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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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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员、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室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进行。 3、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每周向职能科室上交记录情况;职能科室按月将统计情况报校长室,并记入教职工工作档案。学校校行政值班领导坚持定期检查岗位,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作为考评依据。 4、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5、教职工因事、因病离岗、离校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请假单),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按矿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员,并作好记录。 6、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矿工论处。 7、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均列入考勤之列。 8、学校将教职员工的考勤情况同考评、奖金、凭先评优等挂钩,对违反学校劳动纪律,情况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除名。 第1页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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