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实行廉洁自律三项制度筑牢新任干部思想防线 *县按照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洁自律承诺制三项制度,筑牢新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防线。 一是廉政谈话。制度规定,凡新提拔和重用的县管领导干部一律实行“先谈话,后上岗”,在上任一个月内接受县纪委廉政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是对谈话对象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方面提出要求;对有信访反映经初查未能核实或尚未构成违纪的,予以提醒和告诫。在实施谈话前,县纪委根据所掌握谈话对象的考察测评、廉洁自律、群众信访举报等情况,拟定谈话提
2、纲,并将谈话的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形式一般以集体谈话为主,也可视情况采用个别谈话。制度实施五年来,先后5批次对476人次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谈话率达到了100。 二是廉政测试。该县把党纪条规和廉政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作为新任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在每次廉政谈话结束后,集中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一场党风廉政知识测试。测试内容涉及作风建设、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知识。试题分填空、选择、改错和简答四种题型,采用闭卷的方法进行。5年来,476人次新任领导干部参加了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参考率达到了100。 三是廉政承诺。新任领导干部上岗时要作出书面廉政承诺,廉政承诺书在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读和公示。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自觉抵制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不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及亲属谋取私利;及时向组织报告和申报个人有关重大事项;不收受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格遵守财政纪律的各项规定,不乱开口子,不借公济私;不参加迷信活动,不参赌等10方面。同时,县纪委将新任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承诺书、党风廉政知识测试情况逐一记录在廉政档案中,以此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第2页 共2页