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内申诉制度优秀范文五篇 晴晴 中江縣富興鎮中學生校內申訴制度 一、宗旨。為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學生合法權益保護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申訴人和被申訴人 1、申訴人是本校內在校學生以及其監護人或代理人。 2、被申訴人主要是學校教導處、政教處、後勤等學校管理機構以及相關教師。 三、申訴範圍: 1、學生在參加學校安排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2、對學校給予處理處分不服。 3、學校、教師或其他人員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合法權利受到侵害。 四、申訴受理
2、機構: 1、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由校長、政教處、教導處、團支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是學校接受和處理學生申訴決策機構。 2、校內申訴委員會下設法制處,負責受理學生口頭或書面申訴。 五、申訴時間及形式。在校學生或監護人在得知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後3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申訴委員會提出申訴。 六、申訴程序 1、申訴提出。學生認為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以書面形式向法制處提出申訴。 2、書面申訴可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提出並交給法制處,申訴書中必須寫明申訴人和被申訴人基本情況,如果有監護人或代理人,要將監護人或代理人基本情況寫明,還要寫明申訴要求、事實與理由、有關法律法規依據。 3、口頭提出申訴,法制處應
3、當做相應記錄,寫明申訴人基本情況、事實與理由、時間等。 晴晴 晴晴 七、審查受理。法制處在收到學生申訴5日內進行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應當受理並以書面形式送達申訴人;不符合條件不予受理並以書面形式送達申訴人。 八、調查聽證 1、學校申訴委員會在接到學生或監護人申訴後,組成三人以上調查組對申訴內容進行調查核實,並做筆錄。 2、校內申訴委員會對學生申訴案件要在深入調查基礎上取得佐證材料,根據需要召開學校領導、教師、家長和學生以及被申訴對象等人員參加聽證會。 3、調查、聽證過程中筆錄或聽證材料由當事人簽字後存入檔案。 4、申訴委員會成員與申訴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應回避。 九、做出處理決定。申訴委員會應當在收到申訴並受理30日內,在對申訴事項進行全面調查核實基礎上做出處理決定,並以書面形式告之申訴人,由申訴人簽字後存檔。 十、申訴人對學校申訴委員會作出申訴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收到申訴處理決定書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訴,逾期未提出申訴,申訴處理決定書即發生效力。 晴晴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