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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送样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98819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6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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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 1、见证取样的程序 (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 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 (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 (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

3、; (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 (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 (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 (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 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 (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 (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 2、见证人的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

4、; (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 证人员授权书”; (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三、见证取样、送样的管理 1、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服从质监总站对见证取样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见证人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前应核对填写内容,核对无误的应予签名确认,对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检验委托单,见证人可拒绝在委托单上签名; 3、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的检测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必须由质监站指定检测单位重新检测; 4、见证人员应建立取样人员、见证人员和检测试件的工作登记,以加强见证取样、送样管理; 5、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凡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或玩忽职守者,将按有关法规、规章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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