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 东城社区民主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社区居务会工作,促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委会和谐发展,确保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有章可依、有制可循,更好的服务社区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社区建设实际,制定以下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 社区居民或居民代表决策会议制度 一、依据居民组织法规定,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是居民发扬民主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决策的组织方式,是实行自治的决策机构,真正的权利属于居民会议。 二、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由18周岁以上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本居住区居民或者没户派一名代表组成
2、;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3人组成。本居民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成员或居住在居民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当然代表,享有户代表或居民代表等权利和义务。 三、居民代表应热心社区工作,办事公道,代表居民意愿发表意见、表决;了解、监督居委会工作。建立居民代表联系居民制度。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组织居民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与居委会同时换届,可以连选连任。 四、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由居委会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下情况应当及时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1)讨论决定属于居民会议职权范围的问题;(2)需要听取居委会的工作报告;(3)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和党员代表提议。 五、居委会
3、应当在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出席对象,并告知议题。必须有相应的会议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六、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得生效。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作出决议,由居委会负责实施。 七、居民会议听取并审议居委会的告知报告和资金筹集的收支情况报告;选举、撤换或补选居委会成员;讨论并决定居民区社区建设规划建议、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项目;讨论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 八、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在讨论和决策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原则;(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3)体现居
4、民意志和利益的原则。 社区民情分析会制度 一、基本要求掌握社情民意应坚持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全面”是指针对不同对象,广泛收集方方面面的社情民意,主要内容为: 1、居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社区居民、辖区单位的困难和需求; 3、社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4、社区建设中的工作经验、改革举措; 5、社区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及典型; 6、可能影响社区稳定的突发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7、其他有价值的信息。“准确”是指所反映的内容要客观、真实,既不能添油加醋、夸大其辞,又不能轻描淡写、文过饰非。“及时”是指所掌握的社情民意应具有时效性,特别是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
5、发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报送。 二、建立社情民意的信息网络 社区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切实加强社情民意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形成横向至边、纵向到底的社情民意信息网络,要发挥现有的各种信息渠道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加以整合、规范。 1、建立社区居委会干部联片包户制度,要根据社区的实际,社区居委会干部负责联系一定数量的社区居民户,及时了解社区居民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包括变动情况; 2、建立社区两委会成员定期接待日制度,倾听群众呼声。 3、建立民情信息员队伍,在社交场所、活动园地等居民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信息员,每个社区不少于4名。 4、建立党建工作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员作用,及时掌握
6、非公有制企业的思想动态。 5、发挥党员作用,在“一人一岗”活动的岗位设置上,要设立信息岗,同时,充分利用每月一次的党员组织活动收集社情民意。 三、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社区居委会组织要把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做出部署。 1、社区要设立民情信箱; 2、建立每月一次的社情民意分析制度,沟通信息,分析研究; 3、进一步完善民情日记制度和社区民情档案,及时掌握社区居民思想动态, 4、要建立社情民意责任追究制度,各社区要明确责任,分解落实,对失职造成的信息掌握不及时,造成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社区在分析社情民意后,把有关情况每月一次上报街道党工办。 社区管委会成员包
7、片联户制度 一、明确责任区域,落实责任人员。社区两委会要根据区域实际,结合社区两委会的人员配备情况合理划分责任区,落实具体责任人员,真正做到不留盲区,责任到人。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社区两委会要结合各自实际,明确具体责任人员的工作职责,合理安排工作,使社区工作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深入社区成员中了解情况;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广民情信箱、社区事务公开对话墙、包片联户责任公开、民情分析会等各种配套措施,使包片联户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同时,社区两委会还要根据实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把包片联户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年度考核评议挂起钩来。 三、掌握社情民意,落实具体对策。要结合走访了解,逐步建
8、立起社区成员基本情况档案,全面掌握社区成员的分布状况和社区资源的现状;要定期组织召开民情分析会,汇报交流社情民意,研究落实具体对策,使社区两委会的工作真正体现以民为本,让居民群众满意。 四、包片联户制度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社区工作的基础工程。社区两委会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正确认识,认真对待,认真组织落实。 社区管委会会议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总结安排一月的具体工作,研究讨论社区事务。 二、社区居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交心通气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班子建设,达到思想统 一、认识统 一、行动统一,提高其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社区居委会每半年
9、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汇报半年来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听取社区成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区成员代表评议。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居民小组长会议,听取社区居民小组的情况。 五、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居委会议事委员会议,研究讨论居民区内公共事务及公益事业中的有关事项。 六、社区居委会主任在参加街道召开的会议后,应及时向班子成员及社区成员传达会议精神,认真组织落实。 七、社区“两委会办公室”每周召开一个办公会,总结安排一周具体工作。 八、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街道主管科室召开的会议后,应向社区居委会分管委员、社区办公室主任汇报会议精神,重大事项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及时汇报。 九、社区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工作日志,每月
10、对所负责的工作做出工作小结。 十、上述各种会议都必须有会议记录,对于一些有重要决策的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社区民主评议社区居委会成员制度 民主评议社区居委会成员是对社区成员实施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的对象为民主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及招聘的专职工作者。 二、评议的形式和时间。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采取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方式进行,评议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12次评议。具体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 三、评议的内容及标准。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是指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能”是指领导能力、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勤”是指工作态度
11、和工作作风,为民办事,联系群众;“绩”指工作成绩;“廉”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廉洁清正。 四、评议的基本程序。评议采取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街道办事处派人参加会议并进行指导。 1、社区居委会主任报告工作,并进行个人述职,其他居委会成员依次向社区成员代表汇报半年或一年的思想和工作并向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成员代表递交书面述职报告; 2、社区成员代表对社区居委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工作由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主持进行,测评表由街道统一印制、发放和汇总。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4、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同时对测评结果为优秀者
12、,由街道予以表彰,对基本合格者进行诫勉,对不合格者可依法进行罢免。 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社区居委会应公开下列有关事项: 一、社区居委会的财务开支情况,包括工资支出、福利费支出、社区建设投入、活动开支、公务费支出等内容,要求每季公布一次,年底把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作一次全面公布。 二、社区议事委员会的决议,凡召开议事委员会会议要求形成决议,并予以公开。 三、社区居委会的重大决策。包括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工作思路、目标、任务;阶段性工作安排;大的基建项目;大的活动安排等。 四、福利性待遇享受人员的资格认定。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享受社会保障、慈善救助等福利待遇的,享受前各社区居委会要将此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有
13、关规定予以公布,广泛征求居民的意见。 五、社区居委会的人员变动情况和分工调整。各社区居委会如出现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需要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向社区成员公布。 六、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情况。各社区在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前,要把议事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会议时间、地点及主要议程向社区成员公布,会议的有关决议,会后也要公布。 七、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任务和分工情况。 八、应公开的其它事项。 社区居委会干部廉政制度 社区两委会干部和社区工作者要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带头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个人准则,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 一、不准私自接受社区单位、居民赠送的钱物。 二、在工作中自觉
14、抵制腐败现象,不贿赂他人,不挪用、截留应上缴的公款。 三、不接受社区居民的宴请,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四、社区工作人员要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解决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多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 五、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维护集体团结,执行会议决定、决议,齐心协力开展工作。 社区管委会职责 城乡社区村(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社区居民大会或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作为社区日常议事决策机构,对本社区的建设和管理负总责。社区村(居)委会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和区党工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宪法、法律
15、、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法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组织社区村(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三、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负责对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繁荣社区文化,开展家庭教育和青少年教育,创建和谐社区、五好文明家庭; 五、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 六、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搞好社区治安; 七、积极帮助关心困难群体,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八、组织社区村(居)民和支持民间公益组织、志愿者组织,物业管理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 九、协助政府及派出机构开展工作。 社区办公室
16、工作职责 社区办公室既接受社区“两委会”领导,又接受区党工委的指导。其主要职责为: 一、认真执行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办社区“两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定期学习,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积极拓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 四、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社区日常事务工作及实施办法; 五、协助做好政府在社区的相关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社区办公室坚持定期向社区“两委会”汇报工作。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社区卫生计生工作者职责 (一)宣传贯彻人口
17、与计划生育法,做好孕龄妇女登记、调查、政策咨询、健康教育和统计工作,负责药品药具管理和发放。 (二)强化社区环保意识,美华人居环境,培育社区成员的公共意识,卫生意识,动员居民治理脏、乱、差现象。 (三)开展卫生系列化服务,改善社区卫生医疗条件,健全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工作制度,适时组织相关活动。 (四)健全60岁以上老人的健康档案,定期开展疾病预防咨询、宣传、教育工作,社区各项卫生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五)协助完成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社区服务工作者职责 (一)制定社区经济发展和社区服务网点以及便民利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社区公共环境卫生和绿化的计划,负
18、责清扫卫洁和绿化人员的管理。 (三)负责社区法律服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负责社区院内停车场、车棚、道路、院灯、门卫、活动室、服务点的经营管理,以及配套设施的改造和维修。 (五)协助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评议工作。 (六)协助对社区烟草销售监管工作。 (七)协助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应该完成的其他工作。 社区服务工作员工作范围。社区经济发展、实体、公共环境卫生、疾病预防、绿化、共建配套设施改造、维护、管理,物业管理公司评议,烟草进社区管理。 三、治保调解工作者职责 (二)协助社区警务室制定治安防范计划,管理社区治保巡逻队和门卫、停车场以及车棚看守人员。 (三)协助社区警务室制定“处法”工作计划,
19、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调解社区居民纠纷,刑释解教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化解矛盾于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五)宣传防火安全知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六)组织社区居民做好防汛救灾,在汛期坚持值班制度。(6)负责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等三者关系。 (七)完成政府交办的应该完成的其他任务。 治保调解工作员工作范围。治安防范、处法、人民调解、维稳、安全防火、防汛救灾。 四、社会福利工作者职责 (一)认真贯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市政府108号令,负责对“低保”申请者的调查、公示、核实、申报。制定计划,组织“低保户”学习和参加社区义务劳动,对“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 (二)负责社区
20、优抚对象、孤寡老人、特困户、残疾人的管理和救济工作。 (三)协助政府部门的帮困助学,特困补助的调查、公示、申报工作。 (四)负责“廉租房”申请者的调查、公示和核实,并实行动态管理。 (五)指导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 (六)协助做好政府交办应该完成的其他工作。 社会福利工作员工作范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对象、孤老、残疾人管理;帮困救济、廉租房管理。 五、社会事务工作者职责 (一)制定社区文化活动计划、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管理文化活动设施。 (二)制定社区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协调学校与社区互动,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三)开展社区群众性体育运动
21、,全民健身活动,管理社区体育路径。 (四)普及社区科学知识、破除封建迷信。管理社区科普专栏。 (五)指导社区老年协会工作,有计划的开展适应老年人活动。 (六)负责对外联络,促进社区共驻共建。 (七)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 (八)协助完成政府交办应该完成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工作员工作范围。计生、文化、教育、体育、科普、老协、共驻共建。 六、劳动保障站工作者职责 劳动保障工作员工作范围。再就业登记、政策咨询、培训、安置。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社会保障服务。 (一)掌握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用工和空岗情况,协调安置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二)负责对社区内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调查登记,掌握下岗
22、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提供相关服务。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社区就业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劳动力供求信息交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咨询服务。 (三)核实并及时上报属于低保范围的下岗失业人员情况,开展困难扶助和再就业援助服务工作。 (四)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具体工作,建立社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库,及时反映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做好孤寡、伤残和困难退休人员的帮扶服务工作,组建“退休人员自我管理互助小组”,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公益活动。 (五)做好上级交办的应该完成其他工作。 社区居委会专职工
23、作者准则 一、社区党组织要从关心爱护出发,及时了解、掌握社区工作者的现实表现情况,严格按照诫勉工作规定及程序规范操作,确保诫勉工作有效地进行。 二、对被诫勉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党组织要及时给予关心、教育和帮助,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放下包袱,认真整改,同时,还要为被诫勉者及时改正缺点、错误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在诫勉期间,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端正态度,总结教训,加强学习,严格自律,勤奋工作,努力改正缺点、错误。 要做到: 一、“一个宗旨”即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 二、“两条原则”即以人为本服务社区原则和求真务实,取信于民原则; 三、“三条标准”即勤
24、于学习与思考、善于开拓与创新、乐于吃苦与奉献; 四、“四项要求”即进千家门、知千家事、解千家难、暖千家心; 五、“五个清楚”即优抚对象清楚、下岗人员清楚、特困群体清楚、人员结构清楚、居民需求清楚; 六、“六个必访”即特困家庭必访、烈军属家庭必访、井下职工家庭必访、新迁户及暂住人员必访,“两劳”释放人员必访、邻里矛盾纠纷必访。 社区重大决策听证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听证是指区党工委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以社区为平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为决策重
25、要依据的有效形式。 第三条区党工委根据需要,在研究涉及社区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时可采取社区听政。 第四条社区听证应遵循合法、公平、民主、便民、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举行社区听证,由区党工委负责组织并提出听证方案,确定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参加听证的人员组成和人数。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主要包括: (二)人和听证书记员; (三)听证当事人,包括听证参与人、邀请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听证邀请人和拟定重大决策方案的听证作证人。 听证主持人、作证人由区党工委负责确定;听证书记员由听证主持日呢确定;听证当事人一般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由组织听证会的单位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报明者应当向组
26、织听证会的单位提供身份证明。 听证会主持人履行以下职责: (一)主持听证会议; (二)决定是否终止、终结或者延期听证; (三)签署听证笔录、听政报告; (四)维持听证持续; 第六条听证当事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一发参加听证并获取听政的相关资料; (二)对听证事项提出意见、进行质证和辩论; (三)按规定的程序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的规则; (四)听证当事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出席听证,其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参加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第九条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举行听证会,组织听证会的单位应当在举行听证会10日前发布听证公告。听证公告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听证的具体事项; (二)听证当事人的产生方式
27、; (三)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四)应当公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每次听证会的听证当事人一般不超过20人。举行听证会,公民可以按规定向组织听证会的单位申请旁听。 第十一条组织听证会的单位应当在举行听证会5日前将听证事项、相关材料和听证通知送达当事人。听证当事人因故不能出席听证会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3日告知组织听证会的单位。 出席听证会的听证当事人未达到应当参加的听证当事人的三分之二的,听证会应当延期举行;若特殊情况,经组织听证会的单位决定,可以取消听证会。 第十二条听证会主要程序: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规则; (二)宣布听证当事人、听证主持人、书记员名单及产生方式; (三)听证作证人通报听证事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及其他相关情况,回答听证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询问; (三)听证当事人及有关参加人员陈述,对有关问题进行质证和辨证; (四)听证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总结并宣布听证结束。听证会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听证笔录,并应当在听证会结束后3日内整理完成。听证当事人可以在组织听证会的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查阅听证笔录,对其听证笔录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更正。 第十三条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及时主持草拟听证报告,提交街道党工委。第19页 共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