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规章制度 .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99126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2.16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规章制度 .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规章制度 .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 黄垓乡丁垓小学传染病疫情监控制度 为加强我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我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情报人。 二、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范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2、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6小时内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教师)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颖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黄垓乡丁垓小学 2013年11月 黄垓乡丁垓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丁垓小学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孔凡台 副组长:杜爱霞 组员:各班班主任 疫情报告员:各班班主任 疫情排查员:张彦华 疫情登记员:张彦华 学校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由孔凡台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6782975 二、丁垓小学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学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丁垓小学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由班主任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报告到疾控中心。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有事由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黄垓乡丁垓小学2013年11月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