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法规名称】 XX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发文单位】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文号】 浙政办发2010109号【发文时间】 2010-08-16【正文】 XX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8号),保留XX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为省政府派出的正厅级综合性办事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对我省各市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工作的指导。 (二)加强公共服务职能,为我省在京和赴京企业、经商人员、就读
2、学生和赴京群众服务。 (三)增加协助我省各市政府加强驻京办事机构廉政建设的职责。 (四)增加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对我省在京流动党员的管理和党建工作的职责。 (五)增加在京中央企业、科研院所来浙投资合作的联络和服务的职责。 (六)增加与在京浙籍及在浙工作过的领导、浙籍“两院”院士及学部委员的联系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做好我省与中央国家机关及XX省有关部门的政务联络工作。 1 (二)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送重要政务信息。 (三)负责我省在京和赴京企业的协调工作,为我省在京经商人员、就读学生及赴京群众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 (四)负责我省各市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协助各派出地政府加强
3、驻京办事机构廉政建设,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加强我省在京流动党员的管理和党建工作。 (五)负责省领导赴京公务活动、出席全国性会议和学习培训的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我省在京举办大型活动的会务工作。为省直机关干部赴京公务和培训提供服务。 (六)负责与国家信访局、XX省有关部门的联系,处理和劝返我省赴京信访人员和其他需要处理的人员,配合XX省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在京中央企业、科研院所来浙投资合作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在京浙籍及在浙工作过的领导、浙籍“两院”院士、学部委员的联系工作。 (九)负责办事处(含原省政府驻山西、天津、沈阳办事处)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办省
4、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办事处设置以下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协助办事处领导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和行政管理,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承担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及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秘书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事处(含原省政府驻山西、天津、沈阳办事处)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联席会议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联系各市政府驻京办事机构。 (二)组织人事处。指导我省驻京机构加强党的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工作和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办事处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
5、训、劳动工资和老干部管理 2 工作;协调工会组织、团组织相关工作;负责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联系共建单位;负责本单位信访工作。 (三)联络处。负责与中央国家机关、XX省有关部门政务联络工作;负责在京浙籍和在浙工作过的领导、浙籍“两院”院士及学部委员的联系工作;负责在京中央企业、科研院所来浙投资合作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协助做好省领导赴京公务活动的联络工作;负责我省在京举办大型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办事处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政务信息的采编报送工作。 (四)接待处。负责省领导赴京公务活动、出席全国性会议和学习培训的接待服务工作;做好省直机关干部赴京公务和培训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办事处车队管理、车辆调
6、度和交通安全工作。 (五)群众工作处。负责联系和协调XX省有关部门,做好我省在京和赴京企业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为我省在京经商人员、就读学生及赴京群众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配合省驻京信访工作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在京浙江人编辑部工作。联系北京浙江企业商会。 四、人员编制 办事处行政编制25名,其中。办事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1名兼任省信访局副局长);处级领导职数10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法规名称】 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7、发文单位】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文号】 浙政办发2010109号【发文时间】 2010-08-163 【正文】 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XX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一0年八月十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 XX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8号),保留XX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为省政府派出的正厅级综合性办
8、事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对我省各市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工作的指导。 (二)加强公共服务职能,为我省在京和赴京企业、经商人员、就读学生和赴京群众服务。 (三)增加协助我省各市政府加强驻京办事机构廉政建设的职责。 (四)增加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对我省在京流动党员的管理和党建工作的职责。 4 (五)增加在京中央企业、科研院所来浙投资合作的联络和服务的职责。 (六)增加与在京浙籍及在浙工作过的领导、浙籍“两院”院士及学部委员的联系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做好我省与中央国家机关及XX省有关部门的政务联络工作。 (二)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送重要政务信息。 (三)负责我省在京和赴京企业的协
9、调工作,为我省在京经商人员、就读学生及赴京群众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 (四)负责我省各市政府驻京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协助各派出地政府加强驻京办事机构廉政建设,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加强我省在京流动党员的管理和党建工作。 (五)负责省领导赴京公务活动、出席全国性会议和学习培训的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我省在京举办大型活动的会务工作。为省直机关干部赴京公务和培训提供服务。 (六)负责与国家信访局、XX省有关部门的联系,处理和劝返我省赴京信访人员和其他需要处理的人员,配合XX省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在京中央企业、科研院所来浙投资合作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在京浙籍及在浙工作过的领导、浙籍
10、“两院”院士、学部委员的联系工作。 (九)负责办事处(含原省政府驻山西、天津、沈阳办事处)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办事处设置以下职能处室: 5 (一)办公室。协助办事处领导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和行政管理,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承担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及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秘书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事处(含原省政府驻山西、天津、沈阳办事处)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联席会议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联系各市政府驻京办事机构。 (二)组
11、织人事处。指导我省驻京机构加强党的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工作和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办事处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老干部管理工作;协调工会组织、团组织相关工作;负责办事处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联系共建单位;负责本单位信访工作。 (三)联络处。负责与中央国家机关、XX省有关部门政务联络工作;负责在京浙籍和在浙工作过的领导、浙籍“两院”院士及学部委员的联系工作;负责在京中央企业、科研院所来浙投资合作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协助做好省领导赴京公务活动的联络工作;负责我省在京举办大型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办事处机关信息化建设和政务信息的采编报送工作。 (四)接待处。负责
12、省领导赴京公务活动、出席全国性会议和学习培训的接待服务工作;做好省直机关干部赴京公务和培训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办事处车队管理、车辆调度和交通安全工作。 (五)群众工作处。负责联系和协调XX省有关部门,做好我省在京和赴京企业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为我省在京经商人员、就读学生及赴京群众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服务;配合省驻京信访工作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在京浙江人编辑部工作。联系北京浙江企业商会。 四、人员编制 办事处行政编制25名,其中。办事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1名兼任省信访局副局长);处级领导职数10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6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