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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问题约谈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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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医院问题约谈制度 一、根据廉政建设有关要求,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主动监督”的原则,以强化对权力制约监督为重点,切实做到早警戒、勤提醒、常监督,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廉政约谈是指通过谈话的形式,教育、帮助和提醒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及时制止不良倾向或苗头等问题。 三、廉政约谈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四、警示、诫勉廉政约谈适用情形。警示、诫勉廉政约谈适用于被约谈对象在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廉洁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在落实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

2、乱作为等问题,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二)政治态度不端正,有错误言行,造成不良影响; (三)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 (四)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五)不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 (六)不认真执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七)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 (九)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需重点监督的情况,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教育防范; (十)医院认为有必要实施廉政约谈的其他问题。 第六条廉政约谈由医院党支部组织

3、实施,对相关人员廉政约谈,由党支部书记和院长组织进行。廉政约谈一般应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五、约谈人应遵循的要求 (一)实事求是、不徇私情; (二)谈话前做好充分准备,熟悉有关情况,确保谈话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谈话要注意方式方法,尊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约谈时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并做好谈话记录; (四)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约谈对象泄露投诉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反映材料等具体信息,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六、约谈对象应遵循的要求 (一)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接受约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要进行补谈。 (二)如

4、实陈述说明,正确对待组织的批评和帮助,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三)不得事后追查甚至打击报复谈话人、信访举报人。 七、不遵守廉政约谈有关要求且提醒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廉政约谈后不改正错误或整改问题的,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绩效工资30%,3次以上约谈后仍不整改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及年终奖。 七、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约谈制度礼组发20151号 中共XX县区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XX县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工作约谈制度的通知 各镇(社区)党(工)委: 现将XX县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约谈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XX县

5、区委组织部 2015年1月5日 XX县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约谈制度 根据省委要求,市县两级都要建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约谈制度,并将约谈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内容。市委组织部规定,在市远教中心巡查督导和随机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由远教中心会同干部科直接约谈相关责任人,有关情况反馈给县市区组织部,由县市区问责问效。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约谈对象 1、各镇(社区)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干事、终端站点管理员。 2、认为有必要约谈的人员。 二、约谈事由及形式 1、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约谈镇(社区)党(工)委书记。 (1)当月内出现2次“零点击”站点。 (2)当月未按

6、要求集中组织收看4次以上的站点占30%以上。 (3)当月站点收看次数达到要求,但每次时长未达到30分钟的站点占30%以上。 有以上任意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次月初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约谈相关镇(社区)党委书记,当面进行批评,并要求说明原因和整改措施与时限。 2、县委组织部分管远教工作副部长约谈镇(社区)党(工)委副书记。 (1)当月内出现1次“零点击”站点。 (2)当月未按要求集中组织收看4次以上的站点占20%以上。 (3)当月站点收看次数达到要求,但每次时长未达到30分钟的站点占20%以上。 有以上任意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次月初由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约谈镇(社区)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干事,要求说

7、明原因和整改措施与时限,3天后要向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整改措施。 3、镇(社区)党(工)委书记约谈终端站点管理员。(1)当月内出现1次“零点击”站点。 (2)当月未按要求集中组织收看4次以上的站点占15%以上。 (3)当月站点收看次数达到要求,但每次时长未达到30分钟的站点占20%以上。 有以上任意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次月初由镇(社区)党 (工)委书记约谈终端站点管理员,逐个点名要求说明情况和整改措施。组织参观远程教育示范点,让其触动思想,找准差距,学习示范点的经验和做法。 4、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三、约谈程序 1、约谈前,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2、约

8、谈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谈单位; 3、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10日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4、约谈结束后,相关资料交由干部管理办公室纪入个人档案。 5、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廉政约谈制度*廉政约谈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廉洁从政意识,有力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开展,结合我单位实际,建立廉政约谈制度。

9、 一、廉政约谈目的 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要求,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约请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的方式,教育、帮助和提醒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以增强约谈对象的廉政意识、提高约谈对象的廉政风险防范能力,努力实现“资金安全、服务优质、干部廉洁”的目标,为住房公积金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廉政约谈对象 本廉政约谈对象适用于*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正科职(含)及以下党员干部,必要时可延伸到一般工作人员。 三、廉政约谈方式 廉政约谈分为例行约谈、提醒约谈和专项约谈;组织者采

10、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约谈由中心纪检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 (一)例行约谈。每个月约谈23个管理部(科室)主要负责人,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 (二)提醒约谈。通过群众反映、信访举报等途径,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苗头,或者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时进行约谈,使其警醒并认真纠正存在问题。 (三)专项约谈。党员干部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或者出差执行任务,或者负责重大项目、重要工作时,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门约谈,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四、廉政约谈内容 (一)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党委决议、决定情况; (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二

11、十条意见”、市“三十条意见”,坚决纠正“四风”等情况;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 (五)组织推进和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部署的重点工作情况等; (六)廉政约谈需要的其它情况。 五、廉政约谈程序 1、约谈前,要向约谈对象下发廉政约谈通知书;约谈时,填写谈话记录;约谈后,谈话人与约谈对象签字。 2、约谈对象整改情况要存入个人廉政档案,纪检部门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经廉政提醒约谈后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六、廉政约谈纪律 (一)要事先通知被约谈人谈话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2、,使被谈话人有所准备。组织廉政约谈时,约谈人不少于两人,并做好记录。 (二)被约谈人接到约谈通知后,要自觉接受约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要进行补谈。 (三)要做好廉政约谈准备。约谈前,约谈人要做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根据需要可请被约谈人提供书面材料,并认真听取被约谈人的陈述和意见。被约谈人接受廉政约谈,要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四)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明确提出意见和要求。谈话要注意方式方法,尊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批评提醒到位、方式方法适当。 (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廉政约谈要注意保护检举、反映人的姓名、身份及检举、反映

13、材料等有关情况。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约谈制度实例约谈制度实例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XX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的通知宁政办2007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了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特制定XX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XX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一、约谈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级组织约谈。 二

14、、约谈对象 (一)发生特大事故的所在县(市、区)政府、市级行业主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发生死伤事故的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被限期整改而拒绝整改以及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认为有必要约谈的。 三、约谈分级 约谈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分级组织实施。 (一)市级约谈 1.发生特大事故的县(市、区)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发生一次死亡6-9人重大事故的县(市、区

15、)政府、市级行业主要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发生一次死亡3-5人重大事故的乡镇(街道)政府、县(市、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一个季度内发生两起死亡3-5人重大事故的县(市、区)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 5.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事故的乡镇(街道)政府XX县区(市、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 6.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委会检查督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久拖不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7.市人民政府安委会认为有必要约谈的。 (二)县级约谈 1.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委托约谈的。 2.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

16、的乡镇(街道)政府、县(市、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一个季度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伤亡事故的乡镇(街道)政府、县(市、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 4.发生重伤2人或死亡1人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5.被市、县级人民政府、安委会检查督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久拖不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6.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认为有必要约谈的。 四、约谈时限 (一)发生事故后15日内。 (二)隐患整改期满后7日内。 五、约谈内容 约谈单位要听取被约谈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情况的陈述,包括机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

17、规程、安全检查、安全投入、隐患整改、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基本制度建设和贯彻执行情况。同时约谈单位要指导帮助被约谈单位分析原因,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要求。 (一)对发生事故单位约谈还要听取事故现场应急救援,事故原因分析,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强化安全责任等专题汇报。 (二)对隐患单位约谈还要听取久拖不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下一步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实和如何增加安全生产责任等专题汇报。 六、约谈实施 (一)约谈前。对约谈对象要下发约谈书面通知(约谈通知书样式见附件1),通知书上应注明被约谈单位名称,被约谈人姓名、约谈事项、约谈时间、约谈地点等内容。 (二)约谈时。约谈单位应有

18、2人以上参加,并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记录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约谈记录样式见附件2),约谈结束时参加约谈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约谈内容应及时形成约谈纪要并发送有关单位。 (三)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约谈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约谈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约谈单位。 七、约谈罚则 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约谈无效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 1.XX市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事故隐患约谈通知书 2.XX市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事故隐患约谈记录 附件1XX市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事故隐患约谈通知书被约谈单位 被约谈人 约谈时间 年 月 日午 时 约谈地点 具体事项 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19、盖章) 年 月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四联,加盖市或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章,被约谈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乡)政府和市或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留存一联。附件2XX市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事故隐患约谈记录被约谈单位 被约谈人 约谈主持人 记录人 约谈参加人 约谈时间 年 月午 日 时 约谈地点 约谈记录 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注:可附页 主题词:经济管理生产安全制度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2月28日印发 环境保护约谈制度(试行) 为促进排污单位全面

20、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及时督促和指导排污单位整改纠正其环境违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约谈事项范围 1.出现或可能出现重大环境问题。包括可能或已被上级环保部门挂牌督办、限批、限期整改的,被市级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要求抓紧解决的,被中央、省级新闻媒介关注、曝光的。 2.存在重大环境安全、环境污染隐患。包括对区域环境和周围居民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单位的环保问题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信访、进京上访的,反复造成污染投诉的。 3.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行为。包括环境问题整改动作迟缓的、环保工作进展缓慢的、对环保认识不到位的。 4.环保

21、部门认为有必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二、约谈对象和要求 1.约谈对象为被约谈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环保部门、与事件相关的部门人员也一同参加。 2.被约谈单位须按约谈通知要求准时到场,对无故不按要求参加约谈的,可由环保部门给予通报,必要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3.对约谈所要求整改的事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加重势态的,由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追究被约谈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责任。 三、约谈方式 1.约谈采取面谈的方式。 2.由环保部门确定约谈的地点、时间、约谈事由、约谈人、被约谈人等。 3.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环保负责人的,由市环保局实施。 4.约谈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

22、或分管环保负责人的,由市环保局负责人实施。 5.市环保局负责人可以委托或指定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约谈排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分管环保负责人。 四、约谈程序 1.提前书面通知被约谈单位。约谈内容、约谈的时间、地点、主要约谈人、被约谈人等。 2.约谈负责人主持约谈会,并宣布约谈开始与结束,必要时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 3.参与约谈人员须指出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后果,说明有关规定、要求或群众诉求。 4.被约谈单位就存在的问题说明原因、整改情况及进一步的措施(可提供有关资料)。 5.约谈人员对被约谈单位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可当场下达有关文书)。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创新服务举措,改进工作作

23、风,强化对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警示教育,促进其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饮食、饮水等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在我市全面实行卫生监督约谈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卫生监督约谈制度是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在职责范围内,为促进管理相对人主体责任的落实,针对相对人经营活动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降低、控制风险的需要,对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负责人进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卫生安全要求的宣传、警示教育。卫生监督约谈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监管等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二、需要约谈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卫

24、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构可进行约谈: (一)预警工作需要; (二)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 (三)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等监管手段发现存在隐患或问题,并可能导致不良社会后果的; (四)管理相对人发生卫生安全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以及被举报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的; (五)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行政约谈的其他情形。存在共性问题的,可以采取集体约谈的方式。 三、约谈主要内容 (一)告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要求; (二)通报相对人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卫生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三)通报违法违规事实及其行为的严重性,剖析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因; (四)督促相对人履行主体责任

25、; (五)其他应约谈的内容。 四、约谈人员与被约谈人员 约谈人员不得少于2人。按照属地监管、分级约谈原则,约谈工作一般由发现相关问题的卫生监督人员进行。根据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按照责任监督员、科室(分所)负责人、所级领导、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分级实施约谈。行为或后果特别严重的,应由主要领导亲自约谈。发生-级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分别由市、省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约谈。 被约谈人员为管理相对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负责人。 五、约谈程序 (一)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在分析相对人存在的问题或风险的基础上,确定约谈的具体内容、时间和地点; (二)约谈应以卫生监督约谈通知书

26、形式通知被约谈人,情况紧急时可以电话通知,并做好记录。 (三)约谈过程包括。约谈人阐明约谈内容;被约谈人说明情况;有关工作人员做好约谈记录;双方签字。 (四)被约谈单位应严格按照约谈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并在约谈人指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将改进情况报约谈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卫生监督约谈制度是落实管理相对人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出现需约谈情形时,要及时进行约谈。 (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将约谈工作列为日常监管工作,建立约谈工作档案并将约谈记录及整改情况载入诚信档案。要加强对约谈管理相对人的跟踪督查,确保约谈效果。 (三)约谈地点原则上应在

27、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办公场所进行。 (四)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实施行政约谈时,获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不得泄露。附件: 1.卫生监督约谈通知书 2.卫生监督约谈记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抄送: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监督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XX县区食品药品监督所 附件1: 卫生监督约谈通知书no:被约谈单位 被约谈单位负责人 约谈时间 约谈地点 约谈事项 约谈人签字(单位盖章):日 年 月 (约谈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被约谈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附件2:卫生监督约谈记录no:被约谈单位 约谈参加人员 约谈人

28、员: 被约谈人员: 约谈时间 约谈地点 约谈内容(可附页): 被约谈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约谈人员签字: 年 月 日记录人员签字: 关于建立统战部部领导约谈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拓宽统战部门与广大党派成员、党外干部的联系渠道和沟通途径,切实加强与各民主党派(总支)基层委员会成员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各党派成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充分发挥好统战人士之家的作用,接受民主党派人士对统战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好地树立统战部门的形象,特建立本约谈制度。 一、建立约谈制度的重要性 建立约谈制度是统战部门深入开展软环境学习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29、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全国、省、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统战部门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拓宽统战部门与广大党派成员、党外干部联系渠道的重要途径,是使统战部门真正成为统战人士之家和党外干部之家,实现“党委满意、统战人士满意”的需要。建立统战部门与党派成员、党外干部双向约谈制度,不仅有利于统战部门更好地知情、解意,而且有利于促进统战部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 二、约谈时间、地点 约谈一般每月安排两天,遇到重大问题或工作需要可随时进行约谈。为规范和方便约谈,约谈地点一般设在统战人士之家,也可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安排在约谈干部所在单位。 三、约谈对象和内容 (一)约谈的对

30、象 1、区属各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委员; 2、区属党外科级领导干部、党外一般干部; 3、有重要情况需要向部领导反映的党派成员; 4、其他需要约谈的人员。 以下八种情况必须进行约谈。一是党派主要负责人职务调整时;二是考察考核后反馈谈话时;三是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精神出现偏差时;四是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时;五是党派成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有必要给予提醒时;六是领导干部个人遇有重大事项或其他原因要求谈心谈话时;七是受到表彰、奖励、批评或工作中遇到重大困难和挫折时;八是遇到其他需要进行谈话的情况时。 (二)约谈的内容 1、了解约谈对象思想、

31、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2、听取约谈对象对党建工作、党外干部工作、统战工作和部领导及其他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反映基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4、反映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5、其他需要直接向部领导反映的情况。 三、约谈的方式 1、约谈采取双向互动谈话的形式。约谈对象一般由党派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平时所了解到的情况向分管副部长提出建议名单,报部长审定提出或由部长、分管副部长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出。对主动要求与部领导约谈的对象,党派办公室在先了解初步情况、向分管部领导请示汇报后,确定约谈对象。 2、实行分级负责的方式。一般采取部长委托、分

32、管副部长或党派专干负责约谈的方式进行。约谈对象要求直接向部长约谈或委托约谈效果不好、委托约谈后未引起约谈对象重视的,可以根据约谈对象的请求确定。 3、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进行。约谈可结合工作检查、干部考评(考察)、调研等活动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个别谈话、集中谈话、座谈的方式进行。 四、约谈的原则和要求 (一)约谈的原则 1、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扬统战部门的优良传统,切实转变作风,讲求实效; 2、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3、坚持以诚相见、平等待人,耐心细致地听取约谈对象的意见、建议和想法; 4、坚持推心置腹做好思想

33、政治工作,充分体现统战部门对统战人士的关心。 (二)约谈的要求 1、接到约谈请求,经审定确需约谈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约谈。具体约谈时间、地点以及通知约谈对象等事项由统战部党派办公室根据部领导及相关谈话人的要求进行安排,如遇事延后由党派办公室另行通知。 2、约谈对象要端正态度,正确看待约谈,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反映其它有关事项要力求做到客观、完整、准确,如有捕风捉影、无理取闹、故意抵毁、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 第五篇:家长约谈制度三灶中心小学学生家长约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协调学校与家庭的教育步调,统一学校与家庭教育对学生的要求,

34、改家访、电访为家长约谈,真正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约谈制度。 一、约谈形式:邀请家长来校座谈 二、约谈内容: 1、了解学生家庭状况、成长环境及在家的思想状况与表现、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个性特征。 2、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在校表现,指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与家长共商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措施、方法和手段,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和价值观。 3、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对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双向沟通家校在教育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形式以及总结推荐其成功的经验,争取家长的理解与配合。 5、协调学生与家

35、长的关系。 6、征求家长对学校及教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约谈原则 约谈必须分层次进行,不得只进行后进生的家长约谈,其中应包括中、上等学生的家长约谈。重点是学有潜力的学生、特长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学困学生、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心理和情绪不稳定的学生等。 四、约谈要求 1、班主任每一学期与家长约谈必须达到全班学生总数的1/5,科任老师密切配合,每学期必须约谈4-6人,各班每学年必须遍访学生 家庭一次。 2、学生因病、事假或有突出成绩,或发生问题,应及时约谈。 3、约谈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中心。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纪律、品德等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地采用适当的方式告诉家长,

36、让家长真正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同时及时了解学生在家表现,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 4、约谈时,谈话的态度要诚恳、耐心,形成和谐融洽的气氛,要使家长感到教师对学生的爱护和关怀。 5、约谈时要注意其家庭环境、家长心情、学生在场与否,酌情采取恰当的谈话方式。 6、班主任(教师)和家长应互相留下联系方式,及时通报双方各自情况。 7、在规定的时间内约谈学生家庭是硬性指标,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 8、做好约谈记录,并做好谈后分析。 五、家访注意事项 1、约谈中,应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片面孤立地看问题。 2、约谈时,学生、学生家长都应在场,个别问题可要求学生回避。 3、注意交流方式方法,切忌告状式约谈。 4、尊重家长,抱着热诚欢迎的态度对待家长的意见,切忌与家长“斗气”。第27页 共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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