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象山二中公寓楼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由专人负责管理,对配备的公用物品要编号登记,严防丢失。
2、学生宿舍每寝室每人配一把钥匙自己保管,不得擅自借用他人。
3、学生宿舍安排妥当后,未经生活指导室批准,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4、上课时间,宿舍大门上锁,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得回寝室。
5、住宿生不得自行留客住宿。
6、室内要使用规定照明灯具。
7、学生不得在室内使用明火。
8、严禁学生在寝室内吸烟。
9、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搞好寝室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
10、住宿生必须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不得在宿舍酗酒闹事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娱乐活动。
象山二中
2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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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城中村公寓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城中村公寓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灭火器具定点、定位,并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的消防器具和设备,必须是有国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产品。
二、使用的电器设备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气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占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器材。
四、对消火栓给水系统应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消火栓、水枪、水带、消防水喉是否齐全完好,防火门每年检查一次,消除安全隐患。
五、禁止在床上吸烟或使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六、生活用品按指定区域有序存放,床上用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七、只有电工或专业维修人员才能安装电线、维修电气设备。
八、各住户出门时注意关窗、关电源、灭火星(如烟头)、锁门。
九、禁止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等。
十、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不得随意存放,应指定地点专人保管,随用随取,用完封存。
第三篇: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公寓楼的管理,为学生创造良好、舒适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总则
1、各班学生的宿舍及床位由总务处和公寓楼管理员统一安排,宿舍及床位一经确定,学生不得私自调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由管理员和班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并重新登记。
2、宿舍内的一切公物实行全体舍员负责制,公物被人为损坏,责任人明确的,由责任人赔偿;责任人不明确的,由该宿舍所有舍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校纪处分。
3、宿舍内公物因非人为因素损坏的,学生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或班主任,由管理员负责维修处理。
(二)纪律要求
1、学生出入公寓楼,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和询问,认真进行出入登记。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进入公寓楼。确因生病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公寓里休息的,应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经管理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3、自觉保持公寓楼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在楼内拍打玻璃球等。晚熄灯后,不再进行洗衣、洗刷等活动,不得干其他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4、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挂、乱踹等。
(三)卫生要求
1、舍长安排本宿舍卫生值日表,每天由学生轮流打扫宿舍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无异味。
2、不得将带有塑料袋的小吃品带入公寓楼。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严禁在楼道内倒污水,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向下水道、水池内倾倒剩饭、剩菜等杂物;严禁从窗口向外扔东西。
4、正确使用公共厕所、小便入池,大便入坑,手纸入篓,便后及时冲洗。
(四)安全责任
1、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容留非本宿舍舍员住宿。
2、男女生不得互窜公寓楼,有事在楼外处理。
3、严禁在公寓楼内发生吸烟、喝酒、赌博、偷盗、打架斗殴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拆改电器开关等。
5、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楼。一经发现随即没收,并给予校纪处分。
6、妥善管理好个人物品,防止财物丢失。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他人使用,房门钥匙一旦丢失,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财物丢失的,责任自负。
(五)考核与处罚
1、学校每月开展文明宿舍的评比活动,授予“文明宿舍”称号。
2、公寓楼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班主任协助管理员进行管理,考核结果按周上报教育处,与《班级量化考核》及班主任绩效工资挂钩。
凡违反卫生、纪律要求的,评比台上亮黄牌;凡违反安全要求的,评比台上亮红牌。违纪一人次扣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1~2分。
第四篇: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公寓楼的管理,为学生创造良好、舒适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管理
1、各班学生的宿舍及床位由政教处、总务处和班主任统一安排,宿舍及床位一经确定,实名标签登记,学生不得私自调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由班主任解决,并重新登记。
2、宿舍内的一切公物实行全体舍员负责制,公物被人为损坏,责任人明确的,由责任人赔偿;责任人不明确的,由该宿舍所有舍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任人校纪处分。
3、宿舍内公物因非人为因素损坏的,学生应及时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上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上报学校并及时维修。
4、爱护好公寓楼内一切设施(含楼梯、墙壁配电盘与开关、灯具、门窗玻璃、门抓手、锁具、室内消防设施、铁床及床板等)。若损坏门抓手一副赔偿3元,门上亮玻璃一块10元,铝合金玻璃一块50元,墙壁配电盘一个100元,开关及插座一个7元,消防设施(含管道)50——500元,灯具一个30元,安全出口通道标志一个30元,床板一副50元,铁床撑每根20元。
(二)纪律要求
1、学生出入公寓楼,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和询问,必要时认真进行出入登记。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期间不得进入公寓楼。确因生病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公寓里休息的,应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经管理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3、自觉保持公寓楼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在楼内拍打玻璃球等,不得在楼内跑、跳、打闹。晚熄灯后,不再进行洗衣、洗刷等活动,不得干其他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4、文明礼让,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准推、搡和拥挤。
5、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挂、乱踹等。
(三)卫生要求
1、舍长安排本宿舍卫生值日表,每天由学生轮流打扫宿舍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无异味。
2、不得将带有塑料袋的小吃品带入公寓楼。
3、不得弄脏室内墙壁和室外走廊墙壁,更不准在室内外墙壁上出现鞋印。
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严禁在楼道内倒污水,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向下水道、水池内倾倒剩饭、剩菜等杂物;严禁从窗口向外扔东西。
4、正确使用公共厕所、小便入池,大便入坑,手纸入篓,便后及时冲洗。
(四)安全责任
1、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容留非本宿舍舍员住宿。
2、男女生不得互窜公寓楼,有事在楼外处理。
3、严禁在公寓楼内发生吸烟、喝酒、赌博、偷盗、打架斗殴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拆改电器开关等。
5、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公寓楼。一经发现随即没收,并给予校纪处分。
6、妥善管理好个人物品,防止财物丢失。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他人使用,房门钥匙一旦丢失,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财物丢失的,责任自负。
(五)考核与处罚
1、学校每月开展文明宿舍的评比活动,授予“文明宿舍”称号。
2、公寓楼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班主任协助管理员进行管理,考核结果按周上报政教处,与《班级量化考核》及班主任绩效工资挂钩。
凡违反公物管理、卫生、纪律要求的,评比台上亮黄牌;凡违反安全要求的,评比台上亮红牌。违纪一人次扣班级量化考核1~2分。公物赔偿每1元扣班级量化考核0.1分。(一律实行属地管理)。
第五篇: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确保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在企业辖区范围内发生的任何涉及人员安保,财务安保,物资安保的行为和事项。
第3条
职责划分1.总经理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保卫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部署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解决和处理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行政部负责安全保卫管理内部业务培训工作的计划和实施。
2.行政部
(1)行政部是企业安全保卫管理的主管部门。(2)行政部负责安全保卫管理内部业务培训工作。
第二章
人员安全保卫管理
第4条
人员出入管理1.证件管理
(1)员工出入企业应佩戴胸章,对未按规定佩戴者,保安应予纠正。(2)员工进入企业时未戴胸章的,应在保安室登记借用“临时出入证”,经保安核对并扣留考勤卡后,方可进入。员工下班时,以“临时出入证”换取考勤卡后方可打卡离开企业。保安应每月将借用临时出入证登记单交行政部存查。
(3)遗失胸章应立即向人力资源中心申请补发,同时书面说明遗失经过并检讨。
(4)使用他人胸章或伪造、涂改胸章者,一经查实,使用者、借予者及伪造涂改者均按照公司的相应制度进行处罚。(5)企业以外人员进入时,须由接待部门填写外来人员进入申请表并经部门领导审批报行政部备案,在保安组领用外来人员出入证后方可持证进入。2员工出入管理
(1)凡本企业员工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企业。(2)企业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公司。(3)严禁员工携带宠物进入企业。
(4)员工携带包裹进入企业时,须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严谨企业资产外流。
第5条劳动保护管理
1.企业有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运营中出现的有关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例。
2.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新进员工、调换岗位员工、特殊工种员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全体员工应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确保生产安全。
4.第三章
物资安全保卫管理
第6条仓库管理1.管理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仓库岗位责任制,对库管员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意识、库存商品及物质养护知识学习培训,完善各项手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责令期限整改。
2.具体要求
(1)库房与办公室、配电室及明火作业场所应按能源安全保卫管理的相关要求保证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准随意占用。(2)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及其他杂物。(3)库房用电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4)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不准装电线插座、电源开关、大功率照明灯具,不准使用家用电器。
(5)库房物品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码放。(6)库房内严禁烟火,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牌。
(7)库区内的安全消防设施按有关规定配齐,配全,并始终保持完好。(8)定期对库区报警装置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性能完好。
第7条机动车辆管理1.出入管理
(1)企业车辆凭行政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进出公司。(2)外来车辆应由接待部门填写外来车辆出入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审批交行政部备案后领取“临时出入证”。
(3)企业员工私家车经行政部备案后凭“车辆出入证”进出公司。
2.企业车辆管理(与公务用车制度相结合)
(1)企业车辆与司机统一在行政部存档管理,企业车辆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2)企业各种机动车辆均为公务用车,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特殊情况须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3)各部门使用公车执行公务时,须填写专用申请表格并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在行政部备案。行政部应及时安排车辆。
(4)严禁司机私自出车。私拉物品、捎带亲友及乘客。
(5)专职司机对车辆负有主要责任,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汇报并妥善解决。(6)司机应按要求在指定的地点停放企业车辆,严禁在非指定地点停放过夜。
第8条贵重物资、设备和技术资料管理1.贵重仪器、设备
贵重仪器设备,如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通信器材等,要在有防护设施的库房或保险柜内存放,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履行借用手续,确保设备器材完好安全。
2.技术资料
(1)对有关企业科研、生产技术方面的资料、光盘、软盘等要分密集保管、保存。机密资料用完之后,要及时放入保险柜保存。对该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要求及时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2)对于接触保密、机密文件、技术资料的员工,在调离时要严格履行文件、资料交接制度,保证企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安全性。
第四章
能源安全保卫管理
第9条电源管理1.电路分开
(1)严格遵守电源管理制度,生产、生活用电线路必须分开。
(2)电线和用电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接临时电线,超负荷作业以及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2.用电要求
(1)员工必须在指定地点使用电热器具,不准随便移动。
(2)行政部负责定期检测电线绝缘情况,发现线路老化、破损、裸露、绝缘不良、短路等现象必须及时更新、维修,对各类电气设备、避雷装置要定期检测维修。
第10条消防管理1.宣传教育
行政部应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2.消防设施
(1)企业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储存场地,原材料及成品库房,办公场所等地点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紧急照明装置和必要的消防设施。(2)企业根据现有消防状况和财力状况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谁检查。
3.用火(1)禁止在公共场所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时应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并经行政部批准。(2)动用明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对具有火灾危险的必须依照有关安全要求操作。
(3)禁止在工作区域使用自制或外购电炉取暖或做饭。(4)企业已划定禁烟区,员工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4.消防检查
(1)行政部人员应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2)各部门人员应定期自行进行消防检查,发现隐患须及时通知行政部。
5.紧急情况
(1)企业员工一旦发现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2)火势较大,在场人员不懂扑灭方法时,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进行扑救。
(3)企业任何人发现火灾或其他安全问题都应迅速报警,各部门或员工应为报警无偿提供方便,有为扑救火灾提供帮助的义务。(4)行政部在火灾发生后须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协助查清火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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