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修改)
关于印发
《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加强安全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安全管理制度》现予以下发,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安全管理制度》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兖矿科蓝煤焦化有限公司
全管理制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2
安度
目录
事故管理制度危险源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关于健全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机制和程序的规定
外来人员和车辆运输的安全管理规定进出货车安全管理办法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装车岗位安全管理制度高温物料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液体物料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应急救援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办法关于加热炉使用煤气的特别规定外包工程和人员管理办法安全技措项目(工程)管理办法各种票证管理办法化工无泄露工厂标准清洁文明工厂标准巡回检查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安全现场管理规定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气体防护器材使用规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领导干部下现场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规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工安全技术培训管理规定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证管理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防汛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风险抵押金奖惩考核办法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工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第一条事故分类:按事故的特征分为七种
1.生产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或指挥有误、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
2.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
3.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
4.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5.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道路交通法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6.人身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急性中毒事故。
7.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
第二条事故分级(升级管理)1.一般事故
(1)一次造成1人轻伤;
(2)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3)造成生产系统局部停产,影响日产量30%。
2.严重事故
(1)一次造成2人轻伤及以上,或1人重伤;
(2)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3)造成生产系统部分停产,影响日产量50%以上。
3.重大事故
(1)一次造成2人重伤及以上,或1人死亡;
5(2)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3)造成生产系统停产1日以上。
4.特大事故
(1)一次造成2人死亡及以上;
(2)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及以上;(3)造成生产系统停产10日以上。
第二章事故报告程序
第三条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生产调度部门和工会组织。24小时内报告煤化公司领导、安全监察处、企业管理处。
第四条发生严重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煤化公司领导、安全监察处、企业管理处,同时煤化公司按职能部门上报。
第五条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告煤化公司、集团公司主管部门,伤亡事故同时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监察和公安机关。
第六条发生特大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煤化公司、集团公司主管部门,伤亡事故还应报告市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监察和公安机关。
第七条事故上报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原因、伤亡、经济损失、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事态仍在继续的,要随时报告。
第三章现场事故抢险与救护
第八条企业发生事故,必须积极组织抢救,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时,单位负责人要直接指挥,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防火、保卫、环保、医疗卫生等部门应积极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
6第十条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或火灾的事故现场,必须设臵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
第四章事故调查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后,在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的同时,内部也要组织调查。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重、特大事故分别由煤化公司、集团公司、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第十二条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按“四不放过”原则,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1.人身伤亡、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生产事故的调查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3.设备事故的调查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负责;
4.交通事故的调查由交通(保卫)管理部门负责;
5.爆炸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由消防管理部门负责。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及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五章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
7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
第十七条因忽视安全生产、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从重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对下列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事故隐患治理的项目及安全技措项目的,既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劳动保护技术措施投入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第二十一条处理审批权限
81.一般事故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建议,单位批准处理,报煤化公司安全监察处备案;
2.严重事故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建议,煤化公司批准处理,报集团公司备案;
3.重大事故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建议,集团公司批准处理,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六章事故统计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每月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煤化公司安全监察处,安全监察处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危险源的设备应保持完好,并应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保养和检修,其完好率和泄漏率都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二、
危险场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危险源场所的操作必须有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工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四、必须设臵标有危险标识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
五、使用的机动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六、必须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做好防爆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工作,不准任意降低防爆等级,对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验和检修防爆电气产品的单位必须经过资格认可。
七、危险场所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的状态,做好记录。各种安全设施不得擅自解除或拆除。
八、危险场所内的各种机械通风设施必须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并应定期检测。
九、公司应按本规定加强对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并组织、检查和指导基层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二)按照公司安全教育规划认真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和消防技能的提高方面的训练;
(三)结合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四)结合公司四个层次的安全检查做好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公司实际,各单位必须加强防火巡回检查,把防火检查纳入月底考核;
(六)公司实行24小时消防预警值班制度,由调度负责;
(七)各单位安全员要定期对本辖区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安全部门;
(八)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在消防工作中执行制度不严或失职的人员进行处罚,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制度或做出贡献的人员在年底总结时将给予奖励。
关于健全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机制和程序的规定
为健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机制和程序,保障安全信息畅通,建立高效快捷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模式,依据兖矿集团发[2004]7号文,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是安全生10产技术负责人,各级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是业务保安的责任者。坚持责权利相统
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切实抓好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安全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
二、安全生产文件、传真运行程序
属于上级安全生产或安全技术性文件、传真,由办公室立即转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示。批示后的文件、传真,办公室留存。凡需转发的文件、传真,办公室应予复印转发。
公司形成的安全生产文件由办公室上报或下发,其他安全技术性文件、安全管理意见、通知等由安全部上报或下发。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或安全技术性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负责转送或留存。
三、安全生产信息运转程序1.安全技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安全技术重大事项报告有。①工伤事故报告、②安全技措计划完成情况报告、③安全隐患排查报告、④危险源监控报告、⑤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报告、⑥安全生产“双基”考核报告、⑦安全培训计划完成情况报告、⑧工作总结等。其中①、③、④、⑥四项要求以电子文档和正式文件方式上报,其余以电子文档方式传报。
2.工伤事故报告
公司当月月底由安全部统计填报工伤事故各类报表,单位负责人审签后,报煤化公司安全技术处,发生重伤及其以上的人身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在调查处理结束后形成报告或正式文件,按规定时间报煤化公司安全技术处。重伤以上的事故自发生事故之日起2日内上报事故卡片及3份复印件。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案7日内报煤化公司和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监察局备案。
3.安全技措计划完成情况报告
每季首月15日前报煤化公司安全技术处,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资金完成情况。以便煤化公司安全技术处随时进行抽查了解。
11管领导靠上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4.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公司于次月5日前,由总工程师负责排查,按a、b、c级分类,经总工程师、安全部长、单位负责人审签后,以正式文件报送煤化公司安全技术处。内容包括:上月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及本月安全隐患排查情况。a、b级隐患经煤化公司排查审定后由安全技术处汇总并以正式文件报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监察局。
5.危险源监控报告
凡通过安全评价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各单位于次季首月5日前,将监控治理情况按季报以正式文件报煤化公司安全技术处,由安全技术处汇总上报。
6.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报告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含新增、报废、大修、停运)情况报告,于次季首月5日前报安全技术处,由安全技术处汇总上报。
7.安全生产“双基”考核报告
公司按照制定的考核办法,逐项对照检查考核,每月形成自检报告,于次月5日前报煤化公司安全技术处。安全技术处按照《煤化公司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考核评比奖惩办法》的内容和标准对公司进行动态和季度考核,次季首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监察局。
8.安全培训计划完成情况报告
公司的安全培训计划完成情况于次季首月5日前分别报煤化公司安全技术处。煤化公司安全技术处负责核查并将结果于20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监察局。
9.安全工作总结
分月度、季度、年度。公司月度安全工作总结于次月1日前,季度、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在季末一个月的20日前报煤化公司安全技术处。工作总结要突出亮点和典型经验。
四、会议
1.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2由行政负责人或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示、总结前期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和问题、部署下一步安全工作意见。
2.安全隐患排查会
由总工程师主持,每月召开一次。按照《煤化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要求排查、整治隐患。
五、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包括综合安全检查、巡回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及日常检查等。同时做好上级及政府职能部门专项检查的迎检工作。
六、事故调查
1.凡发生2人以下(含2人)重伤事故时,由公司报告煤化公司领导和安全技术处,同时报告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监察局,煤化公司立即组织安全技术处、人力资源处和群众工作处进行事故调查,并于7日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监察局、劳动保险处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
2.发生一次重伤3人及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按重大事故报告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煤化公司、集团公司等。
外来人员和车辆运输的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禁吸烟,乱丢烟头,严禁酒后驾车进入厂区等,违者罚款100元;
2.维护厂区环境卫生,不准乱扔垃圾,违者罚款50元;
3.装载危化品车辆要符合国家规定,车辆进入厂区要戴好防火罩,限速5公里/小时行驶,自配两个灭火器,按规定停放,严禁停放在消防通道上,严禁司机离开本人驾驶的车辆和敞开车门睡觉,违者罚款100元;
134.爱护厂区公共财物,严禁偷盗、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元;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5.为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和您的生命安全,严禁擅自进入生产装臵区,严禁动用公司任何设备,违者罚款200元;6.外来人员严禁穿短裤、光膀子、穿拖鞋、带小孩和酒后进入厂区,违者罚款100元;7.严禁跑油漏油,出现跑油漏油必须清理干净,并罚款200元;8.未经准许和操作人员不在的情况下禁止装卸物料,违者罚款100元;9.原则上5:30不再有车辆进入厂区,特殊情况必须由营销部批准通知调度。
10.道路分为行车道和消防通道,严禁车辆占用消防通道。
11.在厂区内行驶严禁超过5公里/小时。
12.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13.装载散装、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
1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15.货运机动不准人、货混载。大型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额定的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
进出货车安全管理办法
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在厂区的安全畅通行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进入厂区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二、焦油车辆进入厂区,应该先化验后过磅。在同一时间要保持:卸焦油的车2辆;化验后未过磅的2辆。其余在公司西大门以西按先后顺序排列等候。
三、装沥青的车辆在货场3-4辆,空车应在西大门等候。
四、在集中发货时,外发车辆应优先进厂,门卫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车辆进出。
五、外发蒽油,粗酚,脱酚油和工业萘等的车辆,营销部应根据当天实际,本着“安全第一,先急后缓”的原则,适度调节厂内车辆。确保安全畅通。
六、在装卸原料和产品时,司乘人员不得离开车辆。
七、一切车辆应停靠在消防通道外,不允许堵塞消防通道。
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分析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分析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二、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现场取样、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焚烧废液等应有第二者陪伴,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三、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四、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在通风柜中进行。
五、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瓶口不要对着人。
六、稀释浓硫酸的容器,烧杯或锥形瓶要放在塑料盆中,只能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七、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八、化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新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
九、操作中不得离开岗位,必须离开时要委托能负责任者看管。
十、化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离室前有肥皂洗手。
十一、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不应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工作服。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要加戴防护用具。最好能做到实验时都戴上防护眼镜。
十二、每日工作完毕检查水、电、气、窗,能进行安全登记后方可锁门。
十三、化验室用电安全
1、化验室用电要根据设备及房间用电总功率配备电源。
2、化验室电源电压要稳定。
3、化验室照明和设备用电要分开各项电源要匹配好。
4、精密仪器需要有稳压。
5、化验室电源要和生产车间用电量大的设备电源分开。
6、化验室电源要有地线.三相五线制。
装车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挥发造成事故,减少不必要的财产损失,特做以下管理规定:
1.操作工要加强岗位技术培训,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去操作。
2.进入装车岗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查各种消防设施是否齐全良好,禁止私自乱挪乱用。
3.经常检查装车管线、阀门等是否有漏点;是否灵活好用,设备
16要及时加油保养,禁止设施带病使用。
4.各种罐车进入生产厂区,特别是装车区域,排气筒要带防火罩,车体上不准有易燃物,乙方要听从装车人员的安排,不准私自乱动各种阀门、电器等设施。
5.要保持装车区域环境卫生,不准堆放、摆放各种易燃物;要保持装车区域道路畅通。
6.听从公司统一安排,配合公司安检人员搞好装车区域的安全检查及整治,消除一切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高温物料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规范生产作业,确保高温物料装卸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本作业规程适用于温度大于200℃液体沥青的装卸车作业。
3.操作规程
3.1装卸车前的准备工作
3.1.1有营销部下发发货通知单和保管签字手续,接调度指令后准备装卸车工作,严禁无指令擅自装卸物料。
3.1.2车体就位后,仔细检查车体安全。严禁罐车附着棉麻、化纤、丝织、塑料等易燃物品。
3.1.3吹扫物料管线,确保管线畅通,连接好临时管线,并用岩棉、铁皮等阻燃物封堵外逸沥青烟气。
3.2装卸车程序
3.2.1首先检查车辆内、外是否具备装车条件,(如车内有水、轻相等)准备工作完毕后,缓慢开启放料阀门,开始小量放料,待放料正常后,根据物料温度增加阀门开度,放料大小应以尽量减少放料烟气为先决条件。
3.2.2严禁无人监管装卸车,装卸车期间,司机亦必须在场。
3.2.3按照发货单数量装车,严禁超单发货。
173.2.4放料即将结束时,逐渐减少阀门开度。关闭阀门后,蒸汽放水吹扫物料管线。
3.3.5装料完毕后,需要化验的及时通知调度安排取样。
3.3.6拆卸临时管线,紧固罐车装车口。
3.3.7清理现场卫生。
液体物料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规范生产作业,确保液体物料装卸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本作业规程适用于温度小于100℃液体物料(焦油、蒽油、液萘、洗油、粗酚、轻油、混合油等)的装卸车作业。
3.操作规程
3.1装卸车前的准备工作
3.1.1接调度指令后准备装卸车工作,严禁无指令擅自装卸物料。
3.1.2收发合格物料,严禁装卸未经检验的物料。
3.1.3车体就位后,仔细检查车体安全。严禁罐车附着棉麻、化纤、丝织、塑料等易燃物品。
3.1.4吹扫物料管线,确保管线畅通,连接好临时管线,并用岩棉、铁皮等阻燃物封堵装车时外逸烟气。
3.2装卸车程序
3.2.1准备工作完毕后,缓慢开启放料阀门,开始小量放料,待放料正常后,根据物料温度增加阀门开度,放料大小应以尽量减少放料烟气为先决条件。
3.2.2严禁无人监管装卸车,装卸车期间,司机亦必须在场。禁止司机装卸作业。
3.2.3按照发货单数量装车,严禁超单发货。
3.2.4装车即将结束时,逐渐减少阀门开度。关闭阀门后,蒸汽放水后吹扫物料管线。
3.3.5装料完毕后,需要化验的及时通知调度安排取样。
183.3.6拆卸临时管线,紧固罐车装车口。
3.3.7清理现场卫生。
应急救援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办法
为加强应急救援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特制定应急救援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办法如下。
一、应急救援设备和器具由专人负责,根据不同分工各自保管自己的器具和装备。
二、各专业队伍要把自己分管的设备和器具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三、使用后要及时更换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四、仓库内要保持干燥,经常通风,以免受潮或损坏。
关于加热炉使用煤气的特别规定
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防止因煤气供应不足或压力波动而造成事故,特制定此特别规定。
1、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特别是炉子的操作规程。
2、根据外来煤气压力调整煤气进料量,外来煤气压力在3000pa以上时可满负荷生产;当煤气压力低3000pa高于2000pa时应适当降量,一段进料量可调至7-8m3/时,二段进料量可调至4-5m3/时;当煤气压力在2000-1000pa之间时一段进料量可调至6-7m3/时,二段进料量可调至3-4m3/时;当煤气压力低于1000pa时,而未降为零时,可再适当降量,但应及时向车间主任和生产经理汇报。
3、蒸馏一段值班人员要按时巡回检查,当煤气压力低于3000pa要勤检查煤气压力,并及时通知当班调度,由当班调度及时通知二段当班班长和工业萘人员,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和做好各种准备,当煤气压力低于1000pa时,由调度或蒸馏一段值班人员及时通知二段段长和车间主任,再通知生产经理。
4、蒸馏一段值班人员和主控室人员(包括工业萘主控室人员)
19要严密监视机前机后煤气压力,机前、机后煤气压力差不能大于8000pa,当煤气压力低于2000pa时,机后压力不能高于7000pa,当机前煤气压力在0-1000pa时,机后压力不能高于6000pa,目的是防止煤气风机跳闸,火嘴自动熄火造成事故。
5、当外来煤气突然中断,造成火嘴熄灭时,当班人员应及时关闭炉前煤气阀门,防止空气进入煤气管道,并及时通知当班调度员和段长、车间主任、生产经理,以便及时做下一步工作,若又来煤气后,也不能及时点火,点火要由调度或车间领导的允许方可重新点火,重新点火前,要先从炉前放散一会煤气,并按正确方法做爆鸣试验,若无爆鸣声,即可重新点火,并根据煤气压力调整进料量。
外包工程和人员管理办法
为做好外包工程和人员的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外包工程和人员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外委工程承包单位在公司内的施工要求
1、公司外委工程项目对外承包时,业务主管部门应选择在安全管理和安全素质上有保证,并具备相应等级的施工队伍,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写明安全事宜。
2、外委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前必须与公司安全部门联系,办理《外用工安全作业证》,并带全体人员到安全部门接受教育。
3、外委施工承包单位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承包方自己负责,公司安全部门实行监察。
4、承包单位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并在公司安全部门备案,以便加强联系。
5、外委施工承包单位不得私自接电、水、汽,因施工需要时,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征得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
6、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在指定范围内作业,未经许可不准动用公司的一切设备。
7、外委承包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向甲方
20提出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经甲方认可方可施工。
8、外委承包单位自带的各种设备,工具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使用的压力容器必须经劳动部门检验合格,由公司安全部门检查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9、施工现场应设立围栏,悬挂安全标志,施工单位备料不得影响交通。
10、外委承包施工单位的车辆,必须执行厂区交通规则,行车限速,会车要做到“礼让三先”,进入厂区必须按装阻火器。
11、外委承包施工单位在公司内施工,应按公司规定,根据需要办理用电、动火、动土、登高、进入容器等作业票证。
12、在施工中,一旦发生事故,如碰砸管线、管架、设备、电杆、电缆等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允许隐瞒和逃跑。
13、因外委施工承包单位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一切事故,由施工承包单位承担一切责任,由此而造成的公司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14、外委施工承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与承办业务主管部门及时联系,由双方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15、对违反公司安全制度和规定的外委施工承包单位及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警告和罚款。罚款从工程款或安全抵押金中扣除,对违章拒不整改的承包单位,甲方有权停止其作业,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单位自负。
二、对外委承包单位人员的要求
1、外委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向公司安全部门缴纳教育培训费。经考核合格后可发安全作业证,安全作业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外委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3、公司内禁止吸烟(包括动火地点)违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4、在作业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及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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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前对所使用的设备、机具做好检查,防止事故的发生。
6、进入甲级防火防爆厂房,不准穿带铁钉的鞋子及产生静电的服装、携带引火物,更不得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工作。
7、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贮罐、槽车、塔或其它密闭闲臵设备。
8、各种化学物料,不得用手摸、口尝、鼻嗅,以防中毒或灼伤。
9、未经有关单位同意和没有公司电器人员陪同,外单位人员不得进入变电室,不准私自动用电器设备。
10、高处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
11、垂直作业时不准上下乱扔东西。
12、工作时间内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具),严禁在非作业区域闲逛。
13、外委施工单位工作人员,不准在公司内住宿,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公司保卫、安全部门同意。
14、特种作业工人必须做到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
安全技措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使用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工程)的管理,确保安全资金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工程)的效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安全技措费用的提取、使用应坚持足量提取、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必须优先编制好安全技措项目(工程)计划。将安全技措项目(工程)所需资金列入财务年度计划,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拨款。
第四条安全技措项目(工程)应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重点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关键项目。应坚持有利于不断提高技术
22装备和淘汰落后装备的原则,工程方案应首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保证方案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
第二章计划和资金管理
第五条计划、财务部门是安全技措项目(工程)计划、资金的综合管理部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第六条安全技措项目(工程)资金计划总量按生产经营单位资金不得少于其上年产品销售收入(产值)的1.0%。
第七条用于安全技措的各项费用支出构成固定资产的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按实际计入成本。第八条安全技措资金的适用范围:
1.预防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或安全项目(工程)。
2.以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职业病危害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措施。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奖励所需费用。
4.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其他措施。
第三章项目(工程)管理
第九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层次清晰、权责分明、各负其责、运行高效的安全技术项目(工程)监督、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总经理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工程)负全面责任;总工程师对安全技措项目(工程)计划编制和项目(工程)审查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监察部门、技术部门会同计划财务部门对安全技措项目(工程)计划进行审核,负责安全技措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安全技措项目(工程)的立项实行会审制。一般安全技措项目(工程)由公司提报,经煤化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安全、技术、计财等部门审查,批准后再行立项,列入安全技措建议计划。重大技措项目(工程)系指投入资金100万元以上非费用性支出或危害重大的项目(工程)。必须由煤化公司组织可行性论证,并将论证报告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立项。
第十一条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技措项目(工程)的监督、
23管理和组织竣工验收。煤化公司安全监察处、生产技术处负责安全技措项目(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第安全技措项目(工程)的实施实行项目负责制。安全技措项目(工程)的负责人是项目(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的立项、实施、管理效果负总责。安全技措项目(工程)应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项目(工程),必须由项目单位出具书面变更说明,报原批准部门批准后方可变更。第十三条安全技措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设计的需报原批准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单位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由分管副总经理按时召开安全技术技措施工工程完成情况平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程进展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后,属哪级单位审批的项目由哪级单位组织工程验收,并写出竣工验收报告,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各种票证管理办法
为细化票证管理,落实责任,现将各种票证的管理分工如下。
一、用火证由安全生产部管理细化,按动火等级职能进行审批;
二、动土证由总工办管理细化,按相关等级职能进行审批;
三、设备检修许可证由生产设备部门管理细化,按相关等级职能进行审批;
四、抽堵盲板安全许可证由车间管理细化,按相关等级职能进行审批;
五、高处作业票由总工办管理细化,按相关等级职能进行审批;
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由生产设备部门管理细化,按相关等级职能进行审批;
七、吊装安全作业票由总工办管理细化,按相关等级职能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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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爆破安全作业票由动力安保部管理细化,按相关等级职能进行审批;
九、施工安全联络票由总工办管理细化,按相关等级职能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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