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医疗保险制度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之一。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的、基础的工作。 关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问题,将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讲述: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历史原则;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医疗保险的服务管理;党中央、国务院新出台的医改方案和医疗保障体系的新任务。 第一章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三个阶段 一般地,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分为三个阶段。计划体制阶段,市场经济阶段和全民医疗保障阶段。 第一节计划体制阶段 1949年以前,我国是没有医疗保障体系的,虽然当时孙中山先生提出
2、了“三民主义”,作为当时很重要的一个民生问题,但是由于处于军阀混战时期,根本谈不上医疗保障体系。1949年建国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民生建设。1951年,中国可以说是百废俱兴,内战还没有结束,朝鲜战争又开始了,在这样的环境下,国务院出台了劳动保险条例,直到现在其中的很多条款还继续执行,其中就有关于企业医疗保险的条款,也就是后来的劳保医疗。1953年,国务院又颁发了国家工作人员医疗保障管理办法,也就是后来的公费医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从50年代开始,一直到80年代,都对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在城市,有关劳动关系的,主要是这两种办法。 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在60年代末,
3、我国开始在全国农村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办法。到70年代,已经有97%的农村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当时的农村合作医疗就是从村集体提留中提取一部分资金,通过大队给赤脚医生记公分的办法,把小病管起来。其实也就是一根银针、一把草药。这样的农村合作医疗办法是不包括大病的,也就是涉及住院的情况不适用该办法。 以上三种制度基本上构成了我国计划体制阶段的医疗保障体系,覆盖了全部人口的70%左右。应该说,这样一套体制,在当时缺医少药的条件下,使我国的医疗卫生水平快速提高。1950年,在北京、上海等几大城市做了一项关于平均期望寿命的抽样调查。当时,北京、上海两地的平均期望寿命是39岁,依此测算出全国的平均期望寿命在35
4、岁左右。在当时,能和我国的情况进行比较的是亚洲大国印度,而当时印度的平均期望寿命已经达到47岁。到1985年,我国的平均期望寿命达到62岁(现在我国的平均期望寿命已经达到72岁),而印度只有54岁。由此可以看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医疗保障体制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第二节市场经济阶段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医疗保障制度不适用于市场经济条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体制时期的医疗保障制度出现了问题,就是所谓“白条现象”。90年代,北京人事和劳动系统的上访信件中,有近60%都是关于“白条现象”。在计划体制时期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制度下,各单位职工看病凭合同单。当时,由单位与医院事先签订一份合同,员工看病
5、时,凭合同单到医院记账,月底由医院和单位进行结算,即“合同单制度”。到了80年代末,医院拿着合同单,但是单位不结账,出现欠费问题,而且欠费达到当时医院总收入(纯收入)的20%-30%,医院维持出现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取消了“合同单制度”,职工看病时,需要压支票或者个人预交押金,现在很多地方还在实行这种办法。这样,就把单位欠医院的白条变成了欠个人的白条。至于金额,现在也无法统计清楚。1997年,曾经在上海纺织系统做过一项抽样调查,虽然上海的经济条件是比较好的,但是仅上海纺织系统欠职工的白条就高达12亿。随着合同关系的取消,计划体制时期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制度就无法继续运转了。 为什么公费医
6、疗、劳保医疗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出现欠钱的现象,而在计划体制下就不出现欠钱现象。如果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欠钱的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适用。研究发现,在计划体制下,其实也并不是不存在欠钱现象。1953年,我国实施了公费医疗制度。1956年,财政部和卫生部向国务院提交了一份紧急报告,是关于公费医疗年度超支的紧急报告。当时,总理批示了三条意见:第一,要严格管理,坚决不能出现超支;第二,要研究经费下一步怎样增加;第三,请国家纪委主任、副总理李富春同志结合社会主义工商制度改造整体研究这个问题。现在,我国的医疗制度改革是由发改委牵头的,其实在50年代就是由国家纪委(发改委前身)牵头的。 为什么要
7、结合社会主义工商制度改造来研究这个问题。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工商制度改造完成以后,80%到90%的医院都变成了国有或集体所有,药厂全都变成了国有或公私合营。当时,如果出现超支、欠钱的情况,只要国家纪委一声令下,药品就实行降价。从1957年到1975年,我国的医疗卫生价格大降七次,小降十三次,共降价二十次。每次降价之前,都有一份财政部和卫生管理部门的医疗超支报告。1956年的挂号费是1元,1975年降到5分;1957年的住院费是8元,1975年降到6角;1956年的颠斜片是1.8角一片,1975年降到一瓶(100片)6.7分,退玻璃瓶还收回3分。不管大医院、小医院,都实行这样的价格,除了检疫
8、病房。通过这种降价的方式,支持了公费和劳保医疗制度。 但是,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按照成本核算经济利润,医院也要通过增收节支来发奖金,这都要以一定的市场价格为基础。据统计,从1980年到1996年,我国医疗费用增长26倍,而同期财政增长8倍,财政根本无法负担如此重的医疗负担,企业也无法负担。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市场出现了人员流动现象。计划体制下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对于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劳动力流动来说,已经难以适应。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制度已经名存实亡。 在农村,随着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实施,集体经济越来越萎缩。到80年代末,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从原来的97
9、%下降到13%。1992年,国家纪委颁发了关于禁止乱收费的通知,通知中把农合收费列为乱收费,农合进一步萎缩。到1994年,全国只覆盖不到7%的农村人口。除了几个坚持集体所有制、没有把土地分下去的村以外,剩下的都难以维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彻底垮台了。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时期提出的任务,就是要进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从80年代末开始,我国就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包括公费医疗是不是和个人挂钩,由个人负担一部分,按比例进行报销等。当时XX省XX县区副食公司采取了所谓“大病医疗统筹”的办法。假设一个副食店
10、有十几个人,如果有一个人得了癌症,即使把副食店卖了,也负担不起昂贵的治疗费用。所以,当时就出现了“大病医疗统筹”的措施,采取大家联合起来把大病管起来的做法。这些做法对医疗制度进一步的改革和探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没有从根本的制度层面进行探索。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当时,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提出了所谓“四梁八柱”,其中“一柱”就是社会保障体系。关于建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中,提出“要建立我国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直到现在都是按照这样的机制进行的,包括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这个要求中,第一次提出“社会保险”的概念,建立
11、一个社会保险制度来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关于建立社会统筹,同时建立一个个人账户,国务院专门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由彭佩云同志担任组长,朱镕基总理任主管,李鹏总理全面指导,在XX省XX市和XX省XX市进行试点,俗称“两江试点”。当时,国务院体改委、财政部、卫生部和劳动部四部门组成了改革核心部门,由国务院在1993年转发了四部门关于下一步医改的指导意见,在两江进行试点。一年以后,试点工作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 1996年,国务院在镇江召开了“关于扩大医疗保险改革试点”的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彭佩云同志对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提出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三条标准,这三条标准仍然是现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标准:(
12、1)老百姓是不是看得起病;(2)医疗保险的经费是不是能够自身运转,不加重财政和企业的负担;(3)是不是促进了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彭佩云同志用这三条标准,检验了镇江和九江的试点工作。医改之前,大多数职工因为经济原因而不能就医、看病的高达50%以上。改革以后,这个比率降到了个位数,应该说改革取得了很明显的进展。老百姓看不看得起病,是医疗改革的核心和根本问题。医改以后,根据两地财政和各单位反映,不仅没有加重负担,反而减轻了负担,包括经济负担和社会负担,而且没有出现欠钱现象。另外,在这两个城市都进行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开始进行医疗结构调整,促进了医疗机构的发展。所以,从这两个试点的结果来看
13、,医疗改革方法是好的,但还需要扩大试点,掌握更多的资料,才能在全国推行。 医疗改革试点的扩大,直接导致医疗费用超支。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其结果就是欠费现象的出现。在当时,最典型的是XX市,一年的医疗保险基金赤字一个亿,当时的XX市市长薄熙来说:“医疗改革成本太高,大连玩不起,也玩不下去了。” 经过反复研究和讨论,我国采取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分离的模式,同时设置了起付线、封顶线和个人自付线。采取这个办法以后,医疗赤字消除了。在此基础上,在1998年底颁布了44号文件,同时在北京召开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大会,宣告我国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经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在全国所有城镇地
14、区建立起来,目前运转良好。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农村问题,每年1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问题”。“三农问题”中,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被提上了议事日程。2003年党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老农合”已经跨掉,2003年提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际上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当时,财政补贴20元,个人缴5元,用25元建立一个低标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个政策中,财政补贴占到80%。这个政策出台之后,“新农合”很快在全国普及。另外,在20元的财政补贴中,中央财政补贴一半,各地积极性也很高。经过三年的试点,到200
15、7年,新农合在全国全面实施。到2008年,新农合已经全面覆盖,参加新农合的农村人口已经达到八亿一千五百万,而目前我国的农村人口有八亿二千万,应该说已经全面覆盖了。 “新农合”和“老农合”相比,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老农合只管门诊、小病,不管住院、大病,新农合只管住院、大病,不管门诊、小病。随着新农合的发展,正逐步地向门诊、小病扩展。如果住院,在乡镇卫生院、县医院,或者一些大医院,是按照一定比例报销的。新农合实行之初,报销比例是很低的,只有百分之十几至百分之二十。随着新农合的发展,报销比例在逐步增加。 第二,老农合是给赤脚医生记公分,新农合是建立了一个基金。尽管这个基金的层次还比较低,只是在县
16、里,但是通过建立基金,可以进行基金的平衡预算管理。 第三,老农合是与村民进行结算,新农合进行社会化服务,直接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现在,村医问题也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村民欠的钱很难、也不好意思去要。村医问题,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要考虑解决的一大问题。 以上这三个特点,说明新农合已经具备了保险的职能。保险是保风险,风险就是因病致贫。其次,新农合形成了基金。有无基金是社会保险和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区别。最后,新农合形成了社会化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具备了社会保险的基本性质。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实行了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剩余的社会群体
17、就是城镇里的孩子和老人,这批人也叫做“一老一小,一穷一残”。具体而言,就是非退休的老人,没工作的老人,孩子(包括大学生),家庭困难的人(包括没有正规职业的)以及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对于这些人,我国从2006年开始进行研究,并于2007年由国务院发布了10号文件,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从2007年开始进行试点。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共同发布文件,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组长吴仪同志讲:“这项制度是一个兜底的保险制度。”职工有了制度,农民有了制度,最后这项制度就把所有人都囊括了。 2007年,在召开“关于城镇居
18、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会议”之前,温家宝总理与一些省市的领导进行了座谈。在座谈会上,总理明确提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主体就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这项制度由三部分构成,一个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个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个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制度层面上讲,到2007年,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覆盖到全部人口,实现了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在生病的时候,国家要给予帮助”。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一)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内容 在以上三项制度的探索过程中,同时还探索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人们都在竞争,这个过程中总有竞争失败的,这些人需要有一个安全网。当时,朱镕基总理
19、讲了一句话,就是“我们需要有一个密不透风的网,能够让任何人在最后都能够托住底,都能够为他们提供医疗保障”。这就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从2000年开始,我国开始探索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从2005年开始探索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到现在,已经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目前,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主要有两项功能:(1)帮助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或新农合;(2)在自付率高的情况下进行二次救助,有的地方还成立了所谓“救助医院”,提供实物服务。这是一项兜底的制度。 另外,我国还建立了企业补助医疗保险,就是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在工资总额以内,在税前列支4%建立补助医疗保险,XX省92%的企业都建立了补助医疗保险。 此外,
20、还有一些特殊人群,比如离休人员,他们是我国的开国元勋。对这些人的保障,不能通过简单的医疗保障来解决,而是建立了离休人员经费管理办法。离休人员是建国之前已经工作,而现在都已经退下来的,所以今后不会产生新的离休人员。但是,战斗还可能存在,还有自然灾害,比如抗洪、抢险、地震等,部队战士、民兵和工作人员在平时和战时都会产生一些伤残。在过去,我们把伤残人员分为二等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现在,按照新的抚恤条例,分为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对于这部分人,国家建立了一套管理办法,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了公务员医疗保障制度。同时,在军队也建立了相衔接的医疗保险制度。这样,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就得到了解决。
21、最后,我国还建立了商业健康保险。在90年代,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医疗保险,只有财产保险或人寿保险附加险。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国商业保险的决定,其中就谈到了要建立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2004年,我国建立了四家专门的健康保险公司,目前已经有一百多种产品经过保监会批准,开始在全国销售。 可以看出,在我国,一个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已经开始形成。 (二)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过程中取得的成就 在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探索建立了适合我国国情、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医疗保障体系,而且保障水平在逐步提高。 以新农
22、合为例,它的筹资水平从开始的25元,提高到现在的100元,其中由政府补助80元,家庭缴20元,这是一个非常快速的提高。随着筹资能力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也在提高,这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如果没有这些制度,出现在90年代末、21世纪初的减员增效,导致大量职工下岗的形势,根本无法维持。新农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让农民也能享受报销,逐步建立了医疗保险的服务管理体系,逐步实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医院直接进行结算。 在改革推进的过程,我们进行了很多改革,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不管医疗保险制度现在还存在什么问题,从总体上来说,它还是在稳步前进的,是成功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
23、,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经验或者一般规律,主要是要适应中国的基本国情。从1993年开始进行研究探索的时候,国务院发布的所有文件都提出要适合中国的国情。目前,中国的国情主要有四个方面。 首先,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不能否认的。所以,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我们遵循的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这是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来的。这条原则提出以后,引起了很多争议,有的人大代表认为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不能提“低水平”,而是要搞“高保障水平”。但是,现在我们更进一步地认识到,这里的“水平”并不是简单的高低问题。如果搞得太高,会影响整个国家的竞争力,影响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所以,初级阶段的概念在相当长的时
24、候内,还是需要坚持的,正如小平同志讲的“一百年不动摇”。尽管现在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很高,但还要保持“基本保障”的概念。 其次,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所有的工作都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医疗改革的讨论中,有一些学者认为,医疗保障体系应该回到计划经济的要求,由国家把所有的药厂和医院管起来,直接下令降价就可以了。但是,我们认为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和规律,应当坚持走市场经济道路。 第三,要适应我国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不能在这样不平衡的状态下奢谈公平。有人认为,制定不同的制度就是不公平。但是,我们认为,如果没有不同的制度才是
25、不公平,因为在不平衡的状态下,奢谈公平是最大的不公平。 第四,我国处于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时期,要适应变化。国务院法制办和人大法工委在讨论社会保险法的时候,有人认为医疗保险决定中通篇是“左右”和“原则”,而法律的规定是非常严谨的,医疗保险没法实行。但是,在医疗保险改革中,这样的“左右”和“原则”是必须的,法律要适应这种快速的变化,如果法律不适应这种变化,医疗保险制度就真的无法开展。 2、吴仪同志在总结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验中提出了“小步快走不停步,坚决不走回头路”。也就是说,宁可每一次步子迈得小一点,但是不能停下来,而且要力保成功。步子迈得小一点,就可以看出步子的方向是不是正确,可以及时进行
26、调整,但是决不走回头路,这是改革中非常重要的经验。 3、所有的改革都是经过试点总结、完善之后,再逐步推广的,而不是提出一个理念就全部实施。而且,在试点过程中,一定要明确试点的目的,明确什么是成功,什么是不成功,以及怎样总结和推广。 4、要从解决群众最迫切的要求入手,逐步完善。群众的诉求是很多的,通过分析群众来信,找出群众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加以解决和完善。 5、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当时李岚清总理提出来的,叫做“中央制定制度框架,各地分散决策”,这是党中央的集体决策。现在,人大提出“地方分散决策”没有法律的严肃性,党中央是至高无上的,中央发出号令以后,地方只要执行就可以了。他们中有人认为,医
27、疗保险制度改革只要党中央制定大的政策框架,鼓励各地进行探索,在各地探索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总结,然后把经验再进行规范,再让地方进行探索。但是,我们认为,对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原因是:第一,党中央看不清整体的形势;第二,各地差异太大。 第三节全民医疗保障阶段 随着2009年4月6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我国进入了全民医疗保障的新阶段。在2009年医疗保险工作会上,胡晓义部长的报告题目就叫走向全民医保。在这次的医改方案中,党中央、国务院明确了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原则、框架和实施步骤。这次的医改制定的任务有三个:第一,要求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第二,逐
28、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第三,通过整合,完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最近有一些学者认为,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太碎片化。实际上,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是需要一段过程的。在新阶段,这个框架总结为“三纵三横”。“三纵”是以社会保险制度为主体,目前社会保险制度由三项保险制度构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横”是一个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框架,兜底制度是城乡社会医疗救助体系。社会医疗救助体系的核心是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它还包括慈善协会、红十字会、基金会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一部分特殊人群(包括公务员),还要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对于离休人员
29、、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等,都是特殊人群。另外,还有商业健康保险,它刚刚起步,还有大量的发展空间。“三纵三横”构成了我国的整个医疗保障体系。 到2020年,在城市化率比较高、工业化发展比较快的地区,是不是可以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整合。很多地区现在已经开始进行探索,比如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长珠模式”,成都和重庆的“成渝模式”。有的地方开始进行一些管理方面的整合,比如天津和杭州、厦门的“杭厦模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这种整合还要适应我国的二元体制结构,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状态,逐步进行发展。 第二章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和运作 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大多数是由地
30、方实施操作的。以下关于医疗保险主要政策的介绍,将从主体角度进行,有些方面不进行深入分析。 第一节医疗保险 一、医疗保险的内容 在80年代以前的文献(不包含我国的文献)中,关于医疗保险都提到一句话,叫做“医疗保险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斗争的成果”。1893年,当时的德国首相俾斯麦(奥托冯俾斯麦ottovonbismarck)发布了德国医疗保险法典。这个法典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它使世界上第一次出现了社会医疗保险。俾斯麦说:“医疗保险法是一道革命的防火墙,如果没有这个的话,工人阶级运动的熊熊烈火就要烧毁资本主义制度”。出现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之后,开始出现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这场斗争是完善医疗制度的
31、一个过程,也是完善市场经济的一个过程。在俾斯麦发布医疗保险之前,医疗责任完全是个人责任,看病与企业主、政府没有关系。1893年俾斯麦发布医疗保险法典之后,雇主要承担一半的责任。现在,全世界167个地区中,已经有130多个地区实施了社会保险制度。在大多数国家,雇员和雇主缴费是一半对一半,在我国雇员缴费相对较少。雇主承担一半责任,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随着罗斯福新政的开展,美国在商业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了医疗保险(medicare)和医疗补贴(medicaid)。二战以后,随着英国国民健康服务法的发布,开始建立了税收制度支持下的国家医疗保障制度。以上这些制度的产生,都应看作是工人阶级和资本阶级斗争的成
32、果。 在80年代到90年代,保险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兵器,计划经济体制下用不着保险制度。保险制度是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兵器。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社会需要保险制度。在90年代后期的亚洲金融危机以及现在的全球金融风暴下,中国人为了孩子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养老问题,是不会大笔花钱的,因为我国缺乏医疗保障制度。所以,要拉动内需,就需要有社会心理保障。同时,每一次大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每一次医疗保险的改革,都与经济危机紧密结合在一起。1893年俾斯麦的改革,实际上是为了解决十九世纪后期金融危机下的需求,而那次的金融危机
33、直接导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罗斯福新政建立的以商业保险为主体、社会医疗保险为辅助的美国式医疗保障体系,是在30年代金融大萧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英国的国民健康服务法,是经历二战打击之后,在西欧逐步建立起来的。日本在70年代经济危机的情况下,提出了全民医疗保险的概念。我国的医疗保险改革,也是在经历危机的冲击后建立起来的。特别是在现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加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提出了医疗改革的要求,在拉动内需的同时,保障全体公民的健康,特别是在新世纪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之后。 医疗保险筹集的资金是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可以说医疗保险是医疗卫生筹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种
34、新的管理模式。 最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保险是代表所有参保人的利益的。病人在医生面前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想要维护自己权利。马克思曾经说:“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现在,我国的弱势群体也联合起来了,他们是相对强势群体而言的。所有的病人需要找到一个组织,他们在参加保险之后,保险机构就应该为所有参保人的利益和医生进行谈判。所以,现在的医疗保险机构,尽管实力还很弱,但是一定要树立一个观念,就是代表所有参保人的利益,和医疗机构、药厂、提供服务者进行谈判。 二、医疗保险的特点 社会保险有五大险种,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是全民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和有病的时候,有权得到国家的
35、帮助。所以,国家要建立相应的保险制度来帮助这些人。另一类是针对有劳动关系的人建立的保险,包括工伤险、生育险和失业险。这是一种分类方法。 还有一种分类方法,把社会保险分为购买与医疗服务相关的保险和不购买与医疗服务相关的保险。对于购买与医疗服务相关的保险,比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的医疗服务部分,生育保险中的孕产期医疗服务部分,有一些特殊要求,就是参保人购买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代表参保人与药店进行定点谈判和结算管理。 医疗保险是世界的一大难题,其难点就在于对医生的管理。曾经有一位澳大利亚的专家与我们进行讨论,讨论的问题是医院里什么设备最贵,有人说是ct,有人说是核磁共振,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医生的笔,因
36、为医生想开什么就开什么。所以,我们需要通过资金管理和结算管理来调动医生的积极性,管理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第二节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和运作 一、医疗保险主要政策 (一)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在1998年制定的,覆盖了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但是,近几年来,城镇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当时,我国的企业分为国有、集体和外商投资企业。近几年来,出现了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随着经济的发展,从1998年到现在,我国的企业分类已经发生了三次变化,以后会如何分类还是个未知数。关于机关单位的分类没有发生变化,基本上属于编办覆盖,这部分企业原则上都由工商局进行覆盖。关于事业单位的
37、分类,原来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现在的分类是很不清晰的,有的参照公务员管理,有的是行政执行类的。这些分类是非常重要的,它决定着这些单位由谁覆盖、授权、组织和管理。我国的社团,现在还由民政部门覆盖、管理,但是这些社团下一步应该怎么办,现在是很难说清的。特别是基金会,是法人基金会还是非法人基金会,这是很难说清楚的。现在,我国出现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些单位虽然进行了注册,但是覆盖权不清楚。近几年,我国又出了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目前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管理。什么叫灵活就业人员,什么是农民工,这些是说不清的。尽管出现了这样一些新的概念,但是在我国现行政策下,都能进行覆盖
38、。虽然在政策上没有问题,但是各地在操作执行的时候,需要进一步认识问题、规范问题、解决问题。 关于保险基金的筹集,我国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2%,用人单位缴纳6%左右,具体的缴费率由各地规定。从全国范围来看,基金的缴纳率平均为7.3%,最低的只有2%,最高的是9%,比如北京、上海等。筹集资金以后,这部分资金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建立个人账户,一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包括了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中的一部分,统筹基金是单位缴费的剩余部分,其中退休人员不缴费。这样就容易出现问题。如果缴费的人多,吃药的人少,像年轻化的城市,如深圳,这部分资金就会比较节约。但是,对于一些
39、老的工业化城市,比如重庆,压力就很大。重庆现在的参保人员和职工比例约为1比1.8,青海是1比1.65,兵团只有1比1.5。根据测算,参保人员和职工比例达到1比2.4的情况下,基金才能够平衡。对于不足比例的,需要加以统筹研究。 关于医疗费用的支付,有起付线、封顶线和个人分担。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原则上是分开的,个别地方也将它们统一起来。个人账户主要负责门诊费用,是起付线下的自付政策。除个人账户以外,保险基金基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用,采用地区统筹管理的办法。研究认为,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效率比较低,有很多资金结余,而这种积累解决不了最终问题,基本上被扬弃了。剩余基金基本按照地区
40、统筹的模式进行运转。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从5元起步,现在已经到20元,财政补助已经到80元。国家决定,到2010年,新农合的政府补助将达120元,家庭缴费30元。目前,我国财政出现了困难,2009年前四个月的财政为负增长,五月份全国财政平均增加百分之四点几。在这样的经济情况下,国务院决定2010年增加新农合投入,平均每人增长40元,这给了全国人民抗击金融危机风险的勇气和承诺,是抗击金融危机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央财政补助,采取对于中西部地区补助一半,对于东部地区补助一部分的政策。社会医疗救助机构帮助贫困人员参保,由县级统筹管理,
41、以住院和大病为主,现在也开始进行门诊统筹试点,目前已在全国30%的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20号文件,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是一老一小、大学生和无职业人群,筹资包括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标准与新农合是一致的。家庭缴费分为两个档次,这是根据城镇人员的不同需求。据我国的医疗保险测算,老年人(六十岁以上的)的医疗费占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60%,虽然人数只占不到30%。这是很正常的。对于未成年人,现在全国的平均缴费水平约为90元,政府补助80元,个人缴费10元。对于成年人,平均每人一年缴费达270多元。关于统筹层次,我国提出了以地市
42、级进行统筹管理。现在有些地方实行县级统筹,要求尽快变为地市级统筹。医疗费用给付,要以大病为主,2009年出台的文件规定,要探索门诊统筹。 二、医疗保险的目标 现在,我国参加新农合的人数已经达到81500万,城镇职工和居民参保人数在2008年达到了31800万。今后三年,各项保险制度的参保人数都要力争超过90%,这个任务是相当巨大的。2009年,社保部给各地提出任务,要求有7200万人参保,前五个月仅完成了任务量的17%,这与医改方案出台比较晚有关,与金融危机导致的农民工参保人下降也有关。所以,2009年下半年,各地需要加紧完成任务。 目前,职工医疗保险的住院给付水平是70%左右,虽然各地公务员
43、的补助情况不同,但是公务员的给付水平基本能够达到85%左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住院给付率约为50%;新农合的住院给付水平为38%左右。经过三年的努力,我们要求职工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要达到75%,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达到65%,新农合也要达到65%。 目前,保障水平低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公平性问题、流动性问题和可持续问题。要解决公平性问题,首先要全民覆盖,保证每个人都参保,坚决不参保的除外。在二元结构下,不能简单地用参保缴费水平来评价参保的公平性,而是要逐步调整参保水平。如果今后的给付水平都达到了一定要求,这才算公平。同时,这里的公平只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平,补充医疗保险不存在公平性问题。现在,流动
44、性问题很突出,主要是农民工问题和居住迁徙问题。可持续问题,主要是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需要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需要提高,各项基本医疗保险需要补充。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医改方案都做了相应的规定。 第三章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 第一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医疗保险是世界性的难题,其难点在于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管理。在公费医疗保险时期,医疗服务管理也叫做报销制度,现在一些文件中也经常出现报销比例以及报销方式的规定。实际上,报销制度是职工或病人到医院看病,个人先缴费,缴费后凭发票到单位报销的制度。医院取消合同单制度之后,就出现了报销制度。现在,实行医疗保险第三方介入管理模式,就是参保人员把钱交给医疗保险经办系统,
45、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或医疗机构签订合同或协议,参保人员到医院看病之后,按照协议规定,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同时按照协议进行付费,付费的方式有很多种。这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就成了所有参保人员付费的管理者,同时也是购买医疗服务的管理者,这是社会化服务。所以,现在一般不提报销,而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向医疗服务提供方按协议付费。 第二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新要求 这次的医改意见中,对于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要求强化医疗保障对于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 (二)要探索建立由医疗保险机构等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 (三
46、)要实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四)要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 现在,我国实行按服务付费,在这种方式下,医院会多提供服务,不管有用没用。 按人头付费,主要是针对社区服务,比如把社区服务出包给社区服务站,整个社区一年的费用是固定的。如果大家都不得病,这部分资金就省下了,作为社区服务站的收入。如果大家都转到大医院去看病,超支部分就作为社区服务站的亏损。当然,这项付费方式是需要一套制度作为保证的。 现在,国际上大多数发达国家,比如英美、澳大利亚、日本、意大利、法国、德国,包括台湾地区,都实行drgs支付方式,就是按病种付费,治不好不付费。比如阑尾炎,病人支付医
47、院固定的费用,当然各地是有差异的,医院负责把阑尾炎治好。但是,阑尾炎有轻有重,不同年龄段的手术情况不同,而且阑尾炎可以分为单纯性阑尾炎、化脓性阑尾炎、穿孔性阑尾炎、风湿性阑尾炎、阑尾移位等,价格是不一样的。如果阑尾炎合并腹膜炎,情况就又不同了。严重的话,阑尾炎还可能导致休克。所以,要按照不同的情况,比如手术与否、有无穿孔、岁数大小、病情轻重、血压高低等,把病人分成不同的组。drgs支付方式,在中国叫做按病种付费。 总额预付,就是支付医院或者医疗机构一年的费用,要求把所有的病人都治好。当然,这个过程中,医院也会采取一些方式,比如尽量让病人缩短住院时间,尽量少做检查,减少治疗等。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介入质量管理。 (五)要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 1、谈判机制的建立 在按服务付费的情况下,药费都是由国家定的。改革之后,要通过谈判机制,对于费用金额、给付方式以及医疗质量等加以明确。实际上,这是医改意见中指出的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44号文件中,对于按服务付费下的管理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叫“321”。所谓“3”是指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住院标准。这是一项标准化管理。现在已经不再按服务付费,这个标准就成为了医疗机构和病人之间协商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病人对于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