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一、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帐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并村过程中集
2、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直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四、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等 2010年4月16日中共涂家垴镇党政办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