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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十不准制度
不准制度
一、不准擅离岗位,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二、不准工作日中餐饮酒;
三、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金、礼品、礼卡、有价证券,参加各类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吃拿卡要,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
五、不准以权谋私,越权办理、乱盖公章、乱发证照、乱收费、乱罚款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六、不准参与或支持赌博、色情、吸毒迷信活动;
七、不准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冷漠生硬,言行举止不文明礼貌,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回绝;
八、不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规定时间内不完成工作任务;
九、不准对应该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有其它不作为的行为;
十、不准打击、报复投诉人、举报人。
安全卫生制度
一、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中心人员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办公设施电源,杜绝各种事故隐患。
三、重要资料妥善保管,以防失窃。
四、加强对服务对象“文明办证”意识的宣传教育,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共同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
五、“中心”全体人员必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不乱倒茶叶渣,工作区内禁止吸烟。工作资料、用品摆放整齐,保持“中心”室内室外、台前台后、楼上楼下、上班下班清洁卫生。
六、坚持卫生值班制度,各“窗口”要根据各自的卫生责任区轮流值日,责任到人,坚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季一大扫,每日卫生小扫需在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扫,整理办公室内物品;每季卫生大扫则需擦拭灯具、门窗玻璃。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前要大扫除。
七、建立“中心”卫生检查和考评制度,值周人员每天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廉洁从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服务承诺。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仪表整洁、服务热情、用语文明、解答耐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简化手续,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编制《中心办事指南》以备管理(服务)相对人取阅,将有关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通过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徇私情,廉洁服务。
(四)热情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五)依法行政,公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
接待来访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第二篇:便民服务制度便民服务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力求打造廉洁高效通行费征收环境,优质服务,制定便民服务制度如下:
一、便民服务的原则是。热情,周到,方便,高效。
二、便民服务的目标是:
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方便、快捷、最佳的出行环境,提高车辆在收费站的通行效率。
三、便民服务实行六件制。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急办件、补办件、退办件,实行分类管理,特事特办,特事特批的方式运作。
四、便民服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通行费内部管理运作,力求灵活、准确。
第三篇:便民服务制度便民服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行业新风,塑造群众满意的文明窗口形象,构建“两个责任”、“五位一体”的便民服务体系,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第一信号,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实行首问负责制
第二条最先接待服务对象(含来人或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地履行首答、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部门,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第五条遇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第六条相关部门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第三章实行限时办结体系制
第七条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坚决做到能办的事马上办,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办理业务时坚持使用文明用语和肢体礼仪开展“微笑服务”,杜绝服务忌语。
(一)工作人员在办理具体业务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办理事项的来访,必须热情接待,能当场答复办结的,应当场办结;当场不能办结的,应告知办结时间。
(三)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的,应事先告知服务对象。
第四章构建“五位一体”便民服务
第八条“服务站”。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标志、标线清晰、准确、易于识别;保证高速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在收费站、服务区为群众提供服务导向图、旅游导向卡、宣传资料、医药箱、热水器、意见箱、洗手台、灭火器、工具箱以及针线包和地图等便民设施;在司乘人员遇到困难时,及时帮助司乘人员推车、修车、灭火、装卸货,做好车辆管控疏导;收费站、服务区保持车辆畅通。
第九条“信息站”。通过显示屏、广播等手段建立交警、路政、养护信息网,收费站、服务区设立便民服务台免费提供路况、气象、违章、交通路线、旅游景点等信息服务。
第十条“资讯站”:
为司乘提供业务、资讯、投诉等资讯台。
第十一条“救助站”。建立常态化救助和应急救助机制,在雨雪雾天气道路封闭或车辆分流导致车辆滞留在收费站、服务区时提供帮助,在车辆故障时为其联系牵引车,在司乘人员突发疾病时提供急救援助。
第十二条“执法站”。结合高速公路工作实际,在收费站等设置配套设施,为高速交警、路政提供违章处理、事故处置、路产路权维护等现场工作区,也可提供预约办理渠道,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加强内外监督
第十三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实行阳光作业,执法公示、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办事程序、许可条件、处理结果等事项全面公开。
第十四条聘请行风监督员,公示各单位依法维护路产路权、行政效能建设和纠风治乱监督电话。
第十五条在基层站队区建立“回音壁”等投诉专栏,及时处理并认真解答各类投诉。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少新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四篇:客房服务十不准客房十不准
1.客房服务员上班不准和客人争抢电梯
2.客房服务员上班不准把垃圾和客人同电梯进出3.客房服务员上班不准看见客人不主动打招呼
4.客房服务员上班不准乱翻客人物品(尤其首饰和钱包)5.客房服务员上班不准不敲门进人客人房间6.客房服务员上班不准拿宾馆的任何物品回家7.客房服务员上班不准在客房上班睡觉,洗澡8.客房服务员上班不准聚众聊天,喧哗9.客房服务员上班不准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10.客房服务员上班不准向客人要礼品
第五篇:服务窗口十不准服务窗口“十不准”
为进一步规范服务窗口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医院把坚持创建人民满意卫生事业放在首位,对服务窗口人员做出“十不准”要求:
一、不准在工作时间玩手机、吃零食、网上炒股、购物、打游戏、听音乐、看影视片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不准迟到早退、串岗闲谈、酒后上岗、擅自脱岗。
三、不准对患者服务态度冷漠怠慢,敷衍塞责,用语不文明或存在“冷、硬、顶、推、拖”现象;
四、不准在疗区、诊室、值班室衣衫不整、发型怪异、浓妆艳抹、留长指甲等;
五、不准在诊室、疗区、值班室等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
六、不准在服务窗口大声喧哗、嬉闹、会客影响患者就医;
七、不准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有暗示、索要“红包”、“回扣”;
八、不准对服务对象解释告知不清,造成单据填写差错,数据输入差错,办理结果差错等患者不满事宜;
九、不准违规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泄露医院保密医疗文件,造成不良影响;
十、不准开大处方,做无效检查,向外院转介病人获益等违规行为;
对违反上述“十不准”任意一款的服务窗口人员,一经查实,对其个人和科室按照《XX市舒兰精神病医院关于规范服务窗口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医院设监督、举报电话:
xx(医院纪检监察室)
xx(医院党委办公室)
xx(医院行风办公室)xxxx医院制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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