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建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各班级、办公室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办公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电脑机房、实验操作室、食品卫生、建筑物、学生活动、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办公室主管领导每
2、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5、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 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
3、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7、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8、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开学前、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七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确保师生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学校特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排查,必须覆盖
4、全校范围内的各个安全环节。 2、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学校建筑、消防防雷设备、周边环境每月进行一次,其余安全环节每天一次。 3、每次排查,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4、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入安全检查台帐,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负责人和管理部门报告。 5、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6、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必须是在发现安全隐患收到报告之后立即进行。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不断增强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坚决杜绝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达到“落实责任,保障安全”的目的,确保师生在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5、全。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学校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二)坚持有错必纠、处罚适当的原则。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范围 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所有在岗教职工,依据其工作岗位和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各类人员工作责任 (一)校长。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事故的防范及突发事故的迅速、妥善
6、处理负总责。对学校安全工作有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责任和权力。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若对分管领导排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在听取汇报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分管校长执行不力,工作布置、 检查、督促不及时,整改管理不到位等发生了安全事故,则应负相应责任。 (二)安稳办: 协助校长搞好学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协助校长搞好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指导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 (三)副校长:是学校安全的具体组织者和管理者。德育副校长职责: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7、,负责学生课间操活动、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负责学生在校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校长、教导处解决安全事故。 教学副校长职责。负责组织和管理师生在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协助德育副校长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协助校长处理解决师生在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后勤副校长职责: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电器设备、活动器材、消防器材、栏杆、围墙、教室门、窗、锁、学生教室用水等校园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工作,确保无安全隐患的正常使用; 分管副校长职责。协助校长开展学校的安全工作。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到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
8、导不正确而引发的学校安全事故,各副校长则应负安全连带责任。 (四)安稳办主任:协助校长、副校长制定学校的安全制度,维 持教师上下班、学生上下学学校门口秩序,教职工、学生车辆停放管理,协助校领导处理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若因管理不力,处理不善引发的安全事故,则应负安全责任。 (五)政教主任。是学校学生安全日常工作的教育者和管理者;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各种安全教育方案;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组织由少先队牵头的各项活动;安全日志汇总;案例搜集;学生校外集体活动的安全预案等工作。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安全责任。 (六)教导主任。是协助
9、校长、副校长搞好学生在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的组织和管理者,抓好课堂、课间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时时监控学生上下楼梯和课间活动的安全;若因安全工作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的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安全责任。 (七)后勤主任。是协助校长、副校长搞好电器设备、活动器材、消防器材、栏杆、围墙、教室门、窗、锁、学生教室饮水、卫生等校园设施安全的配备维修管理等工作。对学校校舍及各种设施和学生饮水等安全定期检查、维修。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事故,则应负安全责任。 (八)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课间活动、提前到校
10、、放学后在校滞留、课内外活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配合当日值日领导做好静校工作。发 现学生安全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多种措施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因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体罚或变相体罚出现安全事故,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任课教师:是任课时段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没有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或发现而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擅离岗位、私自串课、提前下课、滞留学生,或上课期间管理不善的;组织或安排未成年
11、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但未加以必要注意的;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等,则应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十)其它岗位人员。学校的门卫、网管、电工、校医、图书、卫生、维修等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履行相关安全职责,如因失职、渎职出现安全事故
12、,须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四、安全事故责任处理程序 1、学生在校园或班级内发生一般伤害事故,如摔倒、碰伤等由 班主任协调处理,及时同家长联系,上报学校少并记入学生事故案例手册; 2、学生在校园或班级内发生伤害事故影响大,或学生群伤、重伤以及造成死亡或学校财物丢失等重大安全事故由学校校委会进行调查,按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五、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处理办法上课期间。()教师在岗,认真履行职责,教学秩序良好。在不可预测的情况下,学生之间发生了意外的事故,学校负的责任,家长负的责任;教师负的组织不力责任。 ()教师擅离岗位、私自调停课、私自放假、提前放学、滞留学生、没有严格执行学生课前缺勤清查制
13、度,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教师负全部责任。 ()任课老师在上课之前应先清点学生人数,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没有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没有及时联系学生家长,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学生失踪或在校内外发生安全事故等,教师负全部责任。 ()因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发生了意外事故,家长负的责任;学校负的责任;教师负的教育管理不力的责任。 ()体育课期间:教师未检查体育器材的安全性能,而导致学生发生了安全事故的,教师负的责任;教师认真检查体育器材,对学生使用器材过程中,由于使用不当发生了学生意外事故,学校负2的责任,家长负6的责任,教师负的责任;因 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发生意外事故的,家长负的责任;学校负
14、的责任;教师负的责任; 课间活动:学生在做不正当游戏或追逐打闹或爬高等,由于班主任教育不到位,学生自护意识不强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班主任负全部责任。课间操: ()值周教师不能及时到指定地点,监控、疏导学生上下楼梯,导致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的,值周教师负50%的责任。 ()班主任没有跟队,护送学生到指定的地点做操,造成学生发生上下楼梯拥挤,踩踏事故的,班主任负50%的责任。 学生提前到校或放学在校内滞留。由于班主任教育不当,学生未能遵守学校制定的上下学时间,提前在学校门口玩耍,放学后,教师已离校,但还有本班学生滞留在学校,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的,班主任负50%的责任。 学校集体活动: (
15、)班级外出活动未按规定向学校请示审批的,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的,谁组织,谁负全责。 ()校内学校组织的活动,由于班主任及任科教师组织不力,或由于班主任、任科教师或组织者未在场,学生出现偶发事故,班主任及任科教师或组织者各负的责任。班主任及任科教师各负的责任。 (3)校外学校组织的活动,由于组织者未到场、班主任和任科 教师组织不力,造成学生意外事故的,组织者同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各负的责任。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各负的责任。 体罚学生。体罚、变相体罚等人为造成学生不同程度伤害事故的,谁体罚,谁负责任。 校园内的设施: ()教室内的设施一旦出现危险状态,班主任或有关老师要及时书面报告后勤处。后勤处必须在接到
16、报告后,及时安排相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班主任或有关老师未及时书面报告后勤处。后勤处在接到报告后,未及时处理,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或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班主任、后勤处各负的责任。分管校长未及时督办,分管校长负全部责任。校长吩咐督办,有关人员未及时办理的,有关人员负全部责任。因渎职、推委所造成的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谁渎职、推委,谁负全部责任。 ()教室外的设施:电器设备、活动器材、消防器材、栏杆、围墙、教室门、窗、锁、学生教室用水等,后勤人员要定期检查、维修。未能及时检查、维修的,因渎职、推委所造成的学生以外事故的发生,谁渎职、推委,谁负全部责任。值日领导及有关处室管理人员: ()每日要
17、坚持全天候的检查、登记在案。因未按时到岗或擅离职守,未能协助教师及时解决值日当天学生中发生的问题,所造成的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谁渎职、推委,谁负全部责任。 ()凡偶发事件,造成意外事故或影响较大的,所在班班主任 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年级主任、校长汇报。隐瞒不报,使事故没有及时得到处理,造成后果,班主任负全部责任。 六、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任及年级主任为组员的学校安全事故鉴定领导小组,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鉴定,经校委会讨论确定承担责任的程度。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随时把学校安全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每周星期一上午,领导例会认真研究本周学校安全
18、工作。随时发现不安全隐患,随时研究防范、整改措施。 2、每周星期一下午教师例会强调学校安全工作。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参会教师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3、每周星期一早晨升旗仪式结束后,值周领导讲话要强调学校安全工作。 4、每周星期五下午第二节班队会上,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指出安全工作的不足,介绍相关的安全常识。 5、每月末学校召开一次由全体领导参加的专门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的小结会,找差距、添措施。 安全工作教育制度 1、全体教师、学生及家长必须与学校签订安全教育责任书,结合上级部门、学校的指示,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班主任要认真落实“每学期有安全教育月,每月
19、有安全教育周,每周有安全教育日,每日放学前有专门一分钟安全教育时间”的制度,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处处讲,常抓不懈。 3、科任教师要有机地把安全教育渗透课堂,并做好日常协管工作。 4、全体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高尚的人格影响学生,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5、安全值日教师必须按时到岗到位,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并对学生进行教育。 6、每天最后一节课的任课教师放学时必须对学生进行三项安全教育:径直回家;遵守交通规则;不与陌生人同行。 7、学校充分标语、板报,班级利用黑板报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8、安全课教师充分利用安全课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教给学生安全防范技
20、能。 9、聘请安全法制专家,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讲座,有效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工作审批制度 一、学校大型活动实行审批制度。我校大型活动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学校开展活动应尽量控制规模,凡确需组织大型活动,举办先要拟订方案,按程序报批。 二、我校办大型活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人对活动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三、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举办须提前五天向校长办公室申报,然后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情况批转、审查安全方案。大型的学生外出活动,组织者首先应上报安稳办,把本次活动的形式、路线、时间、地点说清,安稳办上报校长,经研究认为可行,方可做出决定。
21、 四、申报必须用书面形式。申报的内容包括。举办人、责任人、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形式、举办地点、活动规模、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必备)、安全措施、应急方案等。 五、下列大型活动必须向校长办公室申报并经校长同意后方能举行。 (一)活动规模在30人(含30人)以上的; (二)连续举办两天以上且每天参加活动人数在20人以上的; (三)活动跨年级、班级的。 六、安稳办要协助举办者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活动场所治安秩序、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等实行实时监控,严密防范,必要时报请公安机关参与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凡大型活动不申报或申报未获批准的,一律禁止举办。对于 不申报或申报未获批准而擅自举办并造
22、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举办人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或所负责的安全责任时间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班主任对本班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救助,使其后果不再向恶性方面发展。发生较重大事故时,责任人要一面组织救助,一面迅速派人向学校报告,并简单说明原因。学生在校发生事故后,应尽快地与其家长联系,做好家长思想工作,保持其情绪的稳定,及时协商处理意见。 2.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
23、处理。 3.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的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较为重大的伤亡事故后,在发生事故的当天,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5.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6.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
24、假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发生在学校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学校按规定逐级上报。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3、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做好调查记录,查清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加强防范。 4、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校师生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5、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6、对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指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