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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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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设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统称建筑企业),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单位。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成立**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导小组和**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管理分工 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管理工作机构按照分级、按专业、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设置: (一)**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特级、一级、二级和专业级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三级及劳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局、市房地资源局分别负责公路、市政养护、燃气、水务、绿化、拆房等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请条件 (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所规定提供的材料。 (二)通过规定数量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三)依法进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 (四)其他规定条件。 第六条网上申请 (一)登录**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网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 (二)下载并填写相关表式; (三)网上申请。 第七条受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管理工作机构对网上申请企业的受理日期为5个工作日,受理意见网上公告。 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管理工作机构对书面申请的企业,当场告知受理意见。 第八条审核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管理工作机构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对企业进行抽查。各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管理工作机构在每月月底前,完成当月20日以前和上月20日以后受理企业的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在网上公告。对于审核通过的企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审批。 第九条审批 **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在收到报批报告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结果在网上公告。 未通过审批的建筑施工企业,自收到“不批准”决定之日起,通过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第十条发证 经审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自审批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通过企业的名单、领证地点、时间及领证要求均在网上公告。 第十一条变更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企业基本信息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的10个工作日内,登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办理变更手续。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升级后,应依法进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再登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管理职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在本行政管理区域内从事施工活动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十三条市场准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管理及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三类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核查,对未合法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允许其投标,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违规处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将事实通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将相关事实通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条件的事实通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 第十六条动态考核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针对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过程中企业的安全行为建立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实施动态考核。动态考核管理办法由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考核不合格的企业,须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管理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十八条年度抽查 各日常管理工作机构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年度抽查。抽查企业数量不应少于管理范围内企业总数的5%,且不应少于15家。 第十九条外省市进沪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督管理(除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外),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其他相关事宜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以及《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等执行。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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