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2013年修订版)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我司在长沙、衡阳等地的投资建设项目已相继投产和动工建设。为了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人员的管理水平、努力降低投资成本,确保公司战略目标安全如期地实现,在总结铜官项目管理的基础上,对原制度作了补充与完善。 一、团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项目建设人员,应以严谨的作风、严格的要求、严肃的态度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勤奋工作,敢于担当,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战略目标和任务。 2、加强上下级之间、各专业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强团结,增进理解,互为补充。提高团队整体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弘扬鸿胜文化,不断创造出健康向上的和谐氛围
2、。 3、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 4、努力学习,善于科学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 二、廉洁奉公制度 指挥部每个成员都要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乐于奉献。任 1 何人不得利用工程招投标、变更签证、预结算等过程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用自身的言行维护公司的形象。 1、不得私自收受业务方馈赠的礼品礼金等物品。 2、不得以各种理由对业务方进行索拿卡要。 3、不得私自向业务方推荐产品及业务。 4、不得私自接受业务方的非正规接待。 5、不得向投标方泄露招标、评标中的信息。 6、不得隐瞒业务方在工程(产
3、品)中存在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缺陷及隐患。 7、不得在工程变更签证、预结算等方面违背事实,徇以私情或共同参与造假作弊。 8、不得建立内部小金库,将工程及后勤管理中收取的现金私自截留或挪作它用。 9、不得私自将工程用的物资及废弃物品变卖或挪为私用。 10、甲方人员不得入股乙方在本公司的业务。 三、招、投标管理制度 1、公司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由公司招、投标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有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外聘专家等组成,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主持日常的招投标工作。 2、凡建设(采购)单项大于5万元的,原则上都要实行招、投标制度。公司的招、投标制度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和
4、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可以采取邀标、议标、网上询价等多种方式。 3、凡是要招、投标的建设(采购)项目,必须严格履行招、投标的程序。事先要认真做好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及招标方式等前期准备工作;在招标过程中,重点对标书的响应程度、质量、工期、报价等关键指标进行组织评审;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合格后,经报公司领导同意后,下达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要重点把握招标文件编制、项目预算、投标单位的资质和业绩考察、开标、议标、定标等环节,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公司的权益。 4、所有参加考察和评标的人员(包括外聘的专家、评委)必须认真遵守公司招、投标纪律和程序
5、,不得向投标单位透露标的和信息,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四、合同管理制度 1、施工(采购)合同(协议)是公司建设项目实施的法律保证。合同的起草,十万元以下的单项合同由项目经理负责、十万元以上或关键项目合同由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负责。合同必须涵盖招、投标文件所响应的内容,并保持一致。对于使用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要仔细对其条款进行核对,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合同的审批程序。合同起草时,除我方责任人员外,重要或重大项目的合同还需请法律顾问参加。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由项目经理填写合同审批单,经财务审计部长、公司副总经理(副 指挥长)、法律顾问(网签)等逐一审批。如果合同的条款变动较大,要及
6、时与对方沟通。在合同双方确认无误后,由公司法人代表审定。 3、不断规范和加强合同的管理工作。公司的合同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将合同审批单与合同正本一道,按合同编号或类别分别建档保存。合同的正本原则上不得借出。副本可将扫描件发到合同的履约部门和财务部门。副本的复印和借出要经副总经理(副指挥长)批准后,才能办理复印和借出手续。 4、合同的履约人员要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履行义务。施工合同签署后,要杜绝私自变通合同条款、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合同的另一方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对于采购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交付数量、品质、期限、
7、包装等进行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和破损的产品进入。 五、计划管理制度 1、公司的年度建设计划,由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依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目标负责组织编制,于上年的12月前报公司董事长批准。月度计划(即形象进度)依照年度计划、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工程实际进度编制,由各专业的施工员根据各单项工程的进度上报给项目经理汇总后,于上月的25日前报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经董事长批准后实行。月度计划必须切实可行,计划完成率作为对施工员等管理人员和施工方考核的 指标之一。 2、公司的年度建设资金计划,由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依照年度建设计划和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目标负责组织
8、编制,于上年的12月前报董事会批准。月度资金计划(采购、工程款)依照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形象进度组织编制,由各专业的施工员根据各单项工程所需的资金计划上报给项目经理汇总后,于上月的25日前报财务总监、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经董事长批准后,分别报送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实施部门。月度资金计划(采购、工程款)至少包括施工单位(供货商)名称、项目合同价(结算价)、累计付款额、计划付款的理由(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等)及金额等内容。编制力求数据准确、表达清晰。 3、施工员是项目进度计划的实施者,每天要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施工进度。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员的进度业绩进行考核,对进度滞后的
9、项目要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以书面方式下达指令。 五、设计图纸审查和技术交底 1、设计图纸和设计方案审查。为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建设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有必要对设计院的总图、工艺、设备等设计图纸进行内部审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公司生产、经营、技术人员,必要时聘请有经验的专家学者,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工程实际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经汇总后交设计院进一步优化。 2、技术交底。凡新开工的单项工程都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我方和施工方的技术人员此前应充分消化和理解设计意图;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我方和施工方、设计院、监理等单位参加交底会并签字。会议纪要下发到参会单位并存档。 六、变更签证
10、管理制度 1、凡施工中需要改变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技术问题,必须出具设计变更图纸并填写设计技术变更单。 2、凡要变更签证的项目,需经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后,应有我方和施工方的施工员、项目经理及工程监理方的变更签证;重要或大于2万元以上的变更,还须有设计院、工程监理、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等盖章签字。签证必须及时、真实、慎重,能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不得事后补填、弄虚作假、敷衍轻率。 3、施工员在签署变更或签证前,须认真核对工作量,交项目经理审批,经预决算员审核签字后,才能安排施工方实施。 4、凡施工现场的零星工程或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的签证,施工员须交预决算员核实工程量或认定计时工日,经
11、项目经理核定并签发后施工。 5、如遇其他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异常情况(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施工员或项目经理要及时通知施工方,以免延误工期,并及时办理签证。 七、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1、施工员是资金支付的第一关。必须按合同约定工期和实际 形象进度,认真核定施工方报送的工作量,审查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经项目经理在预审签字后,须交专职会计核对账目签字,再交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 2、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根据施工合同、月度进度和资金计划,审核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签署明确意见,经财务审计部长、董事长审批后交财务执行。 3、公司财务部门应对项目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公司专职会计要加强基础管
12、理工作,建立专项账本,按单项合同计入科目。 4、专职会计和出纳员对工程款的支付负责,要加强责任风险控制。应对每笔款的金额及收款单位进行仔细审核。所有账目要清晰、真实。不得提前支付、重复支付等。 5、工程款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在审核时应有计划、有凭证、有施工员以上的责任人签字;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或累计支付金额大于合同额的60%时,还须有竣工验收单或收到发票时才能支付,同时确保留足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额。 6、所有工程款项的支付,原则上按照合同中对方提供的账号支付。如需改变支付方式或账号,必须有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财务总监以上人员的签字。 7、财务人员应当多与工程管理人员沟通,经常检查工程建
13、设资金支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必须主动接受公司高层领导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八、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1、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由各专业施工员根据设计和工程进度的要求提出月度采购计划,计划中应标明型号、规格、数量等要求,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财务总监审批、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2、严格控制设备、质量、价格。凡总价大于5万元的设备、材料采购必须通过招标程序。招标确定的设备、材料供货单位及价格,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擅自变动。如果由于我方原因需要发生变更,必须由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上报董事长批准。对于总价在5万元以下的采购(含零星物资)
14、,可采取询价的方式确定,但审批流程不变。 3、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应遵守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的流程执行。 4、项目用的设备、材料的验收。凡是进入工地现场的设备、材料(尤其是钢材、水泥、阀门等材料),无论是自行采购还是由施工方采购的,施工员都要会同项目经理进行比照合同(或协议)、型号、规格、数量、材质、产品质量合格证、发货单等进行检查和核对,看其是否一致、齐全。合格后才能登记入库或交付施工方;如不符合合同、设计或标准要求的,要责成供应方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5、设备、材料的使用安装。项目经理(或会同监理)要对进入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验,检查钢材、水泥、预应力桩、焊接材料等主要材料能
15、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施工方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设备、电器及装饰等材料,督查施工方严格按照 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杜绝掺假使杂、暗地调包等不良行为发生。 6、设备、材料的保管。凡是自购自用的设备、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施工员、项目经理有责任对设备、材料进行妥善保管,不得有损毁、丢失的现象发生;凡是要交付安装的设备、材料,要及时与施工方一起清点、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交付给对方;凡是已交付给施工方或由施工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施工员和项目经理应尽义务检查、督促施工方妥善管理好。对于损毁、丢失的设备、材料,当事人除了应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园区管委会、公司相关负
16、责人处理外,公司还将视其损失程度追究责任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在项目的质量、安全负全责。 2、施工员、项目经理要认真查阅和审核工程监理方和施工方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五证一牌”是否张榜公示,有无不良记录等资料,监理人员和施工方的质量、安全负责人有无合格证件,施工设备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工程监理方和施工方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3、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情况下,施工员应会同工程监理随时检查、检验施工方是否认真按照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或存在
17、安全隐患的,要责成施 工方拆除并重新施工,直至整改合格。 4、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方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方派出的现场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我方与施工方必须在场)(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7)组织竣工验收。 4、监督检查安全施工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安全员是否到位尽职,是否按安全要求组织施工。 (2)进入工地的人员劳护用品的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
18、否到位,机具设备是否完好。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予以纠正,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随时检查施工方工地文明施工情况,确保施工场地的整洁、有序。 5、项目经理要严格按质量、安全方面的相关标准、规范、制度办事。定期组织开展质量和安全大检查。督促施工方每天自查自纠,对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一定要遵照相关的法规和程序申报、处理。 十、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包括文字、图纸、影像等多媒体资料,是公司项目建设的历史记录,是指导今后生产经营的重要依据,是进行技术改造的必要工具。保存和完善完整的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者应尽的历史责任。 1、项目经理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施工过程
19、中,要随时抽查监理方、施工方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保证做到施工进度与资料同步,保证所有资料的及时、真实、完整;在工程竣工、设备交验时,要按照验收交验的规范要求审核资料,对资料不齐、不规范、不真实的,决不能验收签字。决不允许有篡改数据、隐瞒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行为。 2、项目经理要及时做好自身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编工作,资料要真实、准确地反映出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3、公司的资料员负责保管所有工程资料。资料档案要设立资料的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或卡片,将资料的名称、数量及目录登记入账入卡,做到帐、卡、物一致。工程资料必须按项目分门别类存
20、放,以便快捷正确查找,为工程和生产服务。 4、资料的阅读和借出。凡需要查阅的资料,只能在档案室内,不得带出门外。 凡要借出、复印的,须经副总经理(副指挥长)的批准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借出的资料必须按期归还,如有到时不还、破损、丢失、 缺件等,借出人要承担责任。 凡需要领用的资料,要经副总经理(副指挥长)以上的人核准。凡涉及到企业核心机密的资料档案,查阅和借出必须经过总经理或董事长的批准。如发生泄密、丢失、损坏等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按公司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5、所有档案资料是长久保存,重要资料还应刻制成光盘保存。公司资料的存放地点要切实做到防火、防潮、防霉、防蛀、防鼠,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十一
21、、日常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为加快工程进度,协调各方之间关系,每周应至少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施工员、工程监理、各施工单位参加的例会。会议应围绕质量、安全、进度、信息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并下发会议纪要。 2、施工日志制度。必须每天按照开工的单项工程进行记录,其中包括天气、每个单项工程的形象进度、质量、安全及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等。记录必须真实、完整。 3、工作报告制度。项目经理应及时将工程进度和出现的问题向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出现重大、紧急问题时,还应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4、监督检查制度。项目经理要每天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检查。对检查
22、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必要时用书面的方式责令停工整改,以消除质量隐患和安全隐患,并 做好有关记录。凡是整改不到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道程序。在隐蔽工程、基础处理、试压等关键控制点施工时,更应该坚守现场,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方和施工方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应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协调处理现场问题。 5、工程检验和验收制度。对现场基础验槽、验筋、桩基检测、沉降试验、探伤、压力试验等工序和建构筑物的基础、主体、竣工等验收,项目经理须提前向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报告,并请监理、设计院、地质勘探、质检站、安监站、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施工方
23、或供货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审查。项目经理要会同监理等单位根据竣工资料的要求逐项审核,确认真实、齐全并在资料上逐项签字后,交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签字。不得有虚假、漏项和重复现象。 第二篇:建设工程廉政建设管理制度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
24、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第三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管
25、理制度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前期 第一条根据局里的年度建设计划安排,组织相关工程管理人员配合建设科对各工程项目的立项、资金、办理许可证及初步设计进行审查。 第二条项目初步设计得到批准后,对完成的扩初设计进行审查,明确图纸施工范围及影响施工的现场因素等。 第三条对完成的施工图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与设计单位不能相同)进行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图经确认无误后,进入招投标程序。 第四条项目前期阶段,如审图单位及有关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对图纸提出修改意见,设计人员需修改完善。施工图修改完善后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 第二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 第五条工程项目如需对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的,公司配合相关单位组织对
26、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向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发出招标通知书。 第六条配合建设科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介绍招标文件、进行图纸交底、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书面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第七条配合建设科进行工程招投标。 第八条经市招标投标机构核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建设廉政合同。 第九条 公司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三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条工程会议制度 (一)图纸施工审查及技术交底会 工程开工前,组织市政、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部门参加图纸施工审查及技术交底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发给各有关单位;监理部成员、施工单位项目班子成员要求全部参加会议
27、,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把监理部成员、施工单位项目班子成员指纹输入指纹考勤机,以便于工程施工期间人员管理。 (二)工地例会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每周一次)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工地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包括:总监及有关监理人员、业主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质检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工地例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各施工单位在例会前,应按照监理部要求编制计划,报监理、建设单位备案; 2.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当下达的工程计划未完成时,相关
28、施工单位应对未完成计划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说明,并提出相应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对项目资料的齐全、完整情况进行检查: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规定 (一)工程变更程序。一般工程变更由提议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三方协商一致后,分别在工程变更单上签字认可,由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需增加投资的重要工程变更必须经局纪委、建设科、城投公司、市政处、规划设计、监理等单位集体协商一致后,形成会议纪要,由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变更。项目管理人员要从严控制设计图纸的变更,避免发生决算超预算现象及
29、施工单位谋取不合理利益。 (二)工程变更单填写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要求,做到表述准确、图示规范,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必要的附件等内容。 (三)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造价调整,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 (四)凡需签证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及时主动提交签证单,签证单位应说明发生签证的原因和依据、工程内容以及正确反映工程计量的简图和文字说明,然后及时报监理、业主代表进行现查验测,然后签证予以确认。现场签证必须有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五)工程签证必须在事件发生的同时办理(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并在被签证工程发生隐蔽前;否则均按放弃签证处理。 (六)
30、累计变更使投资额超过项目总概算百分之三或十万元以上的,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二条工程报验及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一)工序验收 工序验收是对工程质量控制最主要的手段。工序完工必须报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监理检查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其工程量不予认可,必要时应进行返工处理。 (二)隐蔽工程验收 1.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进行现场检测、核查; 3.对检查合格的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应签隐蔽工程质量报验申请表,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三)分项工程验收
31、 1.施工单位在一个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申请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3.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确定质量等级; 4.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施工单位整改; 5.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按有关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认。 (四)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初验。 (五)工程项目初验由监理单位组织,局总工、建设、设计、质检、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
32、。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交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六)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局总工组织,局纪委、建设、设计、质检、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暂定工程质量等级。 (七)相关资料交由市政处备案。 第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 (一)各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工程计划、实际完成情况及工程合同规定,计算和申请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必须严格按照江城投200923号文件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付款额应与月度实际完成并经计量确认的工
33、程量相一致,且最终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比例。 (二)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实行申请制度,由各施工单位按当月实际完成并经计量的工程量,根据合同条款编制月度工程量报审表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当月30日前报监理部。监理部审核后转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最终审定后支付工程进度款。 (三)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材料: 1.本月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具体包括企业商务标的总量、当月完成量、累计完成量等。监理单位对工程量的审核应附监理核定表,对各分项有增、删的,另单列核定表,不得在施工企业报审表中进行增删; 2.本月工期延误情况汇总表。对本月因各种原因引起工期延误的情况进行汇总。所有延误均应以监理、业方签证表为准,没有签证表的
34、工期延误不予认可,工期延误之日起算,超过七天的工期延误申请不予签证; 3.本月设计变更及业主工程量签证汇总表,工程量的签证及设计进行的变更应在当月完成; 4.本月考勤汇总表; 5.项目资料情况检查表。由监理公司对项目部的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进行检查,并确认。凡企业应具备的工程资料未跟上施工进度的,监理单位不得签发工程款支付申请; 6.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需暂扣进度款时,由监理部提出扣款额度,报建设单位审定后实施; 7.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当月进度款停拨; 8.工程款发票必须经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局项目分管领导、城投公司领导等签字,方可支付工程款。 第
35、十四条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并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施工组织保证体系,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和编好安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和安全措施,必须在工程动工前3天前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市政管理处备案。 (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将安全施工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作好安全措施的日常安全巡回检查。 (四)施工单位对特殊工种的作业,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经施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报监理单位审查后严格执行,并将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建
36、设单位、市政管理处备案。 (五)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及有关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六)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部、建设单位和市政管理处,并迅速按事故处理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第四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
37、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 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 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
38、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合同的签订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第 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在授权
39、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本制度2.1条、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2.5、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2.6、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
40、”的原则。对责任条款,应本着可履行、能回旋的原则。 2.7、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2.8、投标文件等响应招标文件的文件,适用于合同审查审批程序,审批权限详本制度3.3条。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有效文件均要按合同进行管理。 2.9、合同文本、合同用印和非公合同: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规范国家或建设主管部门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所有合同均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对方要求加盖公司章或法人章的,要
41、求对方同等用印。1 与符合公司合作条件和风险控制的私人签订合同,对方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手印。金额及责任重大的合同采取有效的公证、抵押或担保方式。 2.10、合同中应明确、具体合同法规定的所有要素,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及相关的约束、承诺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的表述。合同中必须涉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和返还。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综合责任、利益、修补、惩罚、合理等因素考虑。 2. 11、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2. 12、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施工进度定进的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定期决算分批付款,如需预付款应报合同主管部门批准。劳务分
42、包合同或计件工资合同必须明确对方的安全、质量、违约责任,使之与价款关联。劳务合同同时须注明发票、税赋、保险等事项。 2. 13、无论何种表述,均不允许对方毁约时我方生产经营受制于条款约束的情况。即使质量规格等条件严重依赖于对方,也不允许对我方的变更主动权作限制。 2. 14、项目的供方合同,包括主劳务、专业分包、主材采购、主要机械租赁及其他合同,根据第 2.1、2.3和3.3条,由工程部或工程部委托项目部主持洽谈,公司各职能部门会审,工程部或工程部委托项目部签订。项目部在本制度范围内及公司法人授权下以项目部名义签订小额、灵活的材料采购和劳务分包合同。但合同文本须先报审并在签订后即时备案。 2.
43、 15、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和项目部合法权益,并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3、合同的审查批准 3.1、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合同审批表进行审查批准。 3.2、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审批必须由工程部进行技术条款、交易条款审查,由经营部进行条文表述、条文完整性和风险评估审查,由财务部进行价格和支付审查,由行政部进行结构符合性审查。 3.3、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3.3.1、总经理授权工程部为项目供方合同的统筹管理部门。工程部负责现场材料采购、现场机械租赁、劳务班组分包等总价不超过10万元合同的审批。该类合同按合同审批表由
44、财务部、经营部审查,工程部批准。工程部可以委托项目部经理主持洽谈和审批后的签订。 3.3.2、总经理授权经营部为投标报价文件的统筹管理部门。负责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和造价风险审查。 3.3.3、总经理授权行政部为公司、项目部所有合同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所有合同是否符合用印。 3.3.4、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审批公司用工、服务、办公采购合同,该类合同的洽谈和经办由行政部负责。 3.3.5、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项目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和主材采购、大型仪器机械购置、施工机械租赁合同; 3.3.6、下列合同由董
45、事会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投资及累计投资2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3.7、法律顾问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项目部或部门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3.4、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3.4.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责任条款是否对等。 3.4.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责任保证条款是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