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大全之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凭借阅证进入阅览室,待刷卡登记、换取机号后,对号上机。 第二条 读者必须在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上机,严禁读者自行串机,如果机器确有问题,须经工作人员允许后,方可调换机器。 第三条 遵守阅览室开放时间,离开时凭机号领回借阅证。 第四条 不得私自带光盘、u盘在阅览室使用。 第五条 严禁读者上网时访问非法网站,否则,一经发现,不论何种原因,立即勒令下机,取消所剩机时及上机资格,并报学生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读者应爱护室内设备,遵守上机规则和上机指南。损坏硬件、电子资料及备品,按价赔偿。 第七条 读者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增删系统配置或乱设分级口令。 第八条 在阅览的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第九条 保持室内安静和卫生,不得在室内进食、吸烟、吐痰及大声喧哗。 第十条 本制度由图书馆负责解释。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