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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发文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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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发文管理制度 为提高发文质量,充分发挥公文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文所指的文件是指: 1、以协会名义向协会内部人员发出的正式文件,如规章制度、通知通报、人事任免及向协会以外的单位、团体等发出的正式文件等; 2、以协会下设各分支机构名义发出的文件。 二、公文种类及编号 1、协会内部使用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的安排;任免和聘用管理人员; (2)通知:适用与协会转发上级政府部门公文;发布规章制度;传达要求各机构执行的事项; (3)通报:适用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4)报告;适用于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应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等; (5)请示:适用于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请求批示、批准; (6)批复:适用于上级部门答复下级部门请示事项; (7)函:适用于不相隶属的部门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8)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9)决议:适用于公司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 (10)制度、管理办法。适用于协会明确和规范各项具体工作。 2、文件编号 (1)对协会有重大影响的决议(定)、制度、办法、通知等文,由综合办以协会红头文统一编号下发,具体文件编号:ΧΧΧΧ[年份]序号。 (2)协会一般性的文件下发,以文件类别划分,如。人事、通知、通报、决定等,全部由综合办统一编文号,如ΧΧΧΧ(通知)[年份]序号、ΧΧΧΧ(通报)[年份]序号。 (3)简易(单)的通知、要求等文,无需编号,可以直接下发。 三、文件的签署与盖章 1、各分支机构均无对外发文权限,对外发文只能以协会名义; 2、以协会红头发布的文件应由会长或秘书长进行签署;收文部门必须签字,以便存档; 3、以协会名义发布的文件应盖协会公章;以分支结构名义发出的文件应盖本部门印章。若因特殊情况需盖协会公章,应经会长同意。 4、协会综合办负责对以协会名义发布的文件进行编号及管理。 四、文件的发放与归档和销毁 1、未经相应权限负责人审核同意的文件,一律不准发放;所有发放文件,应存档保留; 2、以协会名义发放文件有综合办登记和归档,各分支机构发文由发文机构指定人员进行登记和归档,归档部门应存有所发文件的电子版本和该有印章的纸质版。 3、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协会会长批准,可以定期销毁。 五、执行日期 本制度自协会正式成立之日起执行 xxx行业协会筹备组20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收发文管理制度收发文管理制度 为使本单位公文的收发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收文办理 收文的办理程序包括签收、登记、批办、承办、督办、回复、归档等。具体办理规范如下: (一)收文由办公室收发文人员负责签收、登记、送办公室主任阅批。收文登记应将公文标题、密级、文件字号、发文机关、收文日期等情况逐项填写清楚。 (二)送办文件由办公室收发文人员交送办公室主任阅批。阅批的文件应在2日内签批并退回收发文人员处进行分类处理。 (三)办公室主任阅批文件后,应由收发文人员及时转送承办人办理。急件即送批办,密件注意传阅范围。 (四)收发文人员要督促承办人公文办理工作,确保公文按时限办结。 (五)承办人按时限完成公文办理工作,并向收发文人员书面反馈,向来文单位回复结果。文件办理完毕,由承办人签字后及时送回收发文人员处。 (六)收发文人员在认真做好登记的基础上,定期进行公文处理的统计和归卷工作。 第二条发文办理 (一)发文一般按拟稿、核稿、审稿、签发、登记、复校、印制、用印、分发等程序办理。 (二)拟稿、核稿和审稿,由主办公文拟制的部门负责,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操作简便可行,文种使用恰当,内容准确全面,结构简洁完整。 (三)发文登记由办公室收发文人员专门负责,包括填写发文字号、记录签发人、按领导审定的印发范围和存档要求确定公文印发份数等。 (四)复校,由办文的同志负责。办文的同志负全面校对责任,包括文字、格式、内容等。 (五)分发,由文件主办部门负责文件的装订、分发,办理完毕后,文件一式三份连同签文单送办公室收发文人员处存档。 (六)严格以下发文程序: 1、部门草拟公文未经部门负责人核稿的,办公室退回拟文部门核稿; 2、公文签发后未经发文登记和复校的,不予印制,送由办文同志和科室复校; 3、未完善手续的公文,办公室不予用印,退回办文同志完善手续。 新晃县创国卫办公室 第三篇:收发文管理制度人口计生委收发文管理制度 (2012年3月制定)为规范委机关收发文工作,简化办事程序,安全、保密、快捷地传递和制发文件,加快公文流转速度和办理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有关公文处理规定,结合委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管理 (一)收文归口 凡主送本委的公文,包括邮寄公文、通过党政网传递公文、传真公文、会议分发公文,均应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分发。办公室做到当日收文,当日登记,需上网办理的文件,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其它因特殊原因签收的文件,应及时送回委机关办公室完成收文手续。 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电子公文和邮件的接收发送工作、电子政务办公系统的用户名、用户密码的保管工作和相关设备的维护工作。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至少保证2次网上接收,确保电子公文和邮件及时传输和办理。 (二)收文办理 1、收文签收、登记。收文后委机关办公室立即在收文登记本上进行记录并对文件进行编号,应将公文标题、密级、文件字号、发文机关、收文日期等情况逐项填写入“收文登记本”后再填写“收文、电阅笺”,分发签阅。 -1 合,按时完成交办事项。 5、公文安全与保密。公文传递与办理应严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公文安全、完整。委机关办公室要跟踪好公文的传递,严防文件失密与丢失。 二、发文管理 (一)发文归口 凡以委机关名义发出的公文,均由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和发文科室共同完成。专业性文件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拟稿;综合性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拟稿。 (二)行文程序 ○1业务科室拟稿→○2到办公室领取《拟文稿纸》,填写拟稿人、科室、标题、主送→○3业务科室负责人初审核稿→○4办公室主任复审核稿,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拟稿部门修改或重拟→○5业务科室分管领导审阅→○6主要领导签发→○7办公室编发文号,确定发稿日期并对发文进行登记→○8业务科室对发文进行校对、印制→○9办公室加盖印章→○10业务科室封发→○11办公室归档。 (三)行文规则 1、行文书写规定。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笔(修改可用)、纯蓝钢笔书写,书写字迹清楚工整。 2、行文核稿规定。以委机关名义发出的各种公文、领 -3 -5- 第四篇:《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参照文本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本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财务工作管理职责。 (一)本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编制本会年度收支计划,报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四)根据本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款、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做好日常经费报销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和固定资产等资料登记工作。 (八)××××××。 第三条本会经费的管理。 (一)本会各项收支按照预算执行。每年的经费收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理事长)或秘书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五)因公出差需借款的审批权限。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六)××××××。 第四条本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本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任制的秘书长工资福利由理事会决定。 (三)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四)××××××。 第五条本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本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四)××××××。 第六条本会旅差费用的管理。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七条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发给假期工资。 第八条本会书籍报刊和书籍购置的订购。 【由协会理事会审议核定】 第九条本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不与业务指导单位或企事业会员单位混管。 第十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第五篇:行业协会管理制度示本行业协会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XX市××行业协会(商会)选举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XX市××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需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三条本会届中增补或变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选举工作由本届理事会负责,增补或变更的候选人由本届理事会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经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 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由上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表决产生。 第五条本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另选他人、也可以投弃权票。 第六条本会每次选举,必须经会员大会举手表决产生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第七条投票选举前,应当清点核实参加选举的会员人数,出席会员(会员代表)超过全体会员(会员代表)三分之二时,会议方为有效。投票选举时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者少于实际参加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实际参加投票人数的无效。 第八条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选票无法辨认的,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第九条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票数多于出席会员(会员代表)总数二分之一时方可当选。选举结束后,必须报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变更及备案手续。 第十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第十一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第十二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XX市××行业协会(商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依据《XX市××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由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数量在100个以上,可以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是本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五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最多不能多于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出席全体会员(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八条秘书处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三个工作日前,必须将大会的主要议题和会议的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各会员单位和代表本人。 第九条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公正、合理地安排会议议程和议题,确保会员(代表)大会能够对每个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 未经讨论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表决。 第十条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第十一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XX市××行业协会(商会)理事会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依据《XX市××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不多于会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理事会为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根据会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聘任制);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长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理事会临时会议: (一)会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提交由全体联名理事签名的提议函。 监事会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时,应递交由过半数监事签名的提议函。第七条理事会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三个工作日以前、临时会议建议在会议召开前书面通知全体理事,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 第八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理事会以理事会会议形式行使职权,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方式做出决议。 但就与理事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表决时,该理事应当回避,不得参与表决。理事会会议做出的决议,应由出席理事的过半数通过。但涉及行业协会重大事项,应由占全体理事三分之二的理事通过。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人,建议在本次理事会会议结束前对本次理事会会议记录进行核实,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出席会议的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理事会的决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当妥善保管,并应向全体会员公开。第十一条理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 (二)出席理事名单; (三)会议议程; (四)理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第十二条监事会成员和聘任制秘书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第十三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XX市××行业协会(商会)监事会(监事)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监事会(监事)管理和运作,依据《XX市××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设立监事会(或监事×名),监事会(监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监事若干名。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选连任,但一般不超过两届。 监事在任期内,会员(代表)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条监事候选人资料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三个工作日前向全体会员(代表)公开,以保证会员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第四条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第五条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监事列席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监事长列席会长办公会议。 第七条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八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收、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九条监事长可由会员(代表)大会监事选举中得票最高的监事直接担任,也可由监事会自行投票选出。 如通过会员(代表)大会监事选举的,最高得票数者为两名或以上时,应在最高得票者中进行第二次选举,直至产生监事长。 第十条监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决定是否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二)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决议的执行结果; (三)代表监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四)签署监事会的决议和建议; (五)协会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十一条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XX市××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经费的使用,使协会的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依据《XX市×××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协会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二)负责编制协会年度收支计划,报秘书处办公会议审议,经会长同意后,提交理事会审定,并组织贯彻执行。 (三)负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值和变动情况。 (四)根据协会的收支情况,按月、季编制财务报表。月财务报表分别报会长、秘书长;半年财务报表报理事会,年度财务报表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五)负责应收、应付款和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证资金的完整、安全。 (六)接受财税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财务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 (七)负责保管会计档案以及固定资产等资料,负责电算化系统的开发、建立和管理。 (八)××××××。 第三条 本协会经费的管理。 (一)协会经费开支按照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进行。每年的费用开支情况须向理事会报告。 (二)报销手续。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经会计人员审核后报会长审批或秘书长审批。 (三)审批权限。协会日常开支在×××元以下的由秘书长审批,××××元以上的由秘书长审核后报会长审批。 (四)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财务审计。 (五)因公出差需借款在×××元以下的,由秘书长审批,××××元以上的由秘书长审核后报会长审批。 (六)××××××。 第四条 本协会人员工资及福利 (一)协会秘书处专职人员的工资及福利依照《XX市××行业协会章程》第 条的规定执行。 (二)临时聘用人员的聘金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由秘书处拟定后报会长批准。 (三)××××××。 第五条 本协会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购置、维修与改良、调拨、移交、报废、处置及盘点等。 (二)协会秘书处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立固定资产卡片,办理固定资产的申购、验收、移交、报废、处置等手续,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定期与财务人员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使用、保管、维护的直接责任者,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人为损失。 (四)××××××。 第六条 本协会旅差费用的管理。 (一)专职人员出差需乘坐飞机者,须经会长批准。 (二)专职人员出差到异地城市只能乘坐公共汽车,情况特殊需乘坐出租车者,须经会长批准才能报销。 (三)专职人员出差到异地从第二晚起每人每晚住宿标准不得超出 元。住宿费须凭住宿正式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以实际天数计算报销。单人出差的,经会长批准,住宿费凭发票实报实销。 (四)专职人员出差在亲朋处住宿没有住宿发票的,按规定标准的 %发给个人。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不得领取 %的包干额。 (五)专职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 元,经济特区 元。 (六)专职人员于出差之便,经会长批准就近探亲或处理个人事务的天数作为事假处理。该期间不享受出差补助和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不得报销。 (七)专职人员在出差地所发生的非公务方面的支出,均由本人自理。 (八)因公出差的专职人员,必须在计划期间内完成任务,按时返回。在返回原单位后,如有借款者应在 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逾期者财务人员有权从本人工资中扣回借款。 (九)××××××。 第七条 凡应享受假期,因工作需要未能休假经批准的专职人员,按本人日标准发给假期工资。第八条 本协会书籍报刊订阅应由秘书处统一作出计划,报会长批准后订购;书籍购置由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计划,报会长批准后订购。 第九条 ××××××。 第十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XX市××协会(商会)印章、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本会各项工作规范、高效、优质,依据《XX市×××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秘书长是本会印章、文件管理的负责人,秘书处是印章、文件管理的责任部门,各部(室)依照本管理制度履行职责。 第三条 秘书处行文使用两个文号,即“遂×协字”和“遂×协秘字”。“遂×协字”适用于以协会名义发出的文件,包括上行文、对会员单位等的正式文件,该文号需加盖协会印章。“遂×协秘字”是以秘书处的名义发出的文件,主要是各部(室)具体业务工作文件和秘书处的内部事务管理文件等,该文号需加盖秘书处印章。 第四条 各类行文实行“谁起草谁校对的原则”。秘书处对文件负责审核,报秘书长或会长批示签发,并负责文件的文号编发、承印等工作。 第五条 以“遂×协字”发出的各类文件需经本会会长签发,以“遂×协秘字”发出的各类文件需经本会秘书长签发。 第六条 行文执行登记制度,由秘书处专人负责。第七条 各类文件行文需使用《XX市××××协会行文呈批表》。第八条 各级单位的来文来函或网上下载的各类文件,由秘书处负责接收、登记、呈批和归档。 第九条 秘书处根据来文来函的保密等级填写《XX市××××协会文件传阅处理表》,报秘书长或协会领导阅批。 第十条 每年协会或秘书处行文或收文应在当年底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标识后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 协会的印章和业务专用章实行集中管理、按权限审批、留档和使用登记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秘书处负责印章的刻制、保管和使用记录,并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十三条 “XX市××××协会”印章的使用,由本会会长审批。“XX市××××协会秘书处”印章的使用由本会秘书长审批。 第十四条 协会财务专用章由本会主管会计负责保管,按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使用印章。 第十五条 印章保管人员应当确保在受控的情况下使用印章,并不得带离本会办公场所。 第十六条 本会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介绍信、证明书等,由专人保管,经会长批准后开具,并留底备查。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XX市××行业协会(商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重大活动的管理工作,提高本会工作的透明度,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XX市×××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活动备案报告是指将可能对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备案的方式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本会重大活动应当严格遵守《章程》的有关规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体现会员的意志,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活动不能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第三条 本会重大活动的内容: (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二)修改章程; (三)创办经济实体; (四)创办内部刊物; (五)接受社会五万元以上的捐赠或赞助; (六)重大的学术活动; (七)大型的展览展销活动; (八)对本行业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活动; (九)评优评先表彰活动; (十)出国交流活动; (十一)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共同开展活动; (十二)×××××××××; (十三)其他重大活动。第四条 本会做出的重大活动决定,从决定之日起一周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五条 本会重大事项备案报告均以书面形式,主要内容包括。活动的内容、方式、规模、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等方面。 第六条 本会重大事项备案报告送达后,经受理机关审查,认为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或本会《章程》时,本会应立即停止活动,或进行纠偏后再开展活动。 第七条 本会秘书处应及时、完整保存重大活动备案报告资料,规范归档保管。 第八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XX市××行业协会(商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本会规范运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XX市×××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而会员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会员或社会公布的行为。 第三条 本会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认为有必要披露的信息,也应当予以披露。临时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时间、地点及议程; (二)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议; (三)对行业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本会的持续责任,本会应该忠实诚信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本会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地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信息披露的载体可以是本会内部读物、网站媒体等。 第五条 本会发现已披露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失实公告。 第六条 本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会信息披露事务。第七条 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一)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签字确认; (二)秘书长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签字; (三)会长或会长授权人签发。 第八条 本会会长有权以本会名义披露信息。 第九条 未经理事会决议或会长授权,理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本会或理事会向公众发布、披露本会未经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第十条 监事会或监事个人不得代表本会向会员大会和媒体发布和披露本会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监事会或监事向会员大会或政府机关报告相关人员损害本会利益或违法、违规和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时,应及时通知理事会,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会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后,向会员公布,并报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第十二条 本会应当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召开之前告知会员或理事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议程等事项。 第十三条 本会应当及时将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决议通过本会的信息披露途径告知会员,并上报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 本会应当随时关注本行业的信息动态,对本会正常运作和会员业务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时告知会员。 第十五条 本会对外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要建立专卷存档保管。会员大会文件、理事会文件、监事会或监事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要分类专卷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 本会理事、监事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对本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泄露未公开披露的有关信息。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负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由于本会有关人员的失职给本行业造成影响时,应对其给予惩诫。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XX市××行业协会(商会)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分支机构的管理,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和《XX市×××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协会分支机构是根据行业的发展和业务工作的需求,依据专业领域的划分或依会员组成的特点而设立的专门从事本会专项业务活动的机构。 第三条分支机构名称为XX市××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委员会或XX市××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委员会、XX市××行业协会(商会)××分会和XX市××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处。 第四条分支机构的任务: (一)团结同业,加强相互沟通、交流与合作,促进行业发展,增强协会的凝聚力。 (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制定行规行约,形成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自律协调机制。 (三)研讨产业与市场发展,积极提出相关发展建议。探讨并实践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自律协调机制。 (四)开展技术交流、会员培训和会员咨询服务。 (五)接受政府委托统计行业数据及参与制定相关标准。 (六)承办本会交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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