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安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二)查改卫生安全隐患。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 (三)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各班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八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各级部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委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记载,建立检查整改专卷,以备上级检查。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