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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县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规章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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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XX年县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增强我局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促进为民规范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完善民政工作新的运行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法规、政策、履行民政部门上为国家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宗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县民政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第二章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党员群众制度 第四条坚持执行国家法规、政策与为民规范服务相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关系,

2、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 第五条坚持立足民政,服务群众相统一的原则。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需,认真履行民政部门的职责,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第六条坚持现实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为民规范服务的内容、标准和要求,既要按照现有条件组织实施,又要着眼于未来的发展,不断丰富,提高和完善。 第七条坚持公开、公平、务实的原则。服务的内容、标准、时限、程序和监督约束措施公布于众,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为民规范服务,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第八条坚持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原则。按照各自部门职能管理权限,建立健全为民规范服务岗位目标责任制,逐级负责,责任到人。 第九条坚持领导带头的原则。领导干部要率

3、先垂范,做出表率,要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深入持久地开展勤政为民活动。 第三章服务内容 第十条这项活动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五保供养服务、特困群众帮扶服务、军人抚恤优待服务、复员退伍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服务、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区划地名管理服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服务、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殡葬管理服务、收养登记管理服务、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章服务要求 第十一条办公场所保持整洁卫生,机关内设置指示牌、工作证牌定位放置,做到整齐有序,工作职责和为民规范服务内容、程序、要求等规范上墙,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公开服务。 第十二条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四

4、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做到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的能力,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优质高效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第十三条干部职工佩证上岗,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第十四条对群众的咨询和提出的要求,严格按照法规给予明确的答复,因法规和政策不允许办的事情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第五章服务纪律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内不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六条在业务工作中,不得违反党纪国法和政策,要以党性原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言行,工作中不得使用忌语,不得与服

5、务对象发生纠纷。 第十七条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应提供的服务项目推诿、扯皮、或采取不正当方式刁难服务对象,不得无理拒绝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要求。 第十八条不得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更不准参加可能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得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第十九条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自己亲友和团体谋取私利;不准用职权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人民政府的形象,破坏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 第六单奖惩 第二十条凡在执行中能自觉按照为民规范服务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地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并受到服务对象的称赞或收到表扬信,成绩突出,且产生了良好社会影响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6、并作为年度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凡违反本办法中服务纪律条款,情节较轻者,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者,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情节严重,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是违反行政纪律者,按有关规定程序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七章监督措施 第二十二条县局成立为民规范服务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考评干部职工在为民规范服务工作中的情况,落实奖惩事项。 第二十三条设立投诉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投诉举报,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半月内答复投诉人。 民政局办公制度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为民务

7、实清廉形象,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局机关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和缺勤。因公外出,在县城范围内的,须向股室内其他同志说明去向。离XX县区城当天返回的,一般工作人员须经股室负责人批准,股室负责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外出时间超过三天的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方可。 2、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缺勤须按照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办公室内保持清洁整齐,各类办公设备和资料应放置有序,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4、办公认真,无事不串门,不聊天,能当天做完的事情不拖延,领导交办的事宜按时完成,讲究工作质量,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5、接听电话、接待群众必须热情、诚

8、恳,不给群众看脸色。 6、下班前,应整理好文件、资料以及办公用品,清理好室内卫生。 7、遇需值班的时候,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制定值班表,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履行职责。 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机关干部的责任感,促使全体人员更加敬业爱岗。经研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考勤,考勤情况于次月初报局考核办公室。 2、因病确需请假的工作人员,应凭医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病假1天以内(含1天)由股长审批;1天

9、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局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局主要领导审批。 3、严格控制事假,对因事确需请假的,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股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局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局主要领导审批,不请假无故离岗视为旷工,旷工按国家有关条文规定处置。 4、严格上下班制度,对无故迟到或早退的,发现1次,口头提醒;发现2次,批评教育;发现3次,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做出深刻检查,责令限期改正。 5、对按规定可以享受的婚、丧假,探亲假,必须事先安排好工作,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在休假期间不扣出勤奖。 6、建立工作考勤制度,由局办公室按月如实向局考核办公室报送考

10、勤登记表、请假手续资料,负责备案,考勤情况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7、工作人员年休假及疗养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规定实行。 民政局车辆管理制度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经研究,特制定本车辆管理制度。 1、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建立公车使用登记制度,每日出车情况局办公室和司机分别填表,月底由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核审确认。 2、局领导和局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预约,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和用车范围给与合理安排调度,出车应做好登记,不允许个人直接调动驾驶员出车。 3、非工

11、作时间用车,一律使用由局领导批准同意的派车单。 4、车辆派遣应遵循既保证领导用车又兼顾好各股室用车;既优先安排重、急、先(即重要工作、急办事务、先预约的用车),又尽量调剂好一般性公务用车的原则。 5、局机关基本办公用车范围: (1)、局干部职工外出调研、调查、协调工作,而且路途较远的; (2)、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现金; (3)、局领导到上级部门参加会议、汇报工作。 民政局机关工作十不准 1、不准串办公室、扯闲篇、办私事。 2、不准随意发泄不满言论,对他人评头论足。 3、不准中午喝酒、因公务吃请。 4、不准借公务接收基层赠送的礼物。 5、不准随意推托为难基层同志。 6、不准吃、拿、卡、要,以权谋

12、私。 7、不准搞权钱交易,为亲友走后门。 8、不准办不利于团结的事,损害机关形象。 9、不准占用、挪用公款、公物。 10、不准泄露民政工作及会议机密。 民政局挂牌上岗制度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推进民政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1、每天正常上班时间,干部职工一律挂牌上岗,公开本人身份、职责,便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2、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一律亮证服务,自觉佩戴胸牌,做到仪表整洁,热情礼貌,态度诚恳,语言文明,有问必答,接受群众监督。 3、工

13、作人员上班不佩带胸牌,不摆放桌牌,仪表不整,办事不力的,给予警告或批评教育。 民政局效能责任追究制度 1、民政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效能告诫 (1)不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2)工作失误或工作效率低下,贻误工作,情节轻微的; (3)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 (4)不遵守工作制度,经主管领导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的; (5)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劳动纪律松懈的; (6)其他需要给予效能告诫的。 2、对需要给予效能告诫的,由局纪检员对其进行诫免谈话。 3、有行政过错行为的,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4、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一次的,取消各种评优评先资格;被效能告诫二次,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被效能告诫三次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第9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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