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三峡大学仁和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职责 (一)公共卫生科。在医院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设专职人员负责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各临床诊疗科室负责人为该科室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管理工作。 二、报告责任人。首诊医生为报告责任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2、。 三、报告范围与标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一)传染病 1、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2、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 -1 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13、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4、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5、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
3、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16、疟疾。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或在近3年内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病例;在恶性疟流行地区,以乡(镇)为单位,1个月内发现2例及以上恶性疟死亡病例;在非恶性疟流行地区,出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感染病例。 17、血吸虫病。在未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10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5例及以上;在传播控制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2周内发生急性血吸虫病5例及以上,或在同一感染地点1周内连续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病例3例及以上
4、;在传播阻断地区或非流行区,发现当地感染的病人、病牛或感染性钉螺。 18、流感: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儿园或其他集体单位发生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 -3 及以上的。 (四)其他中毒。出现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外的急性中毒病例3例及以上的事件。 (五)环境因素事件。发生环境因素改变所致的急性病例3例及以上。 (六)意外辐射照射事件。出现意外辐射照射人员1例及以上。 (七)传染病菌、毒种丢失。发生鼠疫、炭疽、非典、艾滋病、霍乱、脊灰等菌毒种丢失事件。 (八)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群体性不良反应: 1、群体性预防接种反应。一个预防接种单位一次预防接种活动中出现群体性疑似
5、异常反应;或发生死亡。 2、群体预防性服药反应。一个预防服药点一次预防服药活动中出现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 (九)医源性感染事件。医源性、实验室和医院感染暴发。 (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2周内,一个医疗机构或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不明原因疾病3例及以上。 (十一)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报告内容 (一)事件信息 -5 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整个过程不能超过2小时。 六、管理与考核 公共卫生科负责对各临床科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并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考核。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