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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约束才是反腐良药
-----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几点思考
摘要。教育的育人属性和特质,决定了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特殊性、重要性和深远影响性。如何把握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直面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和危机,化解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风险和挑战,不仅关系着教育精神重塑和教育价值回归,而且影响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未来。
关键词: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系统系统反腐倡廉
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的痼疾,也是社会公众十分关注的问题。近年以来,我国部分学校曝露出的腐败丑闻,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教师这个神圣使命的声誉。如XX省XX县区教育局原局长因受贿被抓,98名校长随即投案自首;XX省XX县区教育局“调动门”,一天发出167份调令,教育局长被“双规”;XX省XX市XX县区教育局一日三道文件“突击提拔”300余人,2001年至2009年,原XX省高校党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于兴昌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学生择校、考试录取、调剂专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953万元,其中于兴昌分得801.8万元。另外,于兴昌有1000余万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12年1月6日,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在会上强调,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中央高度重视。我们既要看到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教育改革进程、实施教育惠民政策、使用教育资金、建设干部队伍等方面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袁贵仁特别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关键是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核心是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班子党性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群众将教育腐败直言不讳的概括为“清水衙门水不清,社会净土土不净”,严惩教育系统腐败案件,肃清校园风气。才能无愧于党的教育事业和人民重托。教育事业关系到千家万户,社会影响大。这些案件的发生,再一次说明,教育部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效制度缺失,监督机制缺乏,道德意识缺位。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所以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制度约束才是防范教育腐败的良药。建立反腐败制度约束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等工作,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既要认真抓好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又要针对业务管辖范围内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提出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措施,并做到任务分解,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建立落实责任制情况考评制度,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政绩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对本部门、本单位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按照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队伍的建设。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既是执法部门,又是重要的再监督部门。加强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对于保证党和国家及教育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机构改革中,纪检监察审计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把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队伍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配齐配好纪检监察审计干部,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纪检监察审计的队伍。
三、加强监督机制,把好干部选用关。
一是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根据中央发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精神,把好录用进人关、选拔任用关、使用考核关、管理监督关和责任追究关等干部人事工作的改革提出的一系列措施,严格"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原则;以素质选人才,凭实绩用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坚持考试录用制,从入口上把住用人质量关,保证符合标准的优秀人才进入干部队伍,为干部廉洁从政打下良好的内在素质基础。从制度上、源头上有效防范和治理腐败尤其是吏治腐败。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谈话、打招呼制度。经常找干部谈话,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特别在干部职务发生变动、有犯错误的苗头、在廉政问题上群众有反映时,及时找干部谈话,提醒本人,防患于未然,防范于初始。三是实行干部诫勉制度。对那些有一定问题、又不够纪律处分的干部,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提出警告,限期改正错误;问题比较严重或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改正错误的,及时进行职务调整。四是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主要依据。五是做好信访、函询工作。凡属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采取当面谈话等形式,要求领导干部如实向党组织说清楚,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的予以严肃处理。
四、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认真贯彻执行校务公开工作。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载体,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程。要注重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建设,防止盲目性和随意性,特别要注意克服重形式轻内容,搞花架子的不良倾向,真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校务公开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核心是加强监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务公开监督制度,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要把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校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深入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提高行风建设水平。以廉政勤政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主要内容,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为重点,在去年行风评议工作的基础上,查找差距,重点突破。要坚持"以建为主、以评促建"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一把手"工程,切实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其他监督机构督查的问题,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责任到人,整改到位。问题突出、涉及到违法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专件督办,做到问题不查清楚、不处理好、不整改好不放过。要加大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力度。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收费"的原则,依据《教育法》规范中小学的收费行为。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分级管理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肃纪律,加大对中小学乱收费惩处的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对中小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凡顶风冒犯、屡禁不止的,一经查实,对有关学校领导和当事人要坚决予以处理。对乱收费数额巨大、影响很坏、情节严重的挪用、贪污收费案件,要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六、加强资金监管,维护财经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近年教育系统查出的违纪案件来看,经济案件占83.3%,其作案特点突出表现为:违规收费,挪用捐资款,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集体私分公款等。这些经济案件的发生,问题是单位领导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有章不循,有禁不止,再一个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和监督制约措施没有配套跟上,这是造成违规违纪和各类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再监督管理的机制,尤为重要。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管用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领导财务管理的情况的监督,并加大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依法管理教育经费,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预算外收入,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设立账外账,坚决取消"小金库"。同时,要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法制意思,做到人人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提高整体法制素质,保证各单位经济活动规范运行。
七、创新手段,增强监督的创造性和适时性。
信息化技术是提高管理效率最有效的手段,是提高执法监督水平的有效途径。教育部门也应运用科技手段,逐步建立起电子政务、电子窗口,实施对廉政风险的适时预警、预防和纠错,实现监督工作以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以事前、事中监督为主的历史性飞跃。努力构建系统内跨岗位、跨部门的监督网络,不断拓展监督空间和时间,及时纠正、防止和克服教育行政行为的随意性,使权力运行始终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同时继续完善“教育执法监督系统”,提高对教育行政行为情况分析、监控的科学性和及时性,严肃处理违规操作、违法行政等情况的出现。
八、抓住重点,强化监督的针对性。
强化对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强化对教育经费、财物管理使用的监督,确保用权为公、执政为民、执教为民始终是教育系统强化监督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狠抓内部监督,通过建立“七位一体”监督体系,实现事先预防、过程控制和结果整改。即坚持机关和学校党组织的内部监督,重点抓好对重要人员任用、单位重大决策和领导班子考核的监督;完善教育纪检监察的纪律监督,严格教育执纪执法监督;健全财务资金监督,强化财务收支管理;加强教育内审专项监督,围绕重点工作及内控制度的执行开展内部审计;建立大宗物品采购、中小学危改工程招投标管理机制,实施集中监督;扩大机关干部、教职员工民主监督,实行职代会、教代会报告和表决制度;充分发挥有线电视、教育信息网、校园局域网等媒体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监督氛围,促进教育系统廉政勤政。
九、严格规范,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
综合提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素质,实现由知到行、知行结合的转变。一是促使教育行政机关和各中小学领导按照党员标准和党的最高原则去衡量廉洁方面的是与非。教育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具体规定不明确或问题刚刚发生,但禁止性规定还没有出台的情况下,保持清醒头脑,以党性原则为标准分清是非,采取正确的态度和行为,保证不闯红灯,不越雷区。二是在坚持和完善廉洁底线要求的同时,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标准,实现由低到高,高低结合的转变。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先进性标准与廉洁的底线要求结合起来,使工作既有高度,又具操作性,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在强调自律的同时,要从源头上强调纪律,实现由内到外、内外结合的转变,实现自律与他律综合协调运作。
十、创新手段,将党风廉政教育和本人学习紧密结合。一是有效利用校园文化载体,营造“以廉为荣,以廉为安,以廉为乐,以廉为美”氛围。通过组织、校园网、德育墙、师友等途径,建环境,抓促动,常提醒,加强正面影响,潜移默化地加强自身内心世界的修养,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二是通过法纪约束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在教育系统内部,加大宣传力度,使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尽人皆知,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明示违纪后果和违纪成本,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跑官要官、行贿受贿、以权谋私、参与赌博、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严肃查处,惩一儆百。三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解决不能腐败的问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严密运作程序,合理分解权力,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运作过程中对权力的全程跟踪监督。同时采取行政领导班子与各中小学校长述职述廉、建立廉政档案等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领导干部廉洁状况实施动态管理。
四是在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的同时,要从行为上管住小节,实现由个人自律向表率带动转变。教育系统涉及面广,辐射范围大,尤其对青少年影响十分深远。因此,党员干部、教育工作者必须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培养健康高尚的品格,培养有利于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丰富生活、提高素质的爱好。要视小事为大节,坚持育人先正己,从一点一滴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时刻警惕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影响,不给各种诱惑腐蚀提供机会。党员干部要自觉给爱好“上把锁”,给交往“设道岗”,真正做到工作中不失职,生活中不违规,娱乐中不越线,交往中不失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领导干部要发扬廉洁从教的优良传统,坚持从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抓起,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不断优化小环境、树立新风尚、形成好氛围,用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和促进队伍廉政建设。
结语。我党的反腐败斗争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的过程。而制度反腐思想是在反腐倡廉的实践中逐步确立,并不断强化的,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所作的重要讲话中,将当前反腐倡廉的新特点概括为“三个并存”,即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公开透明和民主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下,在全社会积极行使监督权的推动下,教育系统反腐会取得令人期待的新成效。
第二篇:“落选保待遇”不是治腐良药“落选保待遇”不是治腐良药
“落选保待遇”真能让村干部保持廉洁吗。对于这个问题,想必不少人心里都会打个大大的问号。三灶镇出台的这些类似于“高薪养廉”的措施,公众已不再陌生,也不会再抱有太大的希望。因为明眼人都很清楚,“高薪厚待”不一定能养廉,更无法消除“干一届捞一笔”的贪腐思想。
从官居正部级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到年薪丰厚的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从原XX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到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李培英,这些贪腐者,哪个没有丰厚的待遇,哪个没有反复接受党的廉洁教育。但他们照样腐败。不胜枚举的反腐实例告诫我们,仅靠“好的待遇”,是难以让官员保持廉洁的。现如今,很多地方都在加快城镇化步伐,村干部在农村的征地拆迁、资源分配方面有足够大的发言权和裁量权,当他们面对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一次性“大红包”时,他们真的会在乎那点“退休工资”吗。
还是阿克顿勋爵的那句话“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若想根治腐败,归根结底还是要“管”好权力,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现实中,要让村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妨从以下三点入手:其一,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村务信息公开机制,确保财务公开透明;其二,健全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体制机制,重大决策必须由村民共同决定;其三,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鼓励并保护村民监督检举村干部,对村干部腐败实行“零容忍”。
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为官发财,应当两道。既然担任了公职,为公众服务,就要断掉发财的念想。”很显然,“落选保待遇”,不仅不是根治村干部腐败的良药,更散发着一种向贪腐行为示弱的味儿。
第三篇:反腐机构相互掣肘中国怎样反腐才有效01广为接受的官场文化:中国陷入“腐败陷阱”。
中国是否已经陷入人们所说的“腐败陷阱”了呢。从一定程度上说,中国的确进入了“腐败陷阱”。腐败已经成为一种广为接受的官场文化。尽管很多官员也痛恨腐败,但一旦身处官场,就必然腐败,无论是主动的腐败还是被动的腐败。有人说,官员不腐败,就不能展开工作。如果是这样,情况就真是很糟糕。的确,执政党领导层每天都在强调反腐败,并且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但腐败仍然每况愈下。越反越腐败,这是人们所深刻担忧的,也使得很多人趋于悲观。
但如果从中国以往的历史经验和国际比较来看,担忧是必需的,悲观主义则没有必要。很多国家也经历过很长的腐败历史,甚至更为腐败。从这个意义上说,腐败的出现不足为奇。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发生腐败。人类历史上,不同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都会出现各种不同的腐败状况。问题是如何应对腐败。一些国家因为没有有效的应付腐败措施,陷入腐败陷阱。在这些社会,腐败俨然已经成为其文化和制度的一部分。专制时期腐败,民主化了之后也同样腐败。非洲、拉丁美洲和亚洲的一些国家和社会就是这样。但更多的国家,通过各方面的改制,遏制了腐败,建立了清廉政府。西方很多国家是这样,香港和新加坡也是这样。如此看来,中国也同样面临两种不同的命运。如果能够制定有效的举措,遏制腐败,国家有可能变成清廉;反之,如果找不到有效的方式,腐败一直横行下去,也就会像一些社会那样陷入“腐败陷阱”。
也就是说,清廉国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人们争取来的。这里要强调的是,大多清廉政府是通过改革而来,而非革命而来。很多政权因为腐败而被推翻,但并不是说新建立的政府就是清廉政府了。革命就是要革掉腐败的政府,但革命之后的情况又会怎样呢。中国历史上一些农民革命后建立起来的政权(哪怕是暂短的政权)也是极其腐败的。中产阶级的革命要好一些,但也不能保证新建立的政权是清廉的。
经验告诉我们,组织推翻旧政府的那个政治群体或者说革命者,都怀有革命理想,在建立政权之初能够做到清廉。如果这一代怀有革命理想的群体能够确立有效的制度,这一代之后,政权仍然可能保持清廉。但如果这一代不能建立有效的制度,一旦这一代过去,政府很容易转向腐败。但是,没有一个政权的清廉是一劳永逸的。人性本恶,一旦有机会,人们就会变得腐败。要保持一个政权的清廉,改革是一项永恒的事业。政权的外在环境变化了,政权就要通过进一步的改革,来防止腐败和遏制腐败。
02反腐机构最多,腐败花样却层出不穷
在讨论如何通过改革来建设清廉政府之前,有必要讨论一下,中国社会存在的有关腐败的几种主要看法。这些看法是对中国为什么变得那么腐败,以及如何变得不腐败的讨论和分析。
看法一是认为,执政党领导层对腐败的恶果认识不够、对反腐败不够重视,制度建设不够。从政策话语上看,执政党对腐败不是没有认识,执政党领导层已经把腐败提到“亡党亡国”的高度。执政党也很重视反腐败。这些年来,执政党每年都会发动大规模的反腐败运动,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官员因为腐败而下马、坐牢,甚至被杀头。不定期的反腐败运动,已经成为执政党整治腐败最常用的方法。这种方法也经常招致社会批判,认为是超越了法制。也不能说执政党在反腐败方面没有制度建设。较之其他国家,中国反腐败的机构是最多的。自上而下,从中央到地方,党的系统有一套,政府系统有一套。反腐败、预防腐败、廉政建设等等,名称和机构多得谁也记不住,搞不清楚。但也很显然,尽管有强烈的反腐败意识、反腐败运动和制度建设,但腐败还是在恶化。为什么。这是需要思考的。
看法二是惩罚不够。也有人认为中国官员的腐败是因为惩罚不够。这种说法,更不能成
立。在腐败问题上,较之其他国家,中国官员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即包括党纪方面,也包括国法方面。在法律方面,中国很多官员因为腐败而判死刑。今天社会上在讨论要不要取消经济犯罪的“死刑”问题,但政府不敢轻易取消。实际上,在中国,一旦官员涉及腐败,受到惩罚的不仅仅是官员本身,而且也往往包括其家庭和亲戚朋友。
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情况,就是官员的集体性腐败。在一些案例中,整个领导班子卷入腐败;而在另一些案例中,上下级官员卷入腐败。所以,一旦哪一位官员案发,就要承受另外官员的压力。很多官员选择自杀。因此,从各方面来说,中国官员还是面临很大的社会和政治压力。但是,为什么官员在腐败问题上,视死如归,前赴后继呢。如果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呢。这里可以提出一个问题:官员的腐败到底为了什么。知道案发就要杀头,家庭成员会受到牵连,为什么还要如此腐败。难道官员是为了腐败而腐败。难道他们仅仅是为了试探运气。
看法三是道德教育不够。道德在遏制腐败方面扮演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清廉本身就是官员道德的内在部分。对官员的道德教育不足是很显然的,因为那么多官员腐败表明官德的缺失。但是,这里的问题也相当复杂。也不能说,中国对官员没有进行道德教育。严重的问题在于这种道德教育的空洞无物。人们往往把一大套非常抽象的意识形态作为道德教育内容。教育者本身就不理解道德教育为何物。这一套、那一套,无论哪一位官员都知道,都可以大谈特谈,但这些都是说给别人听的。对说的人毫无约束力,对听者也毫无约束力。说者和听者,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就是谁也不把这个事情说清楚。还有一种道德教育会回到中国从前的“德治”。“德治”是中国传统儒家的核心。但“德治”的有效性也是需要质疑的。“德治”传统上就没有能够有效惩治官员的腐败,拿到现代社会更成问题。
03私利观念:腐败性质超越道德想象
严酷的现实是,今天中国的腐败已经不是道德所能解释的。腐败是私利观念的结果,而一定的私利是可以理解的,也就是说,官员通过腐败希望过上比别人好的生活。问题在于,现在的官员贪污的数量惊人,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上百亿。不用说一辈子,几辈子都花不完;一个人花不完,整个家庭花也都花不完。这样的数量不是道德所能解释的。这种腐败是人类理性难以解释的。所以,从道德教育方面,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道德教育没有效果。第二,官员的腐败已经远远超出道德范畴。也就是说,我们需要超越道德领域,来寻找遏制腐败的机制。
看法四是没有民主化。海内外,持这种看法的人居多。这些人都是把清廉政府和民主政治联系起来,或者把民主政治等同于清廉政府。很简单,经验地看,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清廉政府都是民主政府,或者说,民主政治至少比专制政府要清廉得多。为什么民主政治导致清廉政府。这里有很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民主政治强调政府内部权力的分散与制衡。其中,三权分立是一种制度机制。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普世现象。要遏制腐败,就要限制政府权力。其次,民主政治提倡法治。一旦官员出现腐败现象,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这里当然最重要的是司法独立,保障法律的执行。其三,民主政治是透明政治,官员必须生活在阳光下。透明政治可以预防官员的腐败。其四,民主政治内还存在着社会对政府的制约。社会力量尤其是媒体,可以对官员产生很大的社会制约。
如果从民主政治这个角度来看,人们可以说中国官员的腐败是因为中国缺少民主:官员手中有太大的权力,既没有内部分权的制约,也没有外部社会的制约,同时中国法治不健全,大部分官员生活在修得严严实实的城堡里面,缺少阳光。
04太多反腐败机构相互掣肘:权利内耗矛盾重重
内部多元主义产生了诸多弊端。首先,内部反腐败机构过多的逻辑结果,就是反腐败责
任极其不明确。这就导致了中国传统中典型的“和尚与水”的关系,即“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机构众多,又不互相协调或者协调得不好,导致了太多的权力内耗,各个机构之间矛盾重重。这种现象并不难理解,不同机构具有不同的利益。尽管各个机构名义上都是为了反腐败的,但实际运作的结果就是权力的争斗,反腐败反而演变成每一机构的“副业”。这是所有官僚机构运作的逻辑。因此,只有把众多的机构整合起来之后,它们的利益才能一致起来。
其次,机构众多会给腐败提供很多机会。为什么。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机构众多,反腐败不力;第二是,反腐败责任不明确,使得腐败有机可乘。其三,反腐败机构众多也导致了这些机构本身的腐败。因为所有这些反腐败的机构从属于不同的上级机构,因此,其他的机构有多腐败,反腐败的机构也必然有多腐败,甚至更腐败。反腐败机构往往掌握着有关腐败的信息,这些部门的领导人更有技术和手段不仅来进行腐败,而且能够逃避反腐败。这也就是为什么中国的公检法系统,是最腐败的一个系统的主要原因。
过去很多年里,中国各个反腐败机构派大量的干部官员到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去考察,学习这两个政府的反腐败经验。也应当说他们学到了不少经验,但一旦放到中国的制度环境里,这些在新加坡和香港非常有效的举措便不再有效。所有到这两个社会考察的官员都忽视了最重要的一点:香港的廉政公署和新加坡的反贪局都很小。一个小小的反腐败机构就造就了一个清廉的政府。在这两个社会,除了人们一般所说的高薪养廉、政府透明等因素外,就反腐败制度本身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权力高度集中,责任高度明确。反腐败机构又直属最高领导层。一旦发现腐败,应当承担责任者就非常明确。也因为责任明确,反腐败机构在预防腐败方面更是尽职。当然,另一个特点是,无论在新加坡还是香港,社会力量参与反腐败也非常得力。
很显然,当内部多元主义导致着诸多负面效应的同时,外部多元主义缺失更进一步使得腐败不可收拾。外部多元主义并不是说,中国要像其他国家那样,设立反对力量或者反对党。反对党并非反腐败的有效机制。很多人相信,只有多党制才能反腐败。但从经验看,这种观点显然过于简单。世界上那些实现多党制的社会,也同样非常腐败,甚至更为腐败。从外部制约来看,社会的参与要比反对党的参与更为有效。反对党的参与就是要夺取政权,夺取政权之后也往往同样腐败。而社会的参与较少政治性,更多的是为了一个清廉政府,因此更能有效地反腐败。不过,在中国,社会并没有有效参与反腐败的管道。一些制度例如举报制度一直存在着,但往往是名不符实,在很多方面也会产生很多负面效果。应当指出的是,在互联网产生之后,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很快的变化。不过,社会对反腐败的参与总体上看,仍然是需要通过非正式的管道。
05改革迫在眉睫:给清廉一个生存空间
一句话,要大力减少内部多元主义,强化反腐败机构的权力。这方面,可以参照近年来大部制建设的经验,设立一个反腐败大部制,整合目前各个反腐败机构。当然,在这个机构内部可以设立不同的反腐败部门。同时,这个结构应当直属最高领导机构。
其次,更为重要的是要给清廉一个机会。中国的腐败已经发展到这种程度,以至于清廉者没有生存的空间。很多腐败官员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的,而是“屁股指挥脑袋”,到了一个腐败的环境,就不得不腐败。在党内,也并不是每一个官员都想腐败,也有一些官员不想腐败,但在全面腐败的环境里,“清廉”就成为一个人的巨大负资产。因此,应当考量的是如何给清廉一个机会。这是有可能的。例如可以通过人事录用机制,在任命官员的时候,可以问其是否愿意公开财产。如果不愿意者,那么不被任用。这至少可以避免“带病上岗”的局面,就是那些已经腐败的官员不再被继续任用。这部分人肯定很大量,不可能人人都被查。但即使不去查他(她),至少可以中断其生涯。而那些愿意公开财产的官员,则可以被继续
任用。
从具体的制度设计来看,也有很大的空间来改进反腐败的制度能力。首先,反腐败机构内部可以设立一个道德委员会。腐败既可以是狭义上的经济腐败,也可以是其他方方面面的,例如性贿赂、包二奶等等。这方面可以经过道德委员会来处理。世界上很多国家都设立有针对官员操守的道德委员会。在中国,道德委员会可以强化党政官员的职业伦理。中国历来被视为是一个道德国度,对官员的道德压力不仅必要,而且也可以对官员产生巨大的道德压力。其次,反腐败不能是“左手”反“右手”。在一党制下,反腐败不力往往是因为“左手”反“右手”之故。大量的腐败都发生在“一把手”群体,也就是党的主要领导和其相关的官员。“党的领导”原则表明党的主要领导的重要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反腐败。要通过制度设计。反腐败机构要错位设置,“下管一级”。和干部任命制度一样,对下一级官员的监督和检查要有上一级反腐败机构来做。也就是说,反腐败的权力不能由同一级官员来行使。同时,反腐败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收入来源等等,都要和同一级政府割离,保证他们不受同一级政府的影响。
中国的腐败已经高度社会化,侵入社会的各个角落。从各国经验来看,在如此广度和深度的腐败环境中,只有通过培养清廉官员,从精英开始,然后逐渐扩展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最终才会有建设清廉政府和清廉社会的可能性。
第四篇:论制度反腐论制度反腐
反腐倡廉是我国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是我党在新时期将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重要保证。把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核心和根本途径,预示着制度反腐必将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战略性选择。
一、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渊源及现状
我党的反腐败斗争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的过程。而制度反腐思想是在反腐倡廉的实践中逐步确立,并不断强化的,毛泽东同志早就提出,在党内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廉政建设还是要靠法制的战略思想,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党和国家领导人这些制度反腐思想在十五大和十六大报告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十五大提出反腐败“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党的十五大以来,党和国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建立党的纪检和行政监察两个法规体系,陆续出台了一批反腐倡廉实践急需的规范性文件,为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迈入了“有法可依”轨道,进一步拓宽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也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
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制度反腐思想逐步深入人心。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从目前我国社会腐败现象来看,权力是腐败的轴心,体制机制的缺陷、制度管理的漏洞是腐败的主要根源,因此,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制度反腐倡廉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项庞大系统工程,必须总体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必须解放思想,立足创新,着眼改革,积极探索制度反腐的有效途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既立足解决眼前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又要从长计议,有利于反腐败惩防体系的长远建设和发展。
1.制度反腐应注意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各个环节当中,在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等各方面都建立起长效的制度反腐机制。制度建设不能出现反腐败真空地带,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市场经济的今天,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不断出现,腐败人员往往是抓住制度建设的空白点,钻空子,找缺口,挖空心事找制度上的漏洞去进行腐败行为。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涉及“权、钱、人”的关
键部门和重点领域,结合实际制定重点防范的制度和措施,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行业作为反腐制度供给的重点,在教育、卫生、交通、电力等部门加大反腐败制度供给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执纪执法、组织人事部门也要用制度去规范,确保廉洁从政。
2.制度反腐应注意从源头上抓起,制度建设应突出合理、公平、公开和公平竞争的特点。在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的干部任用制度时,就应该突出公平、公开的用人特点,在经营性土地使用等指标拍卖挂牌办证制度时,就应突出公平竞争的特点,这就是反腐败抓源头,从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制度。遵循阳光防腐、利益导向、源头治腐的总体思路,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反腐路径创新。按照公共政策、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要求,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运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谨防腐败滋生蔓延。
从提高腐败成本角度,探索建立廉政退休金制度和腐败经济制裁制度,建立公务员不良记录披露制度,加大腐败的打击力度,增加腐败被查处的概率,促使公职人员消除腐败动机。推行机关福利收入统一制度,积极推进公车改革,探索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努力消除职务消费的腐败黑洞。
3.制度反腐要注重加强保护老百姓和群众的利益。要切实从制度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公款吃喝、吃拿卡要、看病贵、行路难、办证难,解决纠纷难等问题。看起来小,但他关系到党和国家
的形象。从制度上来解决老百姓的具体问题,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信息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建立法规制度建设和重大决策社会讨论、群众论证、民主听证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民主评议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发言权、决策权和评议权。要完善信访投诉制度,切实加强投诉中心和举报中心建设,加快举报立法,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和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
4、制度反腐要注重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贪婪是万恶之渊。贪婪加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戒贪婪、守清廉,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是防止腐败产生的重要思想基础。最近几年,中央查处的党内高级干部中的腐败分子,都是在“贪婪”二字上栽跟头。反腐倡廉教育应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5.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求注重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和人财物等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努力探索和创新有效的监督机制。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把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逐步建立重大事项报告、重大财务申报及年度廉政述廉等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注重探索建立领导者对工作分级管理的监督机制,继续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各项工作的监督。
当前影响我们党的最大问题还是腐败问题,所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我们整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都要反对腐败,旗帜鲜明、一以贯之地反对腐败,确保我们的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反腐重点在于制度防腐,加强制度的约束力,制度反腐才是根本。
第五篇:反腐制度改革推进各项改革从源头预防腐败
推进各项改革,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各项基本制度,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是铲除滋生腐败的基础性工作。
一、准确把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
注重领域拓展。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必须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当前,发生腐败工作的领域已从过去比较集中的党政权力机关部门,逐渐扩展到社会各个行业、领域和环节,原来的一些清水衙门也出现了教育腐败等问题。因此,从源头预防腐败的领域,不能只局限在政治、经济领域,要拓展到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认真总结腐败发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人群和常见模式,分析研究腐败发生原因、特点、规律,寻求源头治本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步构建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抓住腐败源头。“源头”是产生腐败的根源,腐败总是伴随权力而产生,滥用权力就是腐败的源头。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总是具有腐败的主观动机、发生腐败的客观机会、缺乏监督的公共权力三要素,抓住腐败源头,就要从思想上教育好领导干部不愿腐败,
从制度上制约监督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从惩治腐败的结果上让领导干部不敢腐败。按照人性的一般原则,每个人都有自私自利的倾向,人的行为总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一旦拥有了公共权力,少数意志薄弱者就可能通过公共权力的行使,背离公共利益的目标,为个人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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