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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老干部党总支党内生活制度
川大学老干部党总支党内生活制度
一、党内民主决策制度
民主决策是党的领导活动的核心。党组织和领导成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搞好民主决策。
(一)决策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重要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的意见和措施。
2、发展规划、工作部署、重要财物的安排使用以及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事项。
3、党的建设及干部推荐、任免、调动、奖惩等。
4、有关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及其他需经集体讨论决策的重要事宜。
(二)决策形式
1、决策形式一般采用会议的方式。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总支成员均应出席。有特殊原因须请假。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开会。
3、会议召开前,将会议时间、议题通知与会人员。
4、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事先要与各领导成员通气,各成员拟请集体讨论决策的问题,应在召开会议前与主要负责同志取得联系,以便安排。
(三)决策方法
1、决策前要做充分的准备,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加以分析、研究,按分工拟制好实施方案,然后在会上集体研究、审查,做出决议。
2、会议讨论时,每个成员都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应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方案和建议,充分进行酝酿、协商和讨论。对不同意见,要认真分析。讨论要做到“三不”,即: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少数人的意见。
3、决策时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获得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票数相等时,应暂缓做出决议,待意见取得一致时,再行决议。如一时无法取得一致,可请上级党委给予裁决。
4、做好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并注意保密。
5、成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集体形成的决定。
6、凡是会上讨论的所有问题,不论意见有否分歧,也不论是否形成决议(包括已做出了决定但尚未公开的)均要严守纪律,不准任意外传、泄露。
(四)执行和反馈
1、党总支成员必须坚决执行集体做出的决定。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会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党总支成员要按分工明确职责,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处理问题不等、不推、不拖,敢于负责。
3、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各成员汇报工作,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有关措施。
4、主要负责人或其他成员个人对没有经过讨论的重大问题,一般不能随意拍板。临时处置问题,应及时向组织汇报。
5、成员要互相尊重并全力支持书记的工作,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团结。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有效形式。为此老干部党总支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党员大会。总支每年召开二次党员大会。主要内容。(1)传达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学习党的文件,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意见;(2)讨论和通过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3)讨论表决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4)在换届之年选举总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5)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由支部负责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召开次数。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支部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并研究如何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协助行政领导开展工作;(2)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以便理论联系实际;(3)研究发展党员、表彰党员、处分党员工作;(4)安排支部活动。支部委员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事项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半数。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时事政治;(2)落实支部决议,讨论向党支部提出发展党员的建议及讨论有关事项;(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讨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提出对党支部的工作建议。
(四)党课。根据老干部党总支的特点不定期举办,主要是以系统的形势教育为重点。通过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传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形势教育与理解党的重大政策决定等内容在理论上联系起来;还可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学校党委安排来确定内容;也可从实际出发针对党员当时的思想状况或党员思想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确定专题内容。
党课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通过讲课或观看电视录像、报告会等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党总支和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认真进行,保证党课教育质量。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形式多样的党课学习。
(五)每个党员必须按期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党支部和党小组要分别建立《三会一课记录薄》。对无故不参加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调查清楚原因,属主观原因的,要按党章规定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组织处理。每次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之前,党组织应将会议的主要内容通知所有党员,提前做好准备。开会时应由专人做好记录。
三、民主生活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
1、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安排,每半年召开一次。
2、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3、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一是要在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重点问题;二是会议的日期及议题应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三是提前两天通知总支,以便派人参加。
4、对民主生活会中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建立以教育为目的的长效机制,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5、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总支和学校党委报告会议情况。
(二)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校安排一年或两年评议一次。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要按时缴纳党费,每月缴纳一次,由支部组织委员和各组小组长具体负责;
(二)党费由党员本人缴纳,无特殊情况不得代交、少交或拖交。不按期缴纳党费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六个月不缴纳党费,要调查清楚原因,属主观原因的,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批准后,视为自行脱党。
(三)党费按时上交机关党委,并一年公布一次。
五、监督制度
(一)总支领导班子成员、支部成员和党员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任何人不得歧视、刁难,甚至打击报复实施监督的同志。
(二)监督的内容:
1、在思想上、政治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是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原则;
3、是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廉洁勤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是否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
5、是否按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录用干部;
6、是否观看、传播淫秽物品,酗酒、赌博和参与色情活动;
7、是否滥交社会上影响不好的人;
8、是否接受下级部门和个人的礼物馈赠;
9、是否利用或借用职权为家属和亲友谋取私利。
(三)监督的措施:
1、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
2、实行政务公开,做到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两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四)发现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篇:老干部党总支部工作制度老干部党总支部工作制度
为了严格离退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老干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的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根据离退休老同志的实际情况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
(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委会。支委会通常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总结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同时,按规定支委会应每年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3、党小组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布置工作任务和落实政策等。
4、党课。每年安排1-2次。党课内容应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各次重大会议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础知识以及发挥党员先进性等方面对党员进行教育。主要采用集中授课的形式,也可以通过网络、印发学习材料等方式,
组织党员自学。授课过程中要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党课教育可吸收非党员群众参加。
学习制度
结合老干部实际情况,党员学习采用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与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16日(如遇节假日推至下个工作日)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年安排1次专题辅导。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学习中央、省、市各级重大会议精神,传达党内文件,贯彻上级要求;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管理、科技、法律等知识;学习领会局党委有关文件和工作要点等。党员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把学习与个人思想实际相结合,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党员汇报制度
组织关系凡是在老干部处的中共党员原则上都要向党支部进行思想汇报。思想汇报的内容: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生活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个人打算等。
党员可以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也可以党支部书记口头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诚实,敢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困难,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于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予以保密。
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般每年年底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按照上级规定,支委成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内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等。
支部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严于律己的原则、民主评议的原则,成员之间要经常交心通气,沟通思想,加深互相了解,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支部自身建设。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每年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按党员的标准和条件,组织党员回顾和总结一年来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开展自评、互评、民主评议、组织鉴定,在此基础上根据评议情况分别对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帮助教育或组织处理。
为保证离退休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各党小组都要建立组织生活记录本和考勤登记簿,对每次活动的参加情况、活动内容做好详细记录,以备检查。
老干部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使离退休干部党员不断增强组织观念,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并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
四、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和生活实际,采取家访、谈心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党委和有关部门落实好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六、支持离退休干部党员自愿量力地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尤其是在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文明社区、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贡献。
七、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文体活动,科学健身,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三篇:党内生活制度党内生活制度
1、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要坚持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在集中指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使党内生活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
2、坚持会议制度。党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可视具体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凡党内和企业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3、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在党委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每个成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分工做好工作,并在工作中加强协作,互相配合。
4、坚持党内选举制度。各支部委员会的委员、党小组长均由选举产生。
5、坚持党的工作报告制度。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站党委定期向集团党委报告工作情况,各党支部向站党委报告工作情况。
6、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坚持每半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7、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七·一”前对全站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对于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于存在问题的党员进行及时地帮助和教育。
8、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七·一”前后和年底前召开。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充分交流思想,开展积极地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四篇:党内生活制度党支部生活制度
党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和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在当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时期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党组织生活制度的建设,才能更好地保证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为此,我院学生党支部制定党内生活制度如下:
(一)从我院实际出发,每学期安排逢双周星期四晚上(19:30—21:00)作为党支部党员召开会议时间。
1、每月一次支委会,研究当月支部工作,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结合学校实际研究有关工作。
2、每学期观看一至两次党教片(或上党课),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团员参加。
(二)认真落实召开民主生活会,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活动制度之一。
1、每学期定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交流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民主生活会的具体要求:
(1)每位党员同志在民主生活会里要自觉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2)每位党员同志要畅所欲言,开展批评,帮助支部找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党委委员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五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制度,不断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使党员永葆先进性,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二、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内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
每个党员都发自觉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一)汇报的主要内容。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特别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思想和活动,也可以汇报其他党员的模范事迹不良倾向或问题。党员汇报要抱着对党负责的态度,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二)汇报的形式。一般在会上口头汇报,也可以单独找党组织汇报。长期外出的党员,可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三)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对于党员的书面汇报要妥善保存。
(四)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党员,要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一定的处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纯洁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标。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各支部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材料等,按规定妥善保管,以便查阅。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和实施步骤1.实事求是原则。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员标准为准绳,力求反映全面、真实情况。
2.民主公开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公开评议办法、定档标准和评议结果,接受党内外监督。
3.以教育为主原则。把学习教育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通过自我教育和正反两方面教育,使党员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党章、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式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不合格的党员,院党委将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做出处理。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院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
(三)评议档次及标准民主评议党员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平的原则,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进行评议。其中,参加评议人员在填写测评表中,要把握好优秀等次的比例不超过支部党员数的20%。
(四)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1.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忘记了党的宗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工作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
5.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五)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1.清除腐败分子。对违法违纪、贪污腐败、敲诈勒索、腐化堕落、以权谋私、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党内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对违犯党纪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不能以组织处置方式代替党纪处分。
2.劝退。党员缺乏革命意识。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党员退党,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3.自行脱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应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批准,给予除名处理。
4.限期整改。适用于虽然属于不合格党员,但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就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的人。对不合格党员作为期限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院党委批准。期限改正的时限为一年。
5.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不能做劝退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在预备期满时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退党。党组织对党员的退党要求应按以下原则处理。(1)尊重党员的退党权利,允许党员有退党的自由。(2)党员要求退党,应书面向党组织提出。(3)党组织应弄清原因,区别处理。对于平时表现很好,只因有模糊认识或一时冲动提出退党,事后又主动撤回退党申请的,可以不做退党处理。但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是预备党员的,可延长其预备期。对于那些缺乏革命意志,对共产主义事业丧失信心,或者消极落后,或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接受党的监督和纪律约束的党员要求退党,应当及时作出批准退党的处理,对犯有严重需要开除党籍的,尽管本人提出退党,也不能按退党处理,而应按照党的纪律开除其党籍。(4)党员要求退党,党组织不要强行挽留,应尊重其意愿予以批准。(5)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院党委备案。党员退党以后,党组织仍应从政治上关心帮助他们,不要歧视和排斥,要鼓励他们做个好公民。
(六)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对初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
2.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
3.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处置决定,并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院党委审批。
4.院党委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
5.党支部收到院党委批复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宣布院党委决定。
(七)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被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置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不存入本人档案,由党支部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四、“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我院党组织设置无党小组,因此不设党小组会议。
(一)支部党员大会
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支部支委会
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支部书记讲党课
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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