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 村民议事会制度 议事会主要职责和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及农村政策等,大力宣传和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农村政策,主动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与义务。 2、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3、根据本村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与讨论和制订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并协助村民委员会组织群众实施和落实。 4、参与讨论和决策涉及本村群众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等重大的问题。 5、协助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好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利设施和其他公共财产,对村民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2、 6、协助村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协助村民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和解决本村村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和问题,注意搞好宗族、邻里的团结,促进村民之间的和睦相处。 8、坚决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倡导育龄青年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禁止违法婚姻和生育的现象发生,自觉落实各种节育措施。 9、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五好”文明户评选活动,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10、定期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实行全体村民民主理财,对个别违犯财务管理制度
3、或分管工作完成不力的村委会委员,享有提出罢免的建议权。 11、及时向村党总支、村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12、村民议事会代表都有义务参加镇人大主席团和村党总支、村委会分别召集的有关会议,按时参加本村村民议事会全体会议的例会。 村民议事会议事规则 下列事项须经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则、村庄建设规划,审议村委年度工作计划。 2、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3、通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接受村委会员辞职。 4、土地征用及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5、投资10万元以上的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的经费筹集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6、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的使用,
4、5万元以上的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及集体举债。 7、推选产生村财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8、本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9、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10、民主评议村级班子和村干部。 决策程序 1、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1/10以上村民联名、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2、村党总支统一受理议案,并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3、村党总支应于会前期天将会议议题告示村民,同时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4、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特殊情况也可由村党总支或镇政府召集),并形成书面记录。 5、村民议事会必须有应到人员2/3以上代表到会
5、方可举行,决议事项必须有到会人员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6、村党总支和村民委员会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7、对重大事务的表决结果及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 “一事一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管理,促进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仅限于村内兴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 2、“一事一议”事项由村委会和议事会与党支部协商提出议案,以村民小组长、党员会议初审后形成正式议案,印发全体村民酝酿讨论。 3、议案审议通过后,填写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村民(代表)地议“一事一议”筹资劳决议。 4、村民负责“一事一议”
6、资金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5元,所筹劳务由户籍在本村的劳动办(男性1860岁,女性1855岁),每年每个劳动力不超过10个标准日。 5、筹资筹劳决议形成后,村委会按规定填写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统一监帛的审批表、筹资筹劳决议、连同会议记录、村民或农户代表签字盖章等相关资料,上报乡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经审查批准后,以会议形式公布,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由村委会分解到户,造花名册,填写监督卡。 6、加强对“一事一议”所筹资金的征收管理。所筹资金由村委会依卡收取,并向出资人出具专用飘扬。建立严格的财力管理制度,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7、“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后,村委会须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项目决算。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