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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一岗双责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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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一岗双责制度 首先明确维稳“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维稳“一岗双责”是指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实现业务工作与维护稳定工作同步落实的一种双重职责制度。深化落实维稳“一岗双责”,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维护稳定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举措。我单位进一步充分认识深化使命落实维稳“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工作责任感、感和紧迫感,认真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实行维稳“一岗双责”,推进维护稳定各项措施全面落实,确保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是明确维稳“一岗双责”责任主体的责任。明确了主要领导、分管维稳工作领导、领导班子其他领导的职责及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三是健全工作制度等保障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维护稳定人员、财力、物资保障等工作,促进和确保维稳“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把“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目标管理,采取下达目标责任、签订责任书、落实重点涉稳问题包案责任等 形式。相信通过维稳“一岗双责”的落实,将进一步强化我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主动维稳责任意识,推进维护稳定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力把涉稳问题和隐患预防、化解或稳控在未发状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岗双责制度内容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及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局长对全单位工作和人员负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第五条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局长每半年对全单位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二)党组成员每月定期对分管(联系)工作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三)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本部门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月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对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 第六条党组成员每季度向局党组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 (一)交心谈心的范围为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 (二)巨长每年要与全局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一次以上; (三)分管(联系)领导每年要与分管(联系)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四)各部门负责人每年要与其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四次以上; (五)领导主动与下属、下属主动与领导交心谈心次数不限。 第八条领导与领导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内部与外部之间要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时间、次数不限。 第九条责任人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要有书面记录,以记录资料备查。 第十条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联系)领导或局长汇报。 第十一条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受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并对责任人按人均奖的比例扣发一岗双责责任奖; (二)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被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出现一人次扣发该责任人100元。 第十责任三条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 第十四条干部职工受诫勉谈话(含诫勉谈话)以上处理的,以局党组研究的决定或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为依据;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该处分而隐瞒不报局党组研究被发现的,全扣发该责任人500,并对该责任人按组织程序给予处理。 第二篇:信访维稳一岗双责方案XX市人民政府信访维稳“一岗双责”工作方案 根据XX市二届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全国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区、全市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我市信访维稳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明确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具体负责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把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工作的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基层,及时、妥善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做到信访案件“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访罢诉”。实现在敏感时期所属职责范围内“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大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三个杜绝”(即杜绝发生集体上访事件、杜绝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杜绝发生在当地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市人民政府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领导小组:组长:谢志刚 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黄卫革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徐贵 市委常委、副市长姚志祥 市委常委、副市长冯国平 副市长战明国 副市长罗建文 副市长陈彩虹 副市长邹平波 市长助理 成员:陆克 市政府秘书长 韦相值 市政府副秘书长陆程 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林娜 市政府副秘书长莫振祖 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爱萍 市政府副秘书长欧孟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正恒 市信访办主任谢盛林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陆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程、莫振祖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政府办各科室、市法制办、市联席办相关人员组成。 四、工作内容 (一)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其部门领导的工作职责 “一岗双责”是指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其部门领导,除负责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外,还要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 1、市人民政府领导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 2、市人民政府领导每年年初要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主要领导签订信访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信访维稳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要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信访维稳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3、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其部门的领导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维稳工作汇报,研判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信访维稳工作汇报;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联席会议。 4、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其部门的领导要认真参加本级(或本单位)安排的群众来访领导接待日和“大接访”活动,落实领导干部下访制度,要定期到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及下属基层单位检查督促,现场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5、市人民政府领导及其部门的领导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发生的或与分管部门、联系单位有关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要亲自包案;发生越级集体上访时,要及时亲自到场做接访劝返工作。 (二)具体分工谢志刚市长 领导市人民政府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察、财政、审计、武装委员会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 督查指导环江县的信访维稳工作。黄卫革常务副市长 协助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政府应急、政府督查、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委、国有资产管理、环境保护、房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待、机关事务管理、驻外办事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纠风、糖业生产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 联系国税、地税、银行、保险、证券、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供电、石油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 督查指导XX县区的信访维稳工作。徐贵副市长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民族、档案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 联系邮政、通讯、无线电、食品药品监督、科协、文联、残联、老龄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督查指导XX县区的信访维稳工作。姚志祥副市长(挂职) 负责工业、国有资产管理、环境保护、行政服务中心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督查指导XX县区的信访维稳工作。冯国平副市长 负责商务、招商促进、旅游、外事、物资、台办、工业园区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联系工会、妇联、共青团、妇女儿童、工商联、宗教、侨办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督查指导XX县区的信访维稳工作。战明国副市长 负责矿山开发和管理、安全生产、交通、公安、司法、国家安全、调处、茂兰XX县区广西籍居民回迁广西、广西河池民航机场建设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 联系铁路、公路、海事、烟草、盐务和驻河池部队、武警、法院、检察院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 督查指导XX县区的信访维稳工作。罗建文副市长 负责发展和改革、统计、物价、国土资源、建设与规划、市政管理、城投公司、人民防空、地震、库区移民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 联系国家统计局河池调查、龙滩电站建设及岩滩、大化电站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督查指导XX县区的信访维稳工作。陈彩虹副市长 负责农业、林业、水产畜牧兽医、水利、粮食、供销合作、农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 联系气象、检验检疫、水文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督查指导大化县的信访维稳工作。邹平波市长助理 协助市长分管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协助战明国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交通、公安、司法、国家安全、调处、茂兰XX县区广西籍居民回迁广西等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协助冯国平副市长分管招商促进方面的信访维稳工作。 对应市人民政府领导的正、副秘书长和科室分别负责相关方面信访维稳工作的日常业务和办公室业务。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信访维稳工作“五包”制度,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四个到位”,即包案领导到位、责任主体到位、问题解决到位、稳控措施到位。 (三)对于影响全市社会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决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现象发生。 六、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实行信访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本方案要求,发生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不认真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有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即有关领导人员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时,承担与领导工作职责相关的责任,分为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影响或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 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决策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影响或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 主题词:行政事务信访维稳△方案通知 抄送。XX市委各部门,河池军分区,武警XX市支队,各人民团体。 XX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XX市政协办公室,XX市中级法院,XX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XX市委员会,XX市工商联。 第三篇: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 一、严格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及具体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二、站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履行法人的职责,全面负责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专项经费。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4、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至少督促检查一次全站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重视消防工作,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性能良好、有效。 6、制定全站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救援体系,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站职工安全意识及素质,做到持证上岗。一岗双责制度。 8、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定期公布全站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 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9、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区交通局和其它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抢救,减少损失,落实事故的处理决定和善后工作。 三、分管理安全的副站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2、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加强督促检查,掌控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情况,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3、组织安全检查工作,责令安全部门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4、组织开展“春运”、“黄金周”、“汛期”、“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等重大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总结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5、负责具体实施“行包安检”、“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消防”、“内保”、“综治”、“防汛”“卫生防疫”等方面安全管理 工作。 6、加强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做好人车分流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预案。 四、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站长必须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作,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分管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及第二责任人沟通,研究、制定办法和采取措施,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及时完成第一责任人交办的安全工作。 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 查,协调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赶赴现场,配合第 一、二责任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工作。 五、安保股股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三责任人,负责全站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与实施,履行以下职责。 1、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相关部门的安全法规、文件以及站上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做好全站安全、综治、内保、消防、防汛、卫生防疫工作。 2、在第一责任人及第二责任人的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站上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治安状况,根据局安全科、行管部门以及站上的各项要求,制订完善全站安全生产、综治、内保、消防、防汛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各岗 位人员认真履职,确保站内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和事故苗头及时处理、汇报。 4、指导、监督检查各驻站单位及租赁业户的安全工作,督促其安全生产,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四篇:一岗双责制度XX县区国土资源局基层党建工作 “一岗双责”制度 为强化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根据XX县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铜党建发〔2012〕5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XX县区国土资源局“一岗双责”制度。 一、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为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抓好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是一种双重的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为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书记为基层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局党组其他成员为基层党建工作协管责任人。 (一)局党组书记职责 1、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的部署,统筹规划本系统党建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党建工作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努力实现以党建工作的创先争优带动全局各项工作的创先争优。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承担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担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抓好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发挥局党组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对本局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年向向县委书面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 3、带头落实党建工作结对帮扶联系点制度,每年到点上指导工作和开展调研2次以上,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督促检查局党组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本系统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并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 4、坚持对党建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调研和指导,每年撰写党建工作调研文章1篇以上,每年半年主持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5、抓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党员干部。 6、加强基层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模范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开展“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和省委“1+9”、市委“1+7”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7、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引导和推动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 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8、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宣传,协调落实好工作经费和活动场地,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工作者。 (二)机关党委书记职责 1、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具体安排本系统党建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努力实现以党建工作的创先争优带动全局各项工作的创先争优。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承担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的职责,担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抓好机关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发挥机关党委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对下一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价,每年向上一级委书面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 3、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经常深入到点上指导工作和开展调研,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督促检查机关党委委员按照各自的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认真研究本系统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并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 4、坚持对党建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调研和指导,每年撰写党建工作调研文章1篇以上,每半年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5、抓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心组学习 制度,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党员干部。 6、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基层党组织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认真开展“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党员开展结对帮扶、主题实践、社会公益、高岗定责、党支部和党员承诺制等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和省委“1+9”、市委“1+7”文件精神,全面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行常务公开,继续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保障党员权利。 7、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以党务公开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引导和推动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8、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宣传,协调落实好工作经费和活动场地,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工作者。 (三)局党组成员职责 1、按照上级党委和局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围绕中心工作和商务粮食工作实际,提出分管范围内的基层党建 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2、协助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组织对分管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3、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年到点上指导工作和开展调研2次以上,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认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 4、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分管范围内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5、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基层党组织抓好理论学习和党组织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抓好“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的创建、开展好创先争优、“四帮四促”、基层组织建设年等活动,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指导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每年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帮扶一名贫困党员;指导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6、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基层党组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教育,落实《廉政准则》,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每年与分管单位和党组负责人开展谈心交心活动2次以上。 7、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宣传,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群众满意度。 二、按照市委党建办的要求,局党组成员就履行职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每年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报告,并在基层党组负责人和局机关中层干部参加的有关会议上进行述职,书面述职报告上报市委党建办备案。 三、根据市委及县委党建办的规定,局党组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在本系统处于挂末位置的,给予批评教育,新增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仍处于挂末位置或新增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作为不胜任现职的重要依据。 四、本制度由国土资源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自2012年起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第五篇:“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 一、院长及院班子成员在做好医疗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实施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兵把手,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做到既抓医院管理,又要完成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实现“一岗双责”,否则,追究双重责任。 二、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在担任党政职权的同时,又要兼任行风建设委员会及各纠风专业组织机构的正副主任或组长,全面行使行风建设工作职权,务实抓管理,务实抓行风建设,为我院行风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院长抓医院管理、科室建设的同时必须抓好全院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两者密切结合、加强科室管理与“人性化”服务新理念互联,实现优质服务、文明行医、杜绝生冷硬顶推,保持医务人员良好形象,深化“医疗服务承诺”,遏制各种不正之风,奖优罚劣,与科室经济利益挂钩。从而落实科主任既抓科室也抓行风建设的“科室双责制”。 四、院长与药械科室签定的“纠风责任状”必须同院长“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杜绝在药品、器械招标、回扣等不正之风,违者追究政绩和经济处罚,同时,追究院长、主管院长和科主任(科长)责任。 第21页 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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