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排查人员;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极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第二条,根据我校实际,落实以下安全排查责任人: 1、班级责任区内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各班班主任; 2、“营养早餐”,“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施设备、鸡蛋验收,蔬菜验收安全排查责任人:营养早餐,午餐管理员; 3、闲置房、用房、公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总务主任; 4、体育设施设
2、备、场地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责任人:体育教师; 5、学生机房、教师机房、多功能室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兼职计算机教师; 6、图书室、阅览室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图书管理员; 7、校门一带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门卫值班人员; 第三条,排查人员既是安全隐患排查人,又是安全管理员,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性。 第四条,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要求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的排查时间间隔排查(经常留意观察,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 第五条,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能处理的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或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并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学校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第八条,班主任要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其它教师也是一岗双职,要尽到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责任。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