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临濮镇便民服务大厅规范化管理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
一、大厅为镇政府机关及窗口单位职能部门首问责任区。
二、大厅工作人员应履行首问责任区以下职责:
1、接待前来办事咨询人员。
2、答复、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3、引领办事咨询人员到职能部门洽谈或办事。
4、按照信访举报工作的条款及《信访条例》受理来访事项。
5、首问责任人对来办事的人要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礼貌,详细了解办事事由,耐心地解答有关咨询。
6、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应当向来办事的人员说明情况,并告知具体承办部门。
7、对把握不准或者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向镇领导汇报。
廉政建设制度
一、“大厅”工作人员应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大厅”内各窗口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原则》和《党章》等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搞好廉政建设。
三、“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
有关规定,自觉做到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包括礼金、礼券、礼物)
限时办结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镇政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办理应按领导批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或不适宜本单位办结的,应及时退回交办人,并说明理由;对内容涉及面广,问题较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各部门服务时限,只要符合条件,遵循政策、手续齐备,当场办结;特殊情况下不能办结的可以推迟,但应向服务对象解释。
服务承诺制度
为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接受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诺内容
1、工作人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宗旨,文明用语,文明办事,禁用服务忌语,热情、耐心回答群众咨询。
2、上班应着装整洁,注意形象,佩戴上岗工作牌,秉公办事,文明办公,不收受礼品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3、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做到岗位不离人。
4、各部门在具体的服务项目时,原则上需按承诺时限办
结,特殊情况下不能办结的,应向服务对象解释,及时报告领导,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违诺处理
1、上班时,态度粗暴,言行不文明,由负责本大厅工作的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为经批准超过时限3天的,给予效能告诫。
2、无敌对能办的事没有马上办,责令领导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3无敌没有在承诺时限内办完事项的,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未经批准超过时限3天的,给予效能告诫。
4、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情节轻微的,给予效能告诫,清洁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政策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5对有其他违诺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投诉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本大厅工作人员的违诺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2481001临濮镇便民服务大厅服务内容
1、社会服务类。主要是信访、党务、农经、农技、民政、文化、财政、计生等部门所设立相应办事窗口,承办信访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老干部、老党员津贴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土地承包流转、调处涉农土地纠
纷、农技服务指导、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粮食补贴、家电下乡补贴、婚育证明等具体事务。
2、乡镇建设类。主要是城管、土管、村建特设立窗口,承办违章建房拆除、农村建房、土地纠纷调解等事项。
3、劳保医保类。主要是乡镇劳保、医保等有关问题的咨询,办理;,承办农村人技能培训、养老保险及农村合作医疗等事项。
4、法律服务类。设立综治、派出所等窗口,接受民间纠纷调解申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务。
第二篇:大明镇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
一、首问首办责任人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办事群众进入大厅后所接触到的第一位窗口工作人员。
(二)首办责任人。是指办事群众接触到的与所办事项有直接关系的第一位窗口工作人员。
二、首问首办责任人的职责
(一)窗口工作员须明确本岗位职责,了解其他窗口业务分工;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群众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首问首办责任人须对办事群众负责,接待办事群众,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严格按照程序,履行工作职责。
三、首问首办工作程序
(一)办事群众询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答复或处理;属自己职责范围或能在本窗口解决的事情,首问责任人即为首办责任人,应及时答复或处理。
(三)如涉及事项难以由一个窗口解决,由首办窗口牵头,协办窗口做好配合,共同将事情答复或处理好,每个办理的窗口都要在登记表中签署明确的处理意见和结果。
(四)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按上述原则予以答复;属举报或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人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填写便民服务转办表,并及时报告相关镇领导。
四、责任追究
首问首办责任制的实施落实工作和首问首办责任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党政办督查负责,纳入中心每月考核。
(一)工作要求
不能将首问首办责任推给别人,不准推脱应付,禁止相互扯皮。经办事项应在服务承诺期限内完成,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必须报本部门负责人,并事先向当事人说明原因,不属于本窗口管辖的业务事项,应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必要时应当与相关窗口联系协调。
(二)责任追究
1、办事群众有权向首问首办责任人查询事项办理、转办情况和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分管领导反映。
2、首问首办责任人出现以下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实,按制度进行处理,并在月度考核中予以相应处罚。
(1)不履行首问首办责任,对来访、办事群众不接待、推诿扯皮或遭冷遇的;
(2)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不积极,受到群众举报的;(3)接待群众态度恶劣,该办不办,有意刁难或设臵障碍,造成不良影响的;
(4)首问责任人不按程序办事,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责任意识淡漠,给工作造成损失或有损中心声誉的。
五、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依据
1、对“责任要求”的执行情况及其产生的效果。
2、群众的投诉信函(举报电话)、意见箱等。2
限时办结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行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限时办结,是指窗口单位在申请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窗口人员按照时限,及时办结(上报)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
二、进驻大厅的办事事项须明确窗口办事时限。
三、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向服务群众出个延期办结通知,并说明延期的理由。
四、延期办结不得超过10天,延期承诺后,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五、各窗口应建立便民服务登记台帐,详细填写受理时间、受理编号、办结时间、受理人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六、未按时办结的,按考核制度进行考核,情况严重的,按大厅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因过错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责任追究制
一、责任追究制内容
窗口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给集体、群众、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群众投诉和上级批评的,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或责任人承担行政和经济的责任的制度。
二、责任追究范围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责任追究: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
(二)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恶劣,服务态度生硬,刁难服务对象的;
(三)无不可抗拒因素,未限时办结有关业务工作的;
(四)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其他违纪违规的。
三、责任追究办法
对违反上述责任追究范围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工作过错、过失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窗口和部门责任人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
1、工作人员离开本工作岗位未写明或交待去向的;
2、首问责任人一次性告知不清楚,态度粗暴的;
3、承办人不能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有关办事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并故意刁难的;
4、办事人员手续齐全、又符合规定,应及时办理而不办的;
5、不能立即处理,应告知办结时限而未告知清楚,使办事人有意见的;
6、工作中出现一般性差错的;
7、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办文办事的,但能在第一次催办期限内完成的;
9、对下属管理不严,造成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制度的部门负责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
1、无故旷工、不遵守上下班和请假制度,致使正在办理的事项被耽误的;
2、业务水平低,办事能力差,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3、第二次催办后,仍未按催办要求完成任务的;
4、办文办事质量低,差错较多或出现严重差错,造成损失和较大影响的;
5、不执行有关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未改正的;
6、不文明服务,办事推诿,冷落、刁难服务对象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收取、截留、滞留公文或申办资料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2、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机密,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3、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差,多次(3次及以上)受到投诉的;
4、严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5、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政策规定的;
6、不文明服务,态度特别恶劣、侮辱、打骂服务对象的;
7、搞部门、小团体及个人利益、不令行禁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8、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报”等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
9、部门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人员发生违纪违规等行为熟视无睹,不作处理,甚至隐瞒、包庇、护短、说情的。
四、责任追究由镇便民大厅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代办制度
一、群众在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后须到县及以上单位办理、审批、核定的不须本人亲自到场可办理的事项,均可实行代办服务。
二、代办服务坚持群众自愿原则。
三、实行免费代办服务,严禁利用代办收取任何代办费、车费、招待费以及与办事成本无关的费用。
四、代办服务实行限时办结,须代办的事项,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三、责任追究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属代办服务范围的项目,未实行全程代办的。
(二)代办窗口推诿、不积极配合,造成项目办理时限过长的。
(三)项目办结后,窗口向办事群众摊派费用的。
考勤制度
一、镇便民服务大厅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二、作息时间: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均上班服务。冬春季: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夏秋季: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上午8:30时为内务整理时间,8:30时正式办公服务)。
三、上下班本人签字,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班,规定时间超过15分钟上班为迟到、提前下班超过15分钟为早退、超过30—60分钟下班记脱岗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需离岗外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因公、因病、因事离岗外出实行书面报告或书面请假制度。(1)请假半天、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其他在岗人员替岗的情况下,报分管领导审批;
(2)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党委副书记审批同意。
(3)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注意见、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2、不论何因,窗口岗位不能脱人。a岗请假由b岗替岗,安排a、b岗以外的部门其他人员替岗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无替岗人员或替岗人员不能办理业务以及未经主要领导同意安排ab岗以外人员替岗的,作缺岗处理。
五、党政办负责考勤汇总,按月公布。
工作制度
1、各窗口应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对受理事项及工作,不得推诿、扯皮。
2、工作人员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3、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应热情、大方、和蔼、周到、细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冲突。做到“接待热情、办事快捷、审核仔细、解释耐心、语言文明”。
4、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内,不得撤离职守,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交接制度
为了提高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确保限时办结落到实处,加强窗口与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前台接件,后台加工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窗口不能立即办理,需主部门调查核实的才能办结的事项。
二、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接件→登记→开具承诺件告知书→与部门交接→部门核办→办结件部门返窗口。
三、时间要求
1、窗口交接时间。窗口接件后,窗口须当日与部门进行交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并填写交接表。
2、部门办理时间。部门接件后,根据办件性质,确定办件时间,无特殊规定,接件后办理事项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3、部门交接时间。部门办结后,须于限定时间内将办结件与窗口交接,并填写交接表。
四、须部门协助办理的事项,必须完善交接手续。
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镇便民大厅人员的素质,落实“依法、便民、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是部门涉及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二学习的主要方法。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窗口人员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低于2次,坚持学习笔记,心得体会。
三、时间安排。由各部门组织集体学习,其余原则上自学。
四、学习纪律。学习时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请假,并说明原因,无故不参加学习,作旷工处理。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笔记,并经常检查或抽查。
安全保卫制度
一、便民大厅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责任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工作人员下班时应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及办公设备电源方能离岗。
三、各窗口要妥善保管重要资料和印章,以防失窃。
四、大厅安全保卫制度由值班组落实和监督。
五、大厅工作人员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责任感,共同维护好大厅内的秩序,为办事群众提供良好的办事秩序。
六、大厅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或整改,尽早消除隐患。
七、下班时间及节假日禁止在服务大厅内会客。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范围
(一)党委、政府下发的各类文件、部门负责人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中心的资料、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资料、照片、音像材料,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文字材料、中心干部档案、干部名册、干部奖惩及调整等有关文字材料,窗口形成的告知书、回执属于中心归档资料;
(二)有关窗口工作的各项业务、政策文件、材料、各项制度、窗口已办结告知书、回执备份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二、大厅的各类档案统一由党政办管理,窗口的各种档案由窗口按其规定自行管理。
三、入驻中心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随便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
四、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阅或复印。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电影、聊天、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软盘或光盘,不得把本窗口的软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盘。
三、与各相关网络进行数据交换的窗口,应配备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
四、未经许可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窗口,更不能操作计算机和相关设备。
五、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六、窗口计算机应设臵密码,防止文件泄露。
七、微机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
八、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下班时须切断计算机电源方可离岗。
廉政建设制度
大厅工作人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秉公办事,自觉维护中心形象,做好“五个不准”:
一、不准徇私舞弊,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二、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三、不准参与可能影响正常办事的宴请。
四、不准到企业或办事对象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准接受服务对象邀请和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
六、中心对廉政建设中的好人好事或违反廉政建设的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窗口单位。
卫生保洁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须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保持大厅室内室外、台前台后整洁卫生。
二、各窗口要坚持做到每日及时整理办公用品、资料、办公用品、对外宣传资料要按规定位臵规范摆放。每日的整理工作须在下班离岗前完成,办公桌面和台面不得有纸制文件资料和杂志、书报等。
三、重大节日或活动开展集体环境卫生大扫除。
四、大厅及其它公共卫生实行办公人员轮流负责卫生制度,值日人员必须负责各窗口的垃圾集中倾倒、中心公共区域地面、工作台清洁、当日大门关锁和次日开门。
五、窗口卫生保洁情况纳入中心考核内容。
第三篇: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大厅内标语:
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便民、规范、高效、廉洁
室外标语口号:“简化环节、规范程序,阳光操作、政务公开,优化环境、加快发展”
二、需要上墙的制度:
1、便民服务承诺制度
2、首问负责制
3、一次性告知制度
4、限时办结制度
5、档案管理制度
6、卫生保洁制度
7、廉政建设制度
8、工作考勤制度
9、责任追究制度
三、服务窗口名称:
财政服务、劳动保障、民政救济、党员服务、村镇建设、计生服务。
服务窗口职能
1、民政服务事项。《老年优待证》,农村贫困农户(含低保户、五保户)重特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农村低保对象申报,城乡居民最低保障待遇、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帮困助学(高中、大中专院校)、“三属”享受定期抚恤、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对象申请等。
2、计划生育服务事项。《独生子女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孩《生育服务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申报,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再生育初审等。
3、劳动保障服务事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城镇《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初审等。
4、财政政策服务事项。家电下乡补贴申报,农业灾害补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林木生态效益补偿,危房救助申报等。
5、农林水服务事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发、变更初审,《自用材采伐许可证》等。
6、国土、规划建设服务事项。农村建房用地手续、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等。
7、党员服务。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接待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各类政策的咨询;提供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提供法律、政策、市场信息、外出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咨询等。
8、信访稳定。负责受理来人来访、信访咨询、政策咨询、效能投诉和控告申诉等相关事宜;做好信访询问、来访记录、情况分类、初步研判等基础。
附件:
便民服务承诺制度
一、一次讲清,及时受理。接受咨询,一次性告知申请事项所需材料,确保一次性受理,需申办人补交材料的,一次性讲清补交材料内容,确保第二次受理。
二、按时办结,办事公正。全程代办制受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时办结,不借故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想象。
三、热情接待,文明用语。开展“三声”服务,即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对前来办事的申办人做到以礼相待,耐心解答,规范用语,不说粗话。
四、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假公济私,借工作之便索要、谋取私利。
五、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性文件办理项目,严格按程序办事。
六、廉洁自律,谢绝礼请。不收受申办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
首问负责制
一、对到服务大厅来咨询或办事的人员,第一个负责接待和办事的窗口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认真给予答复,不得推诿。
三、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限时办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如果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岗时,要做好登记,及时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的有关职责,熟练掌握与承担工作任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工作技能。
二、窗口工作人员对于前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对办事群众不了解办事程序的,要一次性明确告知其办事程序;
三、窗口工作人员对于办事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当认真、全面地进行审查,对手续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及时办理;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材料。
四、窗口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情,要当场解释有关政策以及不能办理的原因。
五、窗口工作人员凡因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不好,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
限时办结制度
一、窗口单位在申请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窗口人员按照时限,及时办结(上报)。
二、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需延期办结的事项,须向服务群众出个延期办结通知,并说明延期的理由。
三、各窗口应建立便民服务登记台帐,详细填写受理时间、受理编号、办结时间、受理人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未按时办结的,按考核制度进行考核,情况严重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范围
(一)党委、政府下发的各类文件、部门负责人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中心的资料、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资料、照片、音像材料,大厅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文字材料、大厅干部档案、干部名册、干部奖惩及调整等有关文字材料,窗口形成的告知书、回执属于中心归档资料;
(二)有关窗口工作的各项业务、政策文件、材料、各项制度、窗口已办结告知书、回执备份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属于窗口归档资料。
二、大厅的各类档案统一由大厅负责管理,窗口的各种档案由窗口按其规定自行管理。
三、入驻大厅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随便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
四、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阅或复印。
卫生保洁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须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要保持大厅室内室外、台前台后整洁卫生。
二、各窗口要坚持做到每日及时整理办公用品、资料、对外宣传资料要按规定位置规范摆放。每日的整理工作须在下班离岗前完成,办公桌面和台面不得有纸制文件资料和杂志、书报等。
三、重大节日或活动开展集体环境卫生大扫除。
四、大厅及其它公共卫生实行办公人员轮流负责卫生制度,值日人员必须负责各窗口的垃圾集中倾倒、中心公共区域地面、工作台清洁、当日大门关锁和次日开门。
五、窗口卫生保洁情况纳入大厅考核内容。
廉政建设制度
大厅工作人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秉公办事,自觉维护大厅形象,做好“五个不准”:
一、不准徇私舞弊,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二、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三、不准参与可能影响正常办事的宴请。
四、不准到办事对象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五、不准接受服务对象邀请到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大厅对廉政建设中的好人好事或违反廉政建设的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窗口单位。
工作考勤制度
一、便民服务大厅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二、作息时间: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均上班服务。冬春季:上午8:00—11:00时,下午13:30—16:30时;夏秋季: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
三、上下班本人签字,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班,规定时间超过15分钟上班为迟到、提前下班超过15分钟为早退、超过30—60分钟下班记脱岗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需离岗外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因公、因病、因事离岗外出实行书面报告或书面请假制度。
五、党政办负责考勤汇总,按月公布。
责任追究制度
一、大厅工作人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众可予以监督举报:
1、对待办事群众态度消极、推诿扯皮、办结时间超过承诺办理时限或无故不办的;
2、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的;
3、工作作风粗暴恶劣,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
5、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二、大厅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不贯彻党和国家方针以及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致使全局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
2、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有关问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屡次出现差错。
4、因个人表现不佳,给大厅工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5、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三、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从重追究过错人的过错责任:
1、不配合有关调查,阻挠追究过错责任的;
2、对控告、揭发、检举过错的知情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3、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过错责任的;
4、其他应从重追究责任的行为。
四、过错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
1、通报批评;
2、诫勉教育、离岗培训、效能告诫;
3、调离窗口工作、降职、免职、辞职、辞退;
4、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5、依法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
6、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五、过错责任的追究由大厅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党政联合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党纪、政纪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政府批准。
第四篇:便民服务大厅制度综述便民服务大厅受理事项办理制度
为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理程序,特制定便民服务大厅受理事项办理制度,受理事项采取分类办理的办法。
一、申报登记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首先须进行收件登记,对于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申报事项应向来人详细告知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二、办理方式
实行首问责任制,当服务对象询问有关问题时,大厅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回答;咨询问题属于自身工作范围的须详细解答,并对结果负责;不属于自身工作范畴或不清楚的,应耐心解释,并详细告知到相关窗口进行咨询;申办人在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事项,受理窗口必须一次告知申办人所在窗口办理过程中需要办理的手续和所需材料。
三、办理要求
1、服务对象对承办件的办理情况,可在承诺时限内,到原受理窗口查询。对办理情况或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受理窗口明确答复。
2、各窗口的办理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运行,各事项的受理和办理过程,均应有记录备案。
3、办理时限按国家法定工作日计算,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对首问责任人的追责。一是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二是责任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推诿塞责或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
5、便民服务大厅主任负责大厅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大厅进行检查监督。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1、大厅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大厅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工作人员每天早晨8。00点前签到,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早退的须向大厅主任说明。
3、大厅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事外出或其他原因需请假。
4、工作人员出差、请假(休假)期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岗位的工作由进驻部门妥善安排,及时确定顶岗人员,方可准假。
5、临时上岗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和服务规范,如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或工作失误的,将扣除窗口的考核分。
6、对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出勤、遵章守纪、规范服务、业务办理、档案管理、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落实奖惩。
便民服务大厅首问负责制度
1、凡第一个遇到来大厅办事的服务对象或第一个接听服务对象询问电话的大厅工作人员,即为镇便民服务大厅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向服务对象提供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
3、服务对象需办理事项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处理,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说明理由。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有责任向服务对象指明负责该项工作具体承办人。
4、接到服务对象联系工作或询问电话时,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热情礼貌地给予答复,属其他承办人同职责范围的,要清楚地告知该承办人的电话号码。
5、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便民服务大厅服务承诺制度(以热水镇式样为准)
便民服务大厅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前来大厅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
2、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3、对于联办件,具体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4、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办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5、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大厅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处理。
便民服务大厅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大厅及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2、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同要即收即办,现场一般30分钟内办结。
3、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限时(一般办理限时为3-5日)规定,出具承诺办结通知单,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4、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限时。
5、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详细解释。
便民服务大厅责任追究制度
1、对工作人员不能履行职责、不及时回答询问、办事推诿拖延、受到群众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要在平时考核中予以记载。
2、对因工作人员态度蛮横、语言粗暴,应办不办、久拖不办,情节严重造成较坏影响的,责令其写书面检查,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
3、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除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外,还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镇政府要把便民服务工作情况作为目标管理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受到群众投诉较多的,年度考评不能评为先进,并在年度考评会上通报批评。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坚守岗位,服务民众,进村入户,方便群众;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周到热情;执行制度,严肃认真,廉洁勤政,不徇私情;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践诺诚信;
便民服务大厅六公开制度
公开服务部门
公开办理事项
公开办理程序
公开申报材料
公开承诺时限
公开收费标准
便民服务大厅管理模式
统一管理
集中办公
透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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