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制度 XX县区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XX市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制度、中共XX县区委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审计监督的意见、XX县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党政及企事业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履行职责,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国资部门、审计机关应共同
2、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和接任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谈话。1 第三条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和接任领导干部谈话,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延伸与继续,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通过谈话,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激励领导干部发扬成绩,告诫和警示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 第四条谈话范围。被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包括接任领导干部)。. 第五条谈话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谈话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对事业负责,对领导干部负责,明确提出取得的成绩或存在的问题,防止避重就轻或小题大做。 (二)针对性原则。要针对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抓住主要矛盾,说到症结,点到痛处。 (三)疏导原则
3、。要善于启发和引导被审计领导干部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高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 第六条组织实施及方式。谈话实行谁委托审计谁牵头组织实施,纪委、组织部、监察局、国资办、审计局共同进行。谈话分为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接任领导干部参与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 第七条谈话依据 (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二)集体(个别)谈话提纲; 第八条谈话程序 (一)审计机关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审计评价和建议o (二)组织部门或国资办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在谈话中要求限期整改、完善措施。 (三)听取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意见。被审计领导
4、干部要如实汇报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相关的情况,并就有关问题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做出说明。对报告中反映情况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 被审计领导干部和接任领导干部要在谈话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谈话心得、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国资部门和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要跟踪督办审计决定的执行及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汇报。对整改不力的,依据党纪政纪规定再作处理。 第九条谈话记录由审计机关负责。谈话结束后,审计机关要将相关材料,包括谈话记录、谈话心得和整改措施等,归入被谈话对象的审计档案。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5、。 XX县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第二篇: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涂家垴镇村党组织书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一、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帐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
6、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
7、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直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四、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等 2010年4月16日中共涂家垴镇党政办 第三篇: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处财政所(经管站)负责实施,审计对象是村(社区)集体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2、要根据财经审计法规确定审计内容,依法组织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1)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
8、“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2)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社区)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社区)举债是否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抻,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9、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社区)基建工程是 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直实、及时、规范;村(社区)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3、审计结束后,由审计组根据审计查明的情况提交审计报告,处财政所(经管站)审定并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对被审计者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审计结果报告送处党委、政
10、府,并抄送处纪委、组织等有关部门,作为对村(社区)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以适当方式向党员、村(居)民代表公开。 第四篇: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对公共权力寻租的遏制作用及其制度完善摘要:本文深入分析了公共权力寻租对国家良治的影响,在此基础上,通过经济学分析和实证分析,揭示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公共权力寻租的遏制作用机理及其成效,指出了以遏制权力寻租推动国家良治目标下现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性缺陷,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公共权力寻租国家良治 根据卡内基梅隆基金会的估计,仅在2001年,我国政府部门权力寻租所导致的腐败经济成本合计为3430亿元,占当年gdp总额的4
11、.79%。当前,公共权力寻租已经渗透到我国国家治理的各个层面,其对经济发展的掣肘只是冰山一角。那么,公共权力寻租究竟对国家良治有怎样的影响;经济责任审计为何能够遏制权力寻租行为;当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设计还存在哪些不足又该如何改进。这些都是笔者试图回答的问题。 一、公共权力寻租对国家良治的影响 (一)公共权力寻租滋生的原因。 公共权力寻租是指公共权力代理人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滥用行政权或监管权,通过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谋取私利的行为。在我国,公共权力寻租的滋生和蔓延有其理论和现实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按照公共选择理论,在市场经济国家中,政治家和公务员都是有着强烈利己动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
12、人”,一旦权力在握便在客观上存在以权谋私的冲动。另一方面,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行政权力对市场行为的过度干预和尚未健全的市场经济体制为“公共权力寻租”提供了温床政府官员既要制定“游戏规则”,又要“参加游戏”,不够公开透明的游戏过程使公共资源极易被规则制定者加以利用,导致权力的市场化和商品化;而权力的分化与扩张又派生出强大的利益集团,加剧了公共权力寻租行为的扩散。 (二)公共权力寻租的危害。 倘若公共权力寻租只是少数官员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利用公共资源配置权从市场获取高额回报的伎俩,那至多是一种“腐败加投机”的活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公共权力寻租像极了“蝴蝶效应”中的那对翅膀,轻轻一扇,带
13、来的后果却是灾难性的,其对国家良治的危害可以归纳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对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产生负面影响。根据tanzi和davoodi的研究,如果新加坡公共权力寻租的严重程度提高到巴基斯坦的水平,其财政支出占gdp的比例将上升1.6%,政府税收占gdp的比例将下降10%。在财政支出结构方面,相较于基础教育、环境保护等“软件”项目,地方政府官员从公路桥梁建设等“硬件”项目中能得到更多的“租金”,同时也能彰显更多的显性政绩,因此,“硬件”投资占财政预算的比例一再提高,大量的重复建设和“形象工程”侵占了原本应该投向某些民生领域的资金,造成财政支出结构的严重失衡。 二是对公共投资产出效率产生负面影响。我
14、国公共投资预算的约束机制偏软,使腐败“租金”转化为某种“暗税”,在官企双方的“合谋”下成为项目预算的附加,大量资金被“灰色蒸发”,投资成本随之也被“高估”,这部分解释了我国普遍存在的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决算预算概算”的“三超”现象,也导致了公共投资产出效率的降低。 三是对私人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产生负面影响。莫罗根据57个国家1971-1979年间以及68个国家1980-1983年间的资料,研究发现腐败指数下降1%,私人投资占gdp的比重就上升2.9%。此外,东道国的权力寻租严重程度对外商直接投资有显著的负面影响世界银行顾问魏尚金通过对14个来源国对41个东道国直接投资的实证分析表明,腐败指数每上
15、升一个等级,外商直接投资便下降11%,相当于边际税率提高3.6%四是对贫困人口和收入分配产生负面影响。中央的惠民政策在一些地方往往“口实而惠不至”,其根本原因在于地方官员在“切蛋糕”时会自然地偏向于能够带来丰厚“租金”的利益集团和能够产生显性政绩的投资项目。长此以往,贫困问题将更加恶化与持久,gupta等学者利用icrg指数和19801997年间国家层面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发现,一个国家的腐败指数恶化一个标准差,基尼系数将增加4%。 五是对经济转型和社会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公共权力寻租会产生强大的利益集团,而这些利益集团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将想法设法阻止经济转型和制度向有益于经济发展的方向转变。
16、这种官企之间“权利博弈”的互生关系一旦曝露在阳光下,势必对政府公信力造成极大的损害。与此同时,当大量通过非法手段或权力捷径迅速增加财富的案例演变为一种思维定式,将极大地挫伤社会的生产积极性,对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观产生冲击,最终影响社会稳定。 二、经济责任审计对公共权力寻租的遏制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以遏制公共权力寻租推动国家良治的理论基础。 经济责任审计源于政府官员所承担的“受托经济责任”。公共权力的拥有者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意识到自己所承担的受托责任、法律又能在多大程度上保证他们勤勉尽职地履行受托责任,合法并有效地使用公共资源,是判断一个国家民主和法治程度的重要指针。 在政府行政领域,社会公众
17、、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执行机关三个主体,构成了一个基于公共资源的公共权力委托代理链和行政管理链。委托关系的间接性和管理关系的直接性,导致了权力的非对称性,即出现了“弱势委托人”与“强势代理人”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的自利属性、监督机制的缺失和信息不对称都会导致公共权力寻租的发生。要防止公共权力异化和公共资源被滥用,在委托人弱势和代理人强势的格局不可能打破的前提下,只有依靠相对独立的审计机构,实施目标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可靠地确定经济责任受托目标并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奖惩,强化对公共权力配置与使用的监督制约7,从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实现国家良治。 (二)经济
18、责任审计对公共权力寻租遏制作用的机理及其成效。 我国现行的政府权力架构极易导致权力的过度集中,特别是在一些经济要害部门,往往一项政策的偏废和监管尺度的松紧就能影响数千家企业的兴衰存亡和垄断行业的既得利益。而这些公共权力往往只掌握在少数几个人手上,使他们在“权钱交易市场”中成了公共资源“垄断者”,谁的话语权和决策权越强,谁在公共权力寻租中便握有“定价权”,从而通过“出卖”公共资源实现利益最大化。 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只有当收益远大于成本时,政府官员才会冒着“乌纱帽被摘”的风险进行权力寻租。对他们而言,c(m,f,u)表示公共权力寻租成本。其中,m是其一旦被查处后能够用货币衡量的物质金钱损失,f
19、是其东窗事发后无法直接用货币衡量的社会地位、声誉和自由损失,u是其他成本,如心理负担等。 如果用图来描述政府官员作为公共资源“垄断者”进行权力寻租的成本与收益。其中,边际成本曲线pc表示每进行一次“权钱交易”(可视为售出一个单位的“公共资源”)所付出的成本;平均总成本曲线ac反映 了同一官员在连续多次的“权钱交易”中寻租成本的变动趋势,初犯时极大的心理负担u会产生较高的寻租成本c,但随着次数的增加,寻租成本会逐渐降低并趋于稳定,当寻租行为突破一定的界限(如贿金高到可以被判极刑)或难度加大后(如可能触及其他利益集团的利益),寻租成本又会随之抬高,因此ac呈现出“u”形;d和ps分别是寻租官员面临
20、的需求曲线和边际收益曲线,由于是公共资源的“垄断者”,他们同时掌握着公共资源的“供给量”和“定价权”,因此,我们无须画出供给曲线。 按照经济学中垄断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定价原则,我们可以近似地认为,当边际成本pc与边际收益ps相等时,其交点所对应的产量q能够使寻租官员(公共资源的“垄断者”)实现利润最大化,进而我们可以通过需求曲线d,找出垄断价格e,此时方框abde的面积就等于寻租官员的“垄断利润”。 当然,现实要比经济模型来得更加复杂而多变,对于寻租官员来说,即便其已身居高位,并垄断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在做出“权钱交易”的决策时依旧会受到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这直接表现为寻租成本c(m,f,u)
21、的变化。 首先,我们不妨来看看短期性的警示(如参观监狱、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和检查(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应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对公共资源“垄断者”寻租成本及收益的影响。短期的警示或检查活动会使一定时期内每一次“权钱交易”所付出的成本增加,在图中表现为边际成本曲线pc的斜率提高,形成新的边际成本曲线pc,此时,当产量等于q1,垄断价格等于e1时,寻租官员实现“垄断利润”最大化。对比一下前后两次实现“垄断利润”最大化的产量和垄断价格,我们不难发现,面对短期性的警示和检查,“理性”的官员如果依旧选择铤而走险,那么必然会在减少“权钱交易”次数(q1e)。这体现了警示和检查等短期性活动对公共权力寻租的抑制
22、作用:一方面,“权钱交易”次数的减少意味着公共资源被侵占和滥用的概率降低;另一方面,对贿金心理预期的增加会让一部分“资本不够雄厚”或“扛风险能力较弱”的企业打消寻租的念头。然而,这种抑制作用有其局限性:一是警示或检查的短期性只能在“有效期”内使官员寻租的边际成本增加,风声一过便“一切照旧”;二是职位越高的寻租官员边际成本增加的幅度越小,因为官场阅历越丰富,抗压能力越强;且同级别的检查往往缺乏“力度”和“深度”;三是无法彻底抑制住官员的寻租冲动,在减少“权钱交易”次数的情况下如果能够将贿金提高到心理预期,依旧会带来无法抗拒的高额收益,那么权力寻租行为还是会发生。 与短期性的警示或检查活动不同,经
23、济责任审计对公共资源“垄断者”寻租成本及收益会造成影响。由于官员在任期内个人的履责、守法、廉政情况及其所负责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都要接受审计,审计实施的时间既可能在任期结束后也可能在任中,审计内容将溯及既往并可能延伸到体制外的企业和部门,从而对官员寻租成本的影响周期会延展至整个从政生涯。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将增加官员寻租的平均总成本,在图中表现为平均总成本曲线ac被提升至ac,此时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当产量为q时(图2-1中实现“垄断利润”最大化的产量),方框ab2d2e的面积要明显小于方框abde的面积,即官员寻租的净收益减少了。倘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在图中表现为平均总成本曲线
24、不断被提升),官员寻租的利润空间便会被不断挤压,最终变成“无利可图”,此时“理性”的官员将彻底放弃权力寻租。 现在,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无论在作用对象的范围、作用效果的强弱、作用周期的长短等各个方面,相较于短期性警示或检查活动,经济责任审计能够通过消弭官员寻租动因,追究违规官员责任,从根本上遏制公共权力寻租行为,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共资源被滥用的可能性,这在实践中也得到了证明1998年至2010年,审计机关对43万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审计署对151名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 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查出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及侵吞国有资产等个人经济问
25、题金额21亿元,由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造成的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金额680多亿元;与此同时,相关责任人被严肃问责,其中7600人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16000人受到免职、降职、撤职和其他处分,一大批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工作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因审计结果反映较好而受到肯定和提拔。 三、遏制公共权力寻租目标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一)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性缺陷。 一是缺乏前瞻性。2008年的“郭京毅案”让我们看到了在政策制定环节发生公共权力寻租的可能性,与“事后寻租”相比,这种事前的寻租活动关乎各方的利益分配,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甚至会对国家未来的政治经济走向产生重要影响。然而,现行的经
26、济责任审计制度在防范“事前寻租”方面仍属空白。 二是存在滞后性。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在实践中一般是先离任后审计,只具备事后监督功能,却难以发挥全程控制作用。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只关注已成气候的“寻租领域”,而对苗头性和倾向性“寻租领域”缺乏预见性,未能及时安排审计。 三是问责显不足。就审计问责内容而言,“任中问责”、“不作为问责”和“绩效问责”仍然涉足不深。就审计问责的时效性而言,往往是针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有时甚至异化为事故发生后的善后程序,由此带来的审计问责与干部调任、事故处理的时间差必然导致审计问责实际效用递减。 (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完善与创新以遏制公共权力寻租为目标。 一是将
27、经济责任审计引入公共政策评估,预防“立法腐败”。现阶段正在进行的政府职能转变,将减少政府官员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此时旧的权力拥有者和新的利益集团会转而通过“制度供给”的方式,形成新的“政治创租”。因此,有必要在公共政策评估中引入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通过事前确认政策制定者的经济责任,力促“制度供给”程序的合规性;另一方面,从对社会各个利益阶层影响的角度,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审计监督,发表审计意见,保证“制度供给”结果的有效性。 二是着力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预防“权力期权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五条明确指出,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
28、中经济责任审计。应该说这为预防“权力期权化”增加了一道防线。下一步,应积极探索将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的有效方式;推行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尝试对不同层级和类型的领导干部分别建立评价指标;健全审计结果公告和运用机制;充分发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期权化”的预警和威慑功能。 三是完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体系。经济责任审计的初级目标是追究责任、防微杜渐,最终目标是促进政府有为、官员廉洁。要确保这两个目标的实现,必须抓紧完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体系。一方面,要建立全方位、多渠道、高效率的公众投诉平台,推动良性互动的动态问责,同时最大限度地公开处理过程和结果,使公众全面的了解问责情况,树立和强化
29、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在制度设计层面必须做到四个“结合”和四个“侧重”,即过错问责与无为问责相结合,侧重于无为问责;行政问责与法律问责相结合,侧重于法律问责;组织问责与个人问责相结合,侧重于个人问责;行为问责与后果问责相结合,侧重于后果问责。 第五篇: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精选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一、为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正确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党组织、村委会干部。 三、审计内容包括: (一)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
30、帐”或“小金库”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村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 (二)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等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2.债权、债务管理。主要审计。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债;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3.土地发包、承包。主要审计。“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等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
31、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4.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等。 5.财务公开。主要审计。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三)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四、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县审计局、县农业局负责业务指导,在村干部任期届满或卸任时进行。对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搞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干部,除要如数退还和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外,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审计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开。第18页 共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