻会议精神。 二姜小学工会年初工作计划制度 为加强工会工作的计划性,减少盲目性,体现会员办工会,又能有效地指导工会工作:现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3、每年一月份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部署,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针对工会活动的特点,提出下年工会工作要点。 (二)工作计划产生的程序是: 1、广泛了解教职工意愿,结合我校实际拟出初稿。 2、初稿下发至各工会小组再次征求小组长及教职工意见,后提交校工会讨论。 3、征求行政意见,提交党支部讨论审定、上报下发。 (三)根据工作计划与各时期的重点工作,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意见,并检查和指导落实情况。 二姜小学工会经费审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我校工会经费审查制度: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据国家的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工会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对学校工会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工会决算等
4、进行审计。 (二)学校经费审查委员会受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领导,并向其汇报工作。 (三)工会预算审查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结余等,主要对预算的真实、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查。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上,对工会预算中不合理部分提出调整意见,并责成其进行修订。 (四)每年暑假,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半年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下次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上公布。 (五)每一决算年度后,经费审查委员会须对工会支出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等进行审计,并作出书面审计报告,学校工会对其中的问题,应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经费审查委员会。 二姜小学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收好、管
5、好、用好工会经费,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上,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月督促行政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二)根据工会法规定,按时、足额上解经费。 (三)及时收缴会员会费。 (四)在银行独立开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严格执行结算制度和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五)认真编制预算,按预算使用经费。 (六)报销时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并注明用途,经主席(副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附件要齐全。 (七)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项财经纪律。 (八)工会会计要做好日记总账、按月记账,按季编报资产负债表,做好年度预算、决算的编报工作。 (九)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保
6、管、核销工作。 (十)每年1-2次向教代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 (十一)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交接工作。 (十二)积极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财务检查等工作。 二姜小学工会调解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委员会调解工作时,应遵守五大原则: (一)实在性。听、访、查,弄清纠纷事实,作为调解依据。 (二)准确性。以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及社会公德为分清是非的标准。 (三)教育性。以和事、息事、团结、有利工作为目的进行明辨是非的教育。 (四)公证性。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纠纷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达成调解协议,重大纠纷要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书面协议。 (五)监督性。一旦调解达成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在调
7、解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协议条款。 二姜小学工会参政建设制度 (一)成立校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在校党支部领导下多形式多途径地开展校务公开、监督工作。 (二)工会小组组织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每学年通过教代会拟交提案1-2次。 2、每学年通过教代会参与审议学校重大事项。 3、每学年评议学校领导干部一次。 4、每学期开展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一次。 5、每学期参与教改或创新教育活动一次。 二姜小学工会“教工之家”管理制度 (一)“教工之家”隶属学校工会,工会对其具有管理权和使用权,“教工之家”财产属全校教职员工所有,属公共财物,专供本校教职员工开展文体活动和娱乐活动使用。
8、 (二)“教工之家”的公物器材原则上不予外借,特殊需要者,向工会主席(副主席)申请,经批准后,应登记后借出,并及时归还。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教职工应于“教工之家”规定的开放时间入内休闲娱乐、举行活动。 (四)注意公共卫生,禁止在“教工之家”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吸烟、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五)教职工应视“教工之家”为家,在内活动时,和睦相处、有护公物,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教工之家”的所有公物器材都必须建账、造册,废旧、报损器材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学校工会必须每期对“教工之家”的公物器材进行至少一次清查、核对工作,有计划地添置器材设备,有规划地丰富和发展“教工之家”的活动内容。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