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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钻封孔效检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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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钻封孔效检管理制度 一、钻孔设计 1、钻孔设计必须遵循《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确保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有效。 2、抽采钻孔由通防副总负责设计,煤巷掘进前探钻孔、石门揭煤钻孔、地质钻孔由总工程师组织通防、地质部门进行设计,防灭火钻孔由通防副总负责设计,所有设计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设计必须明确钻场编号、钻孔类别、孔数、钻机型号、封孔材料及封孔深度、封孔泵及封孔压力、每个钻孔的参数(孔径、开孔位置、方位角、倾角、孔深、终孔位置),且必须附有钻孔施工的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 4、原则上顺层钻孔孔径不得小于80mm,穿层孔等岩石孔孔径不得小于60mm;顺层孔采用高强度塑料管(或铁管)封孔,采用向钻孔内注聚胺脂或膨胀水泥等方法封孔,封孔深度不小于8m,孔内封孔段要注满封实。 5、钻孔施工过程中遇见地质异常或其他原因需要改变设计时,由通防副总工程师确定是否改变钻孔数量和参数,钻孔变更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6、钻孔开孔间距不小于0.3m。 二、钻孔施工 1、钻孔施工前,通防、地测部门必须按设计要求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并经通防副总、地测副总、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审签后方可生效;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职工贯彻。 2、通防、地测部门根据矿钻孔计划和生产需要,及时制定各类抽采钻孔的月度施工计划,落实施工单位,监督钻孔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计划认真组织施工。 3、钻孔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现场充分准备工作。做到各类牌板齐全,且吊挂整齐,内容全面清晰;牌板分为钻孔设计参数牌板、施钻地点管理牌板和钻孔施工记录牌板,内容为钻孔类别、孔号、方位角、倾角、孔深,图板的内容为钻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 4、每小班施工前,必须配齐钻机及其配套钻具和地质罗盘、皮尺、钢卷尺、坡度规、线绳等测量仪器仪表,并配齐人员。机工、电工、钻工等必须到位,并持证上岗;备齐防火设施,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钻孔施工实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有队级干部跟班,并向矿调度室进行三汇报,跟班人员对钻孔的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5、钻孔施工前,地测人员必须在钻场内或顺槽内按设计图纸放线、钻机队技术人员圈定好开孔位置,并标注好孔号,钻孔施工完毕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临时封孔,并挂上孔号牌,孔号牌上写清楚钻孔类别、孔号、方位角、倾角、孔深等参数,以便现场考察钻孔抽采情况。为充分优化钻孔设计,提高钻孔抽采量提供依据。 6、施工单位施工时,钻孔倾角、方位角、孔深、孔径、开孔间距等要符合设计参数要求。孔位允许误差±100mm,倾角、方位角分别允许误差±2.0度、±3.0度。无异常情况,钻孔深度必须施工到位。若现场条件不适合按此参数施工时,需提前向技术部门申请,技术部门重新设计钻孔,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7、施工单位施工钻孔时,必须及时填写原始资料(验收单据、钻孔台帐),原始资料内容包括钻场号、孔号、钻孔设计参数、钻孔实际施工参数、岩性类别、钻头型号、岩心管型号、有无异常、施工负责人等。原始资料原件月底上报集团公司,并复印三份,钻孔施工单位保留一份,其它三份 2分别送通防、地测部门,且施工单位每天必须建立台帐。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8、施工中出现地质变化,而与设计孔深误差较大时,必须当班汇报矿调度室,并认真作好详细记录,通防、地测部门要及时确定钻孔参数变更情况,施工单位按调整后并经批准的钻孔变更参数重新施工。 9、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钻孔施工参数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参数和有关要求施工,并随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详细记录孔深、见顶、见底或见断层情况。 10、钻孔施工记录不得缺项及随意涂改,严禁钻孔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 11、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喷孔、冒烟、着火或瓦斯异常现象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汇报。出现喷孔时可采用停钻卸压,钻孔冒烟、着火时,立即停止钻进和停止供风,并利用钻杆向钻孔内注水,钻场其他火源可用灭火器直接灭火。 12、顺层孔施工期间,必须采用风水联动施工。改良钻孔施工工艺,采用以大套小的钻孔施工技术,从源头控制减少煤尘。 13、凡是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由煤变岩或由岩变煤及喷孔等瓦斯地质异常情况都必须在钻孔施工记录本上如实反映,并及时汇报矿调度,矿调度汇报地测、通防副总、总工程师。 14、各类钻孔的施工,钻机必须架设牢固,安全退路畅通。煤巷施工迎头支护完好,煤帮打齐护帮板。 15、开孔时必须轻压慢钻,确保钻孔成型完好。在钻进过程中,若钻机有松动,必须重新稳钻,且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重新调整钻孔参数,以设计或措施规定为准。 16、钻孔施工记录要清楚,钻进过程中,每加一次钻杆,要记录一次孔内钻杆根数、长度及孔内煤岩情况,在遇到孔内煤、岩性有变化时及时 3记录,孔内岩性变化异常,遇构造等情况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通防、地测部门、抽采队汇报。 17、钻孔施工深度如果达不到设计孔深的90%,或者孔深达到设计要求,但钻杆断在孔内,必须及时汇报现场带矿矿长、矿调度室,调度室通知通防、地测部门,由通防、地测部门决定是否补孔。 18、顺层钻孔施工前,必须使用孔口除尘器,施工地点下风侧20m范围内必须安设2道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防尘喷雾,并确保雾化效果。顺层钻孔施工时,必须同时打开孔口喷雾和下风侧20米范围内的两道防尘喷雾,交接班前对施工地点50米范围内巷道全断面洒水降尘,冲洗风筒、瓦斯管等各种管路上的积尘(或浮尘)。 19、顺层钻孔施工时,若钻杆断在孔内无法取出时,现场必须作好标志,并建立台帐,移交相关单位,给采掘队提供详细的断钻杆资料。 20、施工现场材料、工具堆放整齐,堆放材料、工具的周围杂物要清理干净,材料、工具堆放不能妨碍绞车的运行。 21、及时排水,严禁巷道内漫水。 22、施钻时保持现场的环境卫生,并及时清理钻屑。 23、通风队负责钻场等施工地点的通风及瓦斯管理,瓦检员负责对探头的挪移和看护。每个班向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钻孔进尺等情况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现场管理人员、带班矿长对钻孔施工质量负有监督职责。 24、退钻后及时封孔联管、抽放。 25、对现场作业实行挂牌签认制。打钻施工现场必须悬挂作业牌板,并由施工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上述人员对整个钻孔质量负责。 26、对安全质量实行责任追究制。钻机队队长对钻孔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和带班矿长负监督管理和封孔验收责任。 三、钻孔封孔 1、瓦斯抽采钻孔验收完毕后,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封孔。 (比例尺1:50)顺层钻孔封孔法920 15、0 4、14封孔管(绵纱+马丽散)充填段20,80.25(外露长度)尾端花管1绵纱固定缠绵纱+马丽散封孔段0,530,950,5穿层钻孔封孔法6封孔管绵纱+马丽散充填段水泥+绵纱充填段尾端花管1绵纱固定0,50,520,2510,50.25(外露长度) 封孔步骤及要求: 1、钻孔施工完毕退钻前,必须采用压风清洗钻孔,且抽放孔直径不小于75mm。 2、顺层钻孔封孔管用采用1寸pe管长度9米,穿层钻孔封孔管采用1寸pe管长度6米,接头用pe胶水粘接牢固。 3、封孔管前方花管段长度1米,孔间距200mm,孔径8mm.十字交叉,封孔前,末端采用堵头进行封堵(锥形管除外)。 4、花管后0.5米段用棉纱缠绕封孔管,固定端用透明胶布固定在封孔管上。 5、顺层钻孔封孔管自尾端向孔口方向2-5米段采用棉纱缠绕封孔管,棉纱长度3米,棉纱前后端用透明胶布固定,棉纱段用细铁丝分段固定。 6、穿层钻孔封孔管自尾端向孔口方向2-4米段采用棉纱缠绕封孔管,棉纱长度2米,棉纱前后端用透明胶布固定,棉纱段用细铁丝分段固定。 7、准备工作完成后,将封孔管塞进抽放孔,按比例兑好马丽散,将兑好的马丽散均匀浇在棉纱段后,迅速将封孔管塞进抽放孔内,并来回拖拽3次。 8、孔口段用棉纱蘸马丽散后用木棍把棉纱塞进抽放孔。 9、孔口应采用(水泥+绵纱)进行封堵(加水不能太多,以手捏成团为宜。煤孔不小于0.8米,岩孔不小于0.5米)。 10、封孔过程中,棉纱缠绕好后一定保持干燥,避免污染杂物。 11、图中尺寸均以“米”为单位。 12、穿层钻孔封孔时,确保煤层段处于“花管”位置(即钻孔煤层段不能使用绵纱、马丽散)。 2、煤层钻孔封孔长度不小于8米,岩石穿层钻孔封孔长度不小于5米。 3、执行“谁打钻,谁封孔,谁注浆”的原则,由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瓦检员)验收封孔质量,不合格的钻孔不予结算。 3、施工好的抽采钻孔,具备抽采条件的,通防队必须及时联管进行抽采。并加强管路巡回检查和放水工作。 四、效果检验 防突预测及效果检验的目的是对防突措施的效果进行检验,为工作面施工提供安全可靠依据,科学指导安全生产。 一、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可根据残余瓦斯含量进行检验,并且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也可以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临界值则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 2、但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 3、当采用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的直接测定值进行检验时,若任何一个检验测试点的指标测定值达到或超过了有突出危险的临界值而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时,则此检验测试点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均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 4、必须严格按照“防突设计”进行效果检验钻孔施工、瓦斯残余含量、瓦斯残余压力测试工作。 5、通防科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执行单位,通防矿长对效果检验过程进行全程管控,总工程师对区域防突效果检验负有监督职责。 二、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新开采的采掘工作面,生产科、技术科、安全科、地测科必须把相关技术管理资料送报通防科,由通防科依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艺流程安排防突预测、预报、实施防突措施及效果检验。 2、通防队、采掘队每班必须向通防科汇报每个工作面防突工作情况(钻孔进尺、工作面进度、煤厚及瓦斯浓度),否则每缺一次罚施工单位200元。 3、通防队按照要求进行预测(效检)时,采掘队必须在施工地点准备好钻具,并在本班班前会前,通知调度室和通防科,以便通防科根据情况 6安排预测(效检)。预测(效验)钻孔由施工单位负责按防突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通防科负责收集测量数据资料,双方要互相配合、亲密合作。 4、通防队在没有达到抽采(排放)时间,而进行效检,一次罚通防队长200元。 5、预测(效检)人员在预测(效检)前必须查看施工措施孔记录及签字情况。并对措施孔进行抽检,拉尺实测循环进尺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行效检。如出现超掘或措施孔深度、角度、方位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措施孔施工记录、防突牌板未签字或一人代签的必须向通防科汇报,并按事故追查责任。 6、钻机队“措施孔施工记录”本用完后必须交到通防科,由通防科存档,并发给钻机队新的“措施孔施工记录”。否则漏记一次罚钻机队长200元。 7、在预测(效检)过程中效检人员必须按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论预测(效检)指标有多大,每一循环必须把预测(效检)孔全部施工、测试完毕,否则少一个孔或少一项指标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8、预测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汇报通防科,并把预测结论填写在防突管理牌版上,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100元。 9、预测(效检)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效检)报告单”,并及时让通防科矿长签署建议、由总工签署意见、由矿长做最终决定并送达有关单位,否则影响施工队工作的对预测人员罚款50元。 10、超过防突作业循环规定进尺或不经过效果检验,盲目掘进的,施工单位跟班队长就地免职,对该单位队长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监管人员给予开除处罚。并对该单位给予5000元罚款。 11、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的,通防科必须重新检查施工地点工程质量及打钻情况,通防副总设计掘进面措施孔并进行补钻,进行抽放或 7释放。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时,通防科工作人员有权停止该工作面的一切活动。 12、预测(效检)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的措施孔、预测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时,有权不进行预测(效检)。 13、在打完一个循环设计的钻孔后,如果效检指标仍然超限,则要待抽放(排放)8小时后再进行效检。 14、预测指标超标,在钻机队未补孔而进行采掘的,对采掘队罚款5000元,并按事故进行追查。 15、对于防突设施损坏,防突标志丢失或损坏的给予施工单位2000元罚款。防突管理牌版丢失或损坏给予施工单位1000元罚款。 16、防突预测(效检)报表每月由公司通风部进行抽查一次,每月由通防科报通风部一份当月防突计划和上月防突总结及上个月全部预测(效检)报表。每查出一份预测(效检)报表有误,罚报表所有签字、审批人员各100元,情节严重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月计划和月总结必须在每个月26号前报送到通风部,否则每少一份罚负责人200元。 第二部分打钻、封孔、效果检验评估监督制度 一、钻孔施工 1、成立以矿长任组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其它科(室)为成员的钻孔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主持、监督各类钻孔验收、评估工作,办公室设在通防科,通防矿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各类钻孔验收(日常验收、抽查)、评估工作。 2、验收、评估人员职责 8(1)每一个施钻地点必须有测量人员给定的中线(钻场方位、巷道方位、地质钻孔单孔方位等)。 (2)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瓦检员)对验收结果负直接责任。(3)当班带班矿领导对验收结果负监督责任。 (4)组长、副组长不定期对钻孔验收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3、单孔验收人员组成(1)日常验收 地质、探放水钻孔:除带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现场施钻人员在现场验收外,测量人员必须全程监督验收(开钻前、退钻前、退钻时); 其它钻孔。带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现场施钻人员。(2)钻孔抽查 地质、探放水钻孔:由地测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防队、安全员及瓦检员参加,进行钻孔抽检工作; 其它钻孔。由通防矿长负责组织,通防队、安全员及瓦检员参加,进行钻孔抽检工作。 4、钻机队要及时上报验收单据,通防科根据验收单据绘制钻孔成果图,对钻孔施工情况(深度、见煤岩情况、钻孔控制范围等)进行初评估,对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安排进行补孔。 5、每一个钻场施工完毕后,由通防矿长组织,通防科、技术科、地测科、安全科相关人员参加,对该钻场施钻结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钻孔封孔 1、封孔质量直接影响抽放效果,所以,钻机队应将钻孔封孔做为瓦斯抽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由安全员、瓦检员现场监督钻孔封孔质量,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验收,不得结算。 3、通防队每天检查封孔情况,发现问题,通知钻机队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4、每一个钻场钻孔施工完毕,封孔并联管抽放后,通防科组织通防队、钻机队进行一次全面的验收和评估,并进行打分(共100分,每一个孔不合格扣5分),根据打分结果进行工资核算。 5、发现有弄虚作假、封孔长度达不到要求,且严重漏气的,对封孔人员及验收人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的,予以开除处理。 三、效果检验 1、严格按照效果检验要求进行钻孔施工和相关参数测试工作。 2、效果检验工作完毕后,及时将效检报告单报送通防矿长,由通防矿长组织安全科、通防科对效检结果进行评估(效检过程中是否有异常现象、孔深、间距、各项指标等)。然后报总工程师、矿长审核签字 3、凡在效果检验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章操作者,视情况严重情况,予以经济处罚、开除处理。 第二篇:打钻队管理制度打钻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瓦斯治理及管理,切实提高我矿瓦斯治理水平,保证治理效果,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现申请矿领导及公司领导给予审批。 一、操作规定 1、钻机工必须熟练掌握操作本钻机后才能上岗。 2、严禁操作人员正对钻杆操作,在场所有人员应与钻机保持一定距离,经确认人员和设备均安全后才能起动钻机运转。 3、在钻孔过程中,钻杆前方严禁站人或正对钻杆操作。钻机起动前,仔细检查电路电缆,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状态,停机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4、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装和维修钻机,液压件损坏时或需要更换时,要及时停机检查更换。 二、钻孔施工规定及验收制度 1、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施工钻孔,并掌控调准稳固钻机方位、倾角后方可施钻,否则,对予不合格的钻孔或废孔不给予验收。 2、必须打到设计终孔深度才算有效钻孔,才能取出钻杆。取出钻杆前必须通知当班跟班矿长或安全员、瓦检员2人以上在场才能验收签字有效,无签字不支付工资。 3、不按设计达不到设计深度的钻孔不给支付工资,不按设计超过钻孔深度的不计算钻孔工资,并追查原因。 4、施工完工的钻孔必须填写好原始记录,在原始记录上填写好钻孔见煤见岩水等情况,特别是探放水孔、地质钻孔见煤见岩等情况,必须记录清楚。 5、原始票据记录不完善的填写不符现场图表设计规定的视为废孔,不支付工资。 6、因操作不当造成机器设备损坏,造成掉杆取不出来的,损失损坏的必须分析处理,报矿备案,钻机消耗的材料及零配件必须下班前升井交库房以旧换新。 7、在施钻过程中,发现顶钻、卡钻、喷孔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并汇报调度室报相关领导负责人到现场分析处理。 8、打探放水钻孔时,发现有遇水情况时,立即停止钻进,不得撤出钻杆,立即撤出人员后汇报调度室报相关领导负责人到现场分析处理。 9、单价支付按煤层7.5元/m,岩层9元/m进行计价。 10、钻机搬运安装维修等矿安排的工程杂活,按当班工程量由带班领导考核后计算后开出票据。 11、每施工完一个瓦斯抽采钻孔,必须及时封孔接抽,封孔深度不得小于8米,确保封孔质量,发现封孔不严导致漏气视封孔深度不够,一次罚款200元/次。 三、处罚规定制度 1、不按设计施工的一次性处罚施钻人员200元/次,打假钻虚报钻孔进尺的,一次处罚2000元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因打假孔造成事故的移送司法机关。 2、施钻人员现场必须吊挂便携式报警仪,携带坡度规、罗盘、钢尺、记录本及维修钻机工具,少一样罚款100元/次。 3、施钻人员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工作的,一次罚款100元/次,2次以上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4、打钻现场20米范围内必须搞好文明卫生和设备卫生,浮煤清理及巷道排水包含在钻孔单价内,由施钻人员负责清理堆放好。钻杆钻具材料上架堆放整齐规范,不执行的一次罚款100元/次。 5、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不按时上下班或下早班的一次罚款100元/次,计时工不完成工作量下班的不计考勤。 四、封孔管理制度 井下各地点施工的钻场内的抽放孔和本煤层抽放钻孔,必须打一个、封一个、连抽一个,未及时封孔连抽的每个孔罚款500元。封孔质量不按设计要求的、造成漏气的每个孔罚款500元。 五、奖励制度 1、为矿作出贡献,吃若耐劳表现好的员工每月奖励一次,根据贡献大小报矿审核批准后作出奖励。 2、对矿设备改进推广节能降耗的同志报矿审核批准后作出奖励; 3、对矿提出好的意见方案被采纳的报矿审核批准后作出奖励。 六、本制度自2014年9月11日起执行。 技术科 2017年2月9日 第三篇:打钻防喷孔措施打钻防喷孔措施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及….. 特制定以下措施: 1.在施工期间发现有瓦斯涌出异常和喷孔时必须坚持使用防喷装置,防喷装置必须与抽放管路相连接。若发生喷孔现象,保证喷出的大量瓦斯流向掘空洞,直接通过防喷装置与抽放管路相连,对瓦斯进行抽放,确保工作面安全生产。 2.在瓦斯含量较大、喷孔严重的地点打钻时,若无法使用防喷装置或使用防喷装置后不能有效防止瓦斯超限,必须对钻孔进行逐段施工,即第一次打钻喷孔时停钻,待第一遍钻孔施工结束后再打第二遍直至施工到设计深度为止。 3.抽放钻孔必须随打随抽,即打一个孔抽放一个孔,同时钻孔必须封闭严实(工作面孔封泥长度不小于0.4m,上下巷顺层抽放钻孔封孔长度不得小于8m,其他按有关规定执行)。严谨出现漏气现象,保证抽放效果。 4.抽放系统必须保证完好可靠,加强抽放管路的巡护工作,严谨出现漏气、积水现象,同时必须保证孔口的抽放负压不得小于13kpa. 5.打钻时,当班瓦瓦检员必须每班不少于4次对正在施工的钻孔下风测2-5m范围内瓦斯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要做好记录并告知打钻人员和矿调度室;同时每个施工钻孔下风测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气体检测报警仪,悬挂位在孔口下风测2-5m左右位置,高度现场确定。当钻孔下风测10-20m内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打钻。 6.在打钻地点必须配置黄泥等安全防护措施,当出现孔口喷孔时要立即停止钻机运转,钻机做到停风停电,然后及时使用黄泥将钻孔封闭严实(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钻机附近人员迅速撤到钻机上风测压风自救处。 7.钻孔施工工作面在钻孔施工区间,原则上工作面配足风量,综采面不少于1500m3/min,炮采工作面不少于800m3/min掘进工作面不少于600m3/min,已形成负压通风的抽采巷道不少于600m3/min。 8.每个钻孔施工工作面应完善“风电闭锁装置”,并定期进行试验,确保瓦斯超限时能切断全部工作面电源。 9.钻孔施工工期每天应将不知的钻孔施工计划向安全质量监察部、瓦斯治理中心、新华美矿调度室进行汇报。 10.施工工区每月5日钱必须对打钻进行分析总结,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至相关部门 及领导。 11.施工地点安装水射流除尘器,不少于3台的合格灭火器,不少于0.3m3的黄土和河沙。 12.施工地点配备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多参数检测仪各一台,打钻地点下风侧5-10m处安装 高低浓度瓦斯传感器,co传感器并与矿检测监控系统相连,在条件成熟时在施工地点安装有限或无限视频摄像装置与矿视频相连。 13.施工地点下风侧设空气净化水带,并安装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施工地点使用风力 排粉方式必须安装“风、水”转换三通。 14.施工人员配备矿灯,45分钟隔绝式自救器,防尘口罩各1隔,具有打钻特殊工种操作证 且持证上岗,每两年接受复训一次。 第四篇:龙华煤矿打钻、封孔、效果检验等环节过程控制和评估监督制度贵州龙华煤业有限公司打钻、封孔、效果检验等环节过程控制、评估监督制度 编制:编制部门: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编制时间: 打钻、封孔、效果检验等环节过程控制、评估监督制度 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打钻、封孔、效果检验等过程质量管理,切实掌握各环节施工的真实情况,防止施工人员、验收人员弄虚作假作为,特编制本办法。 2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贵州龙华煤业有限公司。3管理办法 3.1成立钻孔施工、验收及效果检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 成员:通防部、生产部、安检部、调度室相关人员3.2钻孔施工规定 3.2.1钻孔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由通防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会审,并经通防部长、总工程师审签后方可生效;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职工贯彻。 3.2.2通防部根据矿钻孔计划和生产需要,及时制定各类抽采钻孔的月度施工计划,落实施工单位,监督钻孔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计划认真组织施工。 3.2.3钻孔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现场充分准备工作。做到各类牌板齐全,吊挂整齐,内容全面清晰;牌板分为钻孔设计参数牌板和钻孔施工记录牌板,内容为钻孔类别、孔号、方位角、倾角、孔深,图板的内容为钻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 3.2.4施工单位每班施工前必须配齐钻机及其配套钻具和皮尺、坡度规、线绳等量具,配齐人员。机工、电工、钻工等必须到位,并持证上岗;必须备齐防火设施,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钻孔施工实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必须有队级干部跟班,并向矿调度所进行汇报,跟班人员对钻孔的施工质量、安全负责。 3.2.5钻孔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在钻场内或顺槽内按设计图纸放线、用红漆圈定好开孔位置,并标注好孔号,钻孔施工完毕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临时封孔,并挂上孔号牌,孔号牌上写清楚钻孔类别、孔号、方位角、倾角、孔深等参数,以便现场考察钻孔抽采情况。为充分优化钻孔设计,提高钻孔抽采量提供依据。 3.2.6施工单位施工时,钻孔倾角、方位角、孔深、孔径、开孔间距等要符合设计参数要求。孔位允许误差±50mm,倾角和方位角允许误差±0.5度。无异常情况,钻孔深度必须施工到位。若现场条件不适合按此参数施工时,需提前向矿抽采队书面申请,抽采队重新设计钻孔,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3.2.7施工单位施工钻孔时,必须同时填写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内容包括钻场号、孔号、钻孔设计参数、钻孔实际施工参数、岩性类别、钻头型号、岩心管型号、有无异常、施工负责人等。原始资料钻孔施工单位保留一份,其它三份分别送通防部、生产部、调度室,且施工单位每天必须建立台帐。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时向矿调度所、通风调度、通风地质科、抽采队等单位汇报。 3.2.8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喷孔、冒烟、着火或瓦斯异常现象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调度汇报。出现喷孔时可采用停钻卸压,钻孔冒烟、着火时,立即停止钻进和停止供风,并利用钻杆向钻孔内注水,钻场其他火源可用灭火器直接灭火。 3.2.9钻孔施工记录要清楚,钻进过程中,每加一次钻杆,要记录一次孔内钻杆根数、长度及孔内煤岩情况,在遇到孔内煤、岩性有变化时及时记录,孔内岩性变化异常,遇构造等情况必须及时向矿调度、通防部汇报。 3.3钻孔封孔、验收规定 3.3.1瓦斯抽采钻孔验收完毕后,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封孔。采用2寸及以上套管封孔,套管上需焊接两个厚度10mm的垫板,封孔时垫板中间通过插管注聚氨脂封孔,封孔长度≥20m或至煤层顶(底)板,注满封实,封孔套管外留0.3~0.5m。 3.3.2执行“谁打钻,谁封孔,谁注浆”的原则,由抽采队验收封孔、注浆质量,不合格的钻孔不予结算并透孔或补打该钻孔。 3.3.3穿层抽放钻孔、本煤层超前钻孔、本煤层顺层钻孔,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安检员、防突员负责验收。 3.3.4探放水钻孔、地质钻孔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安检员、工程部地测人员负责验收。 3.3.5排放钻孔、预测、效检孔由现场班组长、安检员、防突员负责验收。 3.3.6施钻人员必须与验收人员取得联系。每个钻孔施工结束后,在抽取钻杆时,施工人员必须通知验收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属实后并在验收记录表上签字,缺少一人签字,该孔不予结算工资。 3.3.7瓦斯钻孔钻进到位后,对成孔退杆过程进行视频录像记录,并作为现场写实资料存档。保证监管单位和上级领导随时对井下任一打钻地点进行复查。备份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3.3.8调度室监测中心负责打钻视频的监视、摄录、拷备、存档、资料整理、调取等工作,由通防部负责钻孔进尺统计并核实确认无误后交给人力资源部,作为当月工资结算依据。 3.3.9封孔规定。穿层钻孔封孔长度不小于5m,顺层钻孔封孔长度不小于8m。 3.3.10抽放钻孔实行挂牌管理。包括地点、钻场编号、孔号、方位、倾角、孔深、孔径、施工负责人、验收人员、施工时间、抽放时间、抽放负压、浓度。 3.4防突效果检验规定 3.4.1预测仪器要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台台完好、并有记录可查。仪器下井前要由操作者逐件认真检查调试,确保灵活可靠(有记录可查);入井后要妥善保护,仪器升井后应及时搽去煤粉,装入袋内按编号上架。 3.4.2采、掘区队要提前一班向矿调度室提出预测预报或措施效果检验地点、时间的申请,经矿值班室领导同意后,由矿调度室通知预测预报班。 3.4.3为确保预测(检验)数据准确可靠,进行预测检验时要做到“四同时”,即预测人员、采掘区队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安检科安检员要同时到场监督。预测结束后,预测人员、采掘队长(班长),安检员、瓦检员要在原始记录本上签字。 3.4.4采掘工作面每次进行预测或检验,预测专业人员必须至少有3人同时参加。 3.4.5预测工作开始前,瓦斯检查员要首先检查工作地点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小于0.8%时,才能开展工作,否则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安检员要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采掘区队班、组长要积极协调,保障预测预报或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施工单位必须确保风煤钻正常运行;预测预报人员要选择顶板支护完好、无淋水的地方检查仪器,以便随时进行预测(检验)。 3.4.6进行预测(检验)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m:当风煤钻钻进每次达到预定孔深位置后,停止钻进,并迅速来回推拉钻杆,将孔内煤粉排净,然后封孔器放入孔底并留有1m的测量气室。然后用充气筒给封孔器充气,当充气压力达到0.2mpa时,即可连接流量计,测定出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单位为:l/min;整个测定过程要在2分钟以内完成。 (2)测定钻屑量s:打钻前要预先在钻杆上量出测定深度,标上记号,当钻孔深度每次达到预定位置时,开始在规定钻进速度情况下接收1m孔深的钻粉量,然后用弹簧秤称重,单位:kg。 3.4.7预测和检验时严禁用弯曲变形的钻杆,钻杆长度要与所测定的各段孔深相匹配。打孔时,风煤钻不得上下、左右摆动,确保钻孔的孔径均匀。钻进速度以2m/min左右为宜。 3.4.8每次预测或效果检验时都必须有详细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应包括: (1)采掘工作面的空间位置(通尺) (2)被测定的工作面素描,煤层素描图应标明软分层的位置,软分层厚度及层理变化、预测孔、措施孔、检验孔的位置等; (3)预测孔或检验孔的孔号及每个孔在不同深度测定的所有各项参数; (4)预测或检验过程中出现的卡钻、顶钻、喷孔、响煤炮等异常现象; (5)预测或检验时,预测仪器是否出现漏气、不灵活、读数波动较大等特殊情况; (6)预测或检验孔的方向和控制范围。 第五篇:打钻视频管理办法专题关于下发《李沟矿业公司瓦斯钻孔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预测、超前防范、消除显现、杜绝突出”防突工作指导方针,严格落实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在瓦斯钻孔施工管理上做到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和达到设计要求,从钻孔计划、施工前的准备、钻孔施工、验收管理和各部门责任等方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使李沟公司防突工作更加详实、管理更加到位、责任更加明确,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瓦斯钻孔施工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现予下发,望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矿业公司瓦斯钻孔施工管理办法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附件: 矿业公司瓦斯钻孔施工管理办法 一、钻孔计划 1、防突科根据井下地质层位及钻机性能等情况制定各地点瓦斯钻孔计划。如遇特殊情况,施工区队可提出申请报防突科和人力资源部,经核实后可钻孔计划调整。 2、防突科负责对瓦斯钻孔施工区队打钻完成情况进行一天一落实、一周一考核、一月一核算,具体办法如下:(1)、防突科每天落实并详细记录打钻、冲孔、移钻、打钻进尺、钻孔详细参数及打钻人、跟班对干、瓦检员、安检员等上岗情况;施工区队对以上内容也必须有详细记录。发现有一处记录不全的给予责任人50元的罚款。(2)、防突科每周一次(周三)对各施工地点的钻机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超周计划(穿层钻孔包含水力冲孔周计划为168m;穿层钻孔不包含水力冲孔周计划为252m;本煤层钻孔周计划为840m)1m,给予区队长、分管队长各10元的奖励,每欠周计划1m,给予区队长、分管队长各10元的罚款。(3)、防突科每月底对各地点打钻完成情况进行核算,施工单位完成当月下达全部任务的,奖励施工单位本月打钻总进尺10%工资;没有完成当月下达任务的,降低施工单位本月打钻总进尺10%的工资。 二、施工前的准备 1、打钻施工地点20m内必须安装压风自救装置和电话。 2、钻场内要配备沙箱,两台完好灭火器和不少于0.2立方米的黄土。 3、每个施工钻场应配置卷尺、坡度尺、线绳、原始记录本、笔等测量、记录工具。每施工结束一个钻孔后,必须及时将各种施工参数、施工人员、验收人员、施工时间等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工整。 4、打钻现场要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硫化氢报警仪、一氧化碳报警仪。 5、在施工地点5m范围内悬挂施工牌板,牌板悬挂整齐,一个钻场的牌板必须集中悬挂,其内容应包括钻孔正面图及钻孔施工参数表。牌板由防突科设计,施工单位管理。 6、打钻地点20m范围内严禁存放油类、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 7、打钻地点附近铺设有压风管和供水管并安装有三通阀门。 8、施工区队在打钻地点需安装照明灯具,视频监控设备及线路安装、敷设、维护、检修、拆移、调校等工作由矿调度室监测班负责,施工队按要求协助配合。打钻前,施工队严格按打钻施工措施及有关规定做好全面且充足的准备,满足打钻及监控的全部条件后,经防突科和调度室同时同意,而后方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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