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危化品经营管理制度
二O一三年一月一日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1负责人安全职责1.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1.3其他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2、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9、应急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2、经营场所设施管理制度
13、安全操作规程
13.1负责人安全操作规程13.2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13.3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负责人安全职责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组织拟订、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3、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4、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和检查安全工作。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隐患要及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根据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规模配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
8、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汇报本单位安全情况,协助领导搞好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管理工作。
2、协助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措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具体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的安全工作。提出改进措施或意见、建议,协助解决问题并监督实施。
5、按照本单位经营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的购、销、存实施全过程管理,建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台帐。
6、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其他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1、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
2、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3、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正确佩戴和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器材、消防器材等。
5、参加本厂的安全检查,坚持长效管理,发现有不安全情况的时候,及时报告。
6、掌握本岗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判断和处理工作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生事故及时处理、汇报。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反对冒险作业,并及时向本厂领导汇报。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
2、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并向生产厂家索取与产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通过生产厂家熟悉并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贮存要求和应急救援处理措施。
3、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查验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资质证明,并向运输方交待有关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
4、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等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生产企业的产品。
5、对购入的危险化学品应指派专人进行验收,进行详细登记后方可进行销售。对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做好相应的销售记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以及掌握如何防火、防爆、防腐、防中毒等方法。
2、从业人员必须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防毒面具等,发生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发货人不得托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
4、对危险化学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5、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混装。
6、不得客货混载,禁止无关人员搭车。
7、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根据人数和性质,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2、完善财会制度,应建立“安全措施经费”科目,确保安全经费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按照国家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4、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费用。
5、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6、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单位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产品公益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宣传,鼓励参与安全文化产品的开发和创作。
8、单位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并给予相关人员奖励。
2、给予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奖励。
3、给予在抢救事故中,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有功人员奖励。
4、给予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奖励。
5、给予对安全工作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6、给予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奖励。
7、奖励分为。记功、晋级(包括增浮动工资)、、表扬,发给一定的奖金,报请上级机关授予荣誉称号。
二、处罚
1、给予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条例、决定,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第一思想不牢固、忽视安全而发生事故的人员处罚。
2、给予不遵守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伤亡事故的人员处罚。
3、给予发现事故苗头,既不立即报告,又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减少事故的人员处罚。
4、给予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职或损坏拆除安全设施而发生伤亡事故的人员处罚。
5、给予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发生事故的人员处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为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使本单位员工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令,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防范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新进本单位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进入本单位工作。
3、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利用各种形式和各种宣传工具,讲形势、讲安全、交流经体会,做到警钟长鸣。
4、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围绕安全月活动主题,进一步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5、对属于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的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6、专项培训,如组织相关员工参加化学危险品知识轮训。
7、对员工开展的安全教育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职工安全健康,保证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任务与要求
1、隐患排查是搞好危险化学品经营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隐患排查应贯彻本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三结合的原则,边查边改,做到按时完成整改项目。检查包括经常性巡回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
3、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二、内容与形式
1、巡回检查。本单位职工应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进行交接班检查并做好记录,坚持执行班中巡回检查;本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2、专业检查。由本单位负责人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主要对本单位的防火防爆、电气装置、建筑防火、安全和消防情况等进行专业检查。
3、季节性检查。由负责人根据本地区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对防火、防爆、防雷、防触电、防暑降温、防洪等工作进行预防性检查。
4、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夜间和节假日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并懂得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值班,以保证对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实行24小时监护。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三、整改
1、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2、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项目,必须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
3、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制定本制度。
1、负责人必须每年组织对全员进行风险源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并对风险管理人员进行风险管理技术交底。
2、建立风险巡查机制,安全员必须每日对风险源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3、凡出现安全事故的部门,取消参与在本年度内的评优资格,其负责人不得评选为年度先进个人。
4、凡在本年度内出现安全风险责任事故的,一律取消公司年度内进行的安全方面的考评资格。凡在本年度内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对其实行年度一次性奖励。
5、负责人应负责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6、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现场安全第一负责人应立即负责对当事人进行抢救及送达当地医院,并负责做好现场及当事人家属等相关善后工作。
应急管理制度
1、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公司负责人为组长,安全员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负责人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5、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6、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员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7、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0、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1、应急管理费用由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事故管理制度
1、凡发生安全事故,在采取措施开展救援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工作,事故的当事者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事故单位按规定要求逐级上报。
2、发生事故后,安全员在一小时之内电话报告主管负责人。
3、职工因工(公)负伤,必须经负责人鉴定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书》,上级劳动部门下达工伤认定结论后,自受伤之日起享受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必须具县以上医院证明结论,报请负责人核准。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需个人提出申请,持县以上医院证明,由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执行。
4、原则上职工发生工伤、轻伤自受伤之日起休假10天至1个月;重伤休假1至3个月。
5、工伤假期间发放工资,不发奖金。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消防职业痛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企业内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2、负责人负责指导职业卫生工作,安全员分管职业卫生工作。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关待遇。
4、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5、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经营场所设施管理制度
1、本单位经营场所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2、遵章守法,服从管理,文明经商,热情服务。
3、经营场所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
4、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要求,向供货方索取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做好经营场所水、电、防火及防盗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负责人安全操作规程
1、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计划,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3、有计划地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对策,组织落实。
5、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动态。
6.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管理人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责任人,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和报告的责任。
2、负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危险品经营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3、负责组织对危险品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协助负责人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现场监督。
4、负责组织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新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对各类人员的安全考核。
5、负责本单位各类安全台帐的管理工作。
6、负责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组织现场抢救和协助上级调查,落实事故的防范措施。
营销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本单位为化工产品经营单位,每个营销人员均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在工作必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按照“三同时”、“五同时”的要求切实做好本工作。
2、认真学习和贯彻的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品经营的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纪律,不违章作业。
3、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各项记录,按时进行安全检查,报告安全隐患,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保持现场作业的整洁,按规定穿戴好防护服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挥。
6、在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过程,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运输方和购货方索取或查验、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资质证或文件等。
第二篇:危化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
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组织单位员工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培训,熟悉掌握各种消
防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4、组织实施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
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并做好记录,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不私拉乱接电线,保障电气线路的完
好无损。
6、经营店内显著位置设置“禁止明火”等警示标志,店内不吸烟,
不设置电炉,电炉铁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灶具等生活设施。
7、需动用明火时需单位安全负责人同意,并清理动火现场的易燃
易爆品且有专人监视。
8、经营场所内禁忌物品不混放,工作人员下班前对经营场所进行
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9、发生火警和火灾时,应组织人员迅速扑灭火灾,实施事故应急
救援措施,同时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
重庆恒松物资有限公司2010年12月5日
第三篇:危化品管理制度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因危险化学品使用及管理不当造成的事故,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管理条例并结合兆光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组织管理机构1.1组织机构
组长:公司总经理王全忠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林树彪杨健宏成
员。安环部主任王建平发电部经理李俊1.2管理办公室。
危化品管理制度管理组办公室设在发电部。办公室主任。王银元(兼)
成员及职责:试验室—王宇生范晶晶
精处理—高霞
原水深度处理—王晓伟2.职责
2.1发电部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检查、考核工作。管理人员根据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现场情况建立购买计划,完善上述物资的管理办法;定期检查上述物资的现场储存情况及各级人员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情况提出考1核,整改要求与计划。
2.2组织机构领导成员定期检查督查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2.3化学危险品管理办公室成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现场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统一领导,做到帐、物相符,进出吻合,记录详细清楚,使用符合规定。
2.4发电部化验人员负责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采样化验,并将结果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
2.5发电部化学化验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日常管理和监督,每日对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根据情况提出购买计划及考核、整改意见。
2.5发电部化学运行人员负责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现场储存及使用管理,负责生产现场上述物资的来药登记、用药统计及日常保管、巡回检查。并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
3.危险化学品管理方法3.1.化学危险品库房管理
3.1.1化学危险品存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3.1.2保证不影响机组运行同时,限量贮存化学危险品。
3.1.3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应设固定管理人员且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3.1.4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尤其要做好危险标志。
3.1.5危险品库房要设定专责人进行专门管理。剧毒试剂药品要实行专柜存放,加锁保管。
23.1.6危险品库房要设有明显的标志。如。“剧毒危险”“严禁烟火”“化学药品,请勿靠近”等。
3.1.7化学危险品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并与台帐保持一致。
3.1.8危险品库房的门窗要设有防盗装置。若发生丢失情况应及时向安环部报案,并立即汇报化学专业主管和公司领导。
3.1.9危险品库房内设有良好通风装置,并保证足够的通风。
3.1.10危险品库房管理专责人要定期对库房进行检查,定期对灭火器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灭火器失效应及时与消防维护部门联系维修或更换,还要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方法;对门窗、防护用品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检查台帐完好,并锁好;检查药品容器完好。
3.1.11库房管理专责人还要对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灭火方法、中毒急救常识等进行定期培训。
3.1.12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贮存,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如易燃品不得与氧化剂混放,有毒物品应特殊存放管理,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还要防止易引起化学反应的物品的保护,液化气不能放在化学危险品库房内等。
3.1.13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若需要动火检修,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3.1.14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保持清洁并保证足够的通风;库房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3.1.15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温度和湿度应严格控制,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
33.1.16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3.1.17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定期检查,发现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
3.1.18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登记制度。
3.1.19搬运化学危险品应轻装、轻卸,必要时穿戴相应防护用品。
3.1.20仓库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处于完好状态。
3.1.21禁止在化学危险品库房内堆积杂物。
3.1.22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
3.2.化学剧毒药品管理3.2.1现用剧毒药品分类:
3.2.1.1汞盐:hg(no3)
2、hgi
2、hgcl
2、hg(scn)23.2.1.2汞单质:hg3.2.2领用管理规定
3.2.2.1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3.2.2.2剧毒试剂药品必须锁入保险柜,内外钥匙要由两人分别保管,同时使用方可取出药品。
3.2.2.3危险剧毒试剂药品须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高警惕,谨防事故发生。
3.2.2.4储藏有毒药品的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阴凉。
3.2.2.5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
3.2.2.6剧毒试剂药品的名称、数量,除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掌握外,对其它人员一4律保密。
3.2.2.7设立专门档案,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详细记录有关剧毒试剂药品的数量、来源、使用、消耗等情况,限量发放、准确登记,用剩要全部交回。
3.2.2.8使用剧毒药品,要执行双人验收、保管、发货、使用,双锁、双帐的管理要求,严防丢失。
3.2.2.9管理人员对剧毒试剂药品,要定期清点,检查使用范围和实际用量及结果,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发现问题应迅速上报。
3.2.2.10对玩忽职守,不严格手续,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2.2.11使用剧毒品的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剧毒品使用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
3.2.2.12危险及剧毒药品与实验后的废液、残渣、污水,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
3.2.2.13剧毒品的申购、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及时入库,做好全过程监控和记录工作。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3.2.2.14剧毒品应严格管控,发现剧毒品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仓库钥匙应妥善保管,钥匙遗失应立即上报并及时更换门锁。
3.3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3.3.1贮存、使用易燃气体、液体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的规定,库房周围保持清洁,严禁堆积易燃物品,周边要有符合消防安全距离的消防通道,并保证消5防通道畅通无阻,库房内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3.2易燃气体、液体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用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
3.3.3易燃气体、液体不允许露天存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3.3.4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应备有通风设备,并经常通风。
3.3.5贮存易燃气体、液体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3.6使用易燃气体、液体时,必须远离火源和热源,移动时要轻挪轻放,防止剧烈磨擦、碰撞,产生火花。
3.3.7节假日期间,应向本单位保卫部门申请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贴上封条,关严门窗,并由执勤人员定期检查。
3.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3.4.1易制毒化学品包括。乙醚、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等。
3.4.2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管理规定
3.4.2.1对照条例要求将本公司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向XX县区公安局备案,取得购买备案证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3.4.2.2对供货方要严格要求,防止没有生产、经营、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的单位供货,因此应让供货方出具合法的销售证明和相应的购买清单。
3.4.2.3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
3.4.3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
63.4.3.1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专用台帐,如实记录购进易制毒化学品的来源、数量、种类、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
3.4.3.2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并要特别注明药品性能是易制毒化学品。
3.4.3.3对化学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培训。
3.4.3.4化学试验室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要执行双人验收、保管、发货、使用,双锁、双帐的管理要求,严防丢失。
3.4.3.5实行专人管理制度,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及时入库,做好全过程监控和记录工作。
3.4.3.6管理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要定期清点,检查使用范围和实际用量及结果,做到帐物符合。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发现问题应迅速上报。
3.4.3.7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管控,发现药品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对玩忽职守,不严格手续,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检查与考核
4.1检查:按本标准条款要求,每月由管理办公室组织检查一次现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情况,对违反本规定或者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除责令提出整改要求外,按规定予以考核。考核部门:发电部、安环部。
4.2考核规定
4.2.1帐、物不符。考核20元/次。
4.2.2领用后未及时记录。考核20元/次。
74.2.3危险化学品没有按规定存放。考核50元/次。
4.2.4私自将危险化学品带出试验室,未造成不良后果,考核2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视情况考核1000元、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5.其它
5.1本规定执行中如与公司规定或国家法律相抵触,则按公司及国家要求执行。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
2013.1.1
第四篇:危化品管理制度危化品管理制度
1.总则
1.1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范围和分类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2.3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
2.3.1爆炸品
2.3.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3.3易燃液体
2.3.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3.生产和使用
3.1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3.2生产车间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3剧毒物品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4包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3.5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3.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若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或照明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
3.8凡用于生产的煤气、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等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3.9化学危险品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
3.10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器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检修,要求严格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检修制度》规定执行。
4.贮存和保管
4.1贮存量较大的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4.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3对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库要安排的货位,避免混存。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4.3.1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4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爆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及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
4.5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与生产、生活区有适当的距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
4.6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由本单位发给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操作。
4.7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要选配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8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出入库发放制度:
4.8.1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均应按合同或入库单、请检单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商品数量;
b.包装;
c.危险标志;
d.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8.2化学危险品出库前均应按合同或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
a.商品数量;
b.包装;
c.危险标志;
4.8.3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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