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废旧物品管理规章制度_1.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7086667 上传时间:2024-12-26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69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废旧物品管理规章制度_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废旧物品管理规章制度_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售后废品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二、范围。废旧物品包括废机油,更换下的旧件(含保险事故和机修件),备件包装纸箱等包装物。客户要求自行带走的旧件不在此范围。 三、管理办法: 所有废旧物品由配件部统一管理,包括存放,清理和处理,废旧物品收入。 (一)管理规定 1.维修过程中的用剩的零部件(大修包等)或辅料(油漆,机油,防冻液等)以及机油桶不得私自处理,必须存放于废油、废物室指定区域;不按指定区域存放者一次罚款20元。 2.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机修件(机滤除外)存放于废油、废料室。钣金件存放于钣金拆装件室,待车辆完工后三日内转存于废油、废物室。 3.保修更换的零部件及时交给管理员处理,不得存放于维修车间 4..对于维修过程中更换下的旧件,特别是带有油渍(如转向油泵、燃油泵等)车间须负责清洁后交由管理员。违反者一次罚款20元。 5.每周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人员对存放于废油、废料室的物品进行整理有利用价值或变现价值的存放于指定位置,无用的及时清理。 (二)保管 1.事故车钣金件。对于保险公司要收回的事故件,暂存钣金旧件室,钣金组应作相应标记。 2.事故车机修件:对于保险公司要收回的事故件,暂存旧件室,机修组应作相应标 第2页 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