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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1)专题
第一篇: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1)专题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向我校图书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发生按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十倍赔偿。
2.成卷多本图书,如遗失一本或一本以上,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的,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赔偿原书按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偿装订费参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的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室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能找回原书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前暂停其到图书室借阅。
图书阅览制度
一、不准在阅览室内大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撕纸、吃带皮的东西,保持室内肃静,卫生清洁。
二、爱护图书。不准剪裁,更不准便拿走,阅后请放回原处。
三、阅览杂志、报纸。只能在室内查阅一律不准外借。
四、如发现私自拿走或者损坏、撕页等加倍罚款,严重者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图书借阅制度
一、图书室的图书实行闭架借阅,师生借阅图书须办理借阅手续,不准代借。
二、学生读者每次借书不得超过两册,借期最长半个月,借期已到尚需使用者,可办理续借手续,但只能续借一次。
三、读者所借图书,如发现缺页,污染等情况,要及时声明,由工作人员加盖公章或更换,否则给予适当处罚。
四、借阅图书要倍加爱惜,不得批注、圈刻、撕页、污损、折角或丢失。否者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五、在借阅室内保持肃静和公共卫生,严禁扔纸屑,吃瓜籽。
一、全天开放
图书室开放时间
二、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一年级
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
第二篇:图书损坏赔偿制度(1)(本站推荐)图书室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室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赔偿。
2、成卷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室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能找回原书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注意仪表,勿穿汗背心、短裤衩、拖鞋等入室。
3、保持安静,走路轻声,请勿喧哗。
4、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违者按本室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室内严禁抽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罚款及至纪律处分。
二、借阅规则1、读者凭借阅证借书;借阅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2、教师每人可借图书10册,职工每人可借图书5册,学生每人可借阅1册。
3、借阅期限,教职工为二个月,学生为二周,必要时可续借一次,限期15天,逾期收回。
4、工具书一般不出借,读者可到图书室查阅。如教学特殊需要,可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经本室认可后借阅,借期不超过15天。
5、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
6、读者要保管好借阅证,如有遗失,须尽快向借书处挂失,进行补发。
7、师生员工调离学校,必须还清图书,交回借阅证。
8、每学期末,图书室进行盘点,所有借阅图书期刊都须全部办理续借手续,由图书管理员督促办理。
第三篇:小学图书室图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吕坡小学图书室图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图书室图书系国家财产,为切实加强对吕坡联合小学学校图书这一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等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
二、本室借阅的图书、杂志等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定规定处理。
三、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四、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1元。
五、遗失一般图书可按原价的2倍赔款,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3-5倍罚款。
六、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行价的1倍赔偿,剩余书刊留馆使用。
七、如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于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加的5倍赔款。
八、所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馆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部。由财务部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九、污染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
五、第六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2,一般图书赔偿三元,精装本图书赔偿装订费五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十、凡按原版本图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本图书,损坏图书归图书室所有。
十一、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十
二、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第四篇:图书室图书借阅制度、图书损坏赔偿制度、图书报损制度、图书维修保养制度图书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借阅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班级集体借阅不得超过10天,学生个人借阅不得超过1周。
三、借阅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
四、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四倍以上赔偿。
2、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
五、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
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图书管理人员还清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杨集镇中心小学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十倍赔偿。
2、成卷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室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能找回原书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前暂停图书借阅。
杨集镇中心小学
图书报损制度
一、图书若发生损坏,班级图书管理员应及时追查责任,做好图书损坏赔偿登记,由学校图书管理员查清原因,视图书的损坏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对损坏图书做出修补或报废的处理意见。
二、对借阅中正常损坏的图书,要及时进行修补,对无法修好的图书,由图书管理员认定,确实不能再使用,可以申请报废。
三、凡有修复价值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使用,暂不能修补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四、每年年终应对图书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图书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一次性注销。
杨集镇中心小学图书维修保养制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使我们进步的更快,我们必须经常对“阶梯”加以维护保养。
一、管理员对图书的维修保养:
1、严把借还图书关,对借出和归还图书的状况要有记录。除赔偿制度处罚外,还应该对有损伤的图书及时粘贴、修补、保养等。
2、对图书应该严格做到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尘。
二、全校师生对图书的维修保养:
1、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读书时做到四不:
不要在书上乱写乱画;不拆角、不撕页;不粘着唾液翻书页;不洗手不得看书。
2、若发现书有损伤,应该向管理员说明并主动将其粘贴、压平、修补等。
杨集镇中心小学
第五篇: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图书馆有关遗失、损坏图书报刊的赔偿规定有关遗失、损坏图书报刊的赔偿规定
为保证本馆藏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以利于书刊的正常流通,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读者借阅书刊必须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损坏等情况,应负责赔偿。
2、读者对所借阅的书刊如有批划、涂改、污损等,视情节轻重分别罚款,若损坏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性者,按原书价付50%的赔偿金额;如污损情况较严重,需加工整修始能流通者,平装每本另收加工费用3元,精装每本另收加工费用6元。
3、读者如遗失或严重损毁(剪切、撕毁、拆散等)图书时,应以原书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否则分别按下列情况付赔偿金。
●单卷图书
1.一般的中文图书,按原书价格3倍以上赔偿。
2.教学参考、专业性的中文图书,按原书价格4~5倍以上赔偿。
3.外文图书、孤本中文图书,按原书价格5倍以上赔偿。
●多卷本图书。遗失或损坏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原书整套价格3倍以上赔偿。
●单本期刊及合订本期刊。按原价4倍以上赔偿,合订本需另加5元装订费。
4、读者赔偿遗失书刊后,从赔偿之日起一个月内找回原书刊且无缺损时,可将原书刊交回本馆,凭赔款收据退还赔款;如赔偿的书刊已加工上架,则找回的原书刊经本馆盖章注销后归赔偿者所有,不再退还赔偿的书刊。
5、读者赔偿的书刊均需交纳工本费5元。
第12页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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