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政法综治中心工作制度
一、议事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主要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参加:适时召开协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通过召开不同层次会议,总结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工作对策,协调解决重大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及工作中的各项紧急任务。
二、首问责任制度。遇到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和群众来访时,政法综治中心在岗接洽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协调解决问题,及时分流交办;如处理难度较大,应做好稳控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解决问题,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政法综治中心主任。首问责任人对办理进展情况应全程跟踪督办,直至工作流程终结。
三、情况报告制度。各组成部门应向政法综治中心定期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和掌握的各类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同时,政法综治中心应广泛收集汇总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信息,对乡镇(街道)落实“零报告”,遇到突发、紧急事件随时报告。
四、应急处置制度。制订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力量整合和使用等;接到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报告后,中心应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第一时间查实事件基本情况,对事件性质、发展趋势、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等作出清晰判断,及时报告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
五、督查督办制度。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的重要任务和各项阶
段性重点工作的办理、推进过程开展督查督办,督促落实工作措施,检查工作实际效果。
六、协作配合制度。政法综治中心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中心负责人带班和工作人员全天值守,做到统一管理,定岗定责;建立受理登记、信息报告、督查督办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等工作台账,规范工作流程,增进各组成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七、检查考核制度。政法综治中心定期对各组成部门及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履行情况和综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纠正问题,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统一制定考核标准,定期会同各组成部门对政法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进行考核评定,兑现奖惩。
第二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机制政法综治工作中心机制
1.联防机制。定期进行治安形态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及防范措施。在苏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联防活动,大力推进科技防范,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外企、私企)建立健全治安防范队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协防工作。
2.联调机制。依托政法工作中心,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直接到苏木乡镇(街道)要求调处或其它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进行疏导化解。重大疑难或涉及多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纠纷案件,由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解决。
3.联动机制。统一组织安排开展工作,统一调配使用中心工作力量,统一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4.联治机制。会同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单位)定期组织
排摸、管理辖区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严打”、禁毒斗争和各种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5.联创机制。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目标和部署要求,整合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平安嘎查村、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建筑工地、平安煤矿、平安企业、平安营运、平安市场、平安景区、平安家庭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拓展平安建设外延。加强外来人员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反邪教、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项工作,丰富平安建设内涵,提高平安建设实效,营造人人共创平安、人人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和工作局面。
第三篇:综治工作中心工作制度银达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究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对策措施,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纪律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驾驭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
2、信息报告制度。
对辖区内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重大矛盾纠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苗头,以及重大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和邪教类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报告。
3、工作台帐制度。
认真按照有关台帐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收集、整理涉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及时进行归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对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统一格式上报。
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每半月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特殊敏感时期组织专题排查,认真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和上级组织。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类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中心牵头,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调处。
5、值班备勤制度。
实行领导带班和全天值班,对突发事件,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依法处置。
6、廉洁自律制度。
中心各组成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以公正执法、公平处理问题为原则,勤政廉政,严格执法。
7、检查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对阶段性重大活动和工作,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推进工作水平整体提高。中心的运行情况要进行月总结、季督查,对中心成员单位参与工作绩效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作为评选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依据。
8、首问责任制。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和做好来信来电登记工作,仔细听取来访人员的情况反映,认真解答各种疑问,及时受理调处事宜。
9、督查督办制。
对因调处不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的,以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签批“督查督办”通知单,限期予以改正。
综治维稳中心工作职责
综治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党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单位的广大群众开展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3、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4、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5、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6、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兑现考核奖惩措施;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综治办工作制度
一、贯彻执行综合治理委员会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
二、加强村委会(社区)、治保、调解等组织建设,使综合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
三、组织群防群治队伍,坚持联户联防及各种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具体安排组织落实帮教、安置、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
五、组织支持和协调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综治中心成员单位,参加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银达镇信访接待制度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处置来访、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信访人采用走访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
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行政机关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若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
综治维稳中心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中心主任组织召开,如主任不能参加,可委托常务副主任组织召开;
二、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三、联席会议参加单位由中心专(兼)职副主任和综治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
四、会议内容为: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各部门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研究解决综治、信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会议应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名义下发,并由中心办公室专人负责督办。
重点人员帮教管控制度
一、凡居住在本镇的邪教人员、两劳回籍人员、监外执行五种人、缠访户都属重点管理及帮教对象,并按街村划分实行帮教管理。
二、采取二帮一(上级另有要求按上级要求实行三帮一或四帮一)的方法,帮教人员由村委会主任、调委会主任、派出所民警、所在组组长、亲属等人员组成。
三、帮教人对帮教对象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诚带人,以法教人,做到耐心热情不歧视,帮人要帮心,帮人帮到底。
四、帮教人要定期主动与帮教对象接触,掌握其思想、生活动态,及时向村委会反映帮教对象近况,村委会每月向镇司法所反映帮教情况。定期对帮教对象全面调查一次,实行帮教长效管理。镇综治办定期加强工作督导与检查。
五、针对帮教对象的思想反映和具体要求采取相应的管理帮教措施,敏感时期对邪教重点人员要实行“人盯人、人帮人”,确保无一名邪教人员滋事。
流动人口登记检查制度
一、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宣传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督促来辖区的流动人口三日内进行暂住登记;
三、发现流动人口中有犯罪可疑人员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四、对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0%以上,办证率达100%,做到来人登记,走人注销,底数清楚;
五、协助计划生育等部门共同做好对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服务管理的工作;
六、境外来我镇投住亲友家时,须在24小时由本人持护照和留宿的户口本到派出所申报登记;
七、流动人口做到随时检查登记工作,随走随销。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的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中心各成员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统一指挥、组织有序、分工明确、条块协调、保障有力、信息及时的原则,开展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适用范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群体性矛盾激化上访、非正常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案件(因治安问题诱发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集体食物中毒)、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潮汛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三、制定预案。中心应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制定的预案要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等。
四、处置流程
(一)启动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最先接报的部门要第一时间向中心领导报告,中心领导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二)先期处置。中心接报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并及时报告区、镇领导和有关部门。
(三)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四)善后工作。事件处置完毕,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现场清理、布控、统计、安抚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1、中心指定专人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备勤,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中心领导报告。
2、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安全防范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一)加强安全防范,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安全防范定期检查制度。
(二)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1、安全防范实行综合治理,制定措施,落实防范,防止案件发生。
2、安全防范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教育,群防群治。
3、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利用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教育,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群众用火、用电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安全检查,集中整治整改。
银达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达到预测在先,防范在前,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从根本上维护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接访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及时化解容易引发矛盾的各种因素。领导干部接访原则上每月两次以上,以月制定具体的接访时间安排表,由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轮流接待,每天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
二、干部下访制度
采取领导干部分散下访、司法所干部定期下访和包村干部定时下访三种方式,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领导干部按照工作分工,立足解决和减少信访突出问题,改进工作和完善措施,适时组成下访工作组,开展下访工作;镇司法所每月定期逐村排查化解一次;包村干部按照每周工作安排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每周有2-3个工作日下访;村、单位每半月排查一次。重要时期和重大节假日,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层级排查化解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层级调处机制。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先由组调解小组调解,调解不成,由村调委会进行调处;村委会无法调处的由包村责任人负责调处,镇包村领导督办;对包村责任人无法以调处的,村调委会书面上报镇调委会,由镇包村领导或包案领导牵头,司法所和相关部门配合调处;镇包村领导或包案领导无法调处的,由司法所按照法律程序,报请上报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四、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个接待矛盾纠纷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落实该矛盾的受理、登记、汇报工作。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一些难以化解的问题,向当事人解释清楚。不属于首问人调处范围的纠纷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纠纷双方当事人,同时负责督促落实跟踪反馈。
五、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和挂牌督案制度
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要求,实行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罢访的“四包”责任制,由领导干部包案负责或挂牌督办。列入挂牌督办的矛盾纠纷,责任单位、责任人按要求认真调处解决,即时反馈调处情况。
六、联动联调制度
需要两个以上部门或村组联合调处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和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包案领导牵头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整合工作资源,联手制定调处方案,及时就地化解。对本级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及时向上一级报送,发现超越自己职责范围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应作好记录,报送有关部门。
七、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员网络,及时了解掌握和发现本村、本部门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和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所在村、单位调委会信息员必须在30分钟内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各村、各单位每月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登记表》。实行“零报告”制度,经排查没有发现矛盾纠纷的,也记录在案。镇调委会对报送的矛盾纠纷建立专门台帐,实行滚动管理。
八、研判会议制度
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会同各相关责任单位,研究重大矛盾纠纷和阶段工作意见。研判会议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议定的事项,有关单位和部门应认真贯彻,各村也应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研判会议制度,及时解决本辖区的矛盾纠纷。
九、检查考核制度
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各村、各部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同时,列入督办的重大案件纠纷按季度进行督查。
十、责任追究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事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报告。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实行责任追究制。
银达镇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治安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及时准确地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形势,掌握社会治安的总体形势、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加强重点领域态势、特点、成因的分析和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形势研判,增强社会治安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随时掌控全镇维稳大局,倾心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各村每月10日以前,都要召开本村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例会,并形成专题报告。镇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例会的时间原则上为每月10日,镇上有统一工作安排或重大活动另行通知,遇节假日顺延。
2、遇有重要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或出现带有倾向性的治安热点问题,随时组织专题分析,及时指导部署工作。
3、各村每月社会治安分析会后,都要形成专题报告报镇党委、政府。镇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例会后,也要形成研判报告,报上一级政法委、综治办。对一些地方一段时间内高发多发的案件,应视情在一定范围公开预警,以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减少可能受到的伤害。
二、研判重点
1、辖区内社会治安的总体形势、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
2、研判期内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形式;辖区内各行业、各单位社会治安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3、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社会矛盾纠纷发生数、调解数、调处成功率;群众来信来访情况,有无越级上访;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情况。
4、刑事、治安案件高发的区域分布和类型特征。公安机关掌握的重大刑事案件、系列案件、多发性案件发展情况;区域性或阶段性普遍出现的治安问题;案件高发区域的分布情况;违法犯罪人员的构成及特点;由于公共安全领域的重大事件可能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治安防范中的薄弱环节以及发生问题的主要原因等。
5、国家安全部门掌握的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重要问题。
6、对策建议。包括对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建议,对一些重点类型案件和重点发案区域进行重点打击和防范、对一些治安混乱和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的对策建议,对一些部门和单位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和防范工作的建议等。
7、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程度及安全感受。
三、基本原则
1、宏观把握的原则。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要从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大局着眼,宏观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治安的内在联系,深入剖析影响社会治安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预测可能出现的社会治安趋势,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突出重点的原则。治安形势分析要突出辖区内一段时间社会治安的主要问题,并围绕主要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找准工作着力点,提高部署和指导工作的针对性。
3、具体深入的原则。治安形势分析要有观点、有分析、有依据。治安问题和发案情况,要具体到区域、单位、部位、时段、案件类型和犯罪高发人群;分析查找原因要切合实际,对策建议要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4、注重实效的原则。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要着力于改进和加强工作,推动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要侧重于深入查找问题,研究好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治安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对策建议,要采取听取汇报、专项督察等形式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改进工作。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未落实防范措施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
四、组织领导
1、成立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情况收集汇总,提出初步综合分析研判报告和抓好有关单位和部门整改措施的督察落实。
2、镇综治中心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主任要按时参加每月研判例会,并从各自的工作范围出发对辖区治安形势提出分析研判意见,为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提供信息、数据等相关资料,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管理内容,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及时分析研判或研判工作质量不高的,要从严扣分。
第四篇:政法综治工作总结政法综治工作总结
##年,我委认真贯彻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打造“平安景泰”的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做了大量工作,收到了“三下降一满意”的成效。元至十一月份,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613起,同比下降11%;八类主要案件立118起,同比下降4%;受理治安案件800起,同比下降50.3%。民意测评结果显示,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到94%。
一、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制
我委始终把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等各项工作责任制作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的关键环节来抓。4月中旬召开了有360余人参加的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分析形势,全面安排部署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兑现了2004年度综治、禁毒、防邪3个《责任书》,对11个先进乡镇、23个先进单位、23个安全文明小区(村、单位)、48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兑现奖励资金3万元。与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及驻景单位签订了2005年度综治、防邪、禁毒《责任书》共143份,把各项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5月下旬,县委分管领导带领有关部门的同志就基层组织建设、政法综治等工作进行调研督查,从寻找差距入手,对发现的诸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及时、治安防范管理体系建设不落实、综治专项经费不到位、基层创安工作不力
等问题与有关乡镇、单位的同志共同磋商、分析原因、寻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7月下旬,县政协利用三天时间就XX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主席调研活动,召开有关部门、居民代表、重点行业等方面的5个调研会议,就XX县区社会治安现状、存在问题、形成原因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一年来,县综治委按照要求,先后6次组织力量对各乡镇、综治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于7月初和11月中旬进行了半年考评和年终考核。根据检查情况和乡镇综治委的建议,对治安防范措施不到位、防范意识不强,导致发生案件的县畜牧中心等四家单位给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对白银供电局景泰供电分局等三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二、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是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大力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我委坚持以情况信息为先导,拓宽信息渠道,完善情况信息网络,强化秘密力量建设,紧紧抓住主要案件、重点情况积极开展对影响社会稳定情报信息的调查工作,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今年以来,共搜集政情、社情等信息34条,及时上报处理,为县委、县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了依据。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县上非常重视维护稳定工作,设立常设机构,配备专职副主任一名;各乡镇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做到了有人抓、有人干。我委及时分析不同阶段面临的维稳工作形势,进一
步健全完善排查登记、协调会议、零报告、信息上报、挂牌督办、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构建起了“大排查”和“大调解”网络,不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截止目前,共排查出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7件(含上年遗留2件),化解5件,排查出一般民事纠纷1630件,调处1621件,防止民转刑3件。重大节庆和活动期间安全有序,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及重大治安事故。
三是集中开展处理涉法上访案件活动。从4月份开展,我县按照省、市要求,成立专门工作组,组织力量对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进行排查摸底,集中处理一批“老大难”涉法上访案件。止目前,共排查出涉法上访案件12起,处理9起,办结率75%。
四是全力做好防范邪教工作。今年的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以平安建设为载体,积极开展“无邪教乡(镇)”、“无邪教村(社)”创建活动。对已转化的32名“法轮功”重点人员落实接茬帮教措施,成立以县级领导、乡镇领导、驻(包)村干部、派出所民警、村(组)干部、习练人员家属等为成员的“七位一体”帮教小组,实行领导包教、部门包帮、乡镇包管、村社包控的“四级联包责任制”,做到盯死看牢,实现了“三个零”目标。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继续打击“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有害气功组织滋事蔓延。元至十一月份收缴“法轮功”光盘15张、材料15份。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全县村级干部学习班之机,对130名村支书、村主任进行了统一培训,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了“百名领导到百所学校进行反邪教警示教育宣讲”活动,
采取定校、定时、定人的方式,让领导走进学校,面对学生,用大量生动的实事宣传“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的反动本质。实行警示教育联系点制度,给防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联系乡镇,加强督促检查,强化信息传递,建立长效宣传制度。止目前,有137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140所中、小学校开展了授课教育,全县近6万多名师生受到了教育,达到了预警、预防的目的。
三、坚持严打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确保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今年以来,政法各部门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根据全县各个时期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破大案、反盗窃、追逃犯、促防范、保春耕”、“夏季严打攻势”、“两抢一盗专项整治”等专项斗争,形成强劲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了刑事治安案件上升的势头。元至十一月份,全县共破现案236起,现案破案率38.5%;破隐积案109起,外县区案件14起,破案绝对数与去年同期的344起相比,多破15起,上升4.4%。八类主要案件破获77起,其中3起命案全部破获。抓获处理犯罪嫌疑人347名,追捕逃犯57名;受理查处经济案件18起,挽回经济损失570余万元;查处治安案件641起,查处率80.1%。检察机关决定批捕101案151人,追捕2件4人,起诉县法院184件243人,报送市院8件20人;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件12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挽回经济损失23余万元。县法院受理刑事案件221件302人,审结194件261人,结案率87.8%。
继续深化禁毒斗争。紧紧抓住缉毒破案、堵源截流、禁吸戒毒、
社会帮教和禁毒宣传等关键环节,落实禁毒各项指标任务,巩固“无毒县”成果。元至十一月份破获毒品案件4起,收缴毒品海洛因109.5克,鸦片9.83千克,强制戒毒6人,尿检76人(次),超额完成全年四项任务指标。6月24日在县人民文化广场公开销毁毒品700多公斤。以特药基地安全保卫工作为重点,从种植围栏到收割,均与条农集团密切合作,制订安全保卫方案,确保了种植基地生产安全。
在坚持“严打”斗争的同时,我委把重点整治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在年初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分两批对一条山镇长城路社区原省水利水电工程局三处及其家属区流动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问题、喜泉镇三塘村盗窃问题,县文化广场和XX县区中小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打架斗殴和盗窃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整治工作督查小组,组建整治工作队进驻整治点开展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共清理登记暂住人口94户526人,登记出租房屋98间,签订《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98份,督促办理暂住证件26人,破获盗窃案件2起,调处民间纠纷13件;并在县文化广场设立治安岗厅,配备治安民警和保安人员,使整治点治安面貌明显改观。组织开展打击赌博专项行动,采取多种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棋牌室、旅店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查破刑事案件16起,查处治安案件16起,打击处理赌头24人,抓获各类涉赌人员128人,打击处理110人,罚没赌资23万元。
四、加快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程
今年是实施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的最后一年。三年来,我
委按照省、市总体部署,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标志性工程来抓。及时研究制定了《XX县区社会治安防范管理体系建设2003至2005年工作规划》,都按要求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具体工作中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在预防上做文章、下功夫。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方面,在村居委会阵地建设上,按照“建成全省第一流、十年之内不落后”的标准,三年投资100多万元,用于村(居)委会办公场地建设。目前,全县140个村委会、7个社区居委会已全部解决了有地方议事、有人干事的问题。另一方面,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基层政法组织阵地建设。政法各部门上下协调,积极争取国债项目资金,加强了政法基层基础建设。目前,新建的县检察院办公楼和5个乡镇司法所已投入使用;县法院办公楼、2个中心法庭、4个农村派出所的主体工程均已完工。二是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经过三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社区居委会、调委会、社区警务室、社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分站“四位一体”工作体系。社区普遍落实“一区一警”,做到了警务前移、警力下沉。同时,在全县11个乡镇的130个村建立警务室,占总数的93%。如红水镇不仅在15个村委会建立警务室,而且在辖区12个煤矿也建立了警务室。三是建立多警联动机制。在XX县区设立治安卡口3处,以110巡警为龙头,实行24小时街面巡控,初步形成巡警控面、交警管线、派出所管片、社区民警管点的XX县区巡逻防范机制。四是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队伍。2003年县保安服务中心成立后,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饭店、商场及娱乐服务场所聘用的保安人员进行清理登记,
41名保安人员经统一培训后派驻到雇用单位开展工作,占总需求量的38%以上。五是建立群防群治队伍。在XX县区,首先,从享受低保居民中选拔身体素质较好的191名人员组成专职联防队伍,进行岗前培训,划片分组,切实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巡逻防控力度,使XX县区可防性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25%。其次,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青年志愿者义务联防队员180名,负责对住宅小区进行治安防范。如西关社区义务联防队队长孙利国,十年如一日,组织5人专职义务联防队,长年深入居民区开展巡逻,制止违法犯罪活动30余起,协助公安机关破案10多起。第三挑选30名环卫工人作为治安信息员,发挥他们接近群众、信息灵通的作用,负责治安巡逻信息收集、上报。在农村,积极推行有偿治安服务与义务联户联防相结合的治安防范模式,取得了明显效果。如寺滩乡,从退耕还林的管理费中每亩抽出一元钱作为报酬,组建有44名青壮年男子参加的专职联防队,由乡派出所统一培训、使用管理,统一着装,统一佩戴袖标、上岗证,在全乡15个行政村开展白天看护、夜间巡逻,既护树又护村,农户很满意,三年来80%的村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正路乡在全乡60多名干部当中推行一岗双责制,每个包村干部都带有综治工作任务,将综治考核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内容之一,与工资直接挂钩;制作“治安巡逻”标示牌180幅,在16个行政村挑选180名青壮年作为义务联防人员进行巡逻。六是积极开展基层创安工作。三年来全县累计建成安全文明小区15个、单位118个、村136个,基本完成了防控体系要求的创建计划。群众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评价满意率达到
88.7%。
五、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促进执法公正
从今年6月份开始,我委在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经过集中整改、健全制度阶段的工作,目前已进入培训考核阶段。经我们对照七项标准考核验收,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执法规范基本健全,执法行为基本规范,执法质量明显提高。二是涉法涉诉反映的100余条意见和建议绝大多数都已得到解决,个别问题正在协调处理。
六、积极推进“平安景泰”建设活动
根据县委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打造“平安景泰”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政法委、综治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赴张掖、武威学习考察,借鉴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建设“平安景泰”的意见》,先后向政法部门征求意见3次,并经政法委员会议和综治委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XX县区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审定,形成了中共XX县区委、XX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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