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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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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发展党员预审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预审时党支部应报送的材料 1、发展对象花名册 2、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 3、入党申请书 4、自传 5、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6、思想汇报 7、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 8、发展学生党员,还应附上相应的学习成绩证明材料等 二、预审主要工作 1、查阅材料是否齐全(见上述第一点所列内容) 2、查阅材料填写是否规范。 (1)各种材料是否用碳素或蓝黑墨水钢笔填写。 (2)《入党申请书》、《自传》是否由本人撰写。 (3)重点查阅《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第一,检查“推优”、公示和征求群众意见、政审综合情况、培训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第二,是否每半年考察一次,联系人和党支部考察意见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第三,落款时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一是表格中落款时间在《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之后;二是“推优”时间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之前,三是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相隔1年以上;四是确定发展对象时间与党校结业时间相隔在1年之内;五是表格中各落款时间与会议记录时间一致;六是思想汇报内容与落款时间是否有矛盾,观点有无错误。 (4)学生还应检查学习成绩情况。 3、发展对象是否已年满十八周岁。 三、注意事项 1、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应填写《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连同相关材料(见上述第一点所列内容)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党总支)预审。 2、发展党员由校党委审批的,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预审,预审通过后发给《入党志愿书》;授权党总支审批的,由党总支负责预审,预审通过后凭《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到校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56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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