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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户籍规章制度改革意见.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114246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5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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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一、推进我市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的总体思路,着力推进一元化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消解户口的社会区隔功能,强化其信息功能,理顺户口管理的社会功能。在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同时,逐步改革过去粘附于户籍制度上的各种社会差别政策。 推进我市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要坚持两个主要原则。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要注意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实际,分步推进,使户籍配套改革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2、二是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要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意愿,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分步实施我市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我市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分类分步推进”和“强化与弱化”相结合,即通过分类分步推进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户籍制度的民事登记与社会管理功能,弱化户籍管理的粘附性功能,尤其是差别分配功能;强化公民自主管理和自觉守法意识,弱化行政管制。具体要求,一是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市居民户口,形成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二是在二元户籍管

3、理模式向一元户籍管理模式推进的过程中,由公安部门在*市居民户口底册上对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加注相关标识,明确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的组成;各配套政策相关的职能部门,根据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组成的实际,就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集体土地等制度方面加注相关标识。三是各职能部门、各区(县级市)综合考虑全市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引导相关配套政策进行同步或逐步的改革和完善,确保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落到实处。在推进各项配套政策一元化的进程中,逐步取消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标识,即完成一类一元化配套政策的改革,就取消该类标识。待各项配套政策全都实现一元化管理模式后,

4、则由公安部门取消农业及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标识,真正达到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模武。 (一)农业户口人员的户籍改革办法。 根据我市各区(县级市)工业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考虑到人、财、物等诸多因素,将我市五个行政区(白云、番禺、花都、南沙、萝岗)和两个县级市(增城、从化)分三批次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1.南沙、萝岗区为第一批,在1年内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 2.白云、番禺、花都区为第二批,在3年内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 3.增城、XX县区为第三批,在5年内推行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 (二)非农业户口人员的户籍改革办法。 推进农业户口改革试点的同时,在一年时间内将我市十个行政区和两个县级市中的非农

5、业户口人员(包括地方城镇、自理口粮、全民农业等类型户口性质人员)全部转为*市居民户口。 三、加快推进身份证等各种户籍管理模式的创新 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民主权利、权益,不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特别是我市农村居民的现实要求,进一步强化身份证的使用功能,发挥其综合效能。 (一)实施以身份证为核心凭证的社会管理模式。 在改革中通过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推进以身份证系统取代属地户籍管理进行社会管理的模式,将身份证转变为一个身份证信息综合管理号,将个人和家庭以及婚育信息、就业收入以及财产情况、信用守法纳税记录、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资料,以及义工、志愿者

6、等事项一并纳入全市统一的身份证号数据库中,原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均可按照身份证号进入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网,统一纳入可衔接、可转移、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不断强化身份证验核使用的氛围。政府可通过法律服务、医疗保障、就业援助、社会保险、社会救济、教育投入等各种服务管理方式,有效实施对城乡户籍一元化改革后登记为*市居民户口人员的服务与保障。 (二)实施身份证信息化管理。 成立市级身份证管理机构,建立统一的身份证信息数据库,各级公安部门成立身份证综合管理部门,统筹规划、促进身份证综合信息系统的建立。各区(县级市)在现有身份证系统、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充实、衔接、联网,将居民档案电子化、透明化,实现

7、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综合应用,对涉及民生利益的部门优先共享信息,达到以身份证取代属地户籍管理的目标。逐步建立以身份证信息化管理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管理机制,从制度上预防使用假身份证、假学历,以及偷漏税、骗贷、骗住房保障、骗低保等违法犯罪现象,为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提供及时、准确、详实的人口动态信息。 四、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 城乡一元化户籍制度实施后,户口迁移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迁移制度。 (一)对已转为我市居民户口的人员,符合本市区(县级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可在市区(县级市)范围内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 (二)从市外迁入我市已实施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辖区入户人员,统一登

8、记为*市居民户口。 五、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我市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 各职能部门、各区(县级市)要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快推进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特别是要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 (一)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各级劳动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并轨,最终建立城乡一体、居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在进行认真测算和具体评估的基础上,切实把握实施的时机

9、和过渡的时间,积极、稳妥、整体、平衡地推进该项工作。尽快实现由制度全覆盖到对象全覆盖,扩大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制度的覆盖面。进一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体系,构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转换衔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分类救济和应保尽保,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断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大力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落实各项管理细则,多方面筹集资金,确保

10、城乡老弱病残、生活无着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逐步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劳动就业制度。迅速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在不同地区间的有序流动。把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和就业服务工作向乡镇延伸,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和完善的就业管理体制,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与城镇劳动力同等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三)认真执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做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的计划生育工作衔接。各级计生部门可根据户口是由居委会管辖还是由村委会管辖来采取相应的计划生育政策。对于现村委会中的非农业人口和居委会中的农业人口等特殊情况由市人口计生局制定具体

11、执行措施,确保实行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后计划生育政策的连续性。 (四)积极推动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在实施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增加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投入,切实加快城市规范化学校建设和增加优秀教师配备,进一步改造薄弱学校,调整学校布局,制定政策鼓励高素质教师在村镇学校任教,提高办学质量。建立非义务教育多元投入体制,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就业需求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需求,充分体现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提高城乡

12、扶贫标准。以促进农村居民增收为核心,多渠道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深化与一元化户籍制度相匹配的集体土地制度以及宅基地制度改革,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继续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农村双层经营制度。以依法自愿有偿为原则,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成片流转,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推进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促进农户向城镇聚居,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 (六)推进完善其他与户籍改革有关的制度和政策。由于此次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情况复杂,涉及农村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众多,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领会中央和省、市关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密切配合。从保障农村居民民主权利、社会公共服务权益,健全农村经济体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多个角度出发,以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着力点,配合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及时对相应配套政策进行变革和调整。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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