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资料管理制度 成套设备加工制造出厂资料、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制度 成套设备加工制造出厂资料、工程项目竣工资料是设备制造和工程管理的组成部分,是设备使用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的重要档案,为了规范成套设备加工制造出厂资料、工程项目竣工工程资料的管理和移交,确保设备、工程顺利完整交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套设备加工制造的出厂资料的管理 1、成套设备加工制造的出厂资料的管理由设计部门负责。如果成套设备加工制造的合同中包含有免费安装的内容,其相关资料的整理和管理也包含在本节中。 各种资料的整理搜集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设计部门-技术协议、设计图纸、说明书、交货清单、本机的安标
2、等; 质检科-出厂检验资料、合格证等; 物管中心-外购部件中需要提供的合格证、说明书、安标、质量证明等随机资料;外购材料中需要提供的材质单、合格证等资料; 经营科-外委部件中需要提供的合格证、说明书等随机资料; 加工单位-协助物管中心经营科提供外购外委部件中的相关资料;内部质量检验资料;供货部件的装箱单; 安装单位-施工期间相关工程的记录、签证等资料的编制、整理、完善等工作。(如果成套设备加工制造的合同中包含有免费安装的内容时。) 2、设计部门在下发设计资料的同时,根据技术协议的要求,下发“技术资料目录”,一并交生产调度室。“技术资料目录”内容包括:资料名称以及数量、资料整理搜集的责任单位、资
3、料上交日期、资料的具体要求等内容。 3、生产调度室根据技术资料目录的责任划分,将“技术资料目录”下发到个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由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具体落实执行。 4、各相关部门、单位,在设备加工的过程中编制、搜集、整理资料,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设计部门,由设计部门对资料进行统一归档。各部门对本部门提供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负责解释。 5、设备验收合格出厂时,相关资料由设计部门一并提供给销售中心,签字交接,做好记录存档。 二、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管理 1、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管理由该项工程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如生产调度室或经营科。各种资料的整理搜集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 2、工程管理部门在工
4、程任务下达的同时,根据工程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要求,下发“工程资料目录”,“工程资料目录”中需明确资料名称以及数量、资料整理搜集的责任单位、资料上交日期、资料的具体要求等内容。 3、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工程资料目录的要求,做好施工期间相关工程的记录、签证,资料的编制、整理、完善等工作。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工程管理部门,由工程管理部门对资料进行统一归档。各相关部门、单位对提供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负责解释。 4、工程管理部门在工程验收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资料的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工程竣工验收时,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将所有竣工资料移交工程建设单位,签字交接,做好记录存档。 三、本规定自2011-6-1起执行。 机电维修制造中心 2011-5-31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