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医院公务接待制度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规定的要求,医院公务接待制度坚持务实、勤俭、节俭、标准化的原则。
1、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数。
2、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接待清单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接待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4、公务接待住宿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统一要求,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5、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6、公务接待用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超范围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去个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7、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合理使用车辆。
8、医院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9、年度汇总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由财务科做财务公开,纪检监察办备案,接受全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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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医院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医院公务接待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活动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按照“对口接待、热情节俭、总额控制、包干使用、统一审批”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范围和对象:
1、上级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2、外地来我院参观考察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3、XX县区内来我院联系、汇报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就餐。
二、接待办法
局机关来客实行对口接待,局领导及各科室按照分工和工作职能,坚持
“谁主管谁接待”、“谁接洽谁接待”、“谁接待谁埋单”的原则,分层对口接待相应客人。
(一)省领导、市局主要领导、区级领导干部和外地领导,由我院主要领导招待费接待。
(二)综合性会议、综合性接待和大型专业性会议及其他特殊情况,由我院主要领导招待费接待。
(三)局各分管领导,分别由分管院长对口接待。
(四)因工作需要,有关部门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各科室对口接待。
(五)小型专业性会议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共同接待。
(六)一次接待涉及两个以上分管领导或科室的,由提出接待的一方负责接待,或自行协商安排接待。
(七)以上接待费用包括餐费(含烟酒)、住宿费、娱乐费和土特产等费用。
五、接待管理
(一)来客就餐一律实行派餐制。就餐前先填写派餐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所在科室分管领导签批,然后到办公室登记盖章。派餐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留存,一份交酒店作结账凭证。(特殊情况未先派餐的,接待人必须在一日内补开派餐单。)
(二)办公室应建立招待费分类台账(分领导、分科室),并定期分析招待费使用情况,每季度一小结,每半年一公布。
(三)填写派餐单时,应注明就餐地点,以便通知结算。
(四)接待用烟酒由接待方自己购买,也可由院办公室统一配备,其费用从接待方包干经费中列支。
(五)招待费每季度一结算,每季度第一个月结算上一个季度发生的招待费。结算时由接待方通知酒店结算,逾期不结算的,办公室暂缓结算。上年度招待费必须于次年
2月底以前结算完毕,逾期原则上不予结算。
(六)结算招待费前,接待方应先在招待费发票上签字认可,然后由接待方或酒店结账员定期送主要领导审签。
(八)结算招待费时,应凭《派餐单》和招待费发票到办公室结算。无派餐单的,办公室应拒绝结算。
(九)招待费属公务性开支,严禁私客公待、无客自请。
(十)对节约招待费的科室或个人,年终按节约资金的30%给予奖励。
第三篇:公务接待制度乌石中心学校公务接待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公务接待水平,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杜绝铺张浪费,使公务接待工作既有利于促进学校工作的开展,又有利于促进学校廉政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接待原则
1.勤俭办事、热情周到、安全有序的原则。公务接待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规定,相关部门需树立为客人服务、为学校工作服务的思想。
2.统一协调、分级分类、对口接待的原则。由业务对口部门负责接待,办公室统一安排。
3.通力合作、相互支持、尽责尽职的原则。牵头部门、承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二、接待范围
上级文件规定可执行公务接待的人员
三、接待办法
1.对来我校执行公务的客人,接待工作本着“热情、礼貌、合理、节约”的原则,防止“华而不实”、铺张浪费现象发生。
2.接待工作实行“对口接待”的办法,即各学部(中学、小学、幼儿园)来人来客,由相应学部主要负责接待及协调有关事宜;其他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和协调有关事宜。
3.接待工作必须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用餐标准住宿和开餐标准,按级别进行控制。就餐安排工作餐,不安排烟酒。
4.公务接待就餐必须认真详尽的填写统一印制的《公务接待申请单》,由有关领导签字后生效。严格制止私客公请等现象的发生。
5.接待费结算实行严格的审核报销制度,对审批手续不健全、申请单没有领导和经手人签字或项目填写不完备、不真实的,不得作为有效的报销凭证。
6.接待级别以被接待人员中职务最高者为准。
7.在接待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上级机关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不向客人赠送财物礼品和纪念品。
四、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陪同用餐人员必须从严控制。原则上来宾在5人以下的,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来宾在5人以上的,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确系需要,陪同人员可以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来宾人员。
五、接待申请及报销程序
申请程序。接待部门负责人到校办领取“公务接待申请单”并填写—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办公室的领导签字—主管财务领导签字—财务处报销。
公务接待申请单包括接待时间、接待对象、主陪领导、陪餐人数、接待地点、接待标准、承办人员等。
超出《公务接待申请单》规定的接待费用的部分,负责接待的人员要说明超支的具体原因,说不明原因或无正当理由的,由负责接待的人员自理。
2016.12.1
第四篇:公务接待制度三和乡机关公务接待制度
1、接待原则。对口接待,领导参与,节约从俭,严禁铺张浪费。
2、凡上级部门及友邻乡镇来人指导、检查、交流工作、各种考核等,需就餐的,应在分管领导许可并经主要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到指定的饭馆就餐。未经主要领导同意视为无缘由接待,相关费用由经办人承担。
3、原则上禁止异地接待,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外地接待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4、参陪人员。一般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参加,必要时主要领导参加,严禁客少主人多的现象。
5、接待中,不使用香烟、水果,不摆放花草,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
6、禁止无事由的公款吃喝,机关人员因事加班,确需就工作餐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批准,标准按20元以内/人次。
7、公务接待应严格执行事前申报批准、说明就餐事由和就餐人员姓名,党政办统一安排,严格控制招待标准,统一结账报销。
8、公务招待结账报销,实行“谁招待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即:公务招待单据、菜单、发票等,由经办人和对口接待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党政办主任证明属实---呈乡长签批---交由财政所统一结算。
第五篇:公务接待制度第十四章公务接待制度
为了严格公务接待管理,节约公务接待经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周到、文明、节俭”的原则,严格审批手续。要坚持“三不”,即不用名酒、不上名贵菜肴、不包桌。严禁铺张浪费,提倡工作餐、自助餐,突出地方特色。
二、中心来客统一管理,统一审批,分级负责,按照规定办理。
三、凡由中心负责支出的各种招待,必须由经办人先填写招待申请单,写清事由、来客人数、单位职务、陪客人员、就餐地点等;经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招待费财务科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结算。财务科按照要求每月公示一次,并报中心监察室备案。
五、招待标准
1、接待市级以上(包括厅、市级)领导,宴请标准控制在每桌800元以内。
2、接待县级(包括县、局级)领导,宴请标准控制在每桌600元以内。
3、接待本系统有关单位,宴请标准控制在每桌500元以内。
4、会议接待,宴请标准控制在每桌400元以内。不安排烟酒。
5、学习班,就餐标准每人不超过30元。不安排烟酒。
六、接待纪律
1、在公务接待中。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严禁违反审批程序报销;严禁用各种费用冲销接待费;严禁虚开发票。
2、严格限定接待陪同人数,实行对口接待,来客一般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接待,人数一般控制在3人以内。
3、公务接待活动,工作日中午原则上不准喝酒。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七、责任追究
1、对于违反接待规定,没有办理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超范围、超标准接待发生的费用,财务一律不予报销,由责任人个人负担,已经支付的,要及时全额予以追缴。
2、对于违反接待规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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