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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安全注射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7079253 上传时间:2024-12-2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1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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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卫生院安全注射制度 1、从事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计划免疫专业培训,能正确掌握接种象、疫苗性质、接种部位、剂量、方法和禁忌症,接种反应的判断和处理方法,具备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2、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生物制品必须由卫生防疫机构逐级调拨分发,严禁使用非正常渠道购进疫苗。并在相应的温度条件下贮存。 3、根据卫生部规定的儿童免疫程序,检查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核对儿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接种对象和接种何种疫苗。 4、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详细询问儿童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和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必要时测量体温和进行体检,凡有禁忌症的对象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预防接种证、卡上做好记录。 5、认真核对要接种的疫苗品种,检查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质、污染、发霉、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烈纹或受冻结的液体疫苗(甲肝除外),一律不得使用。 6、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严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制度。无菌和使用过的注射器、针头要分开存放。 7、积极推行使用合格(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和标明厂名、厂址)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用后要立即毁形、回收集中销毁,严禁再次使用。 8、接种卡介苗的注射器、针头要专用,且有明显标记。 9、按疫苗使用说明规定的接种方法、部位和剂量接种疫苗。 10、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上正确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接种者签名。 11、接种对象接种后留在现场观察15~30分钟,并向家长或监护人告知接种可能出现的接种反应和注意事项。 12、发生预防接种意外或事故必须及时抢救,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上报县卫生防疫站。 第2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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